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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1章感觉

林佩珊只有一句让人动心的告白而已,可叶承欢却是在用身体、用灵魂在回报她,这样的回报恐怕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去做。♀

这,就是所谓的诸神愤怒,这,就是所谓天谴!

但,面对之,他依旧傲然!

这,就是一个叫做叶承欢的男人,一个没有身份的世界公民,一个貌似滥情却深藏原因的家伙,一个哪怕被雷劈都不会低头的危险分子!

他的爱,就是他么的这么彻底,所以这么多年来,他从来没真正爱过一个人,因为他知道,只要他一旦对谁动了心,他就是那种不顾任何后果、不计较任何死亡的类别!

况且,他的心在许多年前就已经死了。

天雷淬体,绝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起码在这个星球上,就算大造化、大天赋、大不朽的人也无法煎熬。

叶承欢现在所做的就是大造化、大天赋、大不朽的事情,只为了那一瞬间的时空停留和一个送给林佩珊的吻。

不过好在,叶承欢并不是真正来找死的,至少,在他的预估里,对于天雷入体的狂暴,还是有着一点点的准备。

尽管只是一点点而已。

山巅上,雷芒化为一个宛如刺猬般的光团,滑下来后随即将他的身体牢牢的包裹着,方圆百丈之内,雷蛇在地面上穿梭着,不断的带起一道道细微的爆炸声,连同岸边的一些碎石,都被

生生爆成齑粉。

雷芒闪烁,在在那雷电之中,一道暗淡的雾气若隐若现,虽然细微,但却是在一种缓慢的速度变得强盛起来,而且,随着雾气的强盛,那一丝丝霸道的雷芒,竟然也是在逐渐的与那雾气

融合起来。

看来有效果了!当雷芒与玄阴层融合后,叶承欢精神一振,急忙催动着这一缕天雷原力融入身体。♀

这一缕原力刚刚出现在身体中,那体内本被狂暴的雷芒刺激得紧缩起来的血脉,仿佛是嗅到了无可抗拒的诱惑一般,又再度迸发出活力,贪婪的将那一丝丝融合了雷芒的原力吞噬掉。

他隐隐的感觉到,那麻木的感觉,已经开始逐渐消退。

察觉到这种变化,叶承欢终于有了丝宽慰,全力催动内息,慢慢的将那身体之中狂窜的天雷能量融合。

伴随着越来越多的雷霆之力被他融合,剧痛感也在渐渐消退,他的身体已经有了几分适应。

在这种情况下,叶承欢也开始察觉到,他的身体不论内外,都在逐渐被强化着,这种感觉越发清晰,还能隐约的感觉到,体内涌动的力量在一丝丝的增强。

还有什么能比大自然赐予的力量更强大的呢?

不过,这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但凡有一点儿办法,他都不愿做这么冒险的尝试。

与其说是他有意为之,利用雷霆之力冲击血脉,在最短的时间补充原力,倒不如说一切都是误打误撞。

尽管他这辈子误打误撞的事没少干,不过现在可以肯定的是,他再一次在死神打盹的时候捡回了一条命。

实话说他可不会什么淬体,这种毫无底线的自虐方式他一点儿都不稀罕。

只不过若干年前,在古波斯神庙的一次经历,才让他对淬体有了点儿认识。

那一次,拜火教教主火神用了三把“诅咒之焰”对他淬体,希望能淬炼出他体内的诸神盟约,没想到连根毛都得到。

叶承欢那次虽然受了大煎熬,却误打误撞的在诅咒之焰的淬炼下,硬生生的淬炼出了阴阳十二脉,并从此能够将神罚吞噬的原力做到随心所欲的融合转化。

可怜的火神不仅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反倒帮助叶承欢成就了相当于人类登上月球一样的伟大壮举。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叶承欢在即将遭到时间法则反噬的时候,会第一时间想到淬体。

此刻,叶承欢心神一动,对着一条极为堵塞的“灵台方寸”冲去。

灵台方寸是他的原力中枢,已经被时间法则的反噬之力侵占,要想恢复原力,他就必须尽快夺回失去的要地。

在这种雄浑原力的开拓下,那条极为堵塞的气海,居然开始缓缓的被扩充,那种速度比起他平时养神调息的效率不知高了多少倍。

发觉起了效力,他收敛心神,全神贯注的融合着天雷原力。

美丽的雾灵湖早已变成人间炼狱,而到了此时,一片片炫目的雷芒光团,开始缓缓的减弱着,身处其中的叶承欢身体表面,玄阴层越来越盛,在他的皮肤上有一些灰黑色的杂质被析出。

当这些杂质徐徐掉落时,露出了下面的皮肤,透出一丝丝极淡的青光,看上去宛如青铜。

这团雷芒,持续了将近半小时左右,终于缓缓消散。

随着雷芒散去,叶承欢慢慢睁开了双眼,眼中雷光涌动,洋溢着兴奋之色。

显然,他再一次逆天不死、涅槃而生!

