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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六十六章 逻辑推理(一)

“卑职不敢苟同。”万里浪摇了摇头,道:“据卑职了解,刘三跟陈义飞和胡亚福倒不是不和,而是他非常胆小,又不想得罪人,尤其牵涉到公事的时候,那是小心翼翼,不敢有半点疏漏。所以,他不敢陈义飞和胡亚福喝酒,也不想得罪他们,所以任他们去,自己把事做好就行。

同时,陈义飞买回酒肉,刘三不问一句,也好解释,不想理他们嘛。

至于刘三身上的钥匙,这一点看似可疑,但卑职却认为这是最不可疑的。因为没人会如此愚笨地把自己置于被怀疑险地。”

林创道:“我只是提出一种可能。但无论怎么说,他身上有嫌疑,这一点万处长没意见吧?”

“没意见。”万里浪点点头。

放下这个话题,林创接着勘查走廊。

走到走廊西端,往上一看,发现檐顶凹进去一块,呈正方形,正好可以容一人上去,像倒置的井口。

这应该是上到楼顶的唯一通道了。

林创看了看上方,摆摆手不让别人过来,蹲仔细观察地面。

地面很干净,没有尘土,也没有任何印迹。

“万处长,把刘三叫来。”林创吩咐道。

“是。”万里浪答应一声,让人去叫了。

很快,刘三来了。

“刘三,有梯子吗?”林创指了指上方的井口问道。

“有,卑职去拿。”刘三说完,转身往下跑。

“慢。”林创喊了一声,刘三站住。

“我跟你一块去。”说罢,刘三头前带路,林创、刘二勐跟了下去。

万里浪看了看李士群,心中暗道:“还是不放心刘三啊。”

刘三领着林创来到东厢房前:“林长官,梯子在里面。”

林创观察了一番,发现门没上锁,门外是石头铺地,看不出脚印。

现在技术太落后,要是后世,脚印、指纹都能查出来,而且,只要你不小心落到犯罪现场哪怕一根头发丝,dna技术就能很快锁定你。

没办法,现在破桉,只能靠肉眼。

推开门,看了下地面,仍是没有半点痕迹。

抬头扫了一眼,见一条木质窄梯就靠在东墙。

林创走近观察一番,又用手抹了一下,发现白手套上面抹了一层土。

但没有发现梯子上有脚印。

这就排除了凶手利用这个梯子从楼顶下来的可能性了。

……

刘三扛着梯子三人上到二楼。

把梯子放到“井口”下方,爬上梯子,用手一推“井口”的盖板,一下子就推开了。

刚要往上爬,林创叫住他:“你下来。”

刘三下来,林创刚要往爬,刘二勐拦住他:“我上。”

“没事。”林创拉住他,率先上去。

“井口”很窄,能容且仅能容一人上去,若是吴四宝那种大胖子根本就上不去,除非他把肚皮叠起来。

所以,这么窄的“井口”,很容易在井沿留下衣服上的布丝,如果不小心的话,挂掉一枚扣子都是正常的。

可惜,林创什么都没发现。

上到楼顶,发现楼顶堆满了薄薄的一层碎石子。

林创叹了口气,暗道:“这犯罪环境太好了。”

直起身,抬起头,一看整个楼顶从东到西是连到一块的,都是铺着碎石子。

“特么的,当初建筑商没少坑同德医学院的钱,弄这么多石子干嘛?”

……

回到一楼客厅,把所有人都赶出去,只有李士群、林创、万里浪、刘二勐和茅以明在。

林创对万里浪道:“这个桉子的最大难点就是凶手没有留下半点痕迹。”

“是啊,林长官,卑职是一筹莫展,您一定有办法,是吗?”万里浪看了李士群一眼,见他根本不搭腔,只好充当了话事人。

“没有痕迹,那就只能靠逻辑推理了。”

“请。”

“通过勘查现场,我有这样一个判断,凶手是先下毒,然后再行暗杀。”

林创这个判断说出来,李士群和万里浪一愣。

二人对视一眼,由万里浪说出自己的疑问:“林长官,这,这不太可能吧?凶手如果下毒成功,那就直接毒杀就是了,为什么还要用刀?岂不是多此一举?”

“也许凶手手上的毒药毒性低,不足以致命。另外,也许地下党太恨田春才了,所以即使毒杀了他,也要戮尸以泄愤。”

“可是,死者并没有中毒迹象啊?”

“所以,我说凶手手上的毒药毒性低,或者只能迷晕而不能致死。”

“凶手为什么不用剧毒药物呢?”

“我推测,凶手是不想留下痕迹。毒药很多,但最常见的就是砒霜,砒霜药店就可以买到,但却是容易留下痕迹。”

“林长官,您的意思是,凶手用一种毒性较低的毒药,先迷晕田春才、陈义飞和胡亚福,然后再实施暗杀,那么,会不会是麻药呢?要知道,让人麻醉之后,也可以办到啊。”

“纠正一点,中毒者还有刘三,他也中了毒。麻药?你是说外科用的麻醉药是吧?不可能。一是麻醉药需要注射,而在尸体上没有看到针眼;二是凶手本来的意图是不想惊动被害人,给他们如果注射,岂不是与他本来的意图背道而驰吗?”

“您是说,是毒烟或者毒气?”

“对,这个可能性最大。”

林创说完,万里浪不言语了,低下头想这种可能性有多大。

“这只是你的臆测吧?还有没有左证?”李士群不阴不阳地说道。

“有。第一,刘三说他昨晚睡得很死,十点入睡,早上七点才醒,中间没有起夜,这是不是可以证明他也中了毒呢?

第二,若是食物中毒,那为什么四个人全都中了毒?要知道,四个人进的食物并不一样。

第三,三人死因,都是被人割断动脉。众所周知,动脉被割断,鲜血会喷射而出,地上瞬间就会积满血。而现场并没有留下血脚印,这说明什么?说明凶手并不是近身杀人,而是在稍远的地方,用一种长凶器把人杀死。

这一点并不难推理。

那么问题来了,凶手会对一个神志清醒的人远距离下手吗?就算陈义飞和胡亚福喝醉了,锐器入肉也会疼得大叫一声吧?如果叫了,别人会听不到吗?

第四……。”

啊?还有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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