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第四十章纪委书记(下)
官囚与其他犯人一样,对男女方面的情事是不太忌讳的,反正坐牢了,也敢于讲真话。97小说网马建华和申自庆在这方面有较多的共同语言,马建华告诉申自庆,有一次他在别人的婚宴上喝得醉醺醺,深夜到了二女乃的房间,做房事时,醉意使他变得昏头昏脑,他居然用以前的情人的名字称呼她。这还犹则可,更糟糕的是,回家后,他和玉莲做房事,居然月兑口叫出了二女乃的名字!他永远不会忘记老婆那双惊恐地凝视他的大眼睛!从这一起便使老婆产生了对他的怀疑。在这过驹之隙,也许他也明白已发生的事已难以挽回,他痛恨自己的口误愚蠢,而这种愚蠢使他的婚姻不可避免地掺了“沙子”。
在马建华的生活中,他认为婚姻只不过是人生的一段普通的插曲。于是,他开始包养情妇。可以说,他把每个情妇过性生活的前景看作攀登一座大山。他常常想,如果自己第一就登上顶峰,第二他有什么事可干?因此必须作一个攀登计划,使之占据他的婚外生活。
马建华说,“记得小时候,我对男女情事总是感到神秘,这就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心里越是期望成功,成功越是盼不来;越是担心失败,失败越是躲不开。后来我才明白,‘谋事在人,成事在’,任何人类行为,都有人和机运捉迷藏。比如一件事,成功失败的机率各占一半,要有两种准备固然比较好,心理感受往往是不赔不赚;假如用‘花开花落两由之’来对待,这样就会对失败感到淡然,成功感到意外。我觉得权力对男人实在太重要了,有了它,什么女人都可以摆平。”
“你的二女乃长得漂亮吗?”申自庆问道。
“那还用说,是我们海光区剧团里最年轻漂亮的台柱子。”
平时,马建华对情妇,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时常忙里偷闲地开房间幽会。他的情妇毕竟是个演员,长得滋滋润润,不搽粉底口红,体态自然窈窕,走路袅袅娉娉,懒施装扮,生定气质秀丽。他时常感悟到活在中国,福禄寿实在是最大的宗教。在许多寺庙求神拜佛的善男信女,点着灯火,烧着香,无非都希望满足自己的**、食欲、生欲。因为福为子福,所以示**;禄为食禄,所以示食欲;寿为长寿,所以示生欲。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佛教讲轮回,即使以后有了,也不是自己了。应该是玩归玩,乐归乐,爱归爱。人要做到虚怀若谷,才能纳万象,才能看空一切。马建华是喜欢完美的人,他认为自己的情妇美中有不足,也就是ru房发育不良,有点平乳,只有微微的一点“坡度”,夏日里穿露背装或镂空装,就几乎看不到胸部。
“我的二女乃虽然漂亮,但胸部小了一点……”马建华对申自庆说。
“这个问题要请教一下毕局长……”
“如今有五种ru房问题困扰爱美女性:乳ru扁平无峰、松弛下垂、干瘪萎缩、**发黑、乳晕扩散,是最让女人痛心疾首的祸首。现在,报刊上那些‘丰胸’广告,均强调不开刀、不吃药、不用仪器、无激素,只要轻轻一抹就见效,而且都是外国科学家研制发明的新型丰胸方式,是女性丰胸史上的一次革命。”毕春西说。
“可信吗?”马建华问。
“这是广告公司高薪聘请的消费心理学家、行为学家和符号学家为当代的王婆所作的高科技的自卖自夸,报刊和影视屏幕成了渲染叫卖的世界,他们以人们的感官为突破口讨好人性的软弱处——势利、虚荣和可怜的荷尔蒙。”唐有神说。
“唐主任到底是在媒体做过广告的,很内行。其实,商业的利益为人们规定了美满生活的指标,假冒的幸福以动人的广告和货真价实的产品呵护着每位消费者的秀发和肌肤。人生的目的是在‘满足的猪圈’里同享‘动物的狂喜’。”毕春西说。
“毕局长讲得太好了。有一,我曾告诉二女乃,我在拉斯维加斯一本杂志上看到一种名叫‘posi’铂滋无痕的‘丰胸使’三合一广告,边上还有一位大美女性感的搔头弄姿的照片,广告词写得很煽情:由世界上最自然触感的硅胶前扣创新罩杯和高新技术结晶的磁效应按摩器组成,罩杯采用高档医用软体定性材料,与肌肤有最佳的触感,采用世界专利粘贴法,使罩杯罩上后不滑不月兑,自然地创造出最佳‘乳峰’。”马建华说。
“我看这个广告词不咋样。一个好的商业广告,就是一件精美的美术作品,或者一支优美的歌曲,一则感人的短剧。原苏联著名诗人马雅可夫斯基曾写过这样一首商业广告诗:‘这样的女乃头,空前绝后,我愿吮它,直到高寿’。”唐有神说。
“好!这个广告词精彩!”马建华说。
“你有没有买一个‘丰胸使’送给二女乃?”
