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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你为什么没有杀我?难道你那时候已经开始喜欢我了?”孟清问着,毫不脸红,反正自己是失忆了,问这种问题也无可厚非。

白陆轩笑笑:“如果那时候知道后来会爱你,我一定会在那时候就开始爱你。”

“你说什么绕口令呢?能不能好好说话!”

白陆轩又是一笑,叹口气道:“其实,是你的坚持,让我没有杀你。这末世,每天变成丧尸的人不计其数,却只有你,还坚持把丧尸当作自己的亲人。我是改造丧尸,说到底,曾经也是人,虽然已经没有了人类的感情,但改造我的人,赐予了我与其他丧尸不同的高智商,虽然没有情感,我却可以学习人类的情感。”

“不对,不是学习,是复习,这是你原本就有的。”孟清纠正道。

“是啊,是复习,我并不记得改造我的人是谁,你说可以帮我,其实你也是向从我身上找到母亲被害的证据。你为我造梦,要我回到童年。我才知道,原来自己也是有过家的人,只不过,和你一样,我的母亲变成了丧尸,我也很知道究竟,我们从未受过丧尸袭击,吃的食物和水也没有收到污染,母亲怎么会变成丧尸了?”

“跟我一样。”

“嗯。后来我就去查,原来我的父亲竟然从事着丧尸病毒的研究,我发现了他的秘密,他便把我变成了现在的样子……但是你说,就算是丧尸病毒,也不会让我失去记忆,有这种能力的人,你认识。后来我就去查,果然查到了当初跟我父亲合作的人是谁,也知道了你母亲变成丧尸的原因。那个跟我父亲合作的人,就是你的父亲。后来,你一定要回去。我知道你受的打击很大,拦不住,只好让你去,没想到,一去就是十年……十年里,我无数次想去找你,却又叫自己不准去,那里才是你应该在的地方……如今看来,自己竟然是错了十年。”白陆轩说着,看着孟清,她虽然样子一点没有变,但从神色间看来,她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天真任性的清小姐,如今她眉目中的沧桑,让人心疼。

孟清往白陆轩怀里凑凑,她在幻觉里无数次往他怀里去凑,如今总算是真的实现了,跟幻觉里一样暖。其实哪里是白陆轩暖,是孟清的心里暖,一个不杀她的保护她的丧尸,比一个费尽心机要害她的人,暖多了。

“没关系,这一次你带我复习好了。那些残酷的事实我都知道了,你带我去复习我们的过去啊,比如说你怎么跟我表白的呀,你怎么跟我求婚的呀……诶,不对,你跟我求过婚吗?”孟清想到这一点,忽然就抬起头来问。

孟清当然是觉得,表白肯定是白陆轩主动的,自己毕竟还是个傲娇的大小姐,肯定不会跟他表白。至于求婚,这就有待考证了,在她的梦境里,两个人是在一起了好多年,白陆轩才求婚的,看样子,现实里基本不可能。

“表白?求婚……都没有。”

白陆轩泼了孟清好大一盆冷水。孟清想想自己梦中那盛大的求婚场面,果然梦是愿望的满足。

看孟清一脸失望,白陆轩揉揉孟清的光头,说道:“不如等你头发长长了,我给你补上?”

天际一声异响,孟清抬头一看,一枚橘色的信号弹慢慢隐去。

“嫌弃我光头丑?那我可以戴假发嘛,不要等了,择日不如撞日,就现在吧!”孟清拉着白陆轩的手,故意笑得没心没肺:“你快跟我表白求婚,然后我们俩远走高飞!”

孟清想着,殷筱他们也许很快就来屠城了,应该快点带白陆轩走。

白陆轩的视觉并不灵敏,所以并未见到信号弹,还以为孟清跟他撒娇,宠溺地问道:“你要我怎么跟你表白求婚啊?”

孟清回忆着梦中的场景,现在一个也没办法实现,只好退而求其次,只要一个标配的鲜花和钻戒。

正好这刑场上的蓝花楹,开得正美,白陆轩摘下一束,单膝跪地,举着花楹问道:“清清,嫁给我。”

孟清甚是满意地点点头,嘴上却说:“没有钻石,不嫁。”

