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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零三章 金子一屋子

可是眼前这些马同国内那些马显然就不一样了,光是个头就差很多,以前洪涛骑过的马马背也就到自己胸口,不用人扶着,也不用垫东西,他自己就能认蹬上马。♀可是眼前这些马的马背差不多和自己头顶一样高了,洪涛现在想的不是怎么骑马,而是怎么上马。

“好吧,大家上马,涛,你骑这匹小母马,它最温顺。”奥斯丁从马背上跳了下来,然后从马群里牵出一匹他口中的小母马,把缰绳递给洪涛。

这匹马在洪涛看来一点都不小,而且巨难看,一身的白色,上面布满了黑斑,就像是一只大号的斑点狗。不过它的大眼睛很好看,那个睫毛又长又翘,忽闪忽闪的真有点美女的意思。

“手抓住马鞍,脚蹬住,一用力就上去了,你试试,别怕,我在后面保护你。”奥斯丁示意洪涛自己上马,洪涛手里攥着缰绳,左右看了看,其他人都已经坐在了马背上,就连那个刘晓梅也毫无困难的上了马,此时正一脸不屑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他。

“x,老子和你拼了!”又被人鄙视了,这种感觉很窝火,和对高度的恐惧比起来,洪涛更在意自己的名声。

按照奥斯丁的指点,洪涛先抓住了马鞍,然后把左脚伸进马镫,用力踩了踩,感觉挺稳当,然后双臂一较力,右腿一蹬地,走你!

“哎呀……我x,哎呦……”上是上去了,可是用的力量有点大,洪涛直接从马的左边掉到马的右边,如果不是对面的帕维眼疾手快,他就得一头栽下去。

就算是勉强在帕维的扶持下坐在了马鞍上,洪涛也疼得呲牙咧嘴,胳膊腿什么的都没事,但是胯下的小洪涛结结实实的咯在马鞍的凸起处。小肚子里就像转筋了一样。

“嘿嘿嘿……你还好吧?有问题没有?”帕维奸笑着问,他能想象出来洪涛此时为何呲牙咧嘴。

“还成,还成……奥斯丁,它不会把我扔下去吧?”洪涛在马鞍上扭动了几体,找了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坐稳。头一次骑这么高的活物。他还是感觉有点眼晕。

“不用怕,把缰绳给我,你抓好马鞍就可以。两条腿不要用力夹马的身体,随着马背的起伏找感觉,好了,我们走吧。”奥斯丁骑上马,结果洪涛那匹马的缰绳,然后非常简要的给洪涛讲了一下骑马的要领,如果这也算要领的话。

随着身下马匹的走动,洪涛努力的把握着身体的平衡,有时候洪涛甚至想爬下来抱着马脖子。不过他此时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他真显不起这个眼,只好在心里自我安慰自己,尽量让自己放松身体。

马队在出了小镇之后,就沿着那条大河的北岸一直往东走,除了洪涛之外。♀奥斯丁和哈里森一看就是骑马的老手,坐在马背上都不用手扶着,依然那么自如。帕维这个大胖子着着实实又让洪涛吃了一惊,他居然也是位骑马高手,只是可惜了他身下的那匹大黑马。平白无故的就比别的马多担负一倍的重量。

最开心的是刘晓梅和刘老板,这父女两个可算是找到他们会玩的东西了,一会策马狂奔,一会闲庭信步,看样子也是骑马的老手了。而且那个刘晓梅还故意在洪涛身边晃悠,假装好意的忽悠洪涛跟她一起跑一跑,结果让洪涛义正言辞的给拒绝了,不管她说出什么贬低的词儿来,洪涛是网吧吃秤砣,铁了心的跟在奥斯丁身边,坚决不上这个恶当!

