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三章天外飞鞋
齐杰准备唱歌了,在唐林看来,这就是他的初步胜利了。于是乎,在齐杰说话之后,他十分应景地递上一个麦克风,然后开始鼓动下面的观众:“来,大家来为齐杰兄弟的表演鼓掌!”
在他的带领下,果然是掌声一片,显得极为热烈的样子。
齐杰也不管他们鼓掌的初衷是什么,反正他是微笑着接受了,麦克风移到嘴边,就要一展歌喉。
“额,我……”
刚刚唱出一个字,齐杰突然停顿了下来,转头看向了一边正得意的唐林,诡异地笑了一下:“那啥,唐大少是吧?你刚才说这个pk的输赢规则靠什么判定来着?”
“那个,齐兄弟可能没听清楚,我是说按照现场观众的反应来评判啊。”唐林说道。
“哦。”齐杰一副原来如此的样子,又问道,“那个,输的绕着酒店果奔三圈?”
唐林还以为齐杰现在是想要后悔,于是嘴角一翘,故作大度地说:“怎么,齐兄弟是不是不敢了?要是兄弟怕输了丢脸的话,不如就直接认输嘛,那什么惩罚就免了吧。”
“别啊!”
齐杰的反应出人意料,反正唐林是没有想到齐杰会那么迅速地反对他的提议:“这个规则很好啊,不用改了,就这样吧,说好啊,输的果奔三圈啊。”说完,齐杰再次把麦克风靠近嘴边,甚至还再次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
不知道为什么,唐林总感觉齐杰的笑容让他发寒似的,可是还不等他想出个所以然来,齐杰已经开始真诚献唱了。
“你说你最爱丁香花,
因为你的名字就是它。
多么忧郁的花,
多愁善感的人啊……”
丁香花,一首感人的动听的歌,传唱了一个年代。当然,齐杰之所以会挑选这首歌,主要还是因为它曲调简单,歌词还好记,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是最好学习的了。
说起来,从那时候元旦迎新晚会算起,他学会这首歌已经足足四年了。
四年的磨练,齐杰当然会选择这首熟悉的歌曲,而就是这首歌,经齐杰的喉咙展示之后,效果是相当的明显,绝对是四座皆惊。
注意,这个可不是技惊四座的震惊,而是大家都惊呆了的意思。话说,要是齐杰丫的真的能把自己这首唯一熟悉的歌曲唱出水准的话,当初元旦迎新晚会上就不会引来嘘声一片了。
不仅仅是那些普通凑热闹的观众,就是王家姐妹,都不可置信齐杰水平的低劣。王可丽直接就开始悔恨了:“哎呀,没想到这家伙说自己唱歌不行真不是谦虚的话,这下子姑女乃女乃刚才压的一万块钱就打水漂了啦!”
“谁叫你刚才赌钱的?!”王可美白眼一翻,抱怨起来,浑然忘记自己刚才根本就没有阻止妹妹的意思,“而且,你怎么就知道阿杰会输的?人家唱得,恩…也还不错啊。”
“不错?”王可丽瞬间斯巴达了,指着台上的齐杰道,“老姐,你这偏得也太厉害了吧?你怎么判断这家伙唱得不错的?就凭第六感?哎,只能指望这个唐林唱歌的水平更菜一点了。”
这时,王可美明显的眼神一暗,说出了一个王可丽不想听到的情况:“唐林算是我的学长吧,以前在学校的时候还看过他表演,唱得还不错。”
这是真的还不错了,与刚刚评价齐杰的时候相比,显得实诚多了。究其原因,大抵是唐林以前的时候家境并没有现在好,实在没办法拥有其它奢侈的爱好,相对来说,唱歌真的是一件既显得文艺却又不用花太多钱的爱好了。
“神马!?”王可丽怪叫起来,“老姐你是故意的吧?明明知道这个情况,刚才为什么不阻止一下你冲动的亲妹妹呢?”
王可美没有继续搭理一旁爆起来的妹妹,不管怎么说都已经晚了,台上齐杰都已经是唱到最后阶段了。
话说回来,齐杰唱歌的水平是不行,但是那小模样看起来还是挺认真的,唱到最后收尾的“我在这里陪着它,一生一世保护它”的时候,还闭目回味了一通。
好吧,唱歌这玩意儿真心和态度关系不大,讲究的就是一个天分。观众可不会因为你态度认真就不会对一首烂歌发出嘘声。就好像现在,齐杰刚刚唱完,回味的过程都没有完毕呢,下面就开始了嘈杂的笑声。
那种笑声里头满满的都是嘲讽,几乎不用分辨。至于那个铁杆的唐林狗腿子,则是更为夸张地捧月复大笑,一边笑一边还指着齐杰怪叫:“就这样还叫唱歌?传说中的野兽派啊!这还有必要比下去吗?”
对此齐杰倒是不在意,毕竟自己的“实力”摆在这里,他可不是霸道的人,唱得不好难道还不许别人吐槽一下吗?
