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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月宗城(洪家)

司马楚带着天狼灵儿,独孤星,天狼珠儿走出茫茫那不陀罗大森林,迈进平原地带。这里阳光闪耀,微风徐来,独孤星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楚哥,还是我们星斗大陆的平原好啊,要阳光有阳光,要风有风,多舒服啊。不像这大森林,整rì都天昏地暗,密不透风,都要折磨死我了”,独孤星兴奋地跳了起来,恨不得直立立倒在草地上,尽情享受这里的阳光。

“独孤弟弟,话不能这么说吧,我们那不陀罗大森林怎么了,虽然不见阳光,闷了点,可是我们那里环境好啊,那么多树木”,天狼灵儿愤愤不平说道,她望着阳光,感觉特别刺眼,不过晒在身上蛮舒服的,还有这微微徐来的凉风,吹在皮肤上,感觉有人给自己按摩一般。

司马楚看了看天狼灵儿,知道她明明正享受着这里的阳光,微风,可嘴里还是不服独孤星。

“就是,小姐说的没错,我们那不陀罗大森林里空气多好,夏天阳光一丝都照不进来,还凉快呢”,天狼珠儿向独孤星撅着嘴,紧紧站在天狼灵儿一边。

独孤星没想到随口这么一说,竟然被两个女人同时攻击,“这些女人就是难缠,明明心里不这么想嘴上却硬的很。我一个大男人,还是不惹这两个女人为妙”,他默默不语向前走着。

“灵儿妹妹,穿过月宗城就离我们华族很近了”,司马楚把话锋一转,这样就不让他们三个人尴尬。天狼灵儿一听到“华族”二字,心里矛盾起来,又兴奋又为难。

“灵儿妹妹,怎么了,看你一脸不开心的样子”,司马楚盯着天狼灵儿,只要天狼灵儿脸上有一丝的不悦他都能第一时间捕捉到。在他心里天狼灵儿已经是自己的妻子,还答应天狼霸天不能让她受半点委屈。

“楚哥,没什么,我开心啊,对了,月宗城是什么地方”,天狼灵儿满眼都是好奇,这毕竟到了平原地带,一切都和那不陀罗大森林里不一样。

“月宗城,月宗城是那古族的核心城堡,也是那古族最大的城堡,就像我们华府一样,是整个华族的核心之地”,司马楚为了能让天狼灵儿明白透彻,还拿华府出来作比较,天狼灵儿听到“华府”脸sè又不禁绷紧,不过她马上恢复微笑的面庞,她怕司马楚又捕捉到,让他担心。

月宗城,那古族核心之地,这里是那古族权利和金融中心,过往这里的商人络绎不绝。月宗城历史悠久,交通便利,商业繁华,整个星斗大陆的客商都愿意到这里经营生意,赚取更高额的金融回报。

那古族人为人和善,有百纳海川的胸襟,对外来客人比较热情。只要是来这里做正当生意买卖的客商都受到那古族人的热情招待,服务相当到位,饭馆,旅店,驿站,镖局一应俱全。当然这里还有星斗大陆最大的“美容按摩会所”——金翠楼,顾名思义,这金翠楼经营就是jì院,不过在那古族这不叫jì院,有一个相当好听的名字——相思所。

月宗城还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这里位于那古河畔,一年四季阳光明媚,微风徐来,一年没有四季,只有夏秋两季,气候宜人。历史原因,地理条件,还有基础设施齐全,服务行业发达这些优越的条件让月宗城成为星斗大陆最繁华的城市。就连华族华府,魔族的刹黑曼陀城都无法与其相媲美。

月宗城最有权势的人当仁不让要数那古族首领——那提拔步,那提拔不掌管着那古族一切行政,军事大权,那古族一切族人都得听命于他。那古家族历来统治着那古族,经久不衰,经过那古家族上百年的统治,管理,那古族逐渐走向强盛,成为星斗大陆最强大的民族。

