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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阿尔托斯的矮人族

假期将至,学院里的学生已经走了大半了,走在路上,没有了往日的人来人往,只有稀稀拉拉的学生从身边匆匆而过,魔法学院不同于普通大学,学期一年,假期三个月,等我历练假期回来,就是二年级的学生,时间真快啊!想起当初,刚入学那会的囧样,我就情不自禁的笑了。

“你好,你好,你是林夕同学吧!”我抬头一看,一个很清秀的小姑凉眨巴着眼睛看着我。

“啊?我是。”好奇怪,找我有什么事情呢?

“太棒了,太棒了,我终于见到偶像了!”瞬间清秀的小姑凉变成了买到打折商品的大妈,拉着我又蹦又跳。

“喂喂喂,停——你没事吧?”

“哦哦,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一连说了N个对不起。

“好了,好了,没事,有什么事情你就说吧?”我抚了抚额头,真让人头大。

“你好,我是来自妖界的小狐妖——依蕾,我知道关于你的所有事情,你来自人界,从没有魔法基础到现在取得的晋级赛前20名,世纪魔法学院大赛种子选手,表现突出,为人谦和……(此处省略3000字)”

“停,好了,我知道你很了解我了,可是找我到底有什么事情?”被她像倒豆子一样“叭叭叭叭叭叭”的一个劲的说,让我觉得自己都透明了,插嘴打断她继续说下去,我可不想当个暴露狂。

“我就是想找你帮我签个名~”亮晶晶的眼睛期盼的看着我。

“额……”

“可不可以?”

“……”

“求求你了,拜托了!好不好!好不好嘛?”

“唉,好吧!”我拿过她手上那个漂亮的小本,在上面些上我的名字。

“啊,太好了太好了!我终于拿到签名了,谢谢你!”说完,就像一只小鸟一样快乐的走了。

我抚了抚头上的碎发,感受着迎面吹来的小风,还有三天就要出发了,这一次我们的路线是阿尔托斯——精灵之森(波尔拉)——托马斯(火焰山)——弗洛德山谷——罗尔佳湖,其中阿尔托斯位于精灵界边缘,精灵之森(波尔拉)在精灵界的东南方,离精灵界的中心——生命树,还有很远,所以不算是侵犯,据说精灵族很不友好,不欢迎外人到他们的领地;托马斯(火焰山)位于妖界的北部边缘;弗洛德山谷是一处神秘的地方,很多有经验的佣兵都不一定能够找到,这一站仅供参考,找不到会直接出发去下一站——罗尔佳湖,位于妖界的西部,是人鱼族的领地。

“小夕!”有人轻轻拍了拍我。

“小峥~”

“一起走吧!”云峥轻轻牵起我的手。

“好!”

今天是出发的日子,来到广场,今年历练的人不多,也就几十号人,整装待发,我们组成了临时佣兵团——夕阳兵团,寓意是看似落日降临,却拥有最美的光辉。接过学院给每人发的临时公会牌,这是魔法公会空间移动的钥匙,第一站是阿尔托斯市,我们一行十几人从魔法公会出来,这个城市很繁华,到处都是川流不息的车,还有很多商铺,我们几个人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去公会注册,顺便接几个任务。

哇塞,我是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就像乡巴佬进城一样,到处瞅,有点类似18世纪欧美的街道,到处都是叫卖的商家,我们走进一家挂着歪歪扭扭的木牌,上面写着:阿尔托斯魔法公会,里面有很多桌子和凳子,如果不是外面有牌子,我会以为来到了酒吧!在大厅的墙上有一块很大的公告牌,旁边就是办事处,我们商量了一下,推举冥夜做团长,萧梓烨做副团长,于是,夜和烨让我们先找个地方坐着,他们拿着学生证和临时公会牌去办理手续。

坐在凳子上,我开始观察起周围的人,其中一个男人引起了我的注意,他那桌就只坐了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把剑,那把剑散发着股股寒气,至少应该是一把灵器,人看起来很平凡,但是却拥有一股很强势的气息,自从学了玄天诀,我发现第六感更加灵敏了,这个男人绝对不是普通人,果然。