“我后来托人买了一个送给她,让她试试。她高兴地接过‘丰胸使’,拿出产品的说明书不好意思地看了起来,还拿出法国丰乳膏进行试戴。后来她告诉我,的确有效,ru房组织细胞好像在不断地分裂,ru房不仅丰满起来,而且富有弹性。”马建华说。
“你到过美国拉斯维加斯的红灯区吗?”申自庆继续问道。
“当然到过。我在那里还遇到一位俄罗斯金发女郎,曾经大方地叉开腿让我看她大腿间的那个‘金色的××’,真的很女敕红。奇怪!真的不像同龄的国女那样大多已发黑,外阴像海蛰皮似的……。”马建华说。
“你这个家伙,下流、刻薄!据说外国女人是使用特殊的化妆品保鲜的。”申自庆说。
“我用英语询问了其中的奥秘。这位金发女郎从小包里拿出一瓶精致的化妆品,说她常使用这个品牌。我向她索要了说明书,当时很想买两瓶送给二女乃试试,因为她才二十几岁,**就已发黑,且**皱折颇多。等我读了英文说明书,原来这是一种名叫伊腾霜的护肤品,能使肌肤女敕红,惊现迷人的光彩,植物女敕红淡化黑色素,恢复少女般的粉润女敕红。如果让唇、乳晕、**及**部位经常使用,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这种护肤品所含纯然植物精华,不仅没有任何敏感副作用,不反弹,功效持久,而且入口无害,即时使用,即时女敕红,长期使用,长期女敕红。”马建华说。
“你能够看懂英语说明书?”申自庆有些刮目相看。
“我上大学时英文就很好,到国外考察旅游就派用场啦!我认为,人类有两大劣根性,一是嗜赌,一是嗜色。很多官员出国,也热衷于这两样东西,不是红灯区,就是卡西诺。”
“什么是卡西诺?”申自庆问道。
“所谓卡西诺里的赌博,就是押钱赌胜的游戏。在英语中的‘赌博’也是这个意思。人类的游戏范围很广,有些是拿动物斗着玩的,如斗鸡、斗蟋蟀、赛狗、跑马、斗牛皆是;还有些是人类本身的竟斗,如各种力量型、速度型和对抗型的比赛,以及棋牌类的智力比赛。这些游戏,除了‘坐山观虎斗’式的斗鸡、斗蟋蟀,凡是有人参加的都可以归入‘体育运动’。”马建华说。
“但是,体育在现代是人类宣泄感情的重要渠道。”唐有神说。
“虽然大家都说‘奥运精神’是和平、友谊的象征,但参赛选手往往走火入魔,每每是拿比赛当假想战争,狂泻其爱国热情。纵然你有一腔热血,你是正直的爱国者,没有实力,空喊号子去跟人家斗,不就是世纪末的义和团吗?”林茂深半插一句。
“我看,作为个人,现在有的国人什么都不爱,只爱他自己。不要说‘良知’、‘高贵’了,做人的最起码的诚实,对国人来说都是一种非常奢侈的东西,我们挥霍不起。”马建华说。
“这条底线太不容易坚守了。说谎是许多人包括我在内的精神癌症。”林茂深说。
“不会说谎就意味着无法生存,说谎安全,说谎一本万利,空手套白狼。学别的东西比登还难,学说谎学无耻根本不用教,一种娘胎中血液中的无耻。”申自庆说。
“现在,说到具体的某个人,他不肯为祖国而拔一毛,却可以利用爱国来满足一己私利。国人爱看某个中国球星参赛的nba篮球赛,以为很了不起,并以此为荣,当然可以理解,其实这样的球星也是用美国人的‘女乃牛’喂出名的。这样的人绝对是慷慨的,也懂得怎样爱国,在国内某次大地震捐款中,一下子就捐个几百万美元,也是值得敬佩的!”马建华说。
“从事体育不仅能出名,而且能赚大钱。人们对体育那么投入,除去对竟力斗智有瘾,还有一大刺激,就是对机运的追求,往往对对抗性越强、结果越难预料的比赛兴趣越大,比如足球。无论你在它上面押不押钱,赌博心理都少不了。为什么人们乐此不疲地追求输赢?除了对金钱的贪欲,还在于它对人类竟争的模仿很逼真,抓住了人性的弱点,利用了人类固有的‘机会主义’。”申自庆说。
“体育出名要花大力气。在中国,还是做官最实惠!”林茂深说。
“现在做官风险也大,像我们不是都身败名裂了吗?”马建华说。
“我们还不都是死在钱上的!”申自庆说。
“历史和现实都一再告诫我们:世上绝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老狼送青草给小羊,往往是想喂肥了小羊自己美餐一顿;包工头给搞基建的塞个小的‘红包’,绝对不是慈悲心肠,他想的是小包掏大包。看来,即使在河边,也不要轻易和鳄鱼交朋友。”马建华说。
“清代《格言联壁》这本书上中有这么几句话,我读给大家听听:鱼吞饵,蛾扑火,未得而先丧其身。猩醉醴,蛟饱血,已得而随亡其身。鹚食鱼,蜂酿蜜,虽得而不享其利。欲不除,似蛾扑灯,焚身乃止。贪治了,如猩嗜酒,鞭血方休。假如不爱其道,地不爱其宝,人不爱其情,饮食男女复又如何?咳,在官言官,在囚言囚。鹦鹉能言,不离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申自庆说。
“经典,太经典了!”官囚们异口同声。
这时,铁门外传来一阵钥匙声,随后是马管教的声音:“马建华,会见!”
