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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非人历练

第二天我们四人一路往南,也就是罗格营地的方向。

拉扎他们告诉我,罗格营地是整个罗格历练区,人类最大的聚集区,足足有三十余万人口等等。

一路上我们闲聊着,时不时遇上一小撮怪物,也顺手清理了,我发现我这个穿越者的战斗技巧,比起久经战阵的拉扎他们是多么的糟糕,往往一对一的对上沉沦魔,都难免挨上一两刀,拉扎他们对我蹩脚的表现唏嘘不已,而这些我都归功于我那莫须有的导师。

我大吼一声,将第五个也是最后一沉沦魔砍倒在地,看看自己的生命值足足少了三十多点,再看看我身上穿着的那件绿色的背心,彻底成了布条,而那条同样是绿色的裤子,有一边裤腿致膝盖以下消失了,要问它哪里去了,这得问刚刚被我杀死的沉沦魔了,都是它们干的好事,那半截裤管被它们拿着一起下了地狱去了。

可以想象我此时的狼狈样,而之所以弄到这般田地,还不是我自作自受,死要什么面子,战斗技巧不行,非推给我那个倒霉的导师,因此拉扎他们要尽我导师未完的事业,训练我的战斗技能。

从此遇上沉沦魔他们几个都会故意留下几个给我,从开始时的一两只到现在的五只,强度不断加大美其名曰实战训练。虽然我的技战水平在飞速提高,但身上的衣服也从最初的破烂不堪到如今的衣不遮体。

“干得不错,我刚才还和拉扎打赌来着,说你最多只能坚持三分钟,没想到我输了,你不但坚持了五分多钟,还干掉了它们,哈哈~~”道拉基兴奋地大笑。我操!老子在玩命,你却在这里看热闹。我把身上浸透鲜血的破布,朝他一扔。

随便说一句那布条上的血是老子的,这都是拜那些该死的沉沦魔所赐。

由于我是转职者的缘故,所以享受了这个世界对于转职者和佣兵的保护规则,受伤了以后,生命值会自行治疗伤势,所以我身上看不见任何伤口和疤痕,但染血的衣服提醒着我,曾经受过伤害。

“拿着,把这个穿上。”圣骑士拉扎看到我在生气,同时也怕道拉基玩笑太过,伤了彼此的和气,赶紧出来当和事佬,从物品栏里拿出一件衣服递给我道:“可惜,你穿不了我们身上的装备,不然也不会如此。”

那是你们自认为我不能穿而已,以为我像别的法师一样,体质孱弱,基础力量属性只有区区10点,穿不了你们任何一件装备,哪怕是力量需求只要12的白板手套,其实我的力量有60来着,敏捷说出来更是能把你们三个吓死。

除了蓝色级需要等级需求的装备,我装备不上,你们任何一件我都能用得了,但是我是不会跟任何人说的,老子是穿越者这个事实。

“那是,要是穿上装备,别说这些沉沦魔了,就是巨大野兽,对我来说也是毛毛雨啦。因为我是天才!”我毫不脸红地自吹自擂。

“没有装备,巨大野兽还是以后再说吧!我说天才,你是不是很厉害?”道拉基一脸坏笑的看着我。“没错,我是谁!哈哈~~”我夸张的大笑。“既然如此,那几个怪物对于你这个天才来说,绝对是小意思啦,让我在有生之年有幸看看天才的表演吧。”道拉基指着数百米外一大群腐尸说到,随便说一下一大群腐尸是三十多个。

莫装b装b遭雷劈,真是至理名言呀!nn的!道拉基你竟然给我下套。死要面子活受罪,谁叫我把话说得太满了,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一阵累死累活地狂砍乱劈之后,腐尸悉数倒地,我竟然没有收到任何伤害,相比身法猥琐的沉沦魔,行动缓慢地腐尸要好对付得多,只要你能忍得住恶心。

我抹了把脸,甩了甩粘到手上的腐肉,我现在已经没有力气也没有东西可吐了,因为刚才我是边打边呕吐来着。腐尸就这点不好,你杀它的时候能溅你一身烂肉,在它还没有消失之前,会一直黏在你身上,臭的要命。、

