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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过往

苏玉寻的口讯让苏云歌的神情有了微妙的变化,那双清澈的眼眸里缓缓涟漪渐起,浓浓的满含兴味的眸光带着摄人心魄的味道。

一旁的若菊都是看痴了。

小姐,小姐怎么能这么好看。

苏云歌唇角一丝笑意微露,如那晨露初绽,从花瓣上缓缓滑落,将人心都惑得微颤。

皇家学院呢,似乎,和夏侯渊的约定也要在那里实现呢。

前些日子被后院女人的琐碎小事给绊住了,现在总算是无事一身轻了。

嘛!

她就权当是去观光旅游,拿她的水里青鱼,再顺便履行约定就好了。

月挂柳梢头,清辉几许,将那院中湖水映得波光粼粼。

这时候,皇家学院东面一处**的院子里。

容千寻和一名青袍中年男子面对面坐着。

这位身穿青袍,瘦脸细眸,眼角略带皱纹,看起来年近四十的男子名为赵书之,乃皇家学院有名的师长,擅长医学药理,也是皇家学院唯一的医疗人士,有学生斗殴比武受伤了,都由他来医治。

他在皇家学院学生中出名的程度堪比院长,不是因为他医术高明,而是源于他冷酷又恶趣味的性格,对每一个学生都不假以颜色,心情不好了,把伤患丢在一旁半天不管,任他痛着也是常事。

“来来,千寻尝尝这茶,耀华的名产。”赵书之亲自端起青瓷茶壶,给容千寻倒茶。

这一幕要是被皇家学院的学生们看到,非得掉一地眼珠子不可。

在他们的认知里,赵书之就是个神气得用鼻子看人,连皇家院长也不放在眼里的邋遢鬼,连皇家院长都未必能得到他亲自的招待倒茶,更别说一个外来男子。

容千寻却像是对这见怪不怪,端起茶杯放在面具前,一秒后又平静的放回桌上。

赵书之眸光一闪,笑道:“看来几年不见,你不但没有退步,反而更厉害了。”

这几年原以为他身残志也残,闭门谢客又不上朝,众人几乎都快忘了这个曾经惊才绝艳的定北王。他一直念着他,念着这个清辉如月,却又高贵如雪的男人。

不知是不是上天听了他的祷告,今日他见到了,见到了这容千寻,让他受宠若惊,又觉不可思议。

容千寻轻声道:“我想来皇家学院求学。”

“噗……”才喝入嘴里的一口茶水,被赵书之喷出来。他一脸扭曲用袖子往脸上抹,纠结道:“千寻小娃,这玩笑可没意思!你这资质,可这皇家学院还有哪个师长有资格教你?”

容千寻道:“师长们的阅历,我无法相比。”

“这倒是。”赵书之哈哈一笑,随即又止住,认真问道:“你真打算来求学?为了什么,别告诉我说你是无聊了找罪受,想要寻求朋友的乐趣?”

他说话很直接,心智脆弱点的人很容易被刺伤,不过容千寻显然不在此列。

“我这样做,自然有我的理由。”容千寻伸手端起赵书之面前的茶壶,在对方受宠若惊的眼神下,为他盛满了茶杯。茶壶放下时发出轻微的脆响,亲手端着茶杯送到赵书之的面前,嗓音温润宁和,“请赵先生收我做关门学生。”

赵书之心头一颤,暗道:老夫哪有本事收你做学生,前几年老夫就看不清你小子了,如今你的本事更高深莫测,老夫还想着从你身上讨些经验呢!

表面上,他面上已经掩饰不住狂喜,故作矜持严肃的脸因此显得扭曲,喜滋滋道:“嗯咳,看你这么有诚意,为师就答应了。”

他把茶杯接到手里,喝入嘴里也觉得格外的香甜。

“嗯?”三秒后,赵书之脸色大变,看着容千寻的表情又爱又恨,更多的还是懊恼,“你什么时候下的药!”

容千寻抬眸,轻声道:“几年不见,先生没有退步,却也没有进步。”

“你小子!”赵书之满脸通红。

容千寻温声道:“这是学生奉上的拜师礼,可为先生排清体内毒素。”

赵书之闻言,脸色立即缓解不少,眼里还有一丝喜色。他知道容千寻制药的好,既然他说了能排毒那就肯定能排毒,对自己的身体大有好处。

“咕噜~”肚子越来越痛,赵书之忽然咬牙切齿的问:“你这药效到底是怎么发作的?”