就在司马楚和独孤星跨过月宗城前往那不陀罗大森林的那段时间这月宗城发生不少事情,让我们回到月宗城那段岁月。

“小二,来壶酒,上等好酒”,一个少年锦罗绸缎,一身华丽,把随身带的剑狠狠拍在桌子上,大声喝道。后面跟着三个带刀的小喽啰,看着这个少年蛮横坐下,他们三个也点头哈腰,坐在桌子旁边。

“客官,上等好酒来喽,镇德老店最好的酒——杨柳红”,一道清脆的声音传遍整个房间,四周的桌客一片叹息声。这“杨柳红”是镇店之宝,价格不菲,能喝起这等好酒的不是官宦子弟,就是出身于大户人家。

“店里所有好菜都给我上,小爷今天要吃饱喝足,要是让小爷不尽兴,我就砸了你的招牌”,这个少年意气风发,酒还一点没沾就有如此大的火气。

“原来是洪少爷,洪少爷莫要见怪,这个伙计是新来的,今天第一次跑菜,有得罪照顾不周的地方还请洪少爷多多见谅,我们镇德老店的酒菜一定让洪少爷满意”,酒馆里的老板赶紧上前低头哈腰,然后向那个小二使了使眼sè,让他赶紧去后厨准备饭菜。

经过这老板这般提醒,这少年才醒悟过来,“那小二刚才称呼我什么”,眼睛紧紧望着桌边三个人,这三个人赶紧站起来,浑身颤抖,脸sè立马变黑。

“少爷,好像…好像称呼您…您客官”,一个随从结结巴巴,一脸恐慌。

“客官!他这不是有眼无珠嘛,连小爷都不认识还敢在这里混,你问问在这月宗城有谁不认识我洪晓飞,我洪晓飞的名号能和那些贱客相提并论吗”,洪晓飞勃然大怒,立马从凳子上站起来,大声喝道。

洪晓飞是洪承天的小儿子,洪承天何许人,他就是月宗族赫赫有名的第二权势人物。地位仅次于那提拔不,在这个月宗城甚至整个那古族,那提拔不也得给他几分面子。

那古族有两大家族,除了那古家族就是洪家,洪家当初和那古家族一起打拼,共同创建了那古族这片家园。洪家在那古族崛起道路上可谓是立下汗马功劳,所以其在那古族地位也仅次于那古族。

洪家掌门人洪承天为人正直,不过脾气暴躁,武功仅在那提拔不之下。他有两个儿子,这洪晓飞就是他小儿子。

这一声叫喊把店老板吓得魂飞魄散,应声跪倒在地上,本来是前来拍马屁的,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酒店里的其他客人也是敢怒不敢言,静静望着洪晓飞这边。坐在最右面靠着窗户的那个人似乎毫不在意,头上戴着斗笠,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一个人静静喝着酒,吃着菜。

“洪少爷,还请您高抬贵手,他是今天新来的伙计,要不我把他立马解雇,让他给您赔礼道歉”,店老板苦苦央求。

“看什么看,吃好你们自己的饭,否则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两个随从也大声喝道,把四周的客人吓了一大跳,赶紧把低下头,静静吃着自己的饭菜。真是狗仗人势,几个小小的随从尽然能这般强横。

“好,小爷今天心情好,就暂切饶那小子,赶紧把好酒好菜都给我上,让小爷尽兴,小爷二话没有,否则小爷今天不但砸了你的招牌,还砸了你店里所有东西”,洪晓飞满脸得意,飞扬跋扈,店老板听了赶紧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跑向后厨。

一旁的随从提起酒坛给洪晓飞倒了一碗,“爷,您尝尝,月宗城最好的杨柳红”。洪晓飞瞪了这个仆人一眼,端起碗一干而尽,然后用舌头在嘴唇四周打了一个转“不错,够味,不愧是镇德老店镇店之宝。”

