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2012年六月中旬,正值这个地方、这个季节最炎热的时候,天还没亮阳光已经普照漫天,照得这片土地寸光寸土。
华南佳人——这个耀眼的城市已经开始龙腾虎跃,一大清早太阳才刚刚爬出重峦叠嶂的山脉,发出几缕青黄的光线开始一点一点的闪耀出这个地方的光芒,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虽寥寥可数的车辆,但车子的鸣笛声已是映射出了这个城市的繁忙。
有那么一群人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奔波在这个繁忙的都市节奏之中,感受时光的分分秒秒,享受岁月的冲冲而过,即便常常贪恋它的繁华之貌,也是极不情愿的退去在日落之后,还会在夜晚的来临之际闭上眼睛温情的回顾白天的快步脚法,才安然入睡。
今天又是一个星期的开端,想必每个人这个时候都是精神抖擞、义愤填膺,开始一个星期的拼搏奋斗。看,不远处就有那么一群人有说有笑的开始不约而同的朝这个城市、这个区位最繁华的地方走去,开始他们一天的辛勤工作。
这时突然一辆看上去不太亮丽的甚至有点残破的qq车从大门直径穿过,停靠在大夏的前面。这栋大厦是这个城市最豪华的写字楼,某种意义上是这个城市的代表,天蓝色的全玻璃装修,顶部两只直立的金刚,像极了埃菲尔铁塔的顶部,总共八十楼,是是这个城市最高的一栋楼。
车门慢慢地被推开,先是一双笔直的腿从车门里伸出,细得就像竹竿,在稳稳的落在地上,随后一个身材苗条的年轻女人出现在众人眼里,一幅纯黑的墨镜戴挂在她的鼻梁上,高高盘起的头发显示出额头饱满又雪亮,时尚靓丽的单肩包斜跨在肩上,脚上是一双不少于十公分的高跟鞋,整个人看上去风姿卓越、摩登十足。
女人随后轻轻一抬手,精致的手表显示北京时间8:45分,一阵惊讶,于是迅速摘掉眼镜,月兑掉高跟鞋换上了一双简单的平底鞋,飞速的朝办公楼跑去。
“我说大小姐,都几点啦,怎么现在才来,”女人刚一进办公室一个急促的声音就冲她咆哮道。
她走进自己的办公间,安心的放下手中的包包,整理了一下情绪,说:“堵车,不好意思,下不为例。”
“都已经几个下不为例了,你是不是又开你那辆破车了,所以这么晚才来?”男人问她。
女人只是冲他笑了一笑,然后说:“下次不开了。”
“大小姐呀,你明知道今天有重要会议你就不要开吗,你那辆破车早就该淘汰了,要是今天出了什么乱子,你就准备打包走人吧。”
“知道啦,知道啦。”
她,蒋妍,三十岁,至今单身未婚,n年前毕业于这个城市的某名牌的大学,因为一直钟爱广告,毕业后顺利的进入到今天的这家公司,经过几年的辛勤打拼终于如愿以偿的得到自己想要的,职位、收入、人脉,尽管都还处于中层阶段,可也惹来不少旁人的羡慕嫉妒恨,自己并非贪心之人,也到乐于其中。
“小钟,我要的东西准备好了没有?”蒋妍一如往常的开始了认真的紧张有序的工作,她问了问旁边她的助理。
“妍姐,一切都准备好了,就等你的表现了,”助理冲她做了一个ok动作。
会议室里已是人潮人海,大家都毕恭毕敬的坐在各自的位置上,销售部的,设计部的,宣传的,个个毕恭毕敬、西装革履、眉开眼笑,就差她,她打开了门,看着整齐清一色的人脸上些许的不好意思,于是迅速的找了个靠窗的位置轻轻的坐下。
