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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 携美狩猎

方城太守府,后院演武场!

大的如同校场一般的演武场,二十多个只穿着裤衩的青少年整齐的排列在演武场的央,他们身上清淤紫印如梅花鹿的斑点一样,小小圆圆的遍布上半身,个别人更是超过三十余个。

刘粲,现在应该叫做刘辰的方城太守,手持拿着弓箭来到一百五十米开外的地方,用那残忍看猎物的目光瞧着二十余青少年,狰狞的一笑,高声道:“规矩还是跟以前一样,反数到一,你们绕着演武场跑,一炷香的时间,谁能不让我的箭射,谁就能得到消除奴籍的奖励,我还特地送他二十个大钱,让他日后能够过上好日。”

二十余青少年眼露着向往期盼的表情,唐朝的奴婢制度非常严苛,在《唐律》特有这么一句强调“奴婢贱人,律比畜产。”只要入了奴籍,地位就跟畜生没有什么两样。而且奴婢所生的后人叫做“婢产”,也归为“贱民”行列。所以尽管他们知道能够避开箭羽的机会渺茫,但是有一线生机总好过世世为奴。

其实他们并不知道那些侥幸逃月兑的人并没有如约定一样的月兑离奴籍,过上幸福的生活。而是残忍的被刘辰给杀了。

刘辰不允许人败坏他的名声,从他箭下逃生,在他看来是对他的一种强烈羞辱。

一群对着未来充满希望的青少年就是如此让刘辰玩弄着思想的。

刘辰看着一群激动有感觉的贱民,高傲的扬起了头。道:“三、二、一……开始!”

他“始”字方刚落下,二十余人一哄而散,刘辰展臂取箭。随手张弓一箭,伴随着一声惨叫,一位少年背心了一箭,倒地翻滚。刘辰的箭是经过特殊处理过的,箭头为钝形并未开锋,但是强弓铁箭的威力依旧让那少年痛不欲生,哀嚎连连。那一身清淤上又多添了一处伤痕。

刘辰耳听得少年的哀嚎声,心大感痛快。当初在太原的时候,他就喜欢看百姓狼狈躲箭的样。常与李元吉一起在大街上对着路人张弓,以欣赏他们狼狈逃窜的模样。

时隔多年,到现在他依然记得当初的无法无天的逍遥生活,就如做梦一样。一去不复返了。

当年他外出给李元吉买马。并没有亲眼见到平阳发怒的情形。但事后从同僚处打听得知:当时的平阳端是威风八面,李元吉让她训斥的一句话也不敢还口,眼睁睁的瞧着平阳亲手处决了与之一丘之貉的亲信。

刘辰顿时醒悟过来,他们终究是一条狗,在平阳这层次身份的人物眼,命薄如纸,随手灭之。

也因此他改变了处事方式,猖狂的手段更加偏激阴毒也更加的圆滑。当任方城太守之后。虽手握军政之权,确是兢兢业业。博得了一番好名头。当然这一切都是假象,对于那些开罪他的人,他不在以权势欺凌,而是直接背地里抹杀,让他消失无踪。

如此风格,让他安逸的在方城混的有滋有味。

李元吉好勇斗狠,他的心月复也有着相同的长处。刘辰喜好弓箭狩猎,箭法极为高明,一日不拉弓就不自在。他厌烦了对着箭靶练习,也就创出了这种人肉箭靶的游戏。

隔三差五举行一次,美名是训练,其实是在发泄心近乎变态的**,以虐人为乐。

刘辰射倒一人,不疾不徐的追向其他猎物。

演武场虽大,但无处躲避隐藏,青少年只能不断的跑动,以远离刘辰的方法以躲避他的利箭。但是刘辰或是连珠箭或是一弓双矢,以极为高明的箭术将青少年全部射倒在地。

听着一地的哀嚎,刘辰犹如一个音乐大师在闭目享受贝多芬的钢琴曲一样,享受着那股难以言喻的快感。

“很可惜,今天没有一个人躲过了我的箭,没关系改天继续,你们多练练逃跑的技术,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月兑离奴籍,过上美好的生活。”刘辰假仁假义的说着,将让人将一地的伤者抬了回去。

“大哥!”

刘辰舒展了筋骨,正愁着不知如何消磨接下来的时光。突然听到了胞弟的叫唤,眼顿时一亮,惊喜道:“是不是有那大熊的下落了?”