不一会儿,马管教带马建华会见律师回来,坐在那里一声不吭。
“什么人见你?”唐有神问。
“律师。”马建华不禁问唐有神:“我老是想不通,法官为什么会接受律师的贿赂呢?”原来这个来见他的律师是他二女乃的哥哥,所以他暗示律师好好替他运作案子,争取少判几年,不要怕花钱。
“你是纪委书记出身,连这点都不懂?法官也是人,谁不爱孔方兄呢?你老兄大概是想叫律师去铺路打点了吧?”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过去,我对此事质疑过,现在轮到自己,反而糊涂了。”
“法官接受律师的贿赂,究其根源,就会让人们一头撞入‘先有鸡还是后有蛋’的古老命题中。是法官‘逼良为娼’在先?还是律师‘投怀送抱’在前?你抓过人办过案子,应该很清楚。”
马建华依稀记得自己在“双规”海光区法院一位精通审判业务的年轻法官受贿案时,也曾经思考过这个严肃的命题。一个法官,是享有崇高社会地位且手持生杀予夺之权的,而律师是依靠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服务的律师,法官与律师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为什么会不约而同背叛本应毕生为之付出的法律信仰?那个年轻法官在一次承办信用证诈骗的案件中,接受当事人律师的5万元贿赂,在“双规”期间,他又交代了这几年他承办的案件中,“雁过拔毛”所收受当事人律师的另外贿赂共23万元,最后被判了11年。他还为此受到上级纪委的通报表扬。
“双规”结束时,那个年轻法官曾经对马建华坦诚地说:“我所认识的律师普遍认为是‘现在的执业环境太差了’,辩护或代理案件的艺术被浓缩成了‘搞定’的游戏,打官司成了‘打关系’。当决定案子胜诉或者减轻处罚的并不是或主要不是法律,而是于法律和审判之外的亲友之情、同窗之谊或钱物之礼,律师能不迎合这种‘时尚’的市面需求吗?我的错误与我自己的‘定力’不够、原则不强有关,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但现在的司法环境太差,法律文本上的‘**审判’本来就受到庭外种种干扰,尤其是领导的‘旨意’不可不听,使得有的案件成了‘违心’的、不公正的冤案错案。什么叫不公?不公就是社会健康状况不佳,公权力迷茫、倾斜、扭曲,无辜的人们在尘土中爬行,侵害了人的尊严。不公的个案累积到一定的程度,势必将进一步危及整个司法公正的大厦。我是咎由自取。”
那时,马建华曾经居高临下地打着官腔对年轻法官说:“你难道不知道吗?司法公正,不仅包括实体公正,也包括程序的公正。通过公正的程序,实现实体裁判的公正,这是对审判工作最基本的要求,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你想想,现在法官收入并不低,但比起律师的收入却相距甚远。像你这样一个手持生杀予夺权柄的法官却只有律师收入的十分之一,的确是不能实现一个法律职业者应有的经济价值的。这样就自然而然地实现了少数律师和法官在权钱交易上的‘两情相悦’,你们心照不宣地达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律师为打赢官司进而提高声誉获得更多利益和案源奠定了基础,而法官通过律师为自己的权力找到了寻租的‘载体’。当律师对法官频送秋波,法官对律师早已芳心暗许,于是在你当值的那些个案中,你与代理律师默契地狼狈为奸,司法公正早已荡然无存了。谁知,那年轻法官并不以为然,还怨气十足地争辩,‘贪赃枉法并不只是我一人。如今的法院普遍存在着‘乱、懒、浮、庸、贪’五种通病。’”
马建华从记忆中回过头来,无奈地对唐有神说:“不是你提醒,我差点都忘了。唉!如今律师愿意勾结法官,拉法官下水,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很多时候是因为不愿输掉官司,更不愿输掉自己艰苦建立起来的与法官的关系。律师只要想在一个地面上‘呼风唤雨、撒豆成兵’,注定要同法官紧紧地捆绑在一起,律师被法官‘看扁了’,注定要输掉他执业的生存基础,这是不言而喻的。个别律师的狡猾之处,就是看风使舵,随机应变。关键时候,他也会出卖法官,置法官于死地而后快。”
唐有神说:“我看还是法官自己不好,拿了人家的手短,吃了人家的嘴软。行贿与受贿好似一对‘孪生兄弟’,有受贿必然有行贿,但是有行贿却并不一定有受贿。应当承认,任何受贿中,受贿者都处于主动的地位,只要你当法官的不为金钱物质所诱,律师想通过你借司法裁判权而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将化为泡影。”