“喂,大小姐,你又迟到了,”旁边的同事用文件遮住半边脸,脸凑近她的耳朵轻轻的说。
“我知道了。”
正在这个时候他感觉有种斜视的眼光正偷窥着自己,她放下手上遮住脸用的文件,四处看了看,正前方没想到与老板来了个四眼对目,老板狠狠的瞪着她,鼓得像气球的眼睛像是要吃人,她像是意识到自己即将面临一场重大的灾难,低下头,稀里糊涂的看着眼前的东西。
“准备的怎么样呢,有没有问题?”同事又轻声的问道。
她像是回过神来,掉过头信心十足的对他说:“放心,没问题,等着看我的表演吧。”
“各位,早上好,今天我们来讨论一下有关本季度“魅力无限”时装活动的详节,下面请我们的策划部的总监蒋妍小姐为大家做具体的分析,这位蒋大小姐可是我们公司的一大代表,差不多每天都要那么晚到几分钟,可真是不容易呀。”老总说出的话颇具几分生气的感觉,恨不得救出她在她额头上写几个大字“迟到王”再让她站在楼下入口让每个路过的人都来仔细看看。
幸好她不是爱计较之人,在这几年的职场生涯中或多或少也学会了些生存之道,还能在每次灾难降临之后可谓是绞尽脑汁的想出些莫名其妙的办法,即便老板时常火冒三丈也会败在她特有的功力之下。
“大家好,我认为本季度的活动主要在“魅力无限”的主题上,一场精彩的时装活动首先要有一个标新立异的主题,才能紧紧的抓住消费群体的眼球,在配上青春靓丽的时尚模特,有名的设计师,这样的时装展想不成功都难”
一场精彩的讲解博得了席下众人的肯定,全场一片掌声,蒋妍很自豪的看着在场的各个阶层的老大们,心里一阵欢喜。没错,她就是这样,虽然有时候偷点小懒,迟到或是其他什么的,但她只要把自己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之中就会全力以赴,绝对做到最好,事实上以她这几年来在时尚界打拼出的头衔那是人人叫绝,曾好几次有人出高价挖她墙角,可处于对公司这些年细心无私的栽培终于还是没能做出忘恩负义的事,她也从来都是知恩图报的人,懂得怎样回避流言蜚语让公司、让同事、让自己心安理得。
“那接下来就请各部门具体的跟进,其他人散会,蒋妍留下,”老板做了一个手势,于是大家纷纷散场,相继走出会议室,剩得蒋妍一个人留在会议室。坐她旁边的同事出门的时候还使了个安慰的眼色,没想到她只是耸了耸肩,她已经习惯了这样很久了。
“我说了很多次,每个星期的周会任何人都不能迟到,看来我的话你是没听进去,”老板拍了一下桌子,瞪大眼睛质问她。
要是其他人他早就炒了他,可偏偏是她,她这策划部的总监是公认的才女,能说会道,公司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无不对她敬仰三分,有好几次公司处在崩溃的边缘都是她想法设法的拯救于水火之中,他也知道他不能炒她,公司不能没有她,她就像公司的女儿,这辈子都难分难舍。
蒋妍只是一个劲的摇着说嗯嗯嗯老板那她无可奈何,无奈的说:“你就只会嗯,除了嗯,就没有其他的吗?”。
“有,我记住了”
“真是拿你没办法。”
蒋妍仿佛看出了他的无奈,走进他旁边,双手撑着老板的肩膀,笑着说:“好了,我知道了,不过就是迟到吗,至于那么严重吗,你有很多事情要做,我也有很多事情要做,等你忙完了再来好好数落我,行吧?”
老板真是无可奈何,看着她,一脸的无辜,憋着嘴:“我该拿你怎么办?”