白陆轩无奈了,好吧,别人是说了钻石鲜花是标配,自己标配都给不起。虽说他是丧尸城的王,但钻石这样精细的珠宝,却是丧尸城内没有的。

“没有钻石,咱们出城去找钻石吧!”孟清拉起白陆轩的手便走。

白陆轩自然知道孟清这么心急,一定是有鬼,却又想知道她想搞什么鬼,便就怡然自得地被她拉着走吧。

然而两人走着,路过当初孟清与佟子默失散的那栋废弃大楼,孟清迟疑着,还是停下了脚步。

“嗯?这里有钻石?”白陆轩问道。

“我跟一个朋友,在这里失散了。”孟清驻足不前,她应该带佟子默走的,不然等殷筱他们攻过来,他免不了会受牵连。

“那要在这里等朋友?”白陆轩问道。

孟清也犹豫了,在这里等,也许等不到佟子默,可是去找,也许难度更大,但是在这里等着,也许就错过了离开的最佳时机。

“那不等了吧……”孟清喃喃道,正要迈开腿走。

“清清,你不是这样的人,为什么一定要赶着带我走?我是视力不好,但我听得到声音,刚刚那奇怪的声音,是不是信号弹,你是不是知道什么?”白陆轩拉住孟清。

孟清低下头,想了想,还是告诉了白陆轩实话:“人类要来屠城了。”

“其实你不用瞒我,我对这里没有感情,不管什么理由,你要我走,我一定会走。现在,在这里等你的朋友吧,不然你会遗憾的。”白陆轩说着,就地坐下,也不嫌这地上脏。

孟清也坐了下来,解释道:“我是怕时间来不及了。”

“如果来不及了,死能同穴,也是不错……”白陆轩一如既往笑得淡然。

其实对他来说,生死早已无差别,说什么自己可以死,孟清要活着这样的话,他做不到,若是孟清在这世上还有什么可眷恋的,那他也许还会放下她自己去死,但是,他知道,他们俩都是一样的,已经无牵无挂,只要在一起,生死无差。

却没想到,还未等到佟子默,却先等来的白大仙,他正拿着孟清甩给他的猪蹄,不知如何是好,看到孟清和白陆轩,便嘿嘿地笑着跑来,把猪蹄往孟清面前一摆:“交给你了。”

孟清白了大仙一眼,这个家伙关键时刻扔下自己只顾猪蹄,现在却还想让自己给他弄吃的。不过,孟清一直都没吃东西,也饿了,将猪蹄接了过来,命令道:“生火。”

大仙没别的本事,生火却还是一流,一道符纸,再念点咒语,这火就有了,然后,烤猪蹄!

这猪蹄烤得香味四溢,不远处,佟子默怀中捧着一双女子布鞋,闻着味道,立马便奔来了,然而当他找到孟清,看着孟清脚上那一双干净的鞋子,再看她身边的那个纤尘不染的男子,他又把鞋子给藏了起来。

孟清抬头看见站在自己面前一身都是脏兮兮的佟子默,便知这失散的一天,他肯定也遇到了许多危险。

“来,吃饱了好逃命。”孟清招手让佟子默坐下。

佟子默还是坐下来了,其实他心中还是感动的,她最终还是在这里等自己,就这一份心,足够了。

末世,丧尸之城,一片颓败冰冷,这战争前的一抹人间烟火,弥足珍贵,却转瞬即逝。

一记大炮攻陷了丧尸城的城门,硝烟味让丧尸们惊恐,慌乱地四散逃开来,有稍微聪明的,想到自己的王,却也是乱窜,低等的丧尸们呜呜作响,不过,他们其实也不懂恐惧和痛楚,不过只是硝烟味激发了他们人类的本能而已。

而这边吃着猪蹄的四人,听到炮声也惊地站起来。

“这么快!”孟清拉起白陆轩的手。

“丫头,你知道怎么回事?”大仙还念念不舍自己的猪蹄。

“嗯,人类游击队,来攻城。”孟清简单的解释道。

“丫头你不早说!”大仙赶紧把手里的猪蹄啃干净。

孟清也不解释,跟大仙重逢以来,他哪里给过她机会好好说话啊!

“快走吧!”

白陆轩牵着孟清走在了前面,大仙和佟子默也不甘落后,跟了上去。

游击队的战士已经进城,他们都经过专业的训练,爆头,懒腰砍断丧尸,动作都迅速敏捷,虽是如此,丧尸们却数量庞大,不知恐惧痛楚,双方竟势均力敌。

其实,灭丧尸若只是屠城这么简单,那这末世也不会是末世了。然而这次屠城究竟意义何在,也许只有那高高在上坐镇指挥的所谓人类高层才知道。

丧尸城外,西装革履的男人坐在迷彩战车内,嘴角浮起冷笑,脸颊陷出深深的漩涡。

“发现没有?”他对着耳麦问道。

“发现了!离城门还有两百米。”

“很好,先包围,我随后到。”

------题外话------

明天大结局,觉得很对不起大家,大家可能觉得造梦师会是很长的故事,事实上我原本也计划很长,后来扑文后,便删了许多中间关于经商的娱乐的支线内容,变成纯悬疑的文,只剩下主角的身世这一条线。关于大结局,我不敢说太多,其实,大家把“不是大结局”那一章当作结局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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