“洪爷,红烧野猪蹄来喽”,刚才那个店小二像换了一个人似得,嘴巴一转眼就这般甜,动作麻利的很。

洪晓飞望着眼前一大盘红烧猪蹄,白里透着红,还没动筷子食yù就被勾了起来。让所有人吃惊的是,这洪少爷尽然不用筷子,直接用手抓着猪蹄就啃起来,那吃相就像恶狼一般,根本一点大家少爷的样子。

“香,真他妈香”,端起碗又是一干而尽,“真他妈爽快,你们都尽管大口吃肉,大口喝酒,难得老子今天高兴。”几个随从听到洪少爷发话了,都像一头头饥饿难耐的野狼一般拿着猪蹄就啃起来,嘴里咕噜着,“香,真香!”

“洪爷,馋嘴叫花鸡一只”,这店小二跑开了,声音洪亮的很,只要他能把眼前这位爷伺候好了,他今天就能躲过一劫,不管最后怎么样,他都得硬着头皮向前冲。

“叫花鸡,他妈上什么叫花鸡,老子有的是钱,哪能和乞丐吃一样的东西”,洪晓飞大怒,站起来一把拧住店小二的衣襟。店小二一脸郁闷,那般热情服务没想到还被客人如此对待,可是又无可奈何,只能把委屈咽下肚子里。

四周的食客都被这惊天动地的喊声吓了一跳,抬头望了望洪晓飞那边,立马又把头低下去,默默吃着自己的饭菜。坐在窗户边的那个斗笠男坐姿依旧,喝着酒,吃着盘中的小菜,不过那把剑从凳子旁边不知什么时候躺到了桌子上。

“洪少爷,息怒,息怒,这馋嘴叫花鸡名字虽然是叫花鸡,可是这道菜味道特别爽口,再说了这叫花鸡哪是乞丐能吃得起的啊”,店老板听到声音赶紧从后厨跑过来,低头哈腰向洪晓飞解释道。

洪晓飞见店老板这般说,一把把店小二猛一推,店小二往后踉跄几步,然后跌倒在地上。盘子里的叫花鸡香味扑鼻,阵阵香味直接进入洪晓飞胃子里,让他的胃加速搅动。

洪晓飞拍拍,一脸不爽坐到凳子上,右手撕下一块鸡腿,就在张开嘴舌头接触到叫花鸡的时候,他眼睛一瞪,然后合上嘴咀嚼着,眼睛也由刚刚瞪着立刻眯成一条线,一副充满享受的样子。

“好,香,没想到这叫花鸡真他妈香,你说这么可口的鸡干嘛起这样难听的名字呢,以后把名字改了吧,小爷为你这道菜重新起了名字”,洪晓飞吃着叫花鸡,洋溢着满脸幸福,望着静静站在一边的店老板,竟然有兴致给鸡改名字。

“小爷,您说改什么名字,就叫什么名字”,店老板望着得意的洪晓飞,大气不敢喘一个,弯着腰站在那里,不敢相信这洪家少爷对菜的名字也有兴趣。

洪晓飞端起碗又是一干而尽,杨柳红是上等好酒,其酒力可想而知。他满脸通红,意识有点模糊,“叫什么名字呢,你们几个不要他妈只顾着吃,赶紧给这只鸡起个名字!”

这三个随从赶紧把嘴里没有咀嚼碎的鸡连骨头一起咽了下去,望着洪晓飞醉醺醺的样子,然后再望望被吃地一干二净的盘子,想起名字来。

“爷,美人鸡怎么样”,一个随从嬉皮笑脸,把头伸向洪晓飞。

“美人鸡,那到底是美人还是鸡啊,哈哈…哈哈…亏你这个名字都能想得到”,他抬起右手狠狠打在那个人头上,那个随从赶紧把头缩了回来,用手模了模头,明显是被打疼了。

“爷,那飞斩鸡怎么样”,另一个随从轻声说道,不过他没敢把头伸过去。

“飞斩鸡,这名字不错,霸气,好,就叫这名字,以后就叫这名字”,店老板看洪晓飞满脸酒气,洪晓飞的手指直直指着他。

“洪少爷,就叫飞斩鸡,以后我们镇德老店里只有飞斩鸡,这名字好啊”,店老板满肚子怨气不敢说,这叫花鸡都叫了上百年了,没想到这洪少爷今天和死鸡都干上了。

又上了几道菜,洪晓飞他们几个酒足饭饱,四个人醉醺醺的,走起路来都跌跌撞撞,歪歪倒倒。他们踉踉跄跄往店外走去,这店老板急了,他们几个吃得都是最好的菜,喝得也是最好的酒,这吃饱喝足拍拍说走就走,一个金币都不留下。