走出会议室,回到自己的办公间,伸了个懒腰,一坐在椅子上,宽大的摇椅瞬间开始左右摇晃,棉质的背垫,她把自己完全沉陷在这舒适的感觉之中。
“真不愧是我们的策划总监蒋大小姐呀,发言都这么精彩,在家练了很久吧?”门口突然传来男性的声音,把她从懒散之中拉出来,她瞬间起身,李潇正站在门口,身体斜靠在门框上,手里拿着的笔不停的转,晃来晃去,晃得她都有点头晕。
“那是当然,不然能当你老大吗?”。蒋妍撇了他一眼,随后又起身拿起白瓷的卡通杯走进咖啡间,为自己到了一白开水。李潇跟着她,两人瞎聊了大半天,竟是八卦是非、旁枝末叶。蒋妍有时觉得他比女人都还娘们儿,聊起一些女性话题来脸不红心不跳的,还振振有词,就跟个女性专家一样,蒋妍有时说他:“你应该投胎去当女人。”可有时又很man,比贝克汉姆都还man,力气大得比奥运赛上举重选手力气都重。可人家有个一股血拼的劲,这些年跟着她一起打拼江山,可以说是蒋妍的成功大部分功劳都跟这个时而娘儿们时而又很man的男人月兑不了关系。
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明显一幅轻松开心的样子,先是随便环顾了一下四周,雪白的粉墙,墙中央的蒙娜丽莎正对他笑,然后又看了看公司的其他同事,透过透明的玻璃,大伙儿各司其职的身影历历在目,尽管角落的小兵与秀丽聊天聊得很开心,有说有笑,但仿佛这已无关紧要。然后又看了看桌上的日历,突然啊的一声叫出来,同事都迅速的凑过来,伸出半个头,从侧门看进来,有点像千手观音伸出的手,迢遥四射。她突然拿着日历本遮住半边脸,好像是意识到自己的惊讶惹来了同事的齐头并看,然后眯着大大的眼睛成一条直线笑着对着每个人说:“没事,没事,回去工作吧。”
她只是没想到今天已经6月16日,看来自己已经忙了很久了,忙得连该去看爷爷的日子都忘了,糟了,爷爷他肯定又会生气的,咦,咦,我这个猪头,蒋妍啊,你真该死啊,她在心里默默的骂自己,恨不得敲破自己的脑袋。
这些时间她确实累了、忙了,为了公司这堪称入世以来最器重的项目已忙得那是晕头转向,已经好些天都没好好休息过,皮肤明显暗沉了许多,眼皮也肿了,脸上还多了几粒痘痘,红红的血丝污染了整张净白的脸,虽远处看起来不起眼,但这对于女人来说是无不是致命的毒药。“该死的皮肤,该死的项目,”她拿着镜子边看边自骂。
说来她这仅有的一大缺点还真是要命,小时候开始皮肤就过敏,也不知道为什么,还时常抱怨妈妈在怀她时肯定是吃了什么不该吃的,结果落下个祸根。上学的时候还老是被人嘲笑,同学老说她是麻子,还说她妈妈也是麻子才生出她这个麻女,她气不过好几次还跟同学打架,每次都被打得脸青鼻子肿,又不好意思回家,后来被爷爷拽回家。妈妈问她为什么跟同学打架,一个女孩子,还打得这么猛,连鼻血都打出来了,她只是一直哭,也不知道该怎么跟妈妈说,总之她就是不能容忍别人说她是麻子,坚决不允许任何人诋毁妈妈。后来妈妈知道了,也不怪她,只是教育她小孩子万不可跟人打架,尤其是女孩子要学会尊重别人,别人才会尊重自己。从那以后,她再也不跟人打架了,不管同学的侮辱还是诋毁,她都一笑而过。直到工作后,有了经济实力,买了些昂贵的化妆品敏感的皮肤才得以好转,可还是经不起半点折腾,毕竟化妆品只是一种表面的装饰品,治标不治本,良好的皮肤还得由内而外的慢调。
说起妈妈,她的心不禁抽畜了一下。她打开抽屉又拿出那张照片,那是她仅有的一张全家福,有妈妈、有爸爸、又爷爷还有她,一家人笑得合不拢嘴。她认真的看着照片上的每一个人,嘴角不自觉的扬起一丝笑容。她时常会在不经意间拿出来看看,想想那时他们在公园一起玩耍,死缠烂打的要爸爸买棉花糖吃,但爸爸老说糖吃多了对牙齿不好,于是就不给她买,她还生气的大哭起来,后来还是妈妈的极力说服才如愿以偿。