不过,唐林却是在这些人反应之后真的面对着齐杰问道:“那个,虽然挺不好意思的,不过,齐兄弟,你说我还有唱的必要吗?”
尼玛,还真的没看出来你哪里不好意思了,满脸尽是嘚瑟了!齐杰心里想着,嘴上却是笑呵呵的:“还是唱一唱吧,免得别人说我胜之不武。”
你要是不唱了,我找谁麻烦去?
“什么?你胜之不武?”唐林这一下都要气乐了,“好好好,我也不能胜之不武,我就唱一首吧。”
说完,唐林手拿麦克风,一脸自信地冲着下面的观众说道:“既然齐兄弟说了,那我就来一首。下面,请大家欣赏一首本人刚刚学来的老哥,单身情歌,谢谢大家。”
“无耻!”下面的王可美听到唐林的话,当即小嘴一撇,不屑地揭穿,“什么刚刚学会的,当初在学校里就属这首歌拿手,连唱歌之前的台词都不怎么变。”
不过,其他人可不像王可美这么想,和刚才齐杰一开始唱歌时的冷清不同,唐林话一出口,下头就是一阵阵的尖叫声,支持声,拍马声,声声入耳。要不是唐林自己挥手制止了这些热情的家伙,恐怕他还真的没办法唱下去。
“咳咳……”
清了清喉咙,在一段伴奏声中,唐林开始了演唱。与此同时,齐杰与王可美倒是一同再次鄙视了一下唐林的无耻,刚才齐杰唱歌的时候也不见有啥伴奏一说啊!
“抓不住爱情的我,总是眼睁睁看它溜走……”
说实话,唐林唱这首歌的还是相当有感觉的,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齐杰一听唐林开始唱出来的这一小句,就知道自己的水平在对方面前确实只能算是渣渣。
不过嘛,齐杰嘴角一翘,一抹坏笑划过,观众反应就不一定有我的好了……
就在齐杰想着的时候,唐林已经唱了下去。
“为了爱孤军奋斗,早就吃够了爱情的苦……”
唐林显然是已经唱出感觉了,那一副沉浸其中的样子,就是那眼睛微闭起来的样子都似乎比齐杰有范得多。
不过,就和齐杰想得一样,哪怕唐林唱得确实比他好,但是观众的反应是不能以常理推断的。
就比如,在唐林唱得投入,眼睛微闭的时候,一只青灰色布鞋突然从台下的观众之间飞了出来,直直地撞到了唐林的脸上。
“啊呀!”被鞋底子狠狠抽中了鼻梁的唐林当时就流出了鼻血,抬起头的时候,那仍自留着血的脸上全是不可思议。
是的,且不说这里的观众差不多都是来攀关系或是巴结的,单单是他唱歌的水平也确实应该比齐杰高出一大截吧?怎么会有人冲他扔鞋子呢?
看了看脚下躺着的青灰色布鞋,忍住那股难言的恶臭将之拿起,唐林冲着台下问道:“刚才是哪个朋友在开玩笑?”
话里倒没什么,但是是个人都看得出来,他此时眼里那喷火的光芒代表着什么。
他的狗腿子青年更是急主子所急,立马冲着身边的人群大声质问:“谁啊,怎么这么没有道德啊!?”
问题来了,齐杰可是知道的,扔鞋子的就是狗哥,只不过大家因为他的特殊技能连他在场都没有注意,更不要说看到他扔鞋子了。于是一帮子人同时保持沉默,反倒像是他们心虚一般。
看着青年似乎要再问一遍,齐杰插了一句:“呵呵,观众反应嘛,没必要查清楚吧?难不成还有秋后算账一说?唐大少,是吧?”
“是啊!”看到唐林吃瘪的王可丽马上跳起来声援,“该不会你还不准有人反对吧?那还算什么比赛啊!”
“好!”唐林咬咬牙,冲着自己的狗腿子说道,“那我就不问了,不过,请大家注意一下,等会儿我继续唱的时候,要是有哪位不满意的,可以站出来嘛,不要用什么粗暴的方式的。呵呵,是吧?大家都是文明人。”
说着,那眼睛看着青年全是不满,青年知道自己接下来必须好好看着这些观众了,要不然再来这么一次的话,自己就绝对是欲做狗腿子而不可得了。
“咳咳……”
再次清了清嗓子,唐林先是小心翼翼地观察了一下下面的观众,然后又看看那个全神贯注地观察其他人的青年,确认了应该没什么问题之后。他才终于放心地再次举起了麦克风。
“抓不住爱情的我,总是眼睁睁看它溜走……”
仅仅只是第一句歌词过后,就在青年狗腿子的全力关注之下,又是一只天外飞鞋直直地向着唐林飞了过去。
伴随着的,是一句山东口音的粗话:“**日的,唱的什么jb玩意儿!”
没看到人!!
青年只来得及喊出一句:“唐少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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