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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霖曾经问过,露台上的那个被雨布遮挡的大东西是什么,丝丝推说是房东的东西,自己也不知道。正霖开玩笑说:“他占用了那么大的地方,应该给你减租。”

“呵呵,我会向他提出申请的。”丝丝讪笑道。

过后,丝丝很担心地问有明:“你的穿梭机,如果被正霖不小心启动了,那可怎么办?”丝丝有些担心,某一天,正霖就这么突然在自己的房子里消失了,那她可没法跟警方解释。

“不用担心,穿梭机,是基因识别的,它只认可我的基因。”有明笑着回答。

“不是指纹识别吗?”丝丝好奇地问道。

“除了指纹,我的血,皮肤碎屑,只要是可以确认我的基因的,都可以。”有明回答。

“好强啊!”丝丝感慨。

菲菲还是经常来报到,丝丝为了躲避正霖,经常跟有明去他上班的琴行,美其名曰学钢琴。有明上课的时候,丝丝就自己找个琴房练钢琴。有明没课的时候,就会来指点丝丝。

有明的确是个乐器天才,而且他很有耐心,上班不到一个月,就从助教成了独立上课的老师,他的课,总是排得满满的。有明的上课时间,大多是在晚上和周末。因此,与其说,菲菲是来找有明和丝丝的,还不如说她是来找正霖的。

对于丝丝的逃避,正霖从愤怒到平静,再到无可奈何。渐渐的,正霖发现自己对菲菲产生了好感。正霖这才注意到,菲菲漂亮,开朗,其实是个不错的女孩。相对于丝丝的内向,菲菲似乎更适合自己。

有明上课的琴行,离丝丝的住处比较远,而且没有直达的公交车。有明自己去上班,喜欢走路去,穿过几个小区和一个公园,慢慢走,要走大概一个小时的时间。但是丝丝本来下班从市区坐公交车回来,就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再来回走两个小时,其实挺辛苦的。

正霖听说后,原本要接送丝丝的,却被拒绝了:“又不是很远,来回折腾,很浪费油钱呢。”

丝丝的话,把正霖噎了好半天,索性赌气,不再提接送她的事了。不过,有明总是用保温饭盒,为丝丝带来正霖做的晚饭。丝丝有些内疚,却仍然不愿面对正霖。

这一天,当有明上完最后一节课,看到趴在钢琴上打盹的丝丝,饭盒里的饭,还剩了一大半。他不忍吵醒她,悄悄在她身边坐下。然而,有明的动作,还是让丝丝惊醒了。

“咦,你就下课了?”丝丝揉揉眼睛。

“丝丝,以后,不是周末,就不要来了吧。”有明很想听到她说:我不是来学琴的,我就是来陪你的。

“没事,我不想太早回去。”丝丝低下头,太早回去,就要面对正霖,她觉得心虚。

“可是你,好像很累的样子。”有明觉得,她近来有些憔悴了。

“没关系,我坐了一整天,走动一下,刚好锻炼身体。”丝丝说完,忍不住打了个呵欠。

有明却有些心疼,他先是买了一辆自行车,空出一节课的时间。在丝丝下班回来的时候,他就直接到公交车站,将她接到琴行。后来,有明又买了一辆太阳能电单车。

丝丝非常反对:“这个东西,又贵,又限速,并不比自行车快。我就那么重,让你想省些力气吗?”

“我只是想支持一下太阳能的发展。”有明笑了,“你要是不喜欢,我还骑自行车接你,也能锻炼一体。”

“不用了,既然买了,就顺便省些力气吧。”丝丝觉得,自己有时候,并不能完全理解他。

坐在有明的自行车后座,丝丝经常会伸出手,虚虚的环抱一下他的腰,然后做贼一样地,很快坐正了身体。

有明从路边的玻璃幕墙里,看到伸出的手缩回去的时候,心里有些失落。

每当这时,两人就不再说话,有明会将单车呈之字形前进,希望她觉得不稳,环住自己的腰。

而丝丝,则两手抓住车座,仰头看着天空,嘴里哼着跑调的歌曲。她知道,他不会将自己摔下来。他虽然让单车左右摇摆,却明显降低了速度。

当两人披星戴月地回来时,正霖总是淡淡地跟他们打招呼,连他自己都不明白,既然她无法接受自己,自己为什么还要赖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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