他低头,模了模皮肤,能够感受到肌肤下面缓缓扩张的力量!

雷电消散,大雨变成小雨,天色也渐渐明朗了许多。

他上了岸边,坐在草地上,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饱含木叶和泥土的芳香,然后仰天大笑。

笑声伴随着远处退却的雷鸣,在天地间回荡。

燕京国际机场的候机大厅里,赵雅琳心急如焚,不住低头看表,大厅里一遍遍播放着提示音:“从燕京飞往龙都的客机马上就要起飞了,请还没有登记的乘客朋友马上检票登机……”

林佩珊去了这么久怎么还没回来,赵雅琳知道她不是个不守信用的人,事实上她们两个对于时间的恪守没有几个能比得上。

飞机马上就要起飞了,自己靠着在燕京方面的关系,好容易疏通好了机场方面,获得了一个最佳的时间点,这应该是让林佩珊和叶承欢离开的最好时机。

她不知道多少次拿起手机来,又犹豫着放了下去,她了解林佩珊的性格,她知道林佩珊在这个时候最不想被人打扰,就连她这个最好的朋友都不行。

她急的来回踱步,猛回身就看到从外面进来几个形迹可疑的男人。

几个男人着装不一,却都戴着深色眼睛,貌似是来候机的乘客,可手里却没一件行李。

进了候机大厅后,几个人便分散开来,分别坐到了几个登机通道的边上,有的喝饮料,有的看报纸,有的摆弄手机,但全都无一例外的关注着安检口的方向。

赵雅琳马上警觉起来,凭着直觉判断,这几个人一定是冲着叶承欢来的。

这个时候她反倒不希望林佩珊把叶承欢带来,只要叶承欢一经出现,等待他的将是一场激烈的抓捕。

最好的时机已经错过,现在想走也走不掉了。

赵雅琳忧心忡忡,决定马上把这个消息告诉林佩珊。

再一次拿起手机的时候,就见安检口闪出一抹清影,正是林佩珊。

赵雅琳马上迎了上去,可到了林佩珊跟前时却忽然愣住了!

这一刻,她差点儿就以为自己看错了人。

她所认识的那个连睫毛里都是自信的女人,在此时却已完全没了风采,就像一个得了大病的病人。

“佩珊……你……怎么了?”赵雅琳没法相信,才两个小时的光景,就能让一个人变成这样,她在这两个小时里到底经历了什么?

林佩珊毫无声色的抬起头,神色恍惚,嘴唇刚动了动却没发出丁点儿声音,紧接着身子一下就软了下去。

赵雅琳刚忙扶住她,伸手模了模她的额头,冷冰冰的没有一丝温度,手心里也是一样。

她认真的审视了一遍,发现林佩珊的脚腕被高跟鞋磨破了,血液凝在丝袜上,让人触目惊心。

“你疯了!这么远的路,难道你是走着回来的么!”赵雅琳又是心疼又是责备。

林佩珊眼神空洞,似乎根本就没听到她的话,停了半晌,嘴唇才勉强牵动了下,无力的道:“是吗?”

“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林佩珊越是这样,赵雅琳就越发担心,“叶承欢呢,你不是要把他带来么,他的人现在在哪儿?”

林佩珊木然的摇了摇头,“走了。”

“什么!他……去哪儿了?”赵雅琳原本觉得,那个拽拽的家伙有时候倔起来谁也不买账,不过只要林佩珊出现他一定会乖乖的听话,没想到居然会是这种结果。

就在赵雅琳迟楞的功夫,林佩珊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忽然一把握住她的手,饱含晶莹的眼眸望着她,“他……再也不会来了……”

看着好朋友迥异的神态,绝望的目光,赵雅琳一片茫然,手一颤,手里的皮包掉在了地上……

她们还不知道,这个时候,叶承欢已经经历了一个生死轮回,这个有点儿拽拽、有点儿色迷迷、有点儿惹人烦、有点儿爱惹麻烦、有时候偏偏又让人牵肠挂肚的家伙,重新上了汽车。

林佩珊的挽留,时间法则的惩罚,统统没能改变他的意志,事实上,他决定的事没人能改变的了。

不管结果怎样,他都决定要继续走下去,汽车轮胎碾着地上的泥泞,顺着那条小路继续前行。

看了看表,又望了一眼灰蒙蒙的天空,这个时间已经接近傍晚,看样子这场雨还不知会下到什么时候,眼看天就要黑了,周围渐渐腾起雾气,能见度越来越糟糕。

可他不能打开车灯,在没搞清楚状况的前提下,那么做很容易暴露自己。

所以,他只能靠着一样东西把握行进方向: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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