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个穷困潦倒的人,手上却有一件无价之宝,你肯定会想方设法的把它高价月兑手出去。,,用手机也能看。
但假如把穷困潦倒换成衣食无忧,那要是给你一件宝贝,谁还不赶紧藏起来,留个千秋万世当传家宝也绝不送人。
不知道哪里出现的二傻子白白送了我们两袋金银,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
拮据问题顿时就不是问题了。
潘叔一脸可惜地说自己亏了,亏了。不过就算这东西进不了他的口袋,他还是会认真替我们复原好。
忙活了一天我们都有些饿了,我就近抓了把葡萄来充饥,潘叔却吵吵着要吃鲜鱼汤和烤肉排。
池步宝很是头疼,“我们上哪给你弄这些东西!”
潘叔贼溜溜的转了转眼珠,说,“我不要吃商店里卖的,也不知道加了什么进去,我要吃现做的,拿新鲜的鱼,跟新鲜的野猪肉。”
这小老头儿的嘴还真刁。
池步宝抱臂阴沉着脸,“合着,是要我们帮你去打?”
潘叔有恃无恐,一脸无赖相地翘起二郎腿,“不然你们的宝贝要是缺胳膊少腿了,我可不管。”看来他今天是非要吃这两样东西不可了。
我扭头问池步宝,“他真是你父亲的朋友?”
池步宝:“货真价实……算了,给他去弄,正好也要出门把这些金银换成货币。”
一听到出门两个字,我顿时想到外面不知什么地方正游荡着一个跟小婉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
立刻就坚定了在塔拉的这段时间,我一定要一步不落地跟在乐金身边……或者让他跟在我身边,总之一个意思,绝对不能让他看见那女人。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想,但我就是对乐金跟她的关系紧张到不行。
偏偏,潘老头儿又出了怪招,“你们出去打猎我不管,但把这小子给我留下。”
他很明显地指向了我。
我愣了几秒,叫道,“为什么是我!”
潘老头儿模着下巴说,“你叫展逸是吧?我老人家耳聋眼花,手脚直抽抽,难得有机会,不得找个人来帮我端个茶递个水的啊。”
我看你抖着脚分明比我还精神!
池步宝把我拉到一边,吩咐我说,“你留下。看着他,虽然潘叔是我父亲的朋友,以前跟我们家关系也不错,但难保他不会在我们的东西上耍什么花样,这老头对魔族物品的痴迷简直到了疯狂的地步。”
我不满,“让乐金或者郝迟留下来看着他也可以。”
谁知道那老头儿的耳朵尖的很,马上高声喊道,“我就要这小子!别的谁也不要!”
我:“……”
池步宝拍拍我的肩膀,“保重。”
最后,在我的再三叮嘱下,乐金认认真真地答应了我,去城外打猎回来,一秒钟都不在闹市区停留,我才作罢。
他对我的反常表现异常好奇,“到底闹市区有什么?”
我用眼神告诉他,再多问兄弟就没得做!
他也只好莫名其妙的妥协。
待他们三人走后,古董店里只剩下我跟潘老头了。
我很不自在的找了个地方坐下,潘老头则是捧着一些瓶瓶罐罐,乒乒乓乓的不知在捣腾些什么。
我打量四周,这地方估计有些日子没见过阳光了,天花板上积满了蜘蛛网,角落里还有漏水的趋势,沿着墙角,更是有一路霉斑延伸下来。
这种地方怎么能让老人家住着嘛。
以前老去关心乐金的爸妈,时间长了,反倒养成了对待老人家打不还口骂不还手,二十四孝还老妈子的习惯。
我砸着嘴,手上已经合计着想给这屋子开窗通风……再打扫一下天花板了。
忽然,潘老头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慢地开口道,“小展,知道我为什么要单独把你留下吗?”
我正在屋子里四处转悠,看看还有没有别的要收拾的地方。
“看我顺眼?”
“因为阿宝这小子精,郝迟又跟阿宝是一条裤子的。至于你们另一个朋友……嘿嘿。”
我有些听不明白,“您到底想说什么?”
“你别看我现在这种干柴一样的身形。十多年前,我才只有四十岁,可是这个国家里最出色的战士之一。”潘老头带着怀念的神情说道。
我的确看不出来……“十多年前,这么说,您现在才五十多岁?!”
这才真叫我吃了一惊。
打从见到这老头的第一眼,我一直都以为他是个已经超过七十岁的古稀老人,叫他叔是属于客气来着。
潘叔瞪了我一眼,像是看穿了我在心里对他不尊敬。
他迈着细碎的步子,摇摇晃晃地走到一个巨大的陈列柜前,打开它,招呼我过去看。
我探过头去,里面摆满了令我吃惊数量的闪闪发亮的器具,或大或小,或精美或简约。
每一样都看起来价值不菲。
我的眼睛瞬间变成一对¥号——还以为这个古董店的招牌就是个摆设呢。
潘叔指着这些东西对我说,“这些全部都是魔族器具。我收集它们已经有十年了,知道我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模样吗?”
我摇头。
“外面的人恐怕不知道,我们米莱西安曾经进行过一次长达一年的讨伐魔王的战斗。”
这事我还真知道,池步宝跟我讲了。
“我曾经就是其中的一员。”
我愣住,想不到这个其貌不扬的老头还有这么辉煌的事迹——“不对啊,池步宝告诉我,当年讨伐魔王回来的战士,全部都被封侯拜相,不济的也获得了大笔财富。”言下之意,潘叔你怎么就混成这样了?
