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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合并啊合并)

第一百二十四章

第一次吃到龙虾这种海鲜还是很多年前,少爷带我去见世面的时候吃到的,在此之前,我只知道这种动物,从未见过。

我还记得,那是b市很有名的海鲜酒楼,据说用餐的人非富即贵,就是停在地下停车场的座驾,我就极少能认出牌子,不过少爷那盯着车看放光的眼睛,就说明那些铁皮价格不菲了,男人财富的象征很大一部分要用代步工具来体现,少爷本身就是个爱显的性子,看见豪车就更走不动了。

酒店有三层楼,一楼的大厅很宽阔,甚至有些寒气逼人,走进去才看的清楚,原来四处摆放的都是水族缸,各式各样的,形态各异,颜色分成的,你很难想象装在这些玻璃工艺品一样的水缸中,那些正在自由遨游在水中美轮美奂的各式生物,不是用来观赏的,而是可以完全食用的,我真是开了眼界。

在人们感叹着,那些美丽的生物即将成为美味的同时,酒店楼上的餐厅里,很多人已经开始大快朵颐了