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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劫镖

乔征宇见他豪爽过人,也是仰头饮尽,喝罢,两人对视一笑,哈哈大笑起来。

“好,我们再喝。”乔征宇又是斟满了一杯,递给了狄云。

他两人虽是初次相见,却是相互珍惜相互理解,大有相见恨晚之意。但见两人一杯接着一杯,很快便将一瓶酒喝了个一干二净。

“嗯,好酒,果然是好酒,好久没有这样痛快了。”狄云起身走至窗边,望向远处,脸上甚是严肃。

乔征宇脸色微红,起身也是走至他跟前,道:“狄大侠,人生苦短,何必整日愁眉不展,不如潇洒快活一生,管他什么江湖上的闲事。就像今天你我,借酒当歌,一醉方休,何其快哉。”

心念一动,嘴上唱道:“怎么刚刚懂事就老了,怎么……嗯,不对,应该换一首。”想了片刻,又唱道:“这一瞬间有一百个可能,该向前走,或者继续等……”不禁心情豪迈,肃然起敬。

狄云听了,眉头微皱,道:“乔兄,这是什么歌,我怎从来没听过。这声调,这音质,这风格,怎如此的与这个世道格格不入?”

灵雀儿也是笑道:“是呀,乔大哥不是一直唱的是前面那首吗,怎么忽然改了,虽说此歌调高粗狂,但不得不承认还是很好听的,尤其是在这个时候,更显得豪迈喜人。”

乔征宇急收了嘴,面露尴尬,傻笑道:“我只是一时高兴随意而唱,倒也没有想过这么多。呵呵,两位若是听不惯的话,那我就不唱好了。”他心血来潮,加上一些酒意,随意张口唱出,却也是没有想这么多。

狄云笑道:“其实也不是不好听,也许是我欣赏不来吧。”从袖中取了一只短笛,轻轻吹了起来。便听一股哀伤曲子在小庙中响起,萦绕在三人头上,久久不能散去,甚是凄凉悲哀。

听罢许久,灵雀儿道:“想不到狄大侠还回吹笛子,这首‘忆家乡’曲调正中,婉言动听,正是适应狄大侠现在的心情,此时吹起,果然是别有一番风味了。”

狄云微微点头,放下笛子道:“当年我与师妹一起学剑时,常常会在休闲的时候,去附近的小树林里玩耍。我记得她曾经对我说过,想要回到家乡去,不想再过这样颠簸流离的生活。哎,想不到物是人非,以后再也听不到师妹的笑声了。”

乔征宇知他又想起了戚芳,正欲安慰两句,忽见窗外有人影晃动,彩旗飘飘,有一队人马在雪地中缓缓前行。

为首一人手中拿着一面大旗,上面写着一个“福”字。

“难道是福威镖局?”乔征宇心下生疑,却听狄云哼道:“万震山打着福威镖局的名号押运货物,真是恬不知耻不知羞耻。”

乔征宇疑道:“哦,狄大侠怎就知道那是万震山的人,而他们为什么要打着别人的名号押运货物?”

狄云冷笑了一声,指着为首那人道:“你看那人正是万震山的徒弟,他脸上一块刀疤就是我留下的,难道我还会认错吗。至于为何要偷梁换柱,也是他们的诡计,但凡只要是贵重的物品,他们往往就喜欢这样做。”

灵雀儿奇道:“那我就更不明白了,镖局最注重的是自己的名声,一个镖局运镖不打自己的名号却用别人的,岂不是砸了自己的招牌。”

狄云笑道:“你们有所不知,那万震山为人最是狡诈,虽然做着镖局的买卖却是心眼颇多。一般押运平常货物时,镖局总是打着自己的名号,货物往往都能安全到达,给人一种安全可靠的感觉。

“若是押运一些贵重的物品,万震山就采用混合的方式进行,前半程路打着别人家的名号,快到目的的时候再换成自家镖局的名号。如此,如果中途被劫也与自家镖局无关,也无损半点的名誉。”

“原来是这样。”乔征宇叹了一口气,道:“万震山虽是机关算尽,但终究是难逃一死,哎,人算不如天算,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

几人听了颇有感触,望了望万震山的尸体,均是摇了摇头。

“快看,远处好像有一队人马朝镖队追去。”灵雀儿忽然说道,引得两人又朝窗外望去。

果见远处黑压压的一片,约莫数百来人,个个提剑抡斧,气势汹汹地冲向了镖队。一到跟前,不管三七二十一,手起刀落见人就杀,嘴上喊道:“抢劫!要命的快滚!”那数百人同时叫起,声如洪雷。

