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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绸甲

人群越来越近,苏文看着排头的石元武等人个个意气风发,神情兴奋,简直说不出潇洒,说不出的自信。

此时红光东照,印在石元武身上几乎给他披上了一层红色的披风,照的他说不出的英明神武,他身旁的王启年见此灵机一动,突然大声喊道:“万胜!!!”要不是声音清晰,几乎让人听成万岁。

听到王启年的喊声,因为刚刚才打了胜仗,还打的是威名赫赫金兵,他背后的官兵也忍不住喊道:“万岁!!!”声音此起彼伏,如嘶响起,简直惊天动地,引的苏文身旁的兵丁也忍不住出声应和。

“大哥!!!”苏文也被这气氛带的忍不住,走上前招呼道。

看到苏文的身影,石元武跳下马来,上前使劲拍了拍苏文的肩膀,大笑着说道:“六弟,多亏你先前一番大闹,杀死了带队的主官,方才搅的金兵群龙无首,坎坷不安,不然那里能有如此轻易的胜利,在这里哥哥可要大声的谢谢你了。”

“是啊是啊,六弟,想不到堂堂一个金兵的千人队先锋,竟然被你搅合的混乱不堪,这一仗最大的功臣,可以说非你莫属啊。”王世雄也上前说道。

武鹏也忍不住上前调笑道:“六弟,要不下次金兵来了你再去大闹一番,最好也能杀死他们的主官,如此一来,对付金兵时,我们可要轻松多了。”

听到这话,石元武又是哈哈大笑一声,不过见人群越来越多,城门眼看着快要拥挤起来,就出声说道:“来来来,我们进城后在说吧,现在都回营,不要堵在大军路上。”

众人一听,赶紧让开城门,大队的官军鱼贯而入,很快就进去了一半,此时这群粗粗成军的菜鸟已经开始变得沉稳,浑身上下杀气弥漫,伴着身上还未干透的血迹,隐隐有着强军的风采。

硝烟未熄,血迹未干,这群刚刚出征的士兵此时已经月兑胎换骨,变得雷厉风行,和旁边同时进营的同袍比起来,似乎多了那么一种说不出来的气质。

众人回到了军营,安顿好部下的吃食后,也相约聚集了起来,在石元武的屋中喝酒。

虽然大早上的喝酒对身体不好,但这回因为刚打了一场胜仗,心里高兴之下那还讲究这些,因此,都忍不住喝高了。

酒桌上,气氛热烈,一上桌,石元武就忍不住说道:“来,六弟,大哥敬你一杯,要不是你大闹金兵,杀了金兵将官,哪来今晚的这场大胜。”

“对,对,应该敬六弟一碗,要不是他,弟兄们今天也不能这么痛快的灭了金兵的一个千人队。”王世雄也跟着起哄道。

西门璋也笑着说道:“六弟,你是不是还杀了金兵不少军官,不然金兵怎么会混乱到如此地步,竟然连还手之力都没有。”

武鹏和岳胜也跟着上来全酒,虽没说话,但也端起了酒碗,苏文见免不过去,也就一口喝干了碗里的水酒,幸好这宋朝的酒度数没有多高,大多数都和啤酒差不多,不然那武松也不能喝道三十几碗,苏文在现代虽说不是酒鬼,但也算酒精考验,喝起啤酒来,那也是论件算,再加上内力也算不错,因此几乎算是千杯不醉。

接下来,众人又互相敬了几碗酒,这才开始吃菜。

众人又互相吹捧取笑了一番后,西门璋这才正色说道:“大哥,今晚虽然我军大胜,但也暴露了不少问题啊。”

“哦?怎么说道。”石元武一口喝干了碗里的酒后问道。

西门璋沉思了一番后慢慢说道:“今晚这场夜袭,我们是以有备攻无备,以有组织攻混乱,以多击少,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但就算如此,仍然受到了很大的损失。”

“先以伤患为例,我们光是死掉的兵丁,都不下三百,这还不算受伤的,我们是多少人?三千,金兵又有多少,不到一千,三个打一个,都仍然有如此大的伤亡,要不是晚上黑灯瞎火的,大家都不知道情况,如此伤亡下,很可能会一哄而散,这是第一。”

“第二,金兵群龙无首,无人指挥,被我们突然袭击之后,仍然逃月兑了不下三四百人,虽然也有他们骑马的原因,但阻击追杀还是有着巨大的漏洞,这是第二。”