马建华表示赞同地说:“是啊,只要律师和法官都不要放弃自己的法律责任,才能形成良好的司法环境。要真正化解律师与法官的‘利益共同体’必须从行贿人与受贿人双方入手。假如法院形成的正义判决的制度之墙,固若金汤,密不透风,律师还能向法官行贿吗?”
唐有神说:“你现在好像又在作反腐报告了。同样道理,假如仅仅依据法律就可以彰显正义,惩治邪恶,律师们还愿意从辛苦赚来的代理费中给法官分一杯羹吗?更何况我们的法律是牛皮筋,可大可小,拉开了可以涵盖二十年。”
马建华说:“假如一个无罪的好人却被诬告,蒙受了不白之冤,要被处以重刑,这就是法律的盲目、残酷。执法者本应弄清真相,以免无辜者受刑,犯罪者逍遥法外,如若常常被假象蒙蔽,错误判决,滥施刑罚,而在嘴上却大言不惭地说自己是正义的化身,实际上只是罪恶和魔鬼的代理人罢了。”
唐有神说:“有很多法官的确是极其圣洁和正直的人,但自视甚高号称为公正的人,除了穿着一件藐似令人敬畏的法官外衣,哪里还有一点法官的味道呢?有些当事人为了能赢得诉讼,不惜用血汗钱去向法官送礼,如果知道法官出卖良心,仅仅是为了获取金钱美女、好烟好酒,他们宁可输掉官司,或者宁可把钱扔到粪池里也不会送给那些见钱眼开的王八蛋!”
申自庆在旁边忍不住插话:“据说中国律师从业人数已经有十多万,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律师大国。尽管中国律师在人数上值得炫耀,但在执业环境、生存状态等方面不仅与美国无法相比,而且与不少小国也无法相比,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人为因素我看是占了主要方面。”
唐有神说:“从律师现在的执业权利看,律师调查取证,必须经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同意,而且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向被害人及其提供的证人调查取证,除本人同意外,还需征得法院或仅次于批准。这就如同让一个厨师做饭,既不给米也不给面,让厨师自己沿街乞讨,还要按时开饭一样。至于律师会见权,尤其是在侦查阶段,无论大案小案,无论是否涉及国家机密,派人监视、限制会见时间算好的,不让会见律师也没办法。在阅卷权方面,只能看程序性文书、鉴定结论或部分证据复印件。导致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虽然有立法上的不足,但主要是部门利益作梗。”
林茂深说:“律师的社会地位,由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变成社会的法律工作者,进而成为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现在律师等同于个体户、生意人、商人的社会地位。一位著名律师说得好:外国人说中国律师是政府的摆设,而中国律师在政府中根本没有摆设的位置。”
毕春西说:“至于公、检、法等部门出于部门利益保护,在各自出台的规则和解释中,最大限度地扩大自己的权力,甚至超越法律规定的权力,而对律师的权力却是尽可能的缩小,甚至设置层层关卡,让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视律师为大敌,刁难、妨碍律师执业算好的,更有甚者,动辄以追诉相威胁,即使最后是无罪的,至少也要坐几个月的大牢。还有因为律师慎重,用《刑法》第306条找不出问题,便用律师受贿罪、贪污罪、偷税漏税罪进行打击报复。因此刑法第306条是悬在律师头上的达摩克里斯剑。在现实中,证人在律师调查后因各种原因出现反复的情况是屡见不鲜的,这就有可能把律师置于十分危险的境地,导致司法机关错误追究律师的法律责任。”
唐有神说:“可是在银行系统、电信部门等出台了公、检、法查询一路畅通,律师查询绝不可能的规定。还有和律师联系最紧密的当事人,如果没有法律上的纠纷,他们绝对不与律师为伍,甚至于要躲避律师。一旦有了纠纷或涉嫌犯罪,他们又视律师为救星,认为律师一出面,一切问题迎刃而解。欠债不用偿还,打人不用赔偿,甚至杀人也无罪。否则请律师干什么?一旦不能达到他们过高的期望值,他们就会把像我们犯了事的官囚一样,等到一纸判决有罪,就把全部怨气泼到律师身上——律师就知道骗钱,根本不起作用,而殊不知为一个官囚辩护,背后是强大的执政党的纪委,这一点难道你马建华还不清楚吗?”