容千寻平静道:“与泻药一般。”

“好一个拜师礼!”赵书之怒也不是,喜也不是,实在忍不住了,捂着肚子起身快速离去。

容千寻则坐在原地,才一会儿就觉得无趣,心头发痒催促着他去找止痒的源头,似乎看到她,他就会被满足。

“云歌。”

而此时的苏云歌却是陷在了往事中,半梦半醒间她又想起了那个温润得男子。

那日是她第一百零八次的任务。

她的任务是接近x公司的少爷,杀了他。

她穿着白裙子漫步在浅川大学校园里,校园里开满了樱花,风吹过,洋洋洒洒一片,满是浪漫的味道。

她第一次有些羡慕普通的大学生,能够如此悠闲的生活在这所校园里。

她收集了他所有的资料,包括他的爱好,还有他的内裤是什么颜色。

她知道,他不喜欢喝碳酸饮料,运动过后只喝冷白开。

她知道,他对海鲜过敏。

她知道,他从未谈过恋爱。

她知道……

她知道他的一切。

而她自信着,他不知晓她的一切。

她总是挑着他晚上回家的时间,在那练舞房里翩翩起舞。

她知道,他一定会注意到她。

练舞房的玻璃是透明的,外面能清楚的看到里面。

她知道,她只要跳舞,那白裙摇曳,就没有人不被吸引。

她知道,她跳起舞来一定像极了妖精,勾人的妖精,她总是故意的将她的脸对向窗外,进而绽放出一丝温柔的笑意。

她知道,他动心了。

他看着她的眼神,一次比一次痴迷,看着她的时间,一次比一次久。

而有那么一天,他看了一夜,她便跳了一夜。

最终的结果是,她脚抽经了。

他背起她,如同王子解救公主一般,冲出火海,破开荆棘,不顾一切的奔向医务室。

虽然那校医阴阳怪气的说了句,“不过是脚抽筋而已,急成这样是要闹哪样。”

但是這并不影响他与她相识的兴奋。

他们在一起了,如此的顺理成章。

他是王子,她是公主。

他第一次牵她手,第一次拥抱她,第一次吻她……

她与他如同?所有的少男少女一般,热恋。

如玫瑰般绚丽,也如玫瑰般迷惑了她的心。

她放纵自己陷入这场不同寻常的温柔里,放纵了自己三个月。

三个月后,老头子来找她。

她便知晓,该来的总会来。

她与他如同往常一般见面,他背起她走过那长长的街道,晕黄的路灯照着他精致优雅的侧脸,将他衬托的越发迷离。

她在他的耳边,轻轻呢喃。

“我姓苏,名云歌。”

他只是微微顿了顿,便继续往前走着,依旧将她背得牢牢的。

她説,“我是杀手,任务是杀你。”

他依旧牢牢的背着她,连那呼吸都是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脚步轻缓的往前走着,似是要背着她走一生。

事实上,她也觉得那一晚,他似是背着她走了一生。

她的薄刃划过他的颈项,耳边只有他最后的低喃。

“我知道的,我早就知道的。”

她抱着他的尸首哭了整整一夜,嚎啕大哭,将那心中的泪水流了个一干二净。

直到老头子来找她,将她领了回去。

她消沉了很多天,知道某一天,她收到了一个神秘的包裹。

包裹里只有一个日记本。

她没打开,也知道,是他的。

她在深夜时,静静打开了那日记本。

2012年6月7日

学校来了个转校生,我注意到她了。她总是站在樱花树下,闭上眼睛,好像在倾听风的声音。

那模样,美极了。

2012年7月1日

我知道她喜欢去练舞室,穿着一身白裙子。

2012年7月8日

我终于鼓起勇气,站在练舞室外面看她,她像精灵,美极了。她每次朝着窗外笑,我都觉得那是朝我笑的,让我整夜都睡不了觉。

2012年10月10日

老吴告诉我,她是杀手,此次任务便是我的命。

我问老吴,若是她没杀死我,她会如何。

老吴説,她会死。

我问老吴,我们不能救她。

老吴説,不能。

2012年10月11日

我爱她胜过自己的命。

2012年10月15日

我知道她刚刚约我出去,是要动手了。

我爱她,比我自己的命还要重要。

若是她只有杀了我才能活下去。

我愿意将我的命给她。

我爱她,她于我已是浸入骨血,不需要任何理由。

苏云歌,我爱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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