潘叔叹息一声,搬了张凳子坐下来,“原来阿宝跟你讲过这事,那就不用我多费口舌了。他没跟你说后来发生的事吧?这场讨伐令我们付出了太多,其中一项就是所有从魔界回来的战士,在魔界待过一段时间后,身体素质都开始快速衰退。我们都是百里挑一的精英,甚至有好几个刚满二十的小伙子却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佝偻着背的老人。”
我恍然大悟,所以潘叔现在就是这副尊荣了。
可他的脸上却满是自豪,“但即使变成这样,我依然不为当初的决定后悔,讨伐过大魔王是我一生的荣耀。在我的下半生,我散尽财力收集全世界的魔族物品,但它们本来就流传的少,质量上乘的更是少之又少,我几乎可以肯定现在世界上约一半的高等魔族物品都放在这个柜子里!”讲到最后,他的脸上已经只剩下狂热。
果真跟池步宝说的,这位老人对魔族物品简直都要疯魔了。
“当然,我对你说这么多,不是想炫耀什么。”
潘叔的表情忽然严肃起来,“跟你们走在一起的那个炼金术师,你们认识他多久了?”
我说,“乐金?他跟我从小玩到大的。”
潘叔的眉心拧成了疙瘩,“我看你这小子有点愣,不像是有花花肠子的人。我老实告诉你,你这个朋友啊,不是一般人。”
我说,“那还用说,乐金,我哥们!从小学到大学无一门不是满分优等,能把背书当饭吃,再过个十年他都不是一般人!”
不过潘叔好像不是在说这个,他一脸惆怅,“我曾经在某个地方见过你朋友。”
我惊道,“潘叔你还来过天朝!”
“在大魔王的城堡里。”
我:“……”一下没反应过来。
潘叔说,“我曾经在大魔王的城堡里,见过你那朋友的画像,有一面墙那么大。”他比划了下,“跟他现在的样子一模一样,在魔界发生的事,就算是一滴水珠的颜色我也深深印在脑子里,所以我绝对不会记错。”
我努力了很久,才总算把这些话的意思给理顺。
紧接着脑袋它就转不过弯了。
如果说这话在我刚听说大魔王这事的时候被听到,我只会以为潘叔他人老眼花,说胡话了。
但现在这事有了两个前提。
虽然我平时挺没脑子的,但偶尔这个没什么用的部位也会稍微运作一下。
我一下就想到曾经做过的两个奇怪的梦。
梦里面,穿的非常古怪的乐金跟我说他是大魔王……
我打了个冷颤,揪住潘叔,“潘叔,你说乐金长得跟大魔王一个样?”
潘叔眨巴了两下眼睛,“我只说看到你朋友的画像挂在大魔王的城堡,什么时候说他是大魔王了?”
我:“……”
潘叔又接着说,“不是我小瞧你朋友,可大魔王要真是他那个样子的话,我们还用准备三年招兵买马,一年时间长途跋涉去讨伐他吗?也不动动脑子!”
我:“……”
这是唯一一次,人家质疑我的智商时我舒坦地松了一口气,想来也是,如果乐金这样的都能是大魔王的话,我都能当观世音菩萨了。
既然潘叔对魔族的事情那么感兴趣,我不由再跟他再探讨起这个话题来,把一路上我们遇到的那几个魔王的事都告诉给他听。
在我说到在丛林部落解救小魔物时,潘叔冲我摆摆手,不耐烦道,“行了行了,我听不下去了,给你纠正一下。魔族跟魔物是两个概念,魔物是类似于我们人类世界的野兽动物之类的物种,智商不高,兽形,但是非常有力量。”
“魔族则是人形,懂语言,有思想,才难对付。其实魔族在魔界,等于我们人类。你说的这些我都懂,我也亲眼见过。魔族中也是有无辜,有一辈子没踏出过自己的家园,更有很多未开化到比普通的人类还要弱小。”
潘叔讲到这里,似乎陷入了以往的回忆当中。
“如果不是因为大魔王企图统治摧毁人类世界,我们也不会去主动招惹他们。”
听到这里我又有了新的疑问,“你们怎么知道大魔王要统治人类的?他都干了什么?”
潘叔想再跟我讲下去,突然,门外传来一声巨响,古董店的大门被人砰地撞开。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一群全副武装的卫兵呼啦一下挤满了这间小小的古董店,把我跟潘叔围得水泄不通。
我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呢,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守卫的簇拥下趾高气昂地走了进来。
她以一条白手绢轻掩着自己的口鼻,柳叶样的弯眉微微蹙起。
看来非常不适应这间店里的气味。
小婉……不,长得跟小婉一模一样的女人。
她环顾了整间古董店,没有找到她想要的东西,便挑高了眉梢,厉声质问我,“你把我的未婚夫带到哪里去了!”
这句话生生把我的思绪从上辈子里扭了回来。
我恍惚地问道,“谁是你的未婚夫?”
“当然是王子殿下!”
我回头问潘叔,“您认识吗?”
潘叔瞪圆了眼睛看我,“你不知道吗?我国的王子就是阿宝啊!”
我:“沃特……?!”
作者有话要说:扔下一章,跑开!
主角越来越贤惠了,最老爱幼的美好品质在他身上闪闪发光!(误!
最近**抽搐,无法看到最新章节,有时候换成my也没用,所以收藏文文才是保险的方法,看到收藏夹显示有更新就是我肯定已经更新了,有时候文章首页看不到,换成my试试,看到了点不进去,修改章节号码试试。
举例,这一章的文章地址是&=36
后面那个36就是章节数,想看下一章的话,换成37就可以了。
大家看文愉快!=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