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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肃骇

李风未曾料到对方的出手,这也太突然了。出奇不意才能胜利。

剑还是被停了下来,李风的两枚手指在电光火石之间夹牢了进攻的剑。

好险!

剑上有药!!

李风看见自己才的手指发黑,便将两指一扬,弹开了这柄罪恶之剑,顺带弹出两道黑血,直射甄萧仁的双眼。

假如要毫无破绽的话,那么

可以中。

假如想躲过这一击的话,那么

一定死!

甄萧仁这时却做出了一个最不可思议的躲避方法。

弃剑捂头蹲地来躲这一击!全身要害显露无疑,怎么了,这么快就投降了?

“我投降我投降,别杀我别杀我。”

李风再次收剑。

燕儿在后面大叫:“小心!”

小心!!

甄萧仁的左手已经抵到了李风的胸口之上,那是一把匕首,刺破衣服,刺入体内。

刺在胸口的死穴上。

被正面暗算,而且还是这么准的死穴,甄萧仁不变的是菩萨脸。

这是第一次被人这么正面暗算,还是自己处于上风的时候。可恶!

“你太厉害了,所以用这招不错,你不安心去吧。”

匕首在此刻断开了,一半仍残留在李风体内,唯一令人欣慰的事,就是没有淬毒。李风身躯晃动一下,就再也支持不住,翻下了栏杆,掉下了船。

“扑通!”

“哈哈哈哈哈哈哈,李风也不过如此,这么快就被我打败了。”

随后转身看着燕儿,菩萨开口了:“看到了吧!我杀了李风!我杀了李怎么回事?”

甄萧仁此刻却感觉到了一股刺痛从左手传来,他急忙按住住自己的左手,没有伤口,没有中毒,为什么会这样。

燕儿冷冷看着他,道:“这是风哥哥的困兽一式,只能从死穴发出,内力顺着匕首进入你的体内,我看,你整只左手臂的骨头都会变粉碎吧。”

“什什么?啊啊呀!”甄萧仁看着自己的左胳膊,正在软塌塌瘪下去。

船开了。岸上的士兵越围越多,显示庄云还在战斗。

船下,寂静无声。

“风哥哥是不会死的。”燕儿望着起起落落的海水,并不是蓝色,而是有点墨绿、混浊。

“还有,云我等着你呢。”

杀杀

杀杀杀

比自己多几十倍的敌人;

比自己弱几百倍的敌人。

血肉横飞。

仗刀哮天,殊不知为情所困,仅此刻单纯。

横手凌空,却可谓地不容人,忆浮生追梦。

刀,沉城,最终结束战斗时被活人握着的唯一兵器。

身上的伤口可以愈合,久创的心呢?

错过了船已经走远了,但庄云还是那么一步一步向海岸走去。

别走!再走掉海了!

你是不是疯了!

喂!停!

莫非想游过去!开玩笑!

真的是!

庄云站在水面上,随波逐流,没有沉下。

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一一一步

走出海岸四五十丈了吧。

他的面前,是无比的广阔。太阳,也无法将其印色。蹿出来的山指,狠狠扎在海面上。一股是又一股的波浪,浸湿的是鞋不是脚,踌躇的盼望挣扎或许是甚?

我看不到目标,因为蓬莱岛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你若想是走到,天荒地老。

“呃呃。”

水中伸出来了一只手,按在海面上,随后慢慢爬上来。

两人对视一眼。

“你还没有死啊?”异口同声。

“现在怎么办啊?”异口同声。

凉拌。

三艘船,丰王坐着头船,正在吃西瓜。

缠绑绷带的甄萧仁走了进来,给他请安。

“伤,不要紧吧。”丰王开首问。

“回王爷,不要紧。”

“呸!”丰王吐出一口西瓜子,道,“你那伤,估计好不了了。”

甄萧仁的眉头跳了一下,就一下,回应道:“不碍事,叫人处理,已经不痛了。”

丰王抬头看了看他,道:“哦是么,现在你的伤,交给张东或许是有一片生机啊!他不在啊!要不你现在就回去。”

“啊啊!!”甄萧仁闻言,掠上一簇喜色,道:“为了丰王殿下,这点小伤没关系,但”

