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第16章 广交良友 2

由于我乐意刘季带朋友回家蹭饭,所以我对他的朋友也多多少少都有一些了解。

常来的朋友中,当然少不了县衙里做吏掾的萧何,他比刘季要小一岁,但却性情沉稳,很有韬略。因为对秦法精通,刚升为沛县县主吏掾,相当于现在的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夏侯婴,那个年轻英俊的县衙马车夫。

还有一个在衙门里做狱吏的曹参,即现在的看守所所长。

当然也有不是官的,编织苇席的席匠周勃。他家祖先本住在荥阳卷地,后来才从那里迁来沛县。他家是外来户,在沛县没有土地,只能以编席为业。这些席子是当地人用来养蚕的。他还会吹箫,靠这种本事经常混在出殡人家的鼓乐队里,挣一点小费贴补家用。慢慢地接触中,我发现他有两大特点:一是臂力十分了得,能拉硬弓;二是木讷敦厚,言语不多,是个大老实人。

妹夫樊哙,是个屠夫,以杀狗为业。那个时候狗肉是上等级的肉食,价钱比猪肉高得多,所以有专以屠狗为业的人。但是屠夫的地位却很低,按照秦朝的法律,屠夫是不能做官的。樊哙是个很有名气的狗屠,沛县街上的狗见了他,要么群起而攻之,要么吓得立马缩成一团。他屠狗的技巧十分娴熟,一只小牛犊大小的狗夹在两腿间,只消一会儿工夫,就像月兑一件衣服一样把一张狗皮给扒了下来,而那狗依然在他胯下战栗不止。樊哙孔武有力,轧地用的石磙子他可以一只胳膊夹一个给夹到田里。我们家的农活,他也没少帮忙。我很看中他,他看起来粗粗拉拉的,实际上很有见识,所以当初毫不犹豫拉拢他和妹妹成其好事。

这伙朋友中还有王陵、雍齿、纪信,等等。王陵和雍齿年轻时都是沛县的地痞流氓。王陵这个人个性非常耿直,对朋友特别讲义气,比刘季年长几岁,刘季一直呼他大哥,后来并与其结义。雍齿原是刘季的对头,他在沛县也算是“黑恶势力”的老大,从来不把刘老三放在眼里,两个人为件什么事还结下了仇怨。但雍齿与王陵交好,两个人关系不错。于是王陵从中调解,两个人化敌为友,成了好朋友。有了这层关系,我知道自会很谨慎又不失热情地招待他们。

当然,这些朋友自然也不同我见外,每次刘季带了朋友来或朋友们来找刘季,都会被我酿的烧酒灌得晕晕乎乎。

对,没错,我有一手拿手的本事,因为我知道,要把自己的男人留在家里,最好的办法就是锁住他的心和胃,除了温存之外,我当然还会烧得一手好菜,你想想,我把二十一世纪的菜谱搬到了古代,能不闻名遐迩么?另外,没办法,我家夫君很爱喝酒,那我逼着自己研究酿酒的方法,当然,我这聪明的大脑很管用。虽然,我之前是没有酿酒经验,当然,我很聪明,女扮男装到隔壁村的酒坊里做小伙计,偷师了酿酒的办法,然后经过我的研究和改良,取栖山泉水,终于酿出了一种被称为“桃花露”的白酒,深得刘季朋友们的欢迎。在众人心目中,我很快成为他们温柔贤良的嫂子。

