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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一个人的花灯

一路观灯,回到院子,永安侯差人送来一盏精致的鲤鱼灯,锦言让人挂在檐下,红得刺眼,那条胖鱼在风里悠悠地晃着,要游走又无水可依……

那一年,她刚做到总监,接手一个大型灯会的活动。

夏季公园灯会是那座旅游城市最负盛名的传统之一,那一届规模空前。

万事俱备,吉时已过,开幕式剪彩的嘉宾却迟迟不到。

她与主办方协商决定立时启动,不再等候。

赞助商态度更强硬:“这是我独家赞助的活动,我说了算!必须要等我的代言人到场才行。”

赞助商是一家地产公司,这是财大气粗的大老板首次露面。

她看着他,态度更加地坚决:“……这是我们代理的活动,我说了算!”

在她挥下手示意的那一刹那,璀璨的灯火涂满深色的夜空,流光溢彩,法轮天上转,梵声天上来;

灯树千光照,花焰七枝开,各式花灯在声光电的配合之下,引得赏灯人连连惊呼。

赞助商气愤的脸在灯光的辉映下光怪陆离,如同开了七彩铺子,她却乐不起来,果然冲动是魔鬼,后续公关费用钱途堪忧啊……

后来怎么样呢?

后来,赞助商没刁难,却有各种的小为难,日理万机动辄运作几亿十几亿资金的大老板,却为了几十万的公关费用,三天两头找她对细项谈执行。

应对两次后,她耐心尽失:“李总,很抱歉,财务上的事情我实在是不太懂,合约细节也归法律处管,您看这样好不好,我请财务部和法律处的同事,还有本次活动的项目经理一起,集中给您解惑,您看约在哪天?”

赞助商撑不住,脸上罕见地闪过一丝红晕,原来这男人是要追她。

在他锲而不舍很有诚意又够笨拙的追求下,他成了她的恋人。

他一直说对她一见钟情,直到他们第一次上/床,男人进入时带着夙愿达成的满足:“爽死了……做梦都在想这个,第一次见面就想上……这么嚣张够味的姑娘……从来没有这么想过,想得疼……宝贝,你太好了……”

律动中的男人喃喃自语着,炙热的坚硬深深浅浅,不遗余力地充满,她却感到茫然和失落,真相如此?

那一夜,她妖娆绽放令得他心神失守,梅开数度仍深埋其中不舍得离开。♀之后,她不再赴他的约,断得干净。

他招术使尽眼见无果也就放弃了,接下来,身边有美无数。

她听说,撇嘴,果然……愈发地沉醉于工作。

后来,偶尔会收到他的短信和邮件,看过笑笑删除。不回复。

等到再见面时,她也有了千帆阅尽的淡定,依旧自信耀目,却多了妩媚少了青涩,他看得不错眼,目光沉沉,如孩子般执拗地要一个为什么的答案。

她自嘲地笑,彼时年轻,不懂。

的确是不懂。不懂爱情不懂男人。

当初她问他为何会喜欢自己,她虽骄傲却不会自认魅力过人,有让人一见钟情的惊艳,何况他们的初次见面并不那么美好。

他说正是她咄咄逼人寸步不让喊着我的活动我做主时,他?缛恍亩??p>他不知道,正是这句答案成了芝麻开门的咒语,打动她的心。

她以为那一瞬间他看到的不是自己的外表而是内心的不同。

那时她还年轻,看不上同龄的青涩男生,折服于叶芝的《当你老了》——“多少人真情假意,爱过你的美丽,爱过你欢乐而迷人的青春,

唯独一人爱过你朝圣者的心,爱你日益凋谢的脸上的哀戚;”

……

彼时她最得意的是自己的能力,最介意的是别人疑为花瓶的眼光,竟会在意吸引男人的是自己这颗朝圣者的心还是那张美丽的脸……

所以,他在床上的那句话无异于重磅炸弹!

毁灭她最引以为傲的一切。

等经过了光阴与男人,才知道叶芝还有一首《箭》——

“我想着你的美——

这一箭

射入我的骨中,

一种狂野思想做成的箭。

没有人能仰视她,

没有一个人;

当豆蔻梢头刚刚绽开,

一个女人;

修长雍容,又有胸脯和脸蛋,

肤色艳美,就象苹果花瓣。♀

这种美越加亲切了,但因为

一个理由,我想哭那已经过了季节的旧时的美。”

所以,不管是心还是身,都是她自己的;

所以,男人爱女人,生理与外在的吸引实在是太过平常,只可惜,她明白的太晚,不是所有走过的路风景都依旧……

他清了身边的女人又开始约她。

有时她会赴约,跟他去吃好吃的,玩好玩的;

有时他会扮文艺范儿,嗑嗑巴巴读诗给她听;

她笑得打跌,心底却叹口气——都市男女,看顺眼了就在一起,不喜欢了就分开,哪里还要去分辨真情假爱区别呢?

