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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弗农·道格拉斯

这个世界不会因为离开了谁,就会停止不转。

就如天空上的玄月,不会因为警备队长的咆哮而缩进旁边的乌云中,反而肆意嘲笑般的将明亮的月光照在他也不知是愤怒还是因劳累而涨红的胖脸上,他油腻腻的肥脸上,汗水亦如先前他的上司喷在他脸上的口水一样多。

“这他妈的是第几个了,啊,啊!?”警备队队长愤怒的咆哮着,将自己的脑门顶在自己卫兵的额头上,“你们真是一群饭桶,都他女马的饭桶!”

随着他的咆哮,肥腻腻的脸颊挤着他脸上的胡须一抖一抖的甩出残留在他胡须上的面包屑。

不怪他愤怒,饶是谁在享受自己最心爱的晚餐时被上司揪过去一顿臭骂后,再马不停蹄的赶到血肉模糊的杀人现场后,谁都不会很友好。

作为温尔斯顿老城区警备队的队长之一,弗农道格拉斯最近很心烦。

也不知是恶魔的垂青还是诸神对自己的恶作剧,自己刚刚担任上这里的警备队队长,倒霉的事情就一个接一个的来!

先是惊动到市政厅的流莺连环碎尸案,接着又是莫名其妙的多出来的一个打乱地下布局的新生帮会小鸦帮,对于长期和黑帮打交道的警备队,他敏锐的察觉到再不解决这件事,整个地下势力都要乱起来了,真他娘的见鬼了!

前者除了下半身发痒的时候,谁会去注意这些下三滥的女人。但可悲就可悲的是那个管不住下半身的小格里昂勋爵!那个猖狂的杀手竟然在他干那事的时候杀了他的伴,导致这个可怜的小白脸终身不举!这可就捅了马蜂窝了,以至于作为市政厅议员的老格里昂的愤怒,我滴乖乖,这个老家伙可是大boss阿诺市长及其器重的市政厅议员。

这才让原本上不得台面的案件落在了日理万机的市政厅官员们面前。

至于后者,那就是让警备队队长咬牙切齿的家伙了。作为直接和那些淤泥里见不得光的老鼠们直接打交道的警备队来说,这些黑帮就是警备厅手里任意搓揉的可怜虫!可是这个横空杀出的帮派不但不拜见自己这个老大,还猖狂的扰乱了整个温尔斯顿的地下秩序!

不过这个新兴的孩子帮与其说是突然出现,倒不如说原本就有的。那帮生活在老城区的平民就像是地底下的耗子一样能生,每一都有三四个小崽子。可是你能生倒是能养啊!

警备队队长在心中咒骂着。这些老城区的街头男孩们从小就耳目濡染着祖祖辈辈的黑帮生活和不法勾当,可以说他们生来就是小偷和坏胚,这是每一个温尔斯顿人都知道的事情。只是这一次却有个狡猾的混蛋竟然将这群半大的孩子组织起来,形成了一个可以和其他老牌帮会相抗衡的帮派!

诸神在上,恶魔在下!这是多么括不知耻的家伙才会想到这么个恶毒的方法。

对于几乎是在温尔斯顿随处可见的孩子来说,每一个小屁孩都可能是孩子帮的成员,难不成那些同样混迹黑帮的父母能亲手掐死自己的孩子在床上不成?!!当然作为那些下三滥的蛆虫,只要为了利益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但天杀的是,杀死能为自己赚铜板钱的小劳动力们?现在,这些一个个大胃鬼们可是那些工厂主的心头肉,工资低,待遇少,可干的活不比那些成天要这要拿的工人们差。

而理由仅仅他女马的是自己的孩子可能是自己对手帮会的成员!?别他女马的开玩笑了,在男人有这念头之前,就会被和自己躺在同一张干草垫上的婆娘给勒死!

这个诡异的新型黑帮势力就这样如此轻而易举的逃过了整个温尔斯顿地下势力的传统围剿,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了警备厅的黑帮名单上!

