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第三十四章幡然醒悟

“不许!”李月莲斩钉截铁的说道。

关志义刚把留五个女子在后院儿的消息一说,李月莲就不敢了。倒不是人家李月莲不愿意关志义找小三,而是这些女子的身份不适合。

原本以为,就李月莲的习性。别说留女子在后院儿,就算纳为妾室她也不会反对。没想到啊没想到,这姑女乃女乃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直接了当的拒绝了。

老关同学却并没有放弃,他极力的劝说道:“月莲,花魁大赛的评委都住在前院儿,她们几个女子再待在那里不合适。外面租房子住,有担心有人骚扰她们。你看?”

李月莲柳眉一竖,娇嗔道:“三郎,你什么意思?你以为奴不愿意接受她们吗?告诉你,就是因为评委住在府衙,所以这些女子必须出去。不然,她们得到好的名次后,其他州府的人看到了她们住府衙,还不说你暗箱操作呀!?说在外面会被欺负,奴以前没有多想,就认可了。后来,听香儿说了一下,奴觉得这是你的问题。”

她口口声声为其他女子,其实李月莲就是不愿意这些女子进后院儿。只是她琢磨了这么多天,敷衍关志义的理由可是她和香儿她们共同商讨出来的。

要是关志义知道这个结果,可能会吐血三升。都什么人嘛?几个女人合起来对付他这个男人,太没天理了。

李月莲的话,让关志义很生气。本来他是为这几个女子着想,到李月莲嘴里却成了他的罪过了。因此,他反驳道:“跟某有什么关系,某一个小小的刺史,能干什么?”

“少找借口了。你一个堂堂的刺史,连自己地盘儿上的百姓都保护不好,你好意思留下来?还有,你主办花魁大赛,连参赛人员的生命都法保障,你办这个比赛有何意义?”李月莲鄙夷的看着关志义,滔滔不绝的指责道。

这话如同晴天霹雳,把关志义雷得外焦里女敕。

他没有再喝李月莲辩论,而是静静地坐在那里思考着。

在他脑海里,始终都是小说情节中的王子、官二代、富二代强抢民女。他认为皇权时代,各位王爷不是他能触碰的。就连那些勾结在一起的世家子,也不是他能够招惹的。却没有想到自己是一州刺史,整个岳州的百姓都是自己的子民。他们的生老病死,穷富苦乐都自己要关注了。

最让他反省的,还是李月莲最后的那句话。‘你连参赛人员的安危都法保障,这个比赛有何意义?’

为什么要举行花魁大赛,给别人都是他找的借口,真正的原因就是他想发展岳州。

若是连参赛人员都保护不好,其他人还会到岳州来做生意吗?他剿灭湖匪,修整公路都是为了方便商业贸易。可是没有良好的治安,他以前做的一切都是用功。

对!

老子是岳州刺史,这岳阳城是老子的地盘儿。是龙你得盘着,是虎你得卧着。要不给老子面子,老子也不用管你他妹的是什么身份,整了再说。

李月莲看着关志义严重精光闪动,一个勇往直前的气势扑面而来。

这才是那个她心动的关三郎,就如同在武功时率领着百姓强攻突厥一样。

关志义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一激动就抱着李月莲打起了圈儿。他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李月莲的表情变化,也没有想到李月莲一直在为他担忧。

“放下,把奴放下!”李月莲大声的喊道。

她可体会不到转圈儿的乐,她心里只有担心。刚怀上孩子,哪能跟关志义这样疯?

关志义也想到了李月莲的情况,慌慌张张的把她放下,可怜巴巴的说道:“月莲,某只是太激动了。你没事儿吧!?”

李月莲微微一笑,说道:“你呀!以后注意一点,奴可是双身子(特指怀孩子。”

“一定,一定!”关志义连忙保证道。

挥挥手,李月莲说道:“想必你已经有了决定了,那你去安排吧!”

关志义没有再说什么,转身离开了后院儿。

他现在需要找到司兵军曹、司法军曹,制定一份关于花魁大赛期间以及今后,各大世家和达官贵人必须遵守的条列。这个东西,他会请李世民御批,最为他在岳州的执法准绳。

不仅如此,他还需要和司礼军曹、司吏军曹合作,把这个条例贯彻下去。

他可不想他制定的规则向前世的法律一样成为摆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就是他想要完成的。

对了,这个事儿可以让录事参军、司功军曹参与,到时候看哪个敢乱来。

其实并不需要关志义另外制定法律,只需要他严格执行法律就行了。

别看自古都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实际上没有那个朝代执行过。别说皇帝他老人家舍不得收拾自己的儿子,就连普通百姓也不愿意追究王子所犯的罪。

当然,关志义所说的都是强抢民女,夺人钱财等事情。关于谋杀、造反这些案件,他关志义还没有那个本事管。

那么贵族抢东西,关志义会怎么管呢?

首先不是等贵族抢了之后在执法,而是在贵族未抢之前就提醒他,这么干,你要倒大霉的。

以前抢了东西,大不了就退回去就是了。抢了女人就麻烦了,已经那个啥了,总不可能把那层膜给她修复吧?除了给钱之外,没有任何好思路。偏偏王子和贵族最不缺的就是钱,因此犯罪的收益和惩罚不成正比,这才是造成他们犯罪的关键。

关志义想好了,在岳州和其他州县交界的入口,都大张旗鼓的宣传法。

那就是贵族(包括皇室、世家、官宦子弟抢劫财富,那么发号施令的人,所有财产充公。若是找不到下令者,那么抢劫东西的人被处死,他们的主子所有财产没收。

当然,这个律令通过的可能性很小,李世民一直以来都希望减轻刑罚,关志义这么干,纯粹是和李世民过意不去。

另一个就不容易被接受了,那就是抢民女的。凡是执行者,别抓获之后,杀赦。背后的真凶杖责五百,永远不许入境。若是已经强女干了,那么强女干犯被直接阉割。

这种事情,就要靠宣传。

你想要女人可以,那么你按正规的法子来。若是违法乱纪,那么关志义指挥严惩。那些被骗的,自愿的,关志义觉得没有必要去管。

只要司法军曹、司礼军曹同意了,那么这次花魁大赛将成为这个律令的宣传良机。

关志义不仅会安排专人讲解,让所有衙门的人知道这个律条。那些里正、耆老、各家族族长都将接受专门的培训。

全岳州的人都知道了这个律条,那么犯罪的人就没有理由辩驳了。到时就是李世民来了,关志义都不会同意改。别看皇帝是金口玉言,可是对于某些问题,他还是必须做出让步的。

一边考虑要不要加入其它强买强卖之类的案例,一边想着如何说服几个功曹。

关志义不知道,他这个律条交给李世民之后,会引起多大的震动。不会知道,若是没有公主、武将的支持,他可能就要被调回京城了。

想想也是,那个地方的保守势力,都不会轻易让出自己的地盘儿。何况习惯了高人一等,不把别人生死看在眼里的皇亲贵胄,他们是不会容忍这种律法出现的。再说,哪个官吏家中没有点儿不争气的亲戚,要是他们惹出事来,怎么处理?

(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投推荐票 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章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