马建华说:“我当然清楚。社会对律师的另一个评价是律师是替坏人说话的,是为贪官辩护的,是钻法律空子的。”
唐有神说:“什么叫坏人?什么叫好人?‘坏人’不是‘人’和‘坏人’也是人,前者是老百姓的善良,后者才是法治理念。在法院没正式判决之前,任何人都被认为是无罪的。如果某人涉嫌犯罪被抓、被捕就已定性他是坏人,那还要审判干什么?显然这种说法是有罪推定的恶果,而且也是对法律的无知所至。即便刑事案件中,律师除担任辩护人外,还可以代理诉讼代理人和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这两种工作总该是替好人说话的吧。”
林茂深说:“我以为,社会对律师的第三种评估是律师贿赂法官,助长司法**,这个话不对。律师在案件当中只是代理人或辩护人,不是当事人,如是当事人的话,也不会以律师的身份出现。贿赂法官的是想胜诉的当事人,绝不是律师。关健问题是,司法**是目前**中比较典型的问题,如果中国法官像美国法官一样拒绝贿赂,那么行贿者无论如何也不会得逞。是律师会贿赂法官,还是法官想被贿赂?甚至是索贿?对于律师行业的某些潜规则,大家都是心知肚明。有的律师缺乏职业道德,时常利用当事人不懂法却急于摆平的心理,以打点法官找关系为由头向当事人索要钱财,却让一些法官背了黑锅。难道仅仅只接受或索取律师的贿赂?就目前司法环境来看,有理不一定打赢官司,没理却能打赢官司,这种现象确实存在,而且占有一定比例。是法官**,还是律师**?根本责任由谁承担?答案不言而喻。”
马建华说:“其实,国外从事律师的人或为了钱,或为了权力和名望,或为了实现其政治理想,或为了超越自我,而我国因制度的设计和司法等现状所致,人们选择律师职业更多的只是想通过这一职业获取尽可能多的物质财富供自己享受。一些律师法治信仰日益衰弱,职业理想逐渐崩溃。所有社会法律制度建立的哲学假设前提是‘社会是有公平和公正的,这种公平和公正是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得到维护的’,大量的律师在学生时代都接受了该信仰的教育,他们选择律师职业正是因为能为实现该假设前提发挥作用而引以自豪,但现实的状况让他们遭遇了一次又一次的无情打击,使他们对通过律师执业实现上述信仰价值产生怀疑,尽管律师们可能通过律师职业获取丰富的物质财富,但因对职业价值作用的怀疑而不断丧失其职业自豪感。”
唐有神说:“应该说,由于律师职业自信的消失,使他们执业的道德责任受到扭曲。律师渴望其专业的技术知识和良好的判断力,为当事人提供真正审慎的建议,但由于实际生活中冤、假、错案的存在,使律师在信任上遭遇到当事人的严重质疑,久而久之,律师从保护自身出发,在作出判断建议时,就不会十分肯定地表述,而会自然地在判断之后增加附条件的‘但书’,甚至有时自己都怀疑自己所作出的判断,更不用说当事人了。现实中的大量律师为了创收,没有自己的特色服务领域,什么业务都承接,结果是什么业务都不精通,从而导致恶性循环。最后,只能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轻视社会效益,为当事人服务,诚信服务的意识淡薄,以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包打官司’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甚至存在知法犯法、行贿、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当事人等现象。有的律师对当事人敷衍搪塞,收钱不尽责,甚至欺骗坑害当事人。”
马建华说:“依我看来,如今商业因素促进了国内律师业的发展,使得人们追求的正义、公平在更大范围内获得实现,因此不能绝对否定商业的作用。然而,任何事物都有利弊两个方面。律师职业的过度商业化色彩又会与律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形象发生冲撞,因而关于律师职业的商业属性问题广受关注。有人把律师当作挣钱机器,更有甚者,认为律师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为‘人民币’服务。而一些初入此行的律师则饱尝艰辛,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东奔西跑,为了饭碗、房子而疲于奔命,也有的希望踏入律师界一夜成名,一夜暴富。”