而自己的那帮蠢手下之所以得到消息,还是因为这个新兴的帮派甚至都将触手伸进了“原野花园区”!

正经蛊惑了好几个良家子,要不是其中一位慧眼如炬的母亲发现了自己儿子的反常,自己的那帮愚蠢如猪的手下还不知道啥时候会知道呢!

这个新兴黑帮聪明就聪明在他们没有固定的据点和势力范围,成员也是一群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半大孩子,这对于警备队来说完全就是一群隐形人!

然而这个孩子帮大案不犯,小案不断却也让警备队异常的头痛。那些自诩为精英的市政厅的官僚们简直就是白痴,浪费维尔斯顿供养他们的钱财!什么叫律令平民孩子不许出现在市场和体面场所?又什么叫做严禁各个作坊雇佣童工?不用那些见钱眼开的商人们发话,光是那些童工的母亲就会先拿笤帚抽死这些光会说空话的白痴们。

而根据警备厅在黑帮的线人汇报,这个孩子帮已经悄然的将整个温尔斯顿的小偷和骗子拢在了自己手里,正试图向地下走私上入手。

听到这里,弗农真想抓到那个孩子帮的首领,然后撬开他的脑子看看是怎么长的。竟然狡猾道这种地步,他是魔鬼之子么?!

作为整个北地的贸易港口,走私是最大的一口肥肉!谁能掌握了走私线。那简直就是躺在了巨龙宝藏上的幸运儿!

想到这里,弗农下意识的搓动着自己肥胖的手指,但仅仅搓动到了粗麻的质感。

弗农这才注意到自己手里的是死者的沾染血迹的衣角。

真是霉气!

弗农赶紧在裤腿上蹭了蹭,在警备队员的帮助下站直了臃肿肥胖的身体,想当年他可是单挑棕熊的人物!迅速离开这个影响他心情的案发现场。弗农道格拉斯觉得,为了自己的钱程考虑,似乎抓住传说中的孩子帮首领“孩子王”才是当务之急。

至于变态连环杀手?让他见鬼去吧。相信那些被吓尿的贵族老爷们这回应该能管好自己的小吉吉,不会大半夜跑到老城区被人敲闷棍了。

至于老格里昂的恐吓?他弗农道格拉斯才不会怕呢。那帮活在他手底下的黑帮是干什么吃的?就是用来背黑锅用的,等到限定的三天期限一过随便抓一个倒霉鬼上去就行,在温尔斯顿,北城归贵族老爷们,但在整个南城区,那是警备队和恶棍们的餐盘!

“头,那这具尸体?”一个长着红色酒糟鼻城卫兵舌忝着脸凑过来问道。

弗农不耐烦的道:“还能怎么样,丢给收尸人。难不成你还要抱回去暖被窝?”

弗农被自以为逗乐的低俗笑话弄得哈哈大笑后,心情不错的他随手丢给了跟在后面的酒糟鼻城卫兵一枚银币道:“收拾完后带着兄弟去喝点酒暖和暖和。这该死的天气!”

“得嘞!”收到打赏的酒糟鼻城卫兵立刻欣喜的敬了个礼后,就兴冲冲的扭头和其他几个看守尸体的城卫兵大声讨论去那家酒馆了。

“这条老狗!”警备厅厅长摇了摇头后,就跳进了马车向灯火辉煌之处驶去。

那些贵族真是脑子进水了人,有玫瑰大厅的存在,至于为了省那几个钱来这种下三滥的地方找风流么?!真是闲的蛋疼的一群白痴!

自己的晚餐可才吃了一半,希望自己家的那个小胖子可别全吃完了,温丽的洋葱圈可是自己的最爱!

想到这里,我们的警备队队长舌忝了舌忝自己的厚嘴唇。

有出来找乐子这时间还不如回家吃洋葱圈,家里那个威尔曼婆娘的手艺是真没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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