不知什么缘由,方城以北的方城山附近今日来出现了一头相当有份量的大棕熊。棕熊的块头,难得一见,很是凶悍。

刘辰知道李元吉最喜欢虎豹熊之类的猛兽,琢磨着将大熊生擒了送给李元吉做礼物,拍拍马屁。从一开始,他有今日全仗李元吉的提携,因故一有好东西,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李元吉。也是这层缘由,李元吉面对平阳的霸道相逼,依旧冒险偷梁换柱以假人头保住了刘辰的性命。

刘辰自从得到那只大熊的消息多次外出狩猎不得,只能贴出公告,让胞弟刘保多多注意大熊的下落。

刘保点头答道:“就在方城山西北濒临伏牛山交界的地方有人看到大熊的踪迹。”

“我说呢!”刘辰一脸恍然道:“这方城山都让我们踏遍了也找不到熊的影,原来是从伏牛山过来的。”他顿了一顿道:“快,拿我的令牌,去统军府调一千卫士,老这回要将那一块包围起来,地毯式搜索,就不信逮不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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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山山脚。

罗士信、平阳两人并骑而行,方城这一代古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春秋时楚国就在方城筑造方城防线,以方城为主搭建楚国长城,主要原因在于此地多山多盆地地势不一,很适合防守。

不过因为秦一统天下开创大一统思想后,方城的存在变得可有可无了,古时候的遗址早已不存在,反倒是因为特有的地理环境,形成了天然的狩猎场所,是狩猎者的天堂。

罗士信、平阳此次选择狩猎的地点也在方城山附近,而且只有他们两人。

平阳心情不好,罗士信邀请平阳狩猎散心传开之后,到了第二日动身的时候,平阳的那些护卫剑俾嬉笑着都挑料不干了,先后表示有他在,没人能够伤得了平阳分毫,也就不需要他们,让他们两人尽情的游玩。

本来挺高兴的气氛,让他们这般一闹,反而显得拘束尴尬。

“是他们自作主张的,这事我真不知道。”平阳难得露出了小女人的心态,让那些人一搅合,本来没什么的,好像有了什么。毕竟是姑娘家,做不到什么也没发生。

“我知道!”罗士信了解平阳的性格,若真是她所为也不会露出这般表情了,笑道:“他们也是一番好意,怪不得他们。既然是大伙儿拳拳盛意,我们也不要辜负了。秋猎今年铁定是最后一朝,来年这个时节天晓得突厥会不会来犯,有没有机会,别浪费了这大好时光。”

平阳欣然应道:“说的也是……这一路来,都没见什么猎物。我们往伏牛山那边走走?那里人迹稀少,定有猎物,指不定还能遇上大家伙呢。”

“也好!”罗士信一路也注意到了周边的情况,现在毕竟到了冬季,虽然气温还没有彻底凉下来,对于动物还是有着一定影响的。想要有好的收获,必需要往远处山林里走走。

两人扬鞭策马一路奔行,相互追逐。他们骑的都是寻常马匹,比得是纯粹的骑术,就算无猎可狩,当享受这荒野奔驰的快感,也别有味道。

来到伏牛山、方城山的交接处,深入原野挨近丛林,果然遇到了少见的猎物,还是一头机敏的麋鹿。原本闲吃草的它突然警觉的扬起了头,四处眺望。

“这开门红,我先收下了。”

长箭飞出,羽箭正麋鹿的身下,强力的劲道,让露在外头的箭羽颤抖不止。这一箭竟然不,麋鹿受惊飞奔,速度快若疾风。

平阳却长笑一声,猛然夹紧马月复,身一斜,竟然于马背成十度平行,弯弓射箭,箭羽飞驰而出。

麋鹿快,但平阳的箭更快,宛若流星飞过,刺入麋鹿那高昂起的头颅,将它射翻在了地上。

哪里是平阳射偏了,而是存着嬉戏之心,玩着高难度的射法。

“好箭法!”罗士信抚掌大赞,近年来他也曾苦练箭术,一手箭技比之以往,可谓天壤之别。不过要像平阳这般玩的得心应手,玩出花样,却还差些水准。

平阳将麋鹿驼上了马背,收回了了羽箭,两人继续往深入行去。

一只小貂从林木一闪而过,罗士信抢先道:“这个就交给我了!”他左手平稳稳托住铁弓,右手运劲,将手一百来斤的硬弓拉了开来。他的箭法没有什么花俏,但是但双臂之劲,眼力之准,却非比寻常,瞧见小貂项颈,右手五指松开。

他的箭除了快、猛,别无其他。

强劲的箭羽一闪而逝,小貂惊觉待要闪避,箭杆已从颈部对穿而过。这一箭劲力未衰,带着小貂的尸体平空飞行,直接刺入粗壮的大树,整个箭头深入其。

平阳讶异,罗士信当初找他学箭,箭法水准如何,她心底有数。如今这一箭,快准狠,深得其三味,令人另眼相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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