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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2节:第二百八十四章 故乡的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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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之乡。

这里位于纽约郊区一处占地约六十公顷的庭院,完全按照祖国的山河布景所设计,由于地里有限,不可能将祖国的大江大河都搬到这里来,也不过是取其部分美妙之景罢了。

这是当初苏杨送给陈乔四爷的一个礼物,人老了,容易思乡,来,对于大半人生在外漂泊的浪子来能够抚模到家乡的气味是何等的奢侈。这里的一花一草,一木一石都是故乡之物。虽当初花销是奢侈了,但是只要陈乔四爷高兴这什么都强。在危难时刻,如果不是陈乔四爷挺身而出的话,那么他四真的不知道是否有明天。

按理来到纽约他就应该拜访陈乔四爷才对,可是家事实在是太多太麻烦了,因此处理之后已经是晚上午夜时分,到了那个点他又怕打扰四爷的休息,到最后也就拖到了今日。

天下英豪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雄图霸业谈笑间,不胜人生一场醉。

提剑跨马挥鬼雨,白骨如山鸟惊飞。

尘世如潮人如水,自古江湖几人回?

或许这首赞美江湖沧桑的诗句便能够映射出不少江湖大哥的心酸人生。人活一辈子,不管穷也好,富也好,也就是一天三顿饭而已,活着得吃饭,为了吃饭走上不归路的人多了去了。辛酸与往事不堪回首,不过却也是人生的一笔朱砂,也是美妙的乐章。

陆叔还是那般健壮,已经快到八旬的人了,人体还是那般硬朗,当年的洪门九枭如今只剩下他一个人,马叔前两年走了,因此陈乔四爷身边只有他这么一个年老体迈的大管家。

或许是以前苦日子过得太多,即便创下了大片家业,乃至退隐之后陈乔四爷都过着十分简单的生活,他不喜欢人多眼杂。这点倒是跟他四有几分相似。丫鬟不要多,一两个能够伺候他生活起居的就行,毕竟人多了也碍眼。

当然,这仅仅只是玩笑罢了。

一年一次,来,自己这个家伙真的有些够混蛋的,老人家看一眼也就少一眼,在他四看来,陈乔四爷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长辈了。按理,即便是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回来看看也好,可是他真的月兑不开身。

都时间是海绵能够挤出水来,可是就那么二十四个时,你再挤它也就是二十四个时,不可能多一个时辰的。有时候有些过分夸张的话已经成了扯淡的问题了。

望着庭院之中打扫卫生的陆叔,苏杨在那里按了按门铃:“陆叔!”

陆叔转身,望着苏杨,呆呆的半天没回过神来,随后笑了:“四,你来了?”

等到陆叔打开门之后,跟陆叔亲切的拥抱在一起,苏杨笑着:“陆叔,真是想死你了!”

“你子真成了大忙人了,想见你都见不成了。”陆叔笑着问,“怎么样,这段时间还好吧?”

苏杨点了点头,笑着问:“对了,四爷他老人家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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