唐有神说:“这些年,官囚也越来越多,也给很多律师施展拳脚的平台,但很少有律师为官囚辩护成功而月兑离牢狱之灾的。一个官囚倒下,全家难逃干系和厄运,但家属们会不惜一切请律师打官司,但最终还是‘人财两空’。我已经化了律师费十多万了,也许因为我在法庭上翻供,说在‘双规’时讲了违心的话,法院认为我态度不好,所以加重量刑。”
马建华说:“我知道,有的人在‘双规’期间确是为了想早点出去讲了违心的话的。但容忍翻供是种进步。庭审时面对犯罪嫌疑人的翻供,你公诉人可以列举相关证据,或当庭宣读证人证言与笔录予以反驳嘛!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之所以对犯罪嫌疑人翻供行为深恶痛绝,其实是与将嫌疑人的翻供行为与‘负隅顽抗’简单划等号分不开的。这种看法其实是不符合法治精神的,折射出的其实是人权意识的淡薄。从公诉人动辄对翻供行为进行‘怒诉’,媒体习惯于将翻供行为描述为‘百般狡辩’,到对此难以容忍和接受,可以看出法治观念、人权意识上的淡漠。”
林茂深说:“不允许人家翻供也太霸道了。‘主客观相统一’是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必备前提,但‘客观归罪’观点在一些司法办案人员头脑中还有市场。”
“什么叫‘客观归罪’?”毕春西问。
“‘客观归罪’就是将行为人的外在表现及结果事实作为认定犯罪和适用刑罚的惟一标准,至于行为人实施行为及造成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则不予过问。”马建华解释说。“这样,既不符合刑法犯罪构成理论,也违背现代法治精神。有的案子翻供是必然的,因为当事人受到了刑讯逼供。现在开庭,有点像秘密审判,证人不出庭几乎是普遍现象,譬如受贿案子,书面证据的随意性非常大,它最大的弊端,就是失去了法庭质证的机会,证人不出庭,是司法公正中最大的问题之一。这个说得轻一点,不利于保障人权。说重一点,这是导致中国许多冤案发生的根源。”
唐有神说:“在人权问题上,人们的认识是有差异的。如果你问一个中国人你相信人权吗?他会回答:‘当然,我们相信人权。’但在谈到人权中什么最重要时,中国人就会说,是经济权、社会发展权、教育权等等,而不是个人权利,甚至是个人反对国家的权利。美国人将个人的权利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上,而中国人更容易将政治权利、民权放在重要的位置,他们更容易地谈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和经济权利。”
马建华说:“你讲得没错。尤其是纪委办的案子,一般是检察院怎么诉,法院就怎么判。你请律师再怎么辩护、你自己再怎么翻供,不会影响判决结果的。这是这几年由于反**树立起来的纪委的绝对权威。以前纪检部门门可罗雀,有人说纪检部门油水小,没有人去跑那个官,现在一当上这个官的人,立即门庭兴旺车水马龙。”
申自庆说,“哼!以前纪检官员们坐的是光荣的‘冷板凳’,那是国家大幸,百姓大幸!现在倒是跑官的纷纷希望进监察纪检部门供职,那就表明免疫系统已经完全失灵,谈虎色变的爱滋病就是这个症状。”
林茂深说:“可不是嘛,宦海升沉都有数,人情冷暖此时真。我当区委书记时候也曾在全区干部大会上怒斥过区纪委**内情呢。”
唐有神说:“哦,林书记有这样的胆魄,这倒是新鲜事,愿闻其祥。”
林茂深说:“那年,我们浔溪区委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在区委大礼堂召开。室外春寒料峭,我坐在台上训斥批驳纪委超编、大手大脚乱花钱等不正常现象,据说让室内的与会者浑身燥热,我大声说道:你们看看,区纪委机关干部职工共42人,其中在岗34人,去年总开支竟然达到了322万元,人平均近8万元。其中用于招待的费用近百万元,人均近3万元,单位每平均4000元!像话嘛!有一位知情干部曾经给我发短信说,‘纪委在管我们的公款消费,谁来管纪委?’我今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区委在管纪委!如果纪委今年不加大力度,解决招待费用居高不下的问题,区委将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此言一出,会场上一片哗然!所有的目光都朝纪委书记看,他的脸色很难看,可想而知他的内心是一阵汗颜和燥热!”
申自庆说:“你就不怕纪委查你?”