镖队人马不多,只有数十来人,哪里是那些强盗的对手,只片刻的工夫,死伤大遍,哭叫声一片。为首那人武功虽高,但双拳难敌四手,勉强坚持了好一会儿,终是被一刀砍下马背,摔倒在雪地中。

“乔大哥,我们要不要去救他们?”灵雀儿不忍直视,急切问道。

狄云却是摇头道:“不用,由他们去,江湖上这样的事情每日都在发生。所谓‘天理循环,报应不爽。’万震山坏事做尽,也是到了该偿还的时候,我们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乔征宇与灵雀儿听了,均是觉得有理,不再说话。

很快,雪地上躺下了很多的尸体,鲜血洒在其面,鲜红而艳丽,尤为的刺眼。

那为首之人被数十人团团围住,不停地厮杀,虽是击毙几名强盗,自己终是难免一死。再斗了几个回合,被人一刀从背后偷袭,砍翻在地。紧接着,数十人冲上去,手起刀落,顿时传来阵阵惨叫声,鲜血溅的满地都是。

那些强盗得手,也顾不得擦掉身上的血迹,而是急转身回去,拉了马车便走。虽是数百人之多,可也只是瞬间的工夫,便从乔征宇等人的视线中消失。其动作神速,手脚麻利,分工明确,令人瞪目咂舌。

只等那些强盗走得远了,灵雀儿才舒了一口气,道:“这些强盗杀人越货,毫无人性,根本就是魔鬼。我还以为万震山等人穷凶极恶,但与这些人比起来,似乎就远远不及了,真是太可怕了。”

乔征宇道:“可不是,那些强盗杀人不眨眼,见钱眼开,只要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与万震山一伙又有什么不同。所不同的是,一个在明,一个在暗,一个假仁假义,一个凶暴残忍,他们所追究的目的一样,只是各自表达的方式不同而已。”

“嗯,江湖就是这样,你不杀他,他就杀你,要想成为人上人,就必须不断地杀人。这就好比那些声名显赫的将军,哪个不是用千万个将士的鲜血换来自己的荣誉,真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呀。”狄云摇头挥手,又道:“好了,不说这个,今天的话实在说的太多了。”

回头对乔征宇道:“刚才我见乔兄内力惊人,武功却是平常,我这里有本修炼内功的书,不知道乔兄是否喜欢。”从怀中取了一本书,递了过去。

乔征宇见那书上写着“神经照”,惊道:“这莫非就是丁典大哥所练习的神功?”

狄云点头道:“不错,当年丁大哥修炼此神功后,内力大增,所向无敌。现在我既然决定退隐江湖,这书留在我身上也是无用,不如转送给你,就算是我送给你的见面礼物吧。”

乔征宇双手接过,点头道:“那好,既如此,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狄云笑了笑,转身对灵雀儿道:“乌姑娘,你我虽是第一次见面却也是有缘,这只笛子跟随我多年,就送给你了。日后若是感到寂寞的时候,不妨吹上一曲,定能帮助你排忧解难。”

灵雀儿接过笛子,也不说话,笑了笑,拿着笛子在手中不断翻看,见其手工精致,甚是爱不释手。

过了一会儿,狄云对两人拱手道:“乔兄,乌姑娘,时间不早了。所谓‘朋友相见终也有分别之时’,现在也是你我到了离别的时候。两位保重,狄云告辞了。”

不等乔征宇两人反应过来,已是大步踏出了大门,快速离去。

乔征宇本想叫住,却见狄云回头朝其望了一眼,随后脸色微笑,急速奔驰而去。他的动作奇快,身法也是快速无比,只片刻的工夫,他的身影已是远离了小庙,在雪地上留下了一个小黑点。

乔征宇望着他的身影,叹道:“哎,江湖之大,却容不下狄大侠一个身影,真不知道为什么。不过像狄云这样的人,也许这就是他最好的归宿吧。”

灵雀儿点头道:“嗯,这还算是好的了,终归是全身而退,落得个逍遥自在。这世上还不知道有多少人,还在过着刀口上的凶险日子,那才叫做无奈呢。就比如乔大哥你,这几天来连续遭遇不测,若非命大,只怕早已……”

想起这些天来的遭遇,仍是感到后怕,双眼不禁一红,再也说不下去。

乔征宇望了她一眼,知其心意,脸露微笑,也不说话。

此时天色渐渐黑暗,外面大雪封路,两人决定在小庙中过夜,等明早再赶路。

书友们之前用的小书亭已经挂了,现在基本上都在用换源神器。

火堆忽明忽暗,显然已快燃尽。乔征宇又找来许多的柴火和草屑,在原先的火堆上不断地添柴加薪,那火堆顿时越烧越旺,使得整个小庙暖和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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