旁边那一桌坐了8个人,穿着黑色的团服,一直嘀嘀咕咕,商量着什么,突然,掀翻了桌子,踢开了椅子,走到那一桌。

“喂,小子,快交出你手里的格瑞姆,否则休怪我们不客气!”其中一人气势凶猛的吼道。

那个男人依旧稳稳的坐在凳子上品酒,丝毫不在意。

“混蛋!”带头的那个人把酒壶抢过去,“啪——”把酒壶砸在地上摔碎了,拔出大刀,照着就一刀劈下去。

只见那个男人气若悠然的拿起那把剑,上面被覆盖上了金黄色的剑气,几个手起刀落,那8个人就全部倒地,一个利索的收剑姿势,又坐回凳子上,叫了壶酒,如果不是地上倒着8个人,就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而魔法公会走出了几个工作人员,收拾的收拾,打扫的打扫,习以为常一般,我又看向了那把剑,“格瑞姆”?好像在哪里看到过?哪里呢?

天哪!“格瑞姆”我想起来了,在武器杂谈上有记载,这是一把传说中的胜利之剑。曾经在巨人族和精灵族的著名传说中登场,是闪耀着英雄胜利的光辉和代表其壮烈人生的圣剑。这把佩剑据说是由矮人族所锻造的最高级的佩剑。

他的第一任主人是齐格弗里德(或称西格鲁特),一位古代骁勇善战的巨人族的战士,其事迹虽没有实典记载,但故事发生的时间可确定为巨人族的大迁移时期。与妖界诸部族相对。齐格弗里德为了妻子、家人和荣誉与对手展开了激战,据说在这个传说中展现了完全的骑士和勇士精神,这个故事在精灵界和人界的少数地方一直流传着这么一个传说,家喻户晓。

故事从西格鲁特的祖父巴鲁森格族长开始讲述。作为巨人族南方部落的族长,巴鲁森格与神的奴仆——巨人瓦鲁库勒的女儿弗廖姿结婚并生有两个孩子。他的儿子齐格蒙特是当世无双的勇者,他的双生妹妹西格妮是举世无双的美人。他们居住在由大树围成的大屋子里,这个大树被称做“守护之树”。

与巴鲁森格一族常年为敌的北方部落族长西格尔贪图西格妮的美貌,他向巴鲁森格提出要西格尔做自己的妻子,并允诺只要这样就可以实现两个部落的和平。

在西格尔王与西格妮结婚典礼那一天,一个衣着褴褛、头戴帽子的单眼男子造访了大屋。他将手持的剑刺入了“守护之树”。这个男子说:“只要有谁拔出这柄剑,作为奖励他就是这把剑的主人!”之后,他飘然而去。这个男子据说是创世神,而他带来的剑就是可以给巴鲁森格一族带来胜利和荣耀的圣剑“格瑞姆”。

大屋中的人都去尝试,但是只有瓦鲁库勒的儿子齐格蒙特拔出了剑。西格尔用与剑重量三倍相等的黄金想交换齐格蒙特的圣剑,但是被齐格蒙特以“如果剑是你的,你应该拔出来”为理由拒绝了。为此西格尔大怒,不顾苍生,发动战争,杀害了除齐格蒙特和西格妮外的所有巴鲁森格族人。

齐格蒙特在妹妹西格妮的帮助下逃过一劫。两个人为了向西格尔报仇,决定结婚生养孩子继承部族的香火,他们的孩子名为欣弗姚特。欣弗姚特在他们的抚养下渐渐长大,齐格蒙特于是决定展开复仇行动。但是他们的举动被西格尔发现,西格尔设陷阱抓住了他们并把齐格蒙特等关进了石坟中。西格尔在齐格蒙特和欣弗姚特之间设置了巨大的岩石,让他们彼此不能见面。拯救他们的还是西格妮,她利用送饭的机会将圣剑“格瑞姆”带入牢房给他们。于是齐格蒙特利用圣剑劈开岩石逃月兑成功,并在西格尔屋子放了一把火。复仇后的西格妮则和丈夫西格尔同归于尽……