想起金币,这店老板不知哪来的勇气,赶紧上前一步,笑着脸,低头哈腰,“洪少爷,您还没结账呢,小人这是小本生意,还请洪少爷多多体谅。”

“什么,结账,老子今天没有带金币,你先记着,我下次给”,洪晓飞泛着酒劲不耐烦嚷嚷道。

“洪爷,小人是小本生意,资金都需要周转,您还是多体谅体谅小人吧”,店老板乞求道,满脸可怜相。

“还问我们要金币,你睁开你的狗眼看看,站在你面前的是谁,我家爷给你家鸡起名字还没收费呢,那这样好了,算是扯平了”,一个随从冲着店家大喊道,扶着洪晓飞就往前走。

四周的人听到这么不讲道理的话,个个都目瞪口呆,满脸怒气,可是又没办法,只能在心底骂这四个人。

“洪爷,就体凉体谅小人吧,小人开这个店得养好几口人呢”,店老板“噗通”一声跪在洪晓飞面前,挡住他的去路。

“你这个不知好歹的家伙,本少爷说得话就当放屁是吧”,洪晓飞愤怒一脚把店老板踢到在地,这店老板在地上滚了几个圈。这店老板毕竟一大把年纪,哪里经得住他这么用力一脚,嘴角流着血,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过去看看,看看这老家伙死了没”,洪晓飞看那店老板一动不动,心里吃了一惊。在这月宗城他虽然能够飞扬跋扈,呼风唤雨,但一旦出了人命就不好像洪承天交代,更不好像那提拔不交代,在这月宗城还是那提拔不说了算。

一个随从跑上前去,用手指在店老板的鼻孔下方试了试,赶紧跑回来,贴着洪晓飞耳边,“爷,没死,不过没死也是大半死了,爷你这脚真厉害。”

洪晓飞一个巴掌过去打在这个随从的头上,“还他妈讽刺老子,都要出人命了,你还挖苦我”,接着又是两个巴掌,直接打在那个随从脸上。这个随从够郁闷的,马屁没拍成,还挨了一顿毒打,心里要多憋屈就有多憋屈。

“赶紧走,这老东西要是真他妈死了,那我就麻烦了”,洪晓飞狠狠冲着那三个随从喝道。

这是洪晓飞惯用的伎俩——死无对证,只要自己不在事故现场,打死他他都不会承认。不管有谁指证,光有人证他根本就不怕,根本告不到他。在这月宗城洪家有钱有势,只要不出人命还没有摆不平的。

四个人搭着肩,踉踉跄跄向前迈着步子,四周的人只能眼睁睁望着这四个可恶的家伙向前方迈步,准备逃离事故现场。

“站住,哪里走,打死人还想走!”

一道清脆的声音传来,四周的人都大吃一惊,不知是哪里来的英雄,竟然敢喝住洪家二少爷。四周的人望了望四周,根本没有见到人,你看看我,我望望你,大家都莫名其妙,不知道这清脆的嗓音从何方而来。

正在向前迈步的这四个家伙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一惊,歪歪倒倒站直身子,望了望四周,除了离自己开外七八米处的路人,没有看到什么人出现。

“真他妈见鬼,谁叫喊的,要让爷知道非废了你不可”,洪晓飞满脸怒气加酒气,一脸不屑的样子,继续向前迈着步子。更可恶的是他竟然哼起小曲,全身都透着得意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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