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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让我来

陆凶离开后,阿娆没有直接回家。

她在河边站了一会儿。

河面上有月光,波光粼粼的,衬托得远处的阴影格外暗沉,有风从那里来,带着一丝冷意,弄得人心有些不安。

空气里有血的味道,有伤药的味道,还有极浓的香料味儿。

这奇怪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渐渐的,让阿娆心里的不安变成了另外一种不安。

她为什么不信他呢?无论他是谁,他对她是真心的好。

她转身,迈开步子,绕路跑到徐嫂子的屋后,采了些杜鹃花的叶子回去。在院子里,她将叶子细细捣成糊状,端了去敲陆凶的房门。

“程大哥,是我。”

陆凶刚刚躺下,听见外面有动静,故意弄出了几声鼾声。

阿娆知道他从来不打鼾,这么一来,反而更加心疑。

“阿娆呀,有什么事吗?我已经睡下了。”

“哦,是一味香料的事情,有些急,还是请程大哥出来一下,我怕耽误了明天的事儿。”

她话音刚落,里面便传来窸窸窣窣的穿衣声,不大功夫,门开了,露出陆凶的半张脸。

那张脸在月光下还是一如既往的黑,只有一双眼睛亮得灼人。

“我们到里面去吧,外面冷。”

阿娆抬起下巴,指了指以前她用来制香的小屋。

陆凶也没有多想,便跟着去了,路上看她端着一碗不知道什么东西的糊糊,还以为是香料,心下有些好奇。

进了屋,阿娆砰的一声将门关了。

陆凶吓了一跳。

看她这副凶悍的样子,不像是讨论香料,倒像是……

难道她想强行推到?

不,不,阿娆不是这样的人,她就算性格有所改变,到底还是一个大家闺秀,干不出这样出格的事情来。

不过,他还是害怕怎么办?

他不动声色地退后几步,躲到桌子后,心里砰砰跳着,试图将自己和阿娆隔开。

如果她真的扑过来,或许,或许,他可以用双手抓住她的肩膀,告诉她,这种事情应该放着让男人来。

呃……

心里乱乱的,他不敢看阿娆。

阿娆将碗里的药往桌子上重重一摔,他又吓得一哆嗦,刚才一点儿绮思顿时跑得一干二净。

不,这不是对他有想法,是对他有怨气,难道自己白日里的活儿做得不好?

可是,什么样的事情能让她发这么大火?

陆凶砰砰的心跳变成了忐忑不安,他刚想道歉,却见阿娆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身子一前倾,抬手吃啦一声把他的衣服撕开了。

陆凶登时傻在那里。

这是阿娆吗?

忽的,他想起了自己身上的伤,慌慌张张地想把衣服穿回去,已经来不及了。

“你还要骗我到什么时候?”

阿娆一手按住他的手,另外一只手将他缠绕的布条一圈圈解开。

“受了这么重的伤,不好好处理,会溃烂的。”

她的动作利索,目光坦然,仿佛眼前站的不是个半luo的男人,而是一块五花肉。

“一点皮肉伤,过几天就好了,说出来怕你担心。”陆凶知道瞒不住,也只好承认。

被一个女人按着,他有些不自在,想躲,又被阿娆抓回来。

“你不说我才担心呢。”

阿娆用清水清洗了伤口,道:“这是刀伤吧,程大哥,你告诉我,这刀伤到底是哪里来的?”

见陆凶不答话,她顿了顿继续道:“程大哥,你于我有恩,我也相信你是个好人,你纵有什么苦衷,也可以说出来,我阿娆绝对不会嫌弃你。你要是个行侠仗义的大侠,为人打抱不平受了伤,我心里喜欢,你若是个落魄山匪,杀手之类的,我也接受,因为,我知道你那么做一定有自己的苦衷。”

清水渗入伤口,疼得陆凶发麻,但是听着阿娆的话,他的心里竟然暖了起来。

不过什么山匪大侠的,我是你丈夫啊!

但是,现在不能告诉你!

“阿娆,我……我还是实话告诉你吧,我以前在军营里待过,后来因为一些事情就回来了,至于到底为什么,我以后一定告诉你。我今日早晨出去,是有人告诉我,我的一个兄弟被流匪盯上,那流匪绑架了他的家人不说,还打断了他的腿,让他天黑之前送一百两银子过去,否则就撕票,袍泽之情,我不能不顾,就跟那些人动了手,救了我兄弟的家人,受了点伤。你放心,那伙流匪我已经送官府了,江大人会处理的。”

阿娆出了口气,原来是这样。

忽然,她的心又提了起来,她盯着陆凶,有些恶狠狠地道:“程大哥,以后,我再也不许你一个人冒险。”

说完她觉得自己语气有些太凌厉了,于是又软言道:“若再遇到还是先报官的好,你要是出了什么差池,我和朝儿,该怎么办呢?”

她清洗完伤口,手指垂落在他**的肩头。

细细滑滑的触感,让陆凶只觉浑身一紧。

他笑了笑,道:“几个流匪,我还是能对付的,不过我听你的话,以后再也不逞孤勇了。”

他抬了抬手,想捏住阿娆的手,却迟疑了一下,终究还是放下了。

他的内心告诉他,唐突佳人不好!

“我这药只能暂时止血,程大哥,明天你不用去香坊了,朝儿上学也由我送,你去镇上的大夫那里,去拿副好药。”

陆凶答应了,阿娆这才微微一笑。

伤口处理好已经不早了,阿娆让陆凶早点儿去睡,自己又翻了几页书才睡下。

忽的,她又想到了铁骨素心兰。

那山谷里诡异的香味儿,还在吗?

第二天天一亮,阿娆就打发陆凶去买药,自己领着陆朝去隔壁的杏花沟。

路上,阿娆又看了看那块荒地,仔仔细细地记住了地形,这才带着陆朝往先生那里赶。陆朝生性聪慧,有过目不忘之能,又加上刻苦,所以,功课一直很让姚老夫子满意,路上,阿娆怕他功课不熟,想跟他讲讲什么《笠翁对韵》之类,谁知这小家伙小脸一扭,嫌弃地道:“夫子说了,大丈夫应该志在天下,这等吟花弄月的东西,看一眼也就罢了。”

“那,那你至少要能认识上面的字吧。”

“你不相信我吗,娘?”陆朝说完,直接将那本书从头背到了尾,直把阿娆惊讶得下巴差点儿掉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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