林茂深说:“我当时也是壮着胆子说那番话的,因为区纪委做的一些事情太不像话了。曾经担任过区监察局长的一位副局长给我写信:‘最近几年,纪委的罚没收入一直在300万元以上。按照规定应该是纪委下罚款通知,被处罚单位到银行交钱,再由银行出示票据,这样才能避免自收自支现象。但区纪委更多的时候是先收了钱,再给被处罚的单位票据,等到财政局那边则报数不报钱,财政那边因种种原因也不敢过问。因此,每年都有100万至150万元罚没收入留作自己开支。这位副局长还在信中说:‘按程序市、区审计部门应该对纪委财务进行一年一度的审计,但不知是何原因,这么多年来就一直没有审计过。’区审计局曾经和区纪委有过一次交锋。那年9月,区经济责任审计局决定对教育局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审计,这让分管教育的纪委书记很不高兴。纪委书记先是让区长出面打招呼未果,后来干脆来硬的,审计局审到哪个部门,他就让人提帐提到那个部门,让审计局的人哭笑不得。区审计局的一名局长则直言不讳:‘经济责任审计对谁都敢审计,就是不敢审计纪委!’”
毕春西忍不住说:“纪委做得也太过头了!”
申自庆说:“嘿!这叫有权有威,没权**毛灰!”
马建华说:“老实说,我是从纪委书记的位置上落马的,人到那个位置上,如果没有监督,又缺少自律,谁都会专横跋扈颐指气使的。我区有一所中学是穷的叮当响的学校,宿舍漏雨,已经让老师无处安身,无奈之下,学校违规向每个学生征收20元的晚自习费,结果被人举报到纪委,我不分青红皂白叫人提走了擅自征收的3万元,连笔录也没做。校领导苦笑着对前去采访记者说:‘杀人一手血,我们收的钱统统进了纪委的腰包!’”
唐有神说:“这就有点霸道和缺德了!”
马建华说:“我现在扪心自问也有点歉疚,以前凡是被纪委查处的单位不仅要接受罚款,而且还要支付办案中的各种调查费、差旅费、生活招待费等等,即便是没有查出任何问题的单位也要支付所有的办案经费。那年我们区纪委在配合省市纪委调查‘挪用拆迁补偿款’案之后,把一摞50余万元的费用单据交到区土管局要求报销,遭到土管局一名负责人拒绝,次日,我派一名纪委副书记带队,带几名纪委大员跟随的强大阵容来到区土管局,通过软硬兼施,终于将50万元票据全部报销了。”
林茂深说:“你这是采用黑道上威胁利诱,强盗行经啊!”
马建华说:“那时候真的管不了那么多,反正我知道人家怕纪委的‘双规’,这年头谁身上没点事啊!以前纪委不吃香,现在是人丁兴旺财源广进,纪委工作人员的待遇也是十分优厚。按照海光区纪委不成文的条例,每查处一个案件,按罚没款的15%作为奖金,其中4.5%奖给办案小组,剩余的10.5%作为全体干部职工的年终奖金。一般一个季度奖金最高的室主任是2.2万元,最少的工作人员是1.2万元,书记局长1.7万元。”
唐有神说:“我感到很惊讶,如果一个季度的奖金就有这么多,那一年呢?”
马建华说:“假如我们心再狠一点,像清朝贪官那样做到了‘蚊月复内刮油脂,鹭鸶腿上剪精肉’,那我们的收入还要高!在海光区,我的前任纪委书记姓鲁,他不仅是区委副书记,分管纪委、政法、教育等一直是民间热议的话题。那年,鲁书记和一名女区长陪同有关领导到区实验中学检查工作,刚进校门,鲁就发现校内一栋楼房正在加层维修,立刻虎起脸,问身边的女县长,这个工程你批准了吗?本来已经签字同意的女县长,情急之下竟说不知道。这一下,鲁变得怒不可遏,对身边的校长吼道:‘你马上给我停下来,你今不停下来,我明就‘双规’你!’工程无故被停,校长叫苦连,又怕‘双规’。大家都知道,如今的出版社抓住教辅材料这个大市场挣大钱,出版商、众书商对这块肥肉虎视眈眈。而且这些教辅材料有不少是非法的。更可怕的是非法会本能地与‘**’联手,一些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通过强行向学生征订教辅书拿回扣,一般教材及教辅材料的回扣率在30%,校长吃回扣屡见不鲜。因此教育乱收费,与此也有关联。后来有知情人提醒校长,鲁书记的侄女婿也是包工头,曾经来找过实验中学,要求承包校园内的一条路面建设,因资质不够被拒绝了,这一次肯定是鲁在从中作梗了。最后,实验中学又重新打报告,只维修不加层,方才了事。鲁的侄女婿又在实验中学做了一些修修朴朴的话,一共领走了10多万元的维修费。”
申自庆忍不住又说:“这无疑是巧取豪夺,太卑鄙了!”