“你大爷的,要不是你老子有钱,我就把你在树林里xxoo了!让你在马背上扭!到时候让你在我身上扭个够!”看着前面刘晓梅在马背上一起一伏的小,洪涛恶狠狠的yy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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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是那个马鞍也不错,这个妞不光脸蛋漂亮,腰劲也不小啊。”凭心而论,刘晓梅这个骑马的姿势还真挺诱人的,虽然看不到她的细腰,但是从那两瓣臀肉的动作上可以感受出她身上的力量。

在走了几公里之后,队伍又开始沿着一条支流向北前进了。这里的动物明显要比大熊领地里多很多,只是走了这一段路,洪涛就看到了2群驯鹿,大的有10多只,小的也有4只,都在离马队不远的林间空地上用蹄子刨地找草吃。对于这些骑马赶路的人群,它们只是抬起头来看了看,然就就继续低头在雪地中找食物,一点警惕性都不高。

不过此时这些动物只能看,不能打。这里不是狩猎场,所以这里的动物都属于保护动物,除了当地的印第安部落里的职业猎人可以捕杀一定数量之外,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伤害它们,这也是它们为什么不那么怕人的原因。

大概走了2个小时,奥斯丁终于停了下来,指着前面的一段小溪说:到了!

到了?这里四周全是树林,脚下是一条几米宽的小溪,马队就是沿着这条小溪上来的,原本它是一条河,合适越走越窄,到了这里就变成了溪水,连半米深都没有。除了树林和小溪之外,此地没看出来有任何好玩的东西,难道是要采蘑菇?

“这里有什么好玩的?”洪涛费劲的从马背上爬下来,两条腿都有点冻僵了,也咯得生疼,那个马鞍太硬。

“这里可是一个圣地啊,那些溪水里有宝贵的东西,就看你能不能找到它们了。别看了,给,拿着这个,下去试试,记得把鞋月兑了。”奥斯丁从马背的袋子里掏出一个木头簸箕递给洪涛。

“宝贵的东西……不会是金子吧!你来带我们淘金的!?”洪涛看着手中的这个有点旧木头簸箕,想起了电影中淘金的场面,眼睛立马瞪圆了。

“嘿嘿嘿,怎么样,好玩吧,快去吧,你看帕维,他都下去了,晚了你就没机会了。”奥斯丁向洪涛的身后指了指。

“你个吃喝不拉空、xx不让人的东西,你给我住手,那是我的金子!”洪涛回头一看,帕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月兑掉了鞋袜,正往小溪的中间走呢,手里也拿着一个同样的木头簸箕。

溪水真的很凉,凉的直扎脚。可是在黄金的吸引下,帕维、哈里森、刘老板这些不差钱的主儿都纷纷走了进去,一边冻得直吸凉气,一边快乐的把小溪底部的砂石装进木头簸箕中,然后用溪水把其中的沙石冲掉,希望能有小金砂落在簸箕底部。

洪涛比较鸡贼,他既不想让双脚受冻,又想淘金,所以他拿着簸箕向上游走了几十米,然后把岸边的两块大石头推进溪水中当做垫脚石,再踩在上面,开始了他的淘金生涯。

见过不要脸的,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就当洪涛干得起劲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声让他恨不得把簸箕扔过去的声音:

“你这个地方不错啊,女士优先,你让让,我脚冻的不成了。”刘晓梅不知道何时也凑了过来。

2分钟之后,洪涛又找了一块地方,继续弄他的垫脚石,刚才那块宝地已经易主了,此时刘晓梅正蹲在上面快乐的淘金呢。

“嘿,涛,你看看,我这里有收获了,哈哈哈,是金子啊,真正的黄金!”刚弄好垫脚石,还没掏几下,远处的帕维就开始高喊了。

“土鳖,见过金子吗?看我给你弄块狗头金上来。”洪涛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大胖子正举着他的簸箕给奥斯丁看呢,看奥斯丁那个凝眉瞪眼的表情,就算簸箕里有金子,也得是微米级别的,不使劲都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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