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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甫景宸拿回自己的钱袋,心情还是挺郁闷的,这锦州城里真是民风刁蛮,当街就敢抢人钱袋。不象他们云州,百姓安居,人心向善。本该把那小贼扭送官衙,不过他急着赶回云州,不想节外生枝,这才便宜了那小贼。

又是追贼又是寻地儿住,有些饿了,皇甫景宸看着十几丈远处那家栖梧楼的招牌名字招摇,决定先填饱肚子,顺便在这里等护卫晏南。

这次到京城住了一个月,他有些想爹娘弟妹了。

才走了四五步,突然身边微风飒然,接着一个憨厚老实的声音道:“公子,等……等等,你的钱袋掉了。”

皇甫景宸心中冷笑,冷然扫过去一眼。这种低劣的手段他可不信,他刚拿到手的钱袋……等等,面前这个黑瘦少年刚弯腰捡起的,竟然真是他的钱袋?

那黑瘦少年一双眼睛单纯干净,脸上带着一丝诚恳憨厚的笑意,似乎不善与人交流,脸上还带着几分腼腆的羞涩。

这个笑容让皇甫景宸心生几分好感,淡漠的脸色稍有缓和。他接过钱袋,打开一看,里面的东西分文未动。这少年身穿布衣,并不像是有钱人,而他的钱袋里,碎银带银票,足有五百多两,难得的是这少年竟然丝毫没起贪念。

他之前是对锦州诸人有所误解?固然有小尼姑当街聚堵,但也有这布衣少年拾金不昧!

布衣少年钱袋递给他后,转身就走,并没有半点居功求感谢的意思。

只是转身之际,一声尴尬的“咕噜”声音响起。

但凡手中有银子,怎么会把自己饿到这个程度?但明明没有银子,饿到饭也吃不上,竟然还能拾金不昧?

皇甫景宸看着他的背影,道:“你帮我捡回钱袋,我请你吃饭!”

少年回头,憨厚的脸上有一丝意外,神色挣扎了一下,却摇头道:“不不不,不过是举手之劳,公子不必客气!”

“咕噜咕噜”的声音更加响了,皇甫景宸道:“一顿饭又算得了什么,来!”他转身上楼,身姿卓逸。

黑瘦少年神色之间有些迟疑,大概是实在饿了,乖乖地跟着他上了楼。

皇甫景宸让小二上了一桌最好的酒席。

刚开始黑瘦少年憨厚的脸上还有一丝拘谨,不过,一杯酒下肚,顿时逸兴豪飞:“一壁明月酌年华,万般心思付流水!世间多有不平事,不如面前酒一杯!”

少年黑瘦的脸好像镀了一层光晕,那纯澈干净的目光里带着兴致勃勃的豪情,让皇甫景宸颇为意外,他以为只是一个普通的布衣少年,没想到这少年谈吐举止,皆透着雅逸,倒是个有趣的人儿。

皇甫景宸带着几分考较和试探,和黑瘦少年聊了些话题,黑瘦少年十分健谈,而且言之有物,见识不凡。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黑瘦少年磊落潇洒:“夏文锦!你呢?”

“皇……铮!我叫黄铮!”皇甫景宸差点说出真名,不过及时反应过来,改了口。

他没注意,在他说到“皇”字的时候,夏文锦眼瞳微缩,但他说出黄铮两个字,她就垂下眼帘,隐藏了那一份幽暗,随意地笑道:“黄兄,幸会!”

“夏兄,今日你我一见如故,不醉不归。来,敬你!”

两杯相碰,皇甫景宸仰头喝酒,没有看见黑瘦少年那纯良干净的眼神深处的一丝黠光、那憨厚脸上的一抹哂笑。

这黑瘦少年,赫然就是那假扮尼姑街头聚赌的夏文锦。

皇甫景宸难得遇到话语相投意趣相近的人,非常高兴,和夏文锦越说越投机,得知夏文锦也是来自外地,还没有地方住,立刻邀请道:“我在归林客栈订了上房,你和我一起住吧?”

