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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唯那

为什么,为什么我心中的李世民,一直要被记忆得这样清楚,从前我的记忆,常常不是如此灵力的。如果他肯在我心中模糊掉那个笑意……猛然自心头涌起的恐惧让我又惊悸着,从茫茫无凭中寻起他的笑容,一瞬间像是惧怕失落了,在心中拥得紧紧的,那个笑容于是再一次,切切进入到我的脑海……这样清楚,若有若无的轻点明眸,啊那是他开心时的表情。

一夜梦得凌乱古怪,一忽儿是母后轻轻落指在我额头,带来甜香风气似清楚而真实的一指;一会儿,又是李世民提着滴血的剑,走出父皇的寝宫,他的目光对上我,眼前瞬然起,可以将一切毁尽和熊熊大火;一会儿,又是一只漂亮的大狐狸爬到我的面前,它圆圆的狐眼,懒洋洋地凝了我一眼,然后屈下肥肥的小腿,趴卧在我身边。转眼就将我身上的被子,全卷到了它身上,四只踏雪白蹄向上翻起,它竟然睡得四脚朝天。

晚饭时我吃了两只鸡腿,还吃了一些蘑菇又饮了些酒,有些超量,属于暴饮暴食,所以夜里睡得不舒服。还费尽力气,做着一个接一个的乱梦,真是忙得不可开交。

终于难受得惊醒过来,抬眼尘世宁静并没有梦中的一切,而此时不远处,芙蕖望月的身影,正毫丝无损地透过夜色进入我的眼睛。呃,他也是和我一样,吃撑到了吗?

我披了件帛袍起来,假装是夜里无眠于四周散步,偶遇他的样子,绕了个大圈儿,从他面前绕出来,打了个哈欠应景,回头望了望那坠在当空似乎是让芙蕖望不倦月亮。与他打个招呼,“芙蕖,还没有睡啊!”

直接称呼他芙蕖,是他让我这样叫他的,因为他对本次出走的设定,是一场隐姓埋名的大出逃。但可能是他这次携带出来的小姐,着实没有什么知名度,所以这么多天,这么多路程,一个追兵也未见。我们其实逃得很是孤单。根本不需要像这样风餐露宿。

我又打了一个哈欠说。“今晚的月色真是不错,月亮又白又圆,像个鸡蛋黄。不对,是像给一口咬成两半的鸡蛋黄。有点惹人食欲。”这么说之后,马上有饱月复感,呵呵,就是不宜今晚吃。

他转过头来。打量了我一眼,“这么晚了,还不睡?”

夜里的风还是凉,我合了合自己的衣服领子,觉得不理他不好,但这么晚了不睡的是他。可他又来问我。要我怎么回答呢,就只好点点头。

他并不领情,只说是夜里风凉。若受了风寒岂不是耽误行程。真实意思不过是又想轰我走。但是我两只眼睛睁得倍大,向他证实,我真的是已经在散步,并碰到他的。着因,我可并不觉得他要紧的那行程。果真有什么要紧,一无追兵、二无必要。只是。见他面有忧色,大概是在思念那位情未了的姑娘,体量他一遭,并不与他针锋相对,只充作糊涂。

芙蕖拿我没办法,只好月兑下了身上的衣服给我披好。夜色凉如水,一层一层的将人浸透,我赶紧拉好他给披上的衣服,差点就要问出来,“你的那个姑娘,就是你说的$小说

但我还是忍得及时,并没有莽莽撞撞地说出来。四周新吐蕊的女敕枝,给亮得几乎要滴下来的月光来烘得更翠,几乎可以掐出一汪水来。他欣然一姿,立在微微的夜风中,袍角随风微微翻抖,如此的粗布衣服,也给他穿出卓荦气质来,好生让人望而生羡。

月夜下,他那袍子的表面,呈现深浅不一的光泽,反莹回负手而立的芙蕖,将他照亮了一圈儿。我问他,“那你是要将我送去哪儿呢?远离也并不是办法,你想想,一切心结都还在,无论我们人走得再远,不过仍是怀着这款心结的远行。如果有一日,它发出召唤,一切就会如同心海归潮,疯狂地归来,这样一切的矫揉造作都是白搭。”

亮光光的月色落在地面上,仿佛伸出手就可以捞一把回来,芙蕖从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骗人。如果我问了他,他不想回答的问题,他就会直接不理我。也许他现在还不愿意告诉我答案吧,所以他只是平然无应。

不过,他拨弄了一下一根伸过来的柔枝,那样清和无绊,就像世间从无羁绊的风。他云淡风清地说,“只是避过这个风口浪尖,就会送你回到突厥。”

我终于弄懂了他的意思,他怎么会违背颉利,他一直都是个忠诚的将军。他只是要带我绕个圈子,让我回去得晚一点儿,而一切的罪恶与恶毒都已经圆满离开。他还说,再送我一段路程,就会有一个人来前面接应我,到时候他自然会离开。

我不知道,他这样做,对是不对。可是,那些会将我变得狼狈的事情,真的只要闪躲开了,就好吗?