“第三,不知道你们看了没有,我们的伤亡,大多都是被弓箭射死,金兵人人弓马纯熟,使得一手好弓,要不是仓促之下不能成阵,变得各自为政,我们的伤亡几乎还要扩大几倍,而我们呢,军中的弓手,五千人里几乎还不到五百,连十分之一的比例都没有,再加上大多都是新手,和金兵对射很是吃亏。”

听到这里,王世雄笑道:“三哥,你这就有些吹毛求疵了,要知道他们再怎么说也不过就是一群新兵而已,就算很多原来是当兵的,但大多都没经过战阵,怎么能和金兵中的精锐想比。”

“再说了,很多金兵从小就和弓马打交道,几乎就是长在了马背上,从小玩的游戏就是骑马打仗,开弓射箭,不如此,就无以生存,你要这群从小就种田做工的平民跟他们比,那不是以短击长吗。”

“恩,不错,老五你说的有理。”西门璋点点头说道。

石元武说道:“五弟,你说的也有道理,但这些情况也确实都有,如果不能找到办法,以后再这么来几下,那还怎么打仗?这些士兵毕竟不是物品,不能被这么白白消耗掉。”

王世雄胸有成竹的说道:“这就要发挥出我们汉人的优势了,最简单的,只要尽可能的给士兵着甲就行了,如果把全身都包裹起来,金兵再怎么射术精妙,也没什么大用。”

“可现在到哪去找那么铠甲,普通士兵有一件牛皮甲就不错了。”西门璋问道。

王世雄说道:“你看这金兵的箭只,大多都是汉人工匠打造的,他们自己能有骨头做的箭头就不错了,因此,只需要能挡住弓箭绽射就行,而能挡住弓箭的,不仅有铠甲,还有布匹和木头。”

“布匹和木头?这怎么能挡住?”石元武有些奇怪的问道。

“我说的布匹,不是普通的布匹,而是丝绸,木头在这里也只不过充当一层防护,减缓箭只的冲力,只需要用两层丝绸包裹一层木块,既可以阻挡箭只,穿起来又轻便,唯一的麻烦就是有些热,还有怕火而已。”

石元武立刻有兴趣的问道:“这又怎么说?”

王世雄道:“比起普通的麻布,丝绸占了细腻的优势,又坚韧无匹,普通的箭只如果不近距离发射,根本就射不透,如果背后在有着一层木头,几乎可以免疫大部分箭只,因此,只需用两层丝绸加一层木块,就可以防护住大部分的流失。”

“要知道,战场上面,很多士兵都不是面对面被杀死的,而是死于流失,一般的箭只在天上飞行一段时间后,冲力都有减少,很多士兵其实都是被流失杀死的,强弩之末不能穿鲁缟,因此只要能防护住流失就能减少大半的伤亡。如果再给他们配上一顶木盾,除了亲自面对面杀死,几乎没有别的办法。”

“我前几天在城中巡逻的时候,又发现了一家布商的仓库,那里面丝绸堆积如山,起码有三千匹上下,我们全军加起来只有五千多人,还有几百幅铁甲,因此,每个人都能分到大半匹丝绸,只需加紧赶工,就可以人手一件布甲。”

“随着金兵的脚步越来越近,我们肯定没有出城作战的机会了,只需要据城防守,而金兵大多都是骑兵,如果蚁附攻城,就是以短击长,唯一的威胁就是弓箭,如果我们穿上布甲,这唯一的手段也要失效大半,金兵想要攻破城池,最后的手段只有纳命来填,而我们有五千士卒,城中还有不少青壮,危急时刻,更是可以老弱妇孺齐上阵。”

说到这里,西门璋也忍不住兴奋的说道:“而潞州城又处于金兵大队的关键要点,如果放弃不管,我们就可以威胁粮道,断其后路,如果在潞州死磕,短时间内,又无法攻破,必然耗时良久,如此一来,金兵想要速战的决心只能失败,大宋就有了反映时间,如此一来只要大宋聚集起反击的力量,金兵就只能无功而返。”

“好,好啊,五弟,想不到,你竟然想出了这种办法,给士卒穿上丝绸布甲,几乎等于是多出一倍的兵将啊。”

听到这里,石元武也兴奋了起来,大声说道:“那好,一会儿我就安排人手去缝制丝绸,总要让士兵们人手一件。”

接下来,苏文他们尽兴喝酒,要不是想到自己现在身处高位,掌管着满城父老的性命,几乎都要喝的酩酊大醉。

吃完了庆功宴,石元武立刻雷厉风行的安排下去人手,缝制王世雄说的布甲,丝绸既然不缺,木板自然也不会缺乏,城中又有着不少的妇孺,因此,很快就安排了下去,一两千妇女齐上阵,只需要两三天就能缝制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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