有一天,刘季带回了一个人,在我面前称他为“先生”。这人姓张,名耳。这个名字有点怪,人也生得怪。但既然刘季对张耳那种毕恭毕敬的样子,就知此人肯定有些来历。

刘季为什么尊敬张耳呢?因为张耳居然就是当年信陵君门下的食客之一。虽然是三千食客中的一位,但在刘季眼里他差不多就是一个伟人了。张耳是大梁人,信陵君死后,他流落到外黄。外黄那时属陈留管辖。张耳虽然是个盲流的身份,史书上称作“亡命”。不过,在这里“亡命”不是对那些铤而走险的人的称谓。“亡命”的全意,“命者,名也。谓月兑名籍而逃亡”。是指那些月兑离了当地户籍的人。秦汉时的户籍,又称“名籍”,古汉语中“亡”与“无”同,“命”与“名”同,所以“亡命”也就是“没有户口”的意思,而“亡命之徒”指的是没有户口的人。当然,除了灾荒战乱的因素之外,月兑籍或没有入籍的人中,确实有一些是犯法作恶、胆大妄为之人,因此后来“亡命之徒”实际上也就成了不要命的泼皮的代名词。张耳因为做过信陵君的门客,在异乡也沾了信陵君的光,很受器重。外黄一个富翁,把自己守寡的女儿嫁给了他,并给了女儿一笔很丰厚的陪嫁。张耳就凭着这笔妻财广致天下门客,学着当年信陵君的样子“四海纳贤”,自己当起了掌门人。

刘季还是小混混的时候,经常因为捣点不大不小的乱子被官府缉问,一有风声,他就外出避风头。一来二去听人讲了张耳招致食客的事,于是就到外黄去投奔。为什么投奔张耳?就因为张耳做过他心目中偶像信陵君的幕客。刘季在张耳那里受到了最大的礼遇和庇护,两个人的交情也越来越深。后来,我们与张耳成了儿女亲家。刘季成就帝业,张耳是功不可没的。

在朋友们的来来往往中,日子倒也过得很快。而且我这个嫂子的名声,也被刘季的朋友们广为传颂。这也就成为后来我能够以女主称制、威服沛丰系功臣的一个主要原因。这些朋友后来不仅成了刘季的社会基础,也成了我吕雉的主要依靠对象。

这段时间,刘季没有我相夫教子的成就感,相反他觉得前途渺茫。原本想做了亭长,慢慢迁到县里。可后来发现远不是这么回事。即使平迁县吏,也不过是个大跟班而已。萧何连年考课居泗川郡第一,御史监郡有意入朝进言征召萧何,萧何一再辞谢。萧何为何辞谢,他没有问过,但个中原因不言自明。尽管他心中的大丈夫,早已不是拉起一帮人胡吃海喝、在市井中呼风唤雨的英雄,而是凤车龙辇的秦始皇。但眼前的一切,目之所及的一切又如此悬殊。

他不是那种稍遇即安之人,宁可放弃已经得到的或即将得到的,也绝不委屈自己。看看我在家那般辛苦,而且赋税也高达三之税二,尽管我一滴滴汗水摔在黄土上,维持着这个家,但他明白,我的辛苦是为了他这个亭长久有所成。然而他自己清楚,事实远没有面上风光。他很矛盾,内心因这矛盾而隐隐作痛。他无所谓的做派和禀性又使这份无奈压在心底深处,只有在夜阑人寂的时候,才翻涌开来,彻夜难安。于是他极力饮酒,让自己一直处在酒精麻醉后的亢奋之中。酒精中毒后的超理智思维,是他摆月兑无奈与痛楚的良药。然而这种喧闹中的寂寞,更是难耐。他不只一次想过回中阳里做他的老大,可是曾经沧海难为水,他自不会满足里间。

更为难看的是,早期捉奸缉盗的热情早已为完成指命而取代,直到把身边的乡里乡亲不分轻重徙往咸阳构筑宫殿,修建皇陵。说是一年,可一年之后又有几人生还?眼看着豪爽的自己一步步站到当年兄弟的对面,而即便如此为朝廷卖命也很难实现大富大贵的梦想。看着满街断足残臂的乡人,他开始另忖思路。

一年前夏侯婴路过泗水亭,二人饮酒自乐,兴奋之余执械戏耍,一个不留神,手中的巡戟伤了夏侯婴的左臂。二人谁都没在意,却被人状告沛令,因为按秦律,伤及县吏,要治罪,何况刘季是亭长,知法犯法属重罪。刘季不承认,夏侯婴本是和稀泥的主,一口一个没这回事,加上萧何从中斡旋,事情平息过去。然而一年过去,赵吏掾扒拉出这个案子,久无升迁的他正在与夏侯婴同争职位,便翻出狱案,结果夏侯婴一声“倒不孬啊”,咬定绝无此事,但还是挨了几百鞭子,人也入狱。刘季虽未受惩处,情绪却更为低落。

但是,从此以后,二人成为生死之交。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投推荐票 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章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