她的父母在二十年前就离开了,离开了她,离开了爷爷,离开了这个繁华而美丽的世界,去了另外一个极乐世界。虽然她不知道另一个世界是什么样子,好几次在梦里爸爸妈妈总是在向她招手,呼唤她,好像要带她一起走,她伸出双手,可任凭自己怎么用力抓也追赶不到,也牵不到他们的手,又有好几次从梦中惊醒,眼角带着眼泪,枕头周围总是冰凉的一片,吵着跟爷爷要爸爸妈妈,爷爷只是无可奈何的抱着她,除了跟着留下眼泪,无可奈何。
她还清楚的记得九岁那年,爸爸从国外回来,带了一大堆好看好玩的礼物,有妈妈最爱的翡翠手镯,给爷爷的按摩器,还有她最喜欢的cd音乐集,里面有首歌《unmondeparfait》,出自法国儿童歌手ilonamitrecey。全家人都非常好奇问她为什么喜欢听外国歌曲,还是法文的,她不回答只是简单的说了一声好听。
有一次六一儿童节表演节目,她就唱了这首歌,还拿了一等奖,高高兴兴地捧了一个奖杯拿回家,全家人都笑得合不拢嘴。
只惜好景不长,十岁那年,一次车祸横空出世带走了爸爸妈妈,从此他们永远的分离了,只剩下她和爷爷相依为命。
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不吃也不喝,也不上学,把自己关在房间,一个人面对无数个漆黑的白天与黑夜,眼泪早就流到干涸,每天沉侵在悲痛之中,天天跟爷爷吵着要爸爸妈妈,爷爷看不惯一个幼小的心灵受到如此沉重的打击,于是骗她说爸妈去了外地,很快就会回来,她这才慢慢的恢复,开始一个正常孩子的生活。尽管那个时候年幼,不明白阴阳界的区别,也不懂得极乐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可她明白爸爸妈妈是在也回不来了,她将永远的失去了他们,失去也就意味着将不再回来,尽管她知道爷爷是心疼她所以才编造的那些离奇的谎言。
第二章
炎热的夏季总是这样,艳阳高照,烈日当空,大清早刚一起床就能感到一股燥热,闷闷的,火急缭绕,倘若走在大街上定能当街立化。
蒋妍刚一下出租车老远就看到了“和立疗养院”几个大字,传说这是华南地区最出名的疗养院,不管是有钱的还是无钱的统统都往里钻。也许是这个社会老年化越来越严重,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被送到这个地方,每次来到这里看着那些骨瘦如材的爷爷女乃女乃,叔叔阿姨,她的心就像针刺一样的疼痛。当时她说什么也不让爷爷进老人院,还说请个保姆来伺候,可爷爷坚决反对。她知道爷爷是为了她,担心她工作忙,一边忙工作一边还得照顾他,于是自己就去了。
“小妍,又来看爷爷?”她刚要进大门就听间背后一清脆慈祥的声音叫住了她,回头一看竟是绍医生,她正还打算看了爷爷之后去找他,刚巧碰个正着,也顺便跟他唠叨几句。
“绍爷爷,我还正打算找你,我爷爷的情况最近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异常现象?”她一连问了几个问题,绍医生顿时无从回答。
“你连着问这么多想让我从哪里开始回答。”绍医生质疑的问她。
蒋妍一时间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急促,随地发出了“呵呵”的笑声。