夏文锦憨厚一笑,带着几分羞涩:“归林客栈是锦州城最好的客栈,在下囊中羞涩,怎好叨扰?”

皇甫景宸豪爽地道:“你我一见如故,正是意犹未尽,谈什么银钱?就这么说定了。”这小兄弟是个妙人儿,不说话的时候憨厚纯良,说话时谈吐雅致,胸有锦绣,这么有趣的人儿,当然要结交。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皇甫景宸在自己房间旁给夏文锦开了一间上房。

第二天一早,宿醉的皇甫景宸睁开眼睛,有些发懵,满脑子都是,我是谁?我在哪?我想干什么?

他猛地摇了摇头,整个房间里,除了他寝时穿的中衣,再就是客栈的桌椅之外,干净得跟狗啃过似的。他的行李,衣服,钱袋,什么都不见了。

他回过神,第一时间就是去看隔壁上房,房门虚掩,哪里还有人?

“夏文锦!”怒发冲冠的皇甫景宸咬牙切齿地叫出这个名字,一脚踹在门边上,门砰的一声震得嗡嗡响。

好心收留变成引狼入室,气到要吐血有木有?

因为身无分文,只穿着一件中衣被赶出客栈的皇甫景宸想给护卫晏南传讯也无从传出,再说,他丢不起这个人。

这是他长到十七岁,吃的最大的亏,这口气他咽不下。

那个看似憨厚实则奸y毒的少年,他一定不能就这么放过。这些年父亲延请名师大儒,他的本事也不是白学的,就算掘地三尺也要把这人挖出来。

提着一包沉甸甸的银两和一叠银票,夏文锦走出六亲不认步伐。这个叫黄铮的家伙害她半天鱼都白钓了,还连句抱歉都不说,怎能不让他出点血?再说,栖梧楼里的一番交谈,得知那家伙出身富贵,养尊处优,她动起手来就更没有心理负担,这是劫富济贫!

她街头钓鱼原本只是想帮那净闲尼姑一把。

净闲幼时被人抛在山里,被尼姑庵老庵主捡去抚养长大,那尼姑庵的尼姑们长到十六岁,每年都要外出化缘回报庵堂,少则三个月,多则一年。

净闲下山半年多,虽没化到多少财物,倒也无惊无险完成庵主交与的任务。回山途中,她在路边捡到一个刚出生的弃婴,见那婴儿可怜,又想到自己身世,她将其抱回庵堂。

然而,却被新庵主一众以为是她做了伤风败俗的事,在外面生下的私y生女。

净闲解释没用,反被赶出庵堂,她不忍弃那婴儿于不顾,和那小婴儿相依为命,小婴儿一直体弱多病,身患顽疾。而净闲一个尼姑带个孩子,受尽冷眼和嗤笑,三餐不继,居无定所,一路流落到锦州。

十天前,夏文锦被一群满脸横肉,虬髯怒目,样貌凶悍的人撵得鸡飞狗跳,素不相识自身难保的净闲带着出家人的善念掩护了她,还把她带到暂住的地方收留,夏文锦得知净闲的遭遇和困境之后,当时就决定搭把手。

但她当时连夜奔逃的时候什么也没带,也不比净闲好多少。

现在劫了富,有了钱,她买了个宅子,又买了个铺子,添置了一些东西,让净闲和孩子搬了进去。有地方住,有铺子买卖以谋生,就不用居无定所,食不裹月复了。

至于那孩子的病,这十多天里,夏文锦一直在给她治疗,又留下了后续方子,再连吃一年,定能除根。忙完这一切,就只剩下一百零七两了。她给自己留下七两,余下的全留给净闲,估模着追她的那些人该找到这儿来了,此地不可久留。

她却不知道,这劫富事件,惹恼了某位富贵子弟,他当了手上的玉扳指,这才有钱买了衣服。皇甫大公子什么时候这么狼狈过?那让他这么狼狈的人就尤其可恨。他非抓住那臭小子挫骨扬灰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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