月亮移到头顶,夜已经很深了。我终熬不住,打着一连串哈欠,准备去睡觉。芙蕖忽然对我说出话来,他说,他自已也记不得那个姑娘的面容了,可是却始终记得,她身上发出的那种格外特别的香气,历历如在昨日。

虽然刚刚,我对他横加勾引,他就是不肯多说那姑娘。现在,他终于肯主动提到她,不过却说得,简直要比梦到的还要飘渺。他的心上人只是一阵香气吗?

我瞪大眼睛,不敢相信,不过,还是很热情地同他分析,“那这样说来,她一定是个异族人。我听说,有很多的异族姑娘,她们身上都会熏很稀有的香。像老远的一个国度叫高昌郡,那里就产一种茵樨香。从前在那汉朝时,就大大的有名,特别珍贵。”

芙蕖他很认真很认真地,看着我。我觉得那是别有青眼的意思,倒不好意思起来,“我是在李唐的皇宫里,听那些皇帝的妃子们说的。她们日常里见面,总要说到什么香气好,什么料子好,所以我才会懂一点点儿。不过,我的记忆不太好,现在也忘得差不多了,否则就可以更多地帮到你。”

他眼眸里深藏的眼神,转动起来,大概是觉得我说的有理,表示赞同。不过,他最后还是很婉转地,驳了我的凭空猜测,“那是一种很自然的香气。”

这下,我可明白了,那一定是个单纯的姑娘,而那种让芙蕖心仪的香气,就是从少女身体里散发出的青春的气息。这个当然也是我听说的,要不是这个,就是他们上辈子彼此有缘,于是那般的爱,就不在于他们能见几面,就已经在冥冥中,被动用了感情;不在于他们有多少叹息妄断,根本就是一桩难于说清的夙世情缘。

夙缘与宿命,是截然不同的东西。夙缘是一种认证时间极短的缘分。像火镰与火石,极快擦出火花,不过他们的宿命,就永远只是一闪而过的远离,终久无法长久牵手,是那般的让人恨而不得的永味。

今天很是悲观,把什么都想得失落,我想,这是因为,我一直被宿命教训得厉害的原因。

很快迎来最后一次住店,我们问了小二,今天是个黄道吉日。我们却选择在这里分手。分手前,自然要留下一个好印象,所以我帮芙蕖决定,他可以请我吃顿好的,借以留个好印象。

因为机会往往不能回还,劝他要珍重。芙蕖眯了眯眼,半笑不笑地应了下来。

我望了一眼,挂在墙上的招牌菜谱,十分感叹,那些小楷写得不错,也都还可以认得全,而且觉得光是看这菜名,就很开胃。今天可真是个黄道吉日。

又估计,我眼睛大肚子小,也不好全点了,就又劝他将一至六道菜全点了就好。

小二送来一壶茶,我们品茶坐等,难得的佳日,和风送暖,楼下一排柳树,偷抽女敕芽,一派新装惹人心事也同之清碧起来。余光中,芙蕖执起茶盏,于晨雾中做个撩人的饮姿,生生勾勒下,让人过目不忘的形影来。我瞬时有些失魂。不过只是觉得胃口好像更是大开。

此时天时尚早,来吃早饭的人并不多,像我这样点来大鱼大肉用来送饭的人,就更加的不多。

我以为这没有什么稀奇,我们之所以肯于这样死命花钱,是因为这钱来得实在是容易,如此卖命花花,花的也是那冤种的钱。而若这些寻日的正经人,堪堪花的可是正经的血汗钱,才要格外计较些留存。

不过,后来吃不下去几口时,得到芙蕖提醒,早上宜清淡养胃。我怨怪他不阻止我,他静沈一笑,“左右花出去些钱,省得你带着沉。”

我无话可说,小二见我们大清早就来捧场,待我们很是殷勤,主动凑上来告诉我们,“二位客官,看来是外地人,今日本地要来一位大人物。二位客官一会儿吃好了饭,且留些步,从这窗子望出去就是个正好,可以见到全天下最尊贵王子,当今的秦王殿下李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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