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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袖添香读诗书

劳务市场来了很多找不到活干的人,往往一个老板来了,许多人去抢!

工作越来越难找了,他继续无奈着。这天,在捡白菜时碰了个好运气,不知谁丢了一大包的红薯,家才觉得是上天的慰劳。

很愉快的捡回洞里,生起火来先把土块搭好的小窖烧红。

然后将这些个又大又沉的红薯埋进小窖里,再将窖块打塌让红热的土块慢慢闷熟红薯,那扒出来的红薯又香又甜。

天已经渐渐暗了下来,山脚下的城市传来沸腾的人声,车辆穿流不息鸣按各种躁人的喇叭声。

公路像一条巨龙一样朝远方弯延去,高楼的灯光闪烁,衬托出城市的新兴和发展。

家才已经没有心情欣赏这些城市的美景,他已经蹲在闷埋红薯的土块旁有些来耐烦了。

家才闻到土块中透出的缕缕薯香后,直觉告诉他:烧红薯可以开吃喽。

扒开黑黑的土块,露出有有些破了皮的红薯,那口水就流出来了。

他捡起其中一个较小的,剥开皮咬上那香香的薯肉去,却被热气未散的薯肉给烫得嘴唇起泡了。

心急吃不了热红薯,他就鼓起腮帮猛吹给红薯降温,不期然中隐隐约约看见有一个人,正从苍茫的暮色中向这边走来。

家才做梦也没有想到,此刻站在面前的,竟然是林月梅。

家才惊得手里的红薯差点掉在地上,梅言笑晏晏的说:“我很远的地方就闻到红薯香味了,就寻香而来,刚巧就碰到了你,天下之大无巧不有啊!”

“烧红薯可要趁热吃哩。呀,好香!能不能让我也尝一个?……不说话就是同意了!”

家才忙张罗着把地上最大的一个拿给梅,亲自给她剥好了皮,林月梅已经把剩下的几个分别用手帕揩干净。

随后又把她的手帕铺在面前的土地上,再接过家才递来的红薯,放到自己的嘴边轻轻一咬:“唔,好香”。

家才看着她吃得如此陶醉,不禁口水就流了,肚子也咕咕的响了。

她笑盈盈地说:“你还没吃吧,看你饿的,就把手刚咬的伸到家才嘴边,那上面的唇印还清晰可见。

家才有些犹豫,梅就眯眨着眼笑。

家才就一口咬上她留在薯上的唇印,那薯香就混着唇香。

——美死了家才。

梅此时已经剥好了第二个红薯,迫不及待的吃起来。

二个人温馨的把地上的红薯全部消灭后,洗干净了手。

家才就劈头发话了:“梅啊,你怎么就寻到这儿来了,不会像你说的这么巧吧!”

梅看着家才那兴师问罪的犀利脸色,仍是笑容可掬的说:“你语气可不是正常的待客之道啊,其实我早就知道你住这儿来了,想不到你现在过得这么苦!

在科利公司里我们是同事了,你这样沉沦低微的生活,我看在眼里很是痛心啊。我真是很想帮你,真心实意的想帮!”

听梅这么诚挚的表白,家才的心在一刹那间受了感动,有些哽咽的说:“梅啊,那常常出现在瓮里的肉也是你的杰作了?”

梅笑笑,不加否认!

家才又说:“我还以为是什么动物来骚扰呢,还设了套来抓捕着红烧呢!”

梅就笑了:“我这动物,你没胆来红烧吧!”

家才也笑了:“那敢啊,唉呀,谢谢你的赠送,但今天我捡到钱了,我想上天是不会掉钱给我这么好吧!这一定又是你大发善心的结果!”

梅说:“唉呀,全被你猜着了,你一向性傲自自尊,这钱我可不是施舍你的,就权当借你用吧。

等你工作了,再还我不迟。我今儿找你也是因为我朋友有个亲戚泥水工地少个小工,我听说后,一下就想到你了,所以急冲冲的叫你了。”

家才一听就喜了:“有这好事!”

梅:“唔,明天就上工,你晚上睡充足了,明早我带你去。”

一夜的兴奋无眠后,家才第二天一早就下山,侯在劳务市场等侯月梅。

进了临浦工地干活一段时间了,家才渐渐适应了这种泥水小工的生活。

觉得有活干,有饭吃,真是加倍的珍惜。

干完活后,晚上就点灯阅读梅借阅的各类书藉。

觉得自己的智慧有了增长,许多的书看过后就能在脑子里留下影像。

那些书里的每个字都清晰的浮现着,有时甚至不需要去记,只要在脑海里看一看就明白了。

自己身体里有使不完的劲,一股股暖流在身体里涌动着,手劲也大得寻常。

有一天工地停工,就乘公交车回市里玩。

就到新华书店里,去看有什么新畅销的书没有。

书架里琳琅满目的书,左一本右一本的随便翻翻,然后竟被一本红色封面的书给吸引了——《纷飞如雨》。

不是被这书面设计和书名给吸引了,而是被这书的作者署名给吸引了——林月梅!

天啊,该不会是同名同姓吧。

迫不急待的翻开扉页,竟在封面背后的作者简介一栏里,左上角印着一张彩色的作者小照,秀发如云,脸生红霞,娇柔无限——正是林月梅!

家才内心激流涌动,捧着这书手都抖了,比自己发表的还加倍激动。

他蹲在地上急不可耐的看完了此书,其实合上书页后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感觉就一会儿的看书时间怎么就过了大半天了,家才不解的模着头。

看完了书,他内心有许多的想法,想迅速的和林月梅交流一下。

家才也不知道月梅现在什么地方了,也许此时正在出车途中,也许在公交公司里算帐,也许在家里写网络小说呢!

既然不知道怎么去找她,就无头苍蝇的在街头荡漾。

此时,暮色已经临近,满城亮起了耀眼的灯火。

不远处的电影院刚刚散场,清冷的街道顿时出现了喧闹。嘈杂的人群散乱地流向东西南北,街巷中各种嘈杂的声音响个不停。

林月梅此时也刚下车,抖着白色布包上的灰尘,今天和王俊一起去看望他一个亲戚,本来她不想去的,又是被王俊死磨硬泡而去了。

月梅根本被蒙在鼓里,之前王俊对他的亲戚说:“舅,我谈的女朋友可漂亮了!后天带给你欣赏吧!”

月梅受不了王俊亲戚那如看外甥媳妇的神情,低着头吃饭,然后就匆匆拉着王俊走了,不顾亲戚埋怨的说:“来匆匆去匆匆啊!”

王俊此时十分幸福的体会着和梅一起在亲戚家的感觉,此时已经和梅的关系迈出关键的一步了,有了这一步,那以后结婚的希望就不在遥不可及了。

他望着梅泌出汗滴的额头,闪闪的睫毛:“多美丽的姑娘,相信我,一定会努力挣大钱,成为萧山经济界的名人,为我们爱情的光明方向奋斗!”

旁边的林月梅也想着自己的心事:“唉,王俊最近老是看得自己紧紧的,每晚送自己回家了,就呆在自己家里陪着自己看电视。

看了一会,自己要到书房里写作了,他就坐在旁边端茶倒水。

天太热,自己写得背部都湿透了,就拿着蒲扇给自己摇凉爽的风。

梅此时都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古时书生苦读诗书,最羡慕书房里有柔美体贴的姑娘端坐一旁,端茶侍候。

红袖添香读诗书,一朝入京中进士,衣锦还乡娶娇妻,洞房花烛还报美人恩。

这是多少男人梦昧以求的美事。

此时却反过来了,王俊给林月梅红袖添香夜写书,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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