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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在寂静之中黑得密不透风。

“想要干掉一个程序员,根本用不着什么刀枪剑戟斧钺勾叉,只要一个程序改三次需求或者用一个简单的计谋……”

空气带着压力,拥挤在秦霄的整个世界里。

秦霄的额头已经渗出了汗珠,这三天里“噼哩啪啦”的键盘声和呼吸一样成了他目前生存的节奏,可是他真的有几次感觉到眼前一花。甚至在他修改的几个序列里,有几个地方出现了不常见的低级错误。

不是我,不是我,我要用这些来证明,真的不是我!

他猛地把双手砸在了键盘上,秦霄感觉自己的大脑已经比这台最新型奔腾电脑的cpu还要过热,但还要坚持!

他又咬着牙再一次默念着这句话的时候,耳朵里一阵刺痛般地鸣叫后,秦霄就真的死过去了。

当秦霄从浑浑噩噩之中苏醒过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已经不在那间让自己如同噩梦般的监狱,反而身处于一个熟悉却又陌生的小土房中。

“对了,我的程序要没编完!”秦霄一拍脑袋,一下子从土炕上跳下了地,刚跑到外屋,迎面正好撞上了母亲王素娥。

“你个小瘪三!大早上风风火火的,这是要干什么!”正拿着镰刀背着竹筐的王素娥稍显惊讶地看了一眼秦霄,随口说道:“去!先割一筐猪草再去上学!”

“割猪草?上学?”秦霄的脑袋有点儿发昏,猪草就是喂猪的一种野草,这出身农家的秦霄当然知道,可是母亲早已因为重病卧床两年了,哪有力气上山割猪草?再说家里已经很久没有养猪了!而且他大学毕业很多年了,根本用不着上学了啊!

秦霄把眉心聚了聚,一脸疑惑状地看着母亲时,他才发现母亲虽然有些疲惫,但气色很好,鬓角的花白头发不见了,就连腰杆也直得很!

母亲年轻了?!

这是怎么回事?秦霄满头的雾水,他眨了眨眼睛注意到了母亲身上那件新的的确良布衫,这件衣服不是多年前就不穿了吗?为什么现在看起来就跟新的一样?!忙碌的王素娥却没发现这点,她直接将另一把镰刀塞进秦霄手中,径直朝门外出去。

乡村的早晨,远天还是一片青紫的氤氲,空气里带着些新鲜的露水清凉,一两声鸡啼渐渐清晰,篱笆,牵牛花,压水井,石子小路上正在往田野里走去的二虎子和他的羊群!

秦霄惊讶地看着周围的一切,这一切都和他儿时的记忆一模一样,没有丝毫变化!?

可二虎子不是早就成了名厨,在沪县城里买下了楼房,过上了贵族般的生活了吗?!

在熹微的晨光里,秦霄瞪大了眼睛望着眼前这个小小的山村,村头那唯一的砖瓦房里升起了最早的炊烟,高高低低的茅草房子,错落有致。

怎么搞的老李家的三层小洋房呢?!

“怎么感觉我好像回到了少年时代一样…”秦霄喃喃地泛起了嘀咕。

“霄子,等等我,我也去割猪草!”一个带着青涩与喑哑的声音叫着,秦霄回头一看,一个十四五岁的农村娃子正向他的方向跑来!当他走近,秦霄才看清楚,他的身上居然是一件衣领和袖口已经毛边儿的灰蓝色迪卡中山装!

“大砖?!方大砖!”秦霄完全呆住了,因为自从他离开农村去外地救学之后,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这个小时候形影不离的朋友,为什么还是十四五岁的样子!

秦霄的脑海里忽然蹦出了一个荒唐的念头:难道自己穿越了,回到了童年?

“干嘛呢你!给你吃,我家里的红薯干儿,我今天多抓了一把,给你!”方大砖已经大方地把手里的几块棕黑的东西塞在了他的手里。

“我了个去,这,这能吃吗?”秦霄把眉头一聚。

“昨天你不是说没有吃够吗?今天我就多抓了几块,这种没有完全晒干的,不是你最爱吃的吗?快走,不然回来又没有早饭吃了。”方大砖的父母是勤快人,他也跟着手脚麻利,干起农活儿来从来不含糊。

秦霄的左面的头筋一跳一跳地疼了起来,他感觉自己是在一个梦里,可是方大砖回过手来用力碰了他之后,他才发现自己不是在做梦。

秦霄眼神迷离,弱弱地问了一句:“大砖,现在是哪年?”

方大砖大嚼着红薯干,毫不客气地白了秦霄一眼:“你是睡傻了,还是以为我还像小学那么笨,连年份都记不住?今年不就是1995年嘛!”

1995年?我穿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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