就这样齐格蒙特统一了南北两个部落,作了巨人部落的国王,但是他的儿子欣弗姚特一次因为食物中毒而死。齐格蒙特为了延续血脉,娶了美丽聪明的休尔德斯为妻。不过作为代价,他不得不与也想要得到休尔德斯的龙戈比作战。

齐格蒙特挥舞圣剑与龙戈比的军队展开战斗,但是他的圣剑却遭到了奥丁之枪—“格拉瑞”的抵抗,圣剑“格瑞姆”折断,齐格蒙特也受重伤身死。在他临死之前托付身边的人将折断的圣剑交给他的妻子休尔德斯,并让他们转告妻子,将来把圣剑“格瑞姆”交给自己的儿子西格鲁特,并预言自己的儿子会凭借这柄剑成就伟业,留名千古。

在齐格蒙特死后,他的妻子休尔德斯生下了儿子西格鲁特。因为他没有父亲,所以寄养在巨人来根的家里。来根有个叫法夫尼尔的哥哥,法夫尼尔过去曾被神赠与从莱茵河矮人族那里偷盗来的黄金,他自身变化为龙,一直守卫着这批宝藏。

来根答应为西格鲁特锻造宝剑,作为报答,西格鲁特要为他杀死法夫尼尔夺取黄金。西格鲁特答应了他,但是说必须要一把能够杀龙的宝剑。

来根施展出他锻造刀剑的高超技巧,但是开始的时候无论他造出什么样的剑,西格鲁特只要轻轻一挥就立即折断。无奈之时,西格鲁特拿出了从母亲那里得到的父亲遗物——圣剑“格瑞姆”的碎片。来根说,如果用这金属不能造出优秀的宝剑的话,他一生将不再铸剑。最终,西格鲁特如愿以偿地得到了再生的圣剑。

西格鲁特拿着再生的圣剑“格瑞姆”出发去寻找法夫尼尔。战斗中,圣剑“格瑞姆”干净利索地贯穿了法夫尼尔的鳞甲,挖出了他的心脏。得知西格鲁特杀死法夫尼尔后,来根让他将法夫尼尔的心脏吃掉。

西格鲁特用手去触模心脏,但是手指被灼伤。慌张之中他把手指放到口中吮吸,于是龙的鲜血进入他的体内,他听懂了鸟类的说话,从鸟类的交谈中他得知了来根想要杀死他的企图。后来,西格鲁特又用圣剑“格瑞姆”将来根杀死。

就这样,西格鲁特将法夫尼尔的宝藏拿到手中,并得到了“巨人族英雄”的绰号。

西格鲁特一天站在山顶眺望,发现一座被火焰包围的城市。当他好容易到达那里时,发现了一个熟睡中的美丽女性,她的名字叫布伦西尔德。她是奥丁神的部下,名字的意思是“铠甲与战斗”。漂亮幽雅的她却穿著盔甲拿着武器,具有好战的勇猛性格。

西格鲁特被她的美貌和勇敢折服,向她表达了爱意,并把从法夫尼尔那里得到的黄金戒指给了她。但是同时深爱布伦西尔德的还有一个男子,他的名字叫昆那尔。

昆那尔的母亲将西格鲁特接到自己的家中,让他喝下了失去记忆的酒。这样,西格鲁特忘记了布伦西尔德,和昆那尔的妹妹古德伦结婚了。

昆那尔去见布伦西尔德,但是他无法穿越火焰包围的城墙,无奈之下他委托西格鲁特代替他去见布伦西尔德。西格鲁特答应了他,来到城中和布伦西尔德过了一夜。但是他不愿意背叛自己的妻子,在天亮离开的时候他将自己送给布伦西尔德的黄金戒指拿走,送给了自己的妻子古德伦。

就这样,两对夫妇生活着,但是布伦西尔德却感到曾经对自己示爱的西格鲁特背叛了自己,后来她又发现西格鲁特送给自己的戒指戴在古德伦的手上,这才明白那天到城里来见自己的人并不是昆那尔,而是西格鲁特。