说来这绍华生还真是一大人物,年轻时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迷倒无数花季少女。和蒋妍爷爷是大学同学兼死党,干过不少坏事,曾经还差点就进去了。后来一起工作一起创业一起娶老婆一起“进医院”,从小疼她就跟自己的孙女似的,无微不至。蒋妍父母离开以后两人一个充当妈一个充当爸,细心呵护的抚养她长大成人,所以蒋妍对他也是倍感尊敬。
“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碍,只要你经常来看他,我保证他什么事都没有,”绍华生大声的说道。
“好啊,我也会经常来看你的,嘿嘿。”她撒娇的回到。
“老蒋,看看谁来啦?”绍华生推开门,蒋妍紧跟在后,房间光鲜亮丽,简单而精致的配具,四周是白花花的一片墙,只有阳台剩着的几盆草石竺,蓝色调性,形状优雅,惹人喜爱,到是为干净的房间起到了点缀的作用。房间中间一简单而大气的床,床上的东西整齐而干净,墙角的爷爷正背对着我们,应该是在练书法,听到绍华生的声音随即调转头,嘴角出现一丝微笑。
“爷爷”她飞快的跑上前去抱住他,双手勾住他的脖子,嘴角笑的合不拢嘴。
“我好想你啊”
“怎么这么久都不来看爷爷,是不是忘了爷爷了?”
“哪有,我这不来了吗”
“最近工作是不是很忙,忙得都没时间来看爷爷?”
“是有点忙,不过我可是天天挂念着爷爷,做梦都想着见爷爷的”
“古灵精”蒋先国敲了敲她的额头。她也“啊”的一声以示撒娇。
“诶,诶,诶,干什么呢?真当我这个外人透明?瞧你爷孙俩乐得那个样?”一旁的绍华生见只顾着温馨的蒋先国和蒋妍完全不顾他的存在,于是发出嫉妒的声音。
“小妍,什么时候给爷爷带个孙女婿来看看?”蒋先国突然冒出一个令三人都惊讶的一个问题。
“问得好,我也正有此意。”韶华生也跟着起哄。
正在一旁倒水的蒋妍被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没差点晕倒,随即反驳道:“爷爷,怎么又问那,我不是说过了吗,这种事情看缘分的,急不得。”
“你老是这么说,每次都这样,是不是等到人老珠黄才急?”蒋先国双手背后一本正经的说。
“到也不是那样,只是确实要慢慢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她笑眯眯的回答道。
出了医院,蒋妍这才想起,是已经单身很久了,距离上次恋爱还是上大学时。那时他们一起度过了快乐的四年大学生活,无忧无怒,自由自在,手牵着手漫步在杨柳岸边聆听风吹过的煞煞声音,在宽敞的校园里骑着自行车享受大地的自然心跳,还一起徜徉在浩瀚的书海里感受伟人的博大精深。
曾几何时,她也曾是一痴情女子,为了爱情可以放弃所有,甚至生命。
她还记得和曾然的认识是在学校举办的一次歌唱比赛时,那时他带着自己组建的乐队演唱了一首《光辉岁月》,引起了全场的轰动,她唱了一首《我们的爱》,最终输给了他。她叫他教她弹吉他,他同意了,于是两人开始了漫长而愉快的生活。
有一次她生病了,从来都不懂照顾人的他急了,也哭了,她见了也开心了,两人至此发下誓言要一辈子在一起。
分手的那天她哭得很伤心,问他为什么,他说他要去最求更高更远的理想,她也有自己的理想。她说她可以什么都不要跟随他到天涯海角,他舍不得,还说了一些很过分很恶毒的话让她离去,他转身离去的那一刻,她嚎啕大哭,撕心裂肺的哭,终于是各奔东西了。
窗外是正在哭泣的城市,雨,哗啦啦的,怦怦的敲打在窗上,一滴一滴直到布满整个玻璃,眼前的视线已慢慢被淹没,仿佛在悼念逝去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