相比难对付的沉沦魔,腐尸的经验和爆率要高得多,但是干掉这三十几个腐尸也才爆出五枚金币一瓶微红和一根白板木棒而已,这还是我物品栏里那个逆天级的护身符那条+500%几率获得魔法装备加成结果。

木棒

单手伤害:1—6

耐久:21之24

钉锤等级:快速攻击速度

+50%对不死生物伤害

可就是这根在游戏里我看都懒得看的木棒,还是我们几个三天来得到地唯一一件装备,由此可见这个世界的爆率之低是多么的惊人。

可就算是这根白板装备中的白板木棒,依然让圣骑士拉扎三人对我羡慕加嫉妒了半天,一问之下才知道,三人身上的每一件装备都是头目级以上怪物出品,对于我杀死普通怪物也能爆出装备,无怪三人会得红眼病。

看着三人眼红耳热的样子,我怎么好意思不落井下石。拿着木棒愣不给三人看,连模都不让。人不能得意忘形,很快接下来的七八天里我的报应来了。

不是说我获救的地方,距离罗格营地有七八天的路程吗?刚刚又说三天来,之岂不是说现在离罗格营地的距离只要三四天了,怎么说的自相矛盾。

是的,本来得到那根该死的木棒的时候,离罗格营地是只有三四天的路程了,可就是爆出了那根木棒后,拉扎和道拉基这两个家伙心存报复,愣说我的爆率高,欺负我不认识路故意绕路不断地寻找怪物给我杀。

一个右手紧握着木棒几乎被烂肉覆盖,四仰八叉躺在地上口吐白沫的人,一头脑袋开花的腐尸还紧紧地压在他身上,要不是他还在喘着气,不然很难让旁人分得清,到底哪一个才是腐尸。

不用问比腐尸还要臭上三分的倒霉家伙就是我,自从爆出了那根木棒后,拉扎他们就故意七绕八绕的走弯路,遇到沉沦魔还好,他们最多只留下几只给我练手。

而遇到有如放大版刺猬行动缓慢比腐尸更加有过之无不及的硬皮老鼠则不会留下半只给我,作为在鲜血荒原除了沉沦魔巫师外唯一具有远程打击的怪物,它比腐尸更好对付,给的经验也比沉沦魔还多,只是要小心它的暗箭伤人。

要是遇到恶心巴拉的腐尸,就二话不说都由我包办。得到的结果就是,五十几枚金币和不到十瓶的微红和微蓝,外加一颗碎裂的蓝宝石一枚戒指,而经验也上升到了3476点,哈哈,这是让我最高兴的,快升级了。由此可见我这些天是怎么过来的。

当然有得必有失,付出的代价是手斧的耐久差点归零,不得不用上了木棒,不然搞不好赤手空拳的我,也有可能被那两个没良心的家伙给丢到腐尸堆里不可。不过这些也没什么,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每次战斗后,我都像是从茅坑里出来一般,散发的恶臭简直是人怪勿近。

这些天我的鼻子失灵了,也不呕吐更不觉得恶心了,应该说物极必反,从最开始的翻江倒海到现在的麻木不仁,我已经习惯成自然了,真是恶劣的环境锻炼人啊!因此我挺感激拉扎他们的,要是我独自一人,肯定不会如此自虐般的历练。

一向惜字如金沉默寡言被拉扎誉为最细心的女野蛮人,一直负责打扫战场的梅斯,把这些天我爆出的战利品悉数交给我。并告诉我明天我们就进入了罗格营地的势力范围,很难再遇上什么怪物了,所以把东西全部交给我,毕竟我并不是他们团队中的一员,再拿着这些东西怎么也说不过去。

好人啊!你们就是不给我我也不会说什么,更不会有什么怨恨之念,你们对我有救命之恩,这点东西对我来说算个屁呀。

我把蓝宝石和那些金币药剂往物品栏里一塞,把那枚未辨识的戒指递给了拉扎。

毕竟生死与共了十多天了,再说他们是谁。

且不说拉扎他们是如何勉为其难的收下了那枚戒指,并如何幸喜若狂,对我的好感到达了上限,免得有拖字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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