知道这些的布伦西尔德怒火中烧,她决定杀了西格鲁特。昆那尔听从了妻子的恳求,他让自己的弟弟古特鲁姆去做这件事。一天,在西格鲁特睡觉的时候,古特鲁姆刺死了他,但是西格鲁特在临终之时用力将圣剑“格瑞姆”掷出,将古特鲁姆劈为两半。

在西格鲁特临死的时候,他将真话告诉了布伦西尔德。布伦西尔德得知真相后痛苦万分,用圣剑“格瑞姆”自杀而死,陪伴在自己真正的丈夫身边。

昆那尔将两人合葬,圣剑“格瑞姆”也成为了陪葬品,永远沉睡在泥土之下……

圣剑“格瑞姆”以超凡的形象出现在人间,并随着英雄的死而离去。如今竟然在阿尔托斯出现,这意味着什么?占卜书上曾经说过,当“格瑞姆”再次出现的时候,就是巨人部落战争再次爆发的时候,无论是否属实似乎看起来与我无关,我耸了耸肩,坐回位子喝起果汁。

“手续已经办完了!久等了,咱们现在先去旅馆住一晚上,明天一早出发。”烨回来安排了今天的行程。

“烨,我累了,咱们快点去休息吧!”青萝小鸟依人的扑过去。

“Nono!”冥夜在旁边俏皮的插嘴道。

“No什么no啊!你个死冥夜”青萝破口大骂。

“你现在应该称呼我团长,烨是副团长,要遵守规矩,否则小心我将你开了!”

“你你!你别得意!哼~”青萝扭头抱着烨的胳膊。

“叫一个团长来听听!”冥夜嬉皮笑脸的看着青萝。

“不要!”

“这是命令!”

“你你,欺人太甚!”两个人打闹起来。

……

“好了,别闹了,已经下午了,咱们快点去旅店,吃点饭早点休息。”梓烨指挥道。

大家浩浩荡荡的出发了,我走在后面,看着前面的两位团长和队友们,希望一切顺利!

咦?前面那个摊位是矮人族?望着眼前只有1米5的矮人工匠,粗壮的手臂,穿着破烂的衣服,围了一个发黑的围裙,带着一顶草帽,一边叫卖,一边还不忘打制武器。

“为,你们看,是矮人工匠啊!”我叫住大家。

大家都为之兴奋,兴冲冲的跑去挑选趁手的武器,我也走过去,真的好多武器,大部分是大剑之类的兵器,这些兵器至少也是法器,做工很精致,艾莉森魔法学院的学生基本上不是皇宫贵族就是传统世家要不然就是部落继承人,都拥有着不凡的背景和财力,大家买的很开心,基本上把矮人工匠的武器都一扫而空,毕竟,矮人的工艺手艺六界闻名,加上妖界和魔界对爱人的围剿,现在的矮人已经越来越少了,大部分都依托着巨人部落存活,少部分当了游者或者吟游四处游历,很多高超的锻造手艺都已经失传了,在一些珠宝行和拍卖会上,矮人的武器已经卖到了普通武器的1000倍,可以说是至宝,没想到在阿尔托斯还有这么多矮人工匠,可以买到物美价廉的武器。

咦?一个很小很精致的戒指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轻轻拿起那枚戒指,仔细端详了一下,上面刻有美丽的花纹,在戒指的背面还画有古老的阵法,但是整个戒指没有一丝魔法气息,普通的丢到大街上都没人要,但是,就是这么一枚戒指,吸引了我的注意。

“姑娘,你要是看上这枚戒指,就送给你了。”矮人工匠用沙哑的声音对我说。

“这怎么能行,您给我出个价吧!我可以付钱给您。”我真诚的对他说,没有一点鄙视和侵犯之意。

“不,您给了我比钱更重要的的东西,就是尊重和真诚,您看,您的同伴买走了我这么多武器,这枚戒指完全可以送给你,请您收下吧。”矮人工匠等着大眼睛认真的看着我。

“好吧!谢谢!”我收下这枚戒指,戴在手上,心满意足。

“姑娘,等等,请问你们是不是要去阿尔托斯的普拉达密林?”