马建华说:“前任能干,我为什么不能干?老实说,我也帮过自己的亲朋好友,也得过他们的好处。就目前体制来看,对纪委和监察工作监督的缺失一直以来都是党务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的一大空白区。纪委干部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甚至比别人更容易受到诱惑,仅仅靠严格自律是很难做到的,应该考虑从制度建设上入手,这才是长治久安之计,否则会有更多的人像我一样走向毁灭的下场!”
唐有神说:“一人得道,鸡犬升。这个传统的处世理念如今已成为官场**的恶性指南。中国是家族本位的社会,家族势力非常顽强且充满活力。一旦权力获得变现的机会,当权者会首先把家族利益放在‘至高无上地位’。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氛围中,一个家庭中如果由一个人成为官员,他便有为家族牟取利益的‘义务’。”
申自庆说,“是啊,每个家族,在中国,实际上一个互助小组织,在这个组织里头,个人尽其力而取所需,期间分子与分子的互助,发展到很高的程度,都是受着一种道德意识和家族光荣的鼓励,有时一个兄弟会离家数千里去打拼,以恢复那破了产的哥哥的名誉,一个环境较好的人常常会慷慨解囊,以资助其侄儿的就学,或者帮助弟妹度过难关,这固然被看做寻常的事,没有任何功绩可言,一个功名利达的人做了官,也常常会不留痕迹地私下指派好的差使支配给他的亲戚。家庭意识和家庭荣誉的感觉,或许就是中国人一生中唯一的团结精神或团体意识。家庭中每个分子必须振其家声,必须好好地做人,而不得使家族蒙羞。他应该和一个足球队员一样义无反顾地将球推向前去,射向对方的球门。败家子不但是个人的耻辱,也是全家的痛恨,正如一个球员失足而被对方将球抢去一般。凡是金榜题名的,发家致富的,官位显赫的,好像是一个获得胜利的球员,光荣不但属于他个人,也属于他一家。过去考中状元或一个进士的人,不仅光耀全族,而且是全族的人甚至连亲戚和同乡都受到精神上的兴奋和实质的权益,即使在一二百年之后,乡人尚会夸说某某年本乡怎样出过状元,从前有人中了状元或进士时,全家全乡都要举行庆祝,鞭炮齐鸣,大摆宴席,荣归挂匾,觉得荣耀非凡,人人有份。”
毕春西说,“和这个景象相比较起来,现代的学校毕业颁发毕业证书或者接受文凭时是何等的冷清缺乏兴趣!当然现在仍有人炒作‘高考状元’,那是出了‘高考状元’的学校或市县教育部门变相的广告,有商业利益和政绩工程在里面作祟。”
林茂深说:“老申说得对,家庭意识和家庭荣誉的感觉实在太捉弄人了。本来官员受贿往往不是孤立的,有的是夫妻帮,有的是父子兵,有的是全家上阵。这是因为,像我们当权者的胃口越来越大,我们不满足简单的权钱交易,而是要对权力进行深加工,形成权力产业链,提高权力的附加值,让自己的亲属利益均沾。另一方面,一些有实权的认为**果的权钱交易风险太大,有的就想利用自己的亲属当二传手,进行曲线受贿,认为这样就可以在法律面前设置防火墙,逃避法律的打击。”
马建华说:“现在,贪腐案件所涉及的贿赂是由官员家眷甚至情妇收受,已呈趋势。‘全家福’变成了‘全家腐’,‘全家腐’又变成‘全家覆’。造成‘家族式**’是因为成本低,贪腐动力充足,这种贪腐是在自己权力管辖之内,因此特别容易实施。它无需经济投资、技术装备,只需要亲人手中的大权,经常是‘空手套白狼’,再加上利益完全由家族‘独占’,所以**动机特别明确,他们会不惜手段,不顾后果,甚至连脑袋都不要地铤而走险。”
唐有神说:“你这个纪委书记,我看是个草包,想必对‘全家腐’案件也是束手无策的!”
马建华说:“你别门缝里瞧人好不好?侦破‘家族式**’的案件的确很难,但我也办过。这类贪贿案件中的亲情因素,已经使反贪人员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群体,不是简单的一对一证据,一锤子买卖,受贿人交代、行贿人证实就可以了,而是一个复杂的、多方互动的过程。这类情形之初,当权者在利益和亲情的捆绑下,结成紧密的共同体,订立攻守同盟,采取伪证、串供、转移赃物赃款等行为,确实给办案增加了难度。”
干部囚室来了这么一个曾经是纪委书记的料儿,谈的话题就多了,深了。尤其是大家不时所流露出来的对马建华的讥笑和轻蔑,大致因为他是纪委书记也成了阶下囚,不免有些幸灾乐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