“好!很好!非常好!绝对是好!那就别去了,也别麻烦他了,没事你出去吧。”

甄萧仁微瞪着眼出门,刚才正要说想回去的大条言论,不期竟然被那个给真是倒霉,平生也没吃亏那么几次,甄萧仁突然眼神一狠,想:假如我当上了下一任丰王,哼哼。

“等一下等下!”丰王在屋内叫道。

甄萧人双眼一亮,连忙回转屋内。

“那个庄云,就那个丑蛋,是张东的唯一弟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接下来,接下来就没话了。

四个时辰之后,船靠甬东岛。

甬东岛是中帝国最大的盐场,在此设县以治,戍卒三千,人口八万,甬东岛其实非常大,是全国第四大岛,也是军事要地。当然,也是去蓬莱的最后一站,此后,船便要在海上航行十余天,才可以到达蓬莱。

挨着甬东岛四周的,有无数小岛,像桃花岛、蚂蚁岛,再大一点有六横岛。当然,最重要的,莫过于普陀山岛,山上便是观音菩萨庙了。(不同的世界,同一个信仰)

丰王想去庙里求签,一般他是比较迷信的,早上坐小船出发、登上山、拜菩萨、求签、下山。能赶在戌时回来便是最好,只可惜一日两餐就全在那里交待了(那里人一日两餐)“我可想吃肉!”丰王说,可普陀山是不准吃肉的。就算皇帝也从无此先例,最多吃鸡蛋。当然酒也不可以喝,也好像没有酒。其实谁说呢,灵隐寺主持亲自酿了一缸酒,素的,白面的米,也是供用的。是不可以喝的。丰王是海量,鲸吞牛饮连缸端,而且不浪费,特别喜欢喝“壹千醉”,可是酿“壹千醉”的人不会给自己酿的,天下这两年已经没有“壹千醉”了

又想求签,又想吃肉喝酒。在徘徊了许久后,丰王还是决定去求签。

至少心中有数吧,也不枉这么不情愿来这么一场。

普陀山三座寺可都没有求签这个项目,签是丰王自己带的。

奉召出行,随身都带着,每到一处寺庙道观,就去试试。

三位女儿也一同带去吧。

丰王膝下无子,而好像只有一位亲生女儿,这次他带出来的女儿中,两个是义女,燕儿就是其中之一。他虽然无子,全从来不收义子。他在怕,很多强者越强,怕的人也就越多,所以只能不断变强,不断杀人,不断害怕。

第二日,有雾。

没有人反对丰王去求签。

这也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了。

燕儿愁着一张脸登上船,愁着一张脸下了岸。

“陶霰,燕子。你们两个,跟牢了。”走在前头的穿着黑色劲装的青年女子回过首,招呼后面的两个妹妹。

燕儿仿佛大梦初醒一般应了一声,跟着走了上去。

陶淑虹,十九岁,丰王亲生女儿,自幼便当男孩是养,颇得丰王真传,善使一双圆月刀。

陶霰,十六岁,丰王义女,其实算是丰王远亲,自幼领养于家中。

燕儿,约十四岁,丰王义女,来历不明

“认识一下。这是你新妹妹,叫燕儿,但不准叫她陶燕。”

陶淑虹依稀记得两年前燕儿第一次和她见面时的情景,这个小女孩,姿色一般,也没有高贵的气质,仅仅是凑合,但自己从父亲的眼中仿佛看见了什么,心中边油生起一种嫉妒,那是从来没有的。

那时,丰王低下头,又说了一句话:“你!只可以叫她燕子,不准当面叫燕儿。”

什么什么呀!哼!

她在我们家,不是和我一样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也不会和陶霰一般只会做做女红,她好像什么都干,话也很少。我看是十分懂寄人篱下道理,处了偶尔呆呆望着天边的云彩,就和我们家的佣人没啥两样了。

父亲啊父亲。

把我当男孩养大的父亲。

只准我们叫他爹不准叫他父王的父亲。

带回来这么一个小佣人不给她姓却依旧当作自己女儿理论上地位上和我平起平坐的父亲。

我看不透自己的父亲,这个两鬓微白的中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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