“是”我点了点头。

“这个送给你,相信你到时候会用到,祝你好运,善良的姑娘。”矮人工匠把东西递给了我,继续忙绿去了。

我撑开手一看,这是什么?黑乎乎的,像是一块令牌,我放到空间袋里,回头看了一眼矮人工匠,黝黑的肌肤,破旧的衣服,不停地在干活,有一种莫名的心酸,如果,未来,我有能力了,一定要帮矮人族寻找一片自己的家园,可以快乐的生活。回到队伍里,大家一番采购,心满意足的找了旅馆,休息一夜。

一夜好梦,精神十足,我们夕阳佣兵团正式出发,大家背着大包小包,整齐划一的出发了,来到密林的入口,发现有很多其他佣兵团的也出发前往,那不是昨天在魔法公会闹事的那个男人吗?他怎么也在这里?也是去完成佣兵任务?

昨天见他就是一个人,今天也是,望着他孤单的背影,我有一种预感,我们一定会再遇到的,并且还会发生什么事情……未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好,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

走了一路,除了树还是树,路况很不好,都是坑坑洼洼的地面和树根,险些被绊倒,好在云峥在我旁边,我让她帮我抱着球球,两个小家伙不能放一起,太爱闹了。

“快跑啊!前面打起来了!黑虎佣兵团和白狼佣兵团打起来了!”老远就听到了人们的救命声和打斗的声音,还有一些四处逃窜的人。

“黑虎佣兵团?白狼佣兵团?他们为什么打起来了?”队伍里的一个叫皇甫明觉的拉住了从旁边跑过的人。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求你放了我吧!”那个人练练求饶,趁松懈的时候,逃掉了。

“到底发生什么了?烨你在这里带领大家先休息一下,我去探探底。”冥夜发挥了领导的才能指挥道。

“好”这时候不能意气用事,团队协作能力很重要。

“我也要去。”云峥站了出来。

两人对视了很久,冥夜妥协了,望着两人远去的背影,我们在原地休息。

小毛球被我抱着不断挣扎,我怕它到处跑,只好紧紧抱着不放,哎呀!好家伙,咬了我一口,好痛啊!等哦在看的时候,已经消失不见了。

“笨蛋,吃哑巴亏了吧!”祺祺(小麒麟)嗤笑道。

“喂,你什么意思?小心我把你扔了!”我气鼓鼓的说着。

“你不追吗?”祺祺鄙视道。

“不追了,球球也许有自己的事情要去办呢?”我叹了一口气,我一直把球球当作我的伙伴,但是伙伴也不是必须在一起。

不一会儿,冥夜和云峥回来了,我们赶紧上去询问。

“前面是排名第四和第五的佣兵团,黑虎、白狼,为一把圣器争夺,打了起来,势均力敌,出门在外以安全为主,我们绕道而行。”冥夜说着,做出了决定。

我们换了一个方向,绕过去,一边赶路一边不断寻找合适的露营地,找到安定地方,大家分配任务,没有人知道即将等待我们的又是什么?

有声音?在大家熟睡的时候,我翻来覆去睡不着,精神力外放感受着外面的环境,静谧的夜晚,没有虫鸣鸟叫?等等?外面没有任何声音?果然,我们慢慢被人包围了,来人似乎没有恶意,我静观其变。

“帐篷里的人出来,你们已经被包围了。”外面灯火通明。

我走出帐篷,看了看周围,大家衣衫整齐,看来不止是我,都察觉到不对劲了。

“你好,我是夕阳佣兵团的团长冥夜,请问有什么事情?”冥夜不亏为团长,一身领导者的气息暴露出来,让人不敢直视,看来,冥夜的背景也不简单,平时大家相处的时候,都不会过问私事,彼此保留一份个人空间。

“你好,我是矮人族的护卫长查理曼。”从火光中走出一个人来,敬了一个标准的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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