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有一个自称是“生活服务类”节目的娱乐节目很火的时候,魏明珠也很喜欢看,并且喜欢跟李逍在一起的时候拉他一起看。李逍虽然无奈,但看看她洁白的玉体,手放上去像缎子一样滑下来,便也无可奈何、心不在焉地陪她看。有一期有一个女的说自己“宁愿坐在宝马车上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魏明珠沉默了一会,扭头看着李逍的眼睛问:“这个人贱不贱?”
“贱。”李逍随口说。
“因为她虚荣?”魏明珠口气悠悠眼神轻飘。
“因为我贱。”李逍见明珠神色不善,急忙解释带掩饰的说,“因为我贱,所以我看人都是贱的。”
“那你这个贱人眼里有没有不贱的人?只有那个什么韩吗?”
“他也不贱。”
“男人是不是都是贱的?”
“是吧。”
“为什么?”
“因为……女人。老天生出你这样的女人,不是要男人犯贱的吗。”
魏明珠不为所动,打掉李逍在她胸口游离的手,咬着牙问:“我呢?在你眼里我是不是也很贱?”见李逍笑而不答,“你不说话,是不是很看不起我为了钱跟着那个老头子犯贱,嗯?”本来她是歪在李逍的怀里,说这话时坐直了身子,紧盯着李逍。
李逍咽了口唾沫说不出话。原来两人过后都是一丝不挂,此时被子滑落,魏明珠胸前两座挺在半空微微颤动的秀峰;秀峰上两粒鲜艳的葡萄眩晕李逍两眼的世界,令他直咽唾沫。此时的唾沫好似壮阳液,每咽一口,阳便愈壮一分。
魏明珠像喝了一杯毒药一样妩媚一笑,双手虚抚一下自己的下廓,说:“是不是很美?刘老头一百万包一年,而到现在我竟没跟你要过一分钱,真是便宜了你。”
李逍把她揽回怀里,一边上下齐手,一边从脖子亲到耳边,在耳边低低地说:“我比他代价高多了。我给你的是我的心。钱易得,心难买啊,姑娘!”
“唉!”魏明珠叹口气,像抓马缰一样抓住了李逍火热的,吃吃地说:“那就算我这回是为男人犯贱吧。”
……
**蚀骨的感觉像蚂蚁一样慢慢爬遍全身,大脑在快感的冲击下,像海浪里的一页小舟,载着灵台里一点清明:为了这个男人犯贱,他又能把自己带向何方?大脑的虚空里没有答案,在由表及里更大快感的冲击下,她很快便迷失了。
每一个迷失的人,都曾经是梦想的追随者。没有遗落沧海之前,她是纯洁的明珠。
她本明珠,奈何出生在普通的乡村家庭,这样的姑娘,她的追求注定会是一把双刃剑。社会给她们提供了许多别人没有的机遇,但机遇总是与陷阱相辅相成,有些机遇更往往不过是覆盖陷阱的那一层薄膜。薄如处女。谁能剑尖起舞?险恶的森林里,她们更像是待宰的小羔羊。
高中因为是在县城上,她的美丽便由乡下初中时的崭露头角一下蜕化得含苞待放。不打扮不化妆的村丫头,接触了更大更花花的世界,少女春心触动,稍整衣裙,略施薄粉,摇身成为校园一道亭亭玉立的风景。现在想来,那时多得意啊,高中的大半时光,似乎都是在春风中度过的。老师看重,同学羡慕,豆蔻初开的心灵,沉醉在男同学那一道道闪躲着炙热着的目光里,羞涩又骄傲。那是个言情又不敢言情的年龄。花雨季心灵里的爱情,更像是土壤下蠢蠢欲动的蚯蚓。她是全校第一个收到情书的女生。已经是高二,饱受爱慕之苦的男生们,终于有人憋不住了,鼓足勇气,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信是从后边传过来的。晚自习的时候,全班静悄悄又莫名的悸动,像看着朝鲜第一次发射火箭。信经过好几个女生的手才传到魏明珠面前,经手的女生无不面红耳赤激动莫名。当魏明珠弄明白怎么回事以后,少女的心像冰冻的大地第一次受到了春雷的撞击,用羞愤掩饰住窃喜,跑回宿舍逃了整个晚自习。
写信的那位仁兄自然是做了革命道路上的先驱,然而先驱的意义所在从来不是成功,而是开创了。老师家长双面夹攻,仁兄壮烈牺牲,魏明珠的少女心扉在这一撞之下不知不觉中悄悄开了条缝。
这第一封情书也像是大地的第一声春雷惊醒了万物一样,惊醒了广大同情兄们的心,不惧前车之鉴,一个个舍死忘生一样纷纷向魏明珠倾诉起心中岩浆一样热烈冰雪一样纯洁的爱情。那一年,她幸福娇羞的像花儿一样,雪片一样的情书也像是催熟剂,迅速的催熟了她的心灵。全校男生阅遍,一个也不入她法眼。他们一个个没有男子气概,没有男人志气。她暗下决心,一定要找个真正的男人。
这个男人在高三下学期出现了。原来的语文老师因病不能继续教课,学校大胆启用了刚刚招聘的年轻老师,据说是名校毕业,才华横溢,但也有人说年轻老师的父亲跟校长是同学。那时到了高三阶段,学校一个月才放两天假,让学生们回家拿补给。魏明珠在家住了一个晚上,惦记着借的英语参考书还没有看完,礼拜一就要归还,于是早早便返回学校,打算趁星期天下午的时间再好好看看。背着书包提着装满衣物的袋子来到学校,路过操场的时候看见有人在打篮球。一个人,打的蛮起劲;高高的个字,穿着球衣球鞋,跨步上篮、三分跳投,蛮像样的样子;便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因为离的远,看不清样子,只是凭感觉觉得不是自己学校的学生。因为惦记着学业,便也不以为意。教室没有开门,在寝室看了一会书,觉得有些闷,魏明珠便拿着参考书到操场一边的草地上看。见那人还在一个人打球,篮球嘭嘭的响,操场空阔,倒有种“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的感觉,魏明珠很快便沉浸在单词语法里。突然听到有人喊“小心”,还没反应过来,腿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吓的“哎呀”一声。原来是一个篮球,远处始作俑者正慌忙跑来。魏明珠小小生气,站起来要把球扔过去,那人已经跑到面前,笑着说了句对不起,又满是难为情的挠着头说用力过大了,球从篮板上边飞了。
魏明珠忍不住笑了,调皮的说:“砸着人没事,别用力大了把天上的小鸟打下来,那就麻烦了。”
“呵呵。我叫刘伟。你高三吗,学习这么用功。”
“不用功不行啊。我这是笨鸟先飞呀!还没飞,就被你这‘不明飞行物’给砸了。”魏明珠说着把篮球递给刘伟。
刘伟被逗的哈哈大笑,末了说:“学习要懂得劳逸结合,不然只会事倍功半。不如来一起打会儿球吧。”
很久以后回想起来,魏明珠都奇怪从没模过篮球的自己当时怎么就那么鬼使神差的答应跟他打球了。想起很多小说里描写的老套情节:一个男人被人惹了正欲发怒,回头见是一大美女,不但满腔怒气烟消云散,而且立马喜上眉梢。自己当时虽上眉梢,但被打扰了不但没有生气,还跟他一起打球,想来也是为他阳光帅气的笑容而老套的犯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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