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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闲适

这日,董庆笙终于从病榻上站了起来,在平一指的搀扶下走出房间。

“你伤口初愈,还不可激烈运动,不过散散步倒也能够舒筋活血,有助于身体恢复。”平一指慈父一样不停地嘱咐着。

董庆笙恼怒与于他,便撇过头去顾左右,见医寓中厅堂墙上挂着一幅大中堂,上写明:“医一人,杀一人。杀一人,医一人。医人杀人一样多,蚀本生意决不做。”

他瞧了一会,平一指见他对那两句话感兴趣,便开口解释道:“天下武功最高者,有人说是东方不败,有人说是少林方证武当冲虚,说法不一。但是普天下医道之精,江湖上都尊我平一指为第一。”

说到这里,语气不免有些傲然,捋须得意地摇头晃脑起来,瘦小的身子顶着奇大的脑袋,让人担心那细细脖颈不小心就折断了。

董庆笙对他的自恋虽然不爽,但是从一路上也听闻杨莲亭讲了不少平一指的事迹,知道他所言不虚,并非自夸。

杀人名医平一指医道高绝享誉武林,慕名求医者数不胜数,可他医人治病不为钱财,因此一生清贫,守着山野之中的瓦屋菜园,过着粗茶淡饭的生活。他性格孤僻古怪,生平最恨岳母,所以当岳母妻子儿子被黄河老祖杀了个一干二净也觉得爽快,便心甘情愿地为仇人治病。

平一指扶着董庆笙到后院中的竹椅上坐好,站在旁边叹道,“世上人多人少,老天爷和阎罗王心中自然有数。如果他医好许多人的伤病,死的人少了,难免活人太多而死人太少,对不起阎罗王。日后若我死了之后,就算阎罗王不加理会,判官小鬼定要与我为难,只怕在阴间日子很不好过。因此我立下誓愿,只要救活了一个人,便须杀一个人来抵数。又如我杀了一人,必定要救活一个人来补数。这么一来,老天爷不会怪我杀伤人命,阎罗王也不会怨我抢了阴世地府的生意。”

“歪理邪说!”董庆笙听了平一指话语,暗中嗤鼻,正好有院子几只毛绒小黄鸡在不远处嬉戏扑腾,其中一只小鸡跳到他的面前时,被他伸手从后偷袭抓住,捧到怀里专心逗弄。

平一指对着远方天地感叹了半天,回头一瞧这方情景,眉心狂跳,只觉得自己真是自作多情,对牛弹琴,媚眼抛给了死耗子。

当下一拉老脸拂袖回屋了。

一袭白衣,薄纱掩面的董庆笙不为人知地浅笑了下,依旧自个儿逗弄小鸡,小黄鸡歪着头不时张嘴轻叫,小脑袋上的绒毛时而被风吹乱,然后董庆笙便会用手指轻柔地替它抚平。

下午的春阳落在身上暖洋洋地好不舒服,山风流连时留下了青草泥土的芬芳,瓦屋前溪流潺潺流动的声音隐隐传了过来,置身在这青山绿水中,悠闲地逗弄着怀中被阳光织染成朦胧金色的可爱小绒鸡,耳中欣赏柳树稍头的鸟儿伴奏,怡情逸景,好不惬意。

董庆笙抬头瞅了瞅柳树下那两个站得笔直的黑衣汉子,心头好笑,那两人在他出屋前本来一副闲散模样,无精打采地靠在树脚,眼望着吃草的马匹发呆。此刻却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面色严肃,看到董庆笙的目光移过去,那健壮的身体振了振,精神抖擞起来。

董庆笙朝那二人够了勾手指头,两人便屁颠颠跑了过来,跪倒齐道,“夫人,不知有何吩咐?”

“你们叫什么?”董庆笙见二人外貌相似,随口问道。

“属下阿大,这是在下胞弟阿二。”自称阿大的黑衣汉子答道。

阿大老练稳重,面孔黝黑;阿二木讷寡言,皮肤白皙。两人虽然五官相仿,因为肤色的原因,气质也迥然不同,站在一起仿佛粗野武夫比之俊秀书生。

阿大阿二这么简单敷衍的名字,又唤杨莲亭为主人,这二人想必是他暗中培养的死士心月复了,却不是当年镇江那几个面孔。

董庆笙暗思了一句,也不再多想,揽住怀中小鸡道,“我看你们这几日闲得无聊,想打发你们去帮我做点事,不知你二人愿不愿意?”

阿大、阿二立即齐声叫道,“我二人多年来身受主人培养提拔,大恩难报,此番主人要属下护随夫人,但有夫人吩咐,无论是上刀山下火海也会完成夫人的吩咐。”

这几年,杨莲亭的教下,神教教众大抵都学会了溜须拍马,出口成章,其中尤以白虎堂上官云最甚,那人拍起马屁来,董庆笙浑身都会起大把的鸡皮疙瘩,想翻白眼。常年忍受上官云的媚语,对于眼下着两人不过尔尔的拍马,董庆笙是一点感觉都没有了。

“也不须你们上刀山下火海,我在这里闷的发慌,想叫你们二人去开封帮我去给我找一张七弦琴来,弹琴解闷。”

原来是这等小事,二人对视一眼,便应道,“遵命!”

“夫人,还有其他交待吗?”没想到阿二虽然看上去木讷,心思却细,临行前又问了一句。

董庆笙想了会,说道,“那就顺便买些水果回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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