繁华落尽后,当初那个青涩纯真冒傻气的小女生早就飘散在风沙里,对于眼下,一瞬间的心动是真实的就可以了,谁离了谁都可以活得更好更幸福——

分开的这几年,他身边一直没缺过美女,结过婚又离了,有一个儿子跟着前妻……

因了儿子,他时常与前妻联系,有时也会在前妻处过夜……

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爱他。

也享受与他在一起的时光,但她清楚地知道,自己不想与他结婚,至少目前没有这样的念头。

在她的圈子里,男女交往,都会礼貌地不去过问对方的过去,不去打探人家的*,除了在一起的时间,各有各的生活。

他的过往与她无关,更不想这份过往与自己的生活相关。

但若他们有未来,他的这份过往,他的前妻他的儿子,势必还会继续在他们未来的生活中出现……

她不想要。

花灯年年,她觉察到自己的矫情,总想在最对的时间里独占一盏最初的那盏最对的灯,却懒得去修正,已经没有渴嫁的兴致。

所以……

她抬起右手伸八字做手枪状指在自己额头:

所以,你完了!

现在只有卫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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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灯摇曳,锦言借着夜色与灯光,放肆地沉溺了一回。

回头,还是笑语盈盈无忧无虑的侯夫人,照样有八卦的心情:

“嬷嬷,你说侯爷带着水无痕公子出去,还给咱们送灯,水公子心里会怎么想啊?”

真的好奇,不懂耶!

永安侯既然陪着自己心爱之人出去了,又当着他的面,给自己的妻子送灯,那水无痕听说是极为出色的人物,任昆也没有把他拘在内宅(当然,井梧轩怎么着也不能算是内宅,在前院呢),在他名下置办私产不说,自己在外的不少产业都交由他打理,与朋友一处也都带着,看重之意,毫不避讳。

由此,水无痕身兼情人管事知己等数职于一身。

“他一个小相公,谁管他心里想什么!想什么都没用!”

犀利的夏嬷嬷永远是这么地一针见血。

锦言哀叫一声倒在榻上,哎呀嬷嬷,人家原想的是断背山的生死之恋,还没开始yy呢,你怎么就给掐死了!

“……等以后,以后各地的花灯想看哪里就去哪里看。”

夏嬷嬷轻揉着锦言的肩头,温言劝慰着。

刚才锦言盯着那盏鲤鱼灯发呆,脸上神情恍惚,充满着悲伤思念惆怅幸福与痛苦……

各种表情同时出现,整个人都飘忽着,似乎下一刻就会化风而去……

夏嬷嬷只觉得心都被揪了去,迭声借口外面冷,硬拉着她回屋,直感觉到她回神,这心方才放了回去。

锦言笑着点头,嬷嬷坚定地支持娘最初的决定,相处时日愈久,她愈觉得永安侯不是良配。

“嬷嬷累了一天,早点休息吧。”

这样放肆的沉溺与软弱,她不允许自己再来一次。

细思及花灯之夜,锦言归结为太闲了,一个人无所事事又吃喝不愁时,就容易想东想西,要不然她在塘子观呆了那么多年,怎么就没有想呢?

彼时她忙着学画符念咒背药方,忙着摘花种草打坐修行,忙着跟清微斗嘴抢吃果子。

说到清微,她收到清微的信了,还有一大包的刺梨干一大包的桂圆干。

清微在信里说大家都很想她,喜欢她送的礼物,刺梨干和桂圆干只有这么多了,因为她离开远嫁有一段时间没心情,结果过了摘刺梨的日子,又忘记了晒桂圆,给她捎的是一大半儿,小半儿留着自己吃,要省着点吃,因为她肯定会早早吃完,吃完了就没有了,不要再写信要了,要也没有了……

锦言扬着信哈哈大笑,这个吃货!

回头让人包了几大包的干果子蜜饯,托人捎去,又在信里叮嘱她不要忘记了挖春笋制笋干,春潮涨了桃花小银鱼干也要多晒些,还有制百花香时也要多做几块,回头弄好了赶紧捎来……

且不说清微收了信是否要跳脚,锦言自己先忙了起来。

人间春晓的装修方案定了,李掌柜找人做活儿,该订做的订做,该特制的去特制,锦言只提点了几句,就做了甩手大掌柜,本就出府不方便,大小事都由着李掌柜做主——

说起来,装修个把酒楼对她来说是小菜一碟,脑子里现成的资料很多,但她不敢去用。

她怕自己变成了那只扇翅膀的蝴蝶,不经意地小动作却使自己失去了回家的路,所以她老老实实的活着,安分守己,用这世上的标准来要求自己,那些这儿没有的东西一概不用,所谓穿越女的金手指与回家比起来,微乎其微到不值得一提。

她每日学琴读书练字锻炼身体,将公主府里无所事事的长日一点一点地填满。

特别是她从书房里找到一些永安侯以前看过的史书策论和邸抄后,愈发沉浸其中——

以往她以为自己会在二龙山塘子观天长地久。山中无俗事,逍遥看云闲,外面谁做皇帝年号为何与她全没有关系!

如今入京不过几月余,她早就发现了自己的短板。

人情世故能够借鉴前世经验,但历史事实社会背景、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瞬息变化的政治风云、看不到的派系斗争……

这些一瞬间就成为她生活的常态,若想过得舒服又自在,仅仅低调做鸵鸟是不够的,话说,做鸵鸟也是需要实力的!

于是,锦言变成了爱学习爱读书的好孩子,历史、地理、人文、政事成她的新宠。

“你说这丫头,净看些没用的东西!”

长公主抖着手里的请柬:“赏花会,历来都是斗诗赛画操琴什么的,谁写策论啊,又不是要考状元……”

(一个人出差异地忙碌之后会发点小呆,锦言在异世久了,偶尔也会露点情绪……话说,我特别佩服那些穿了就能立马适应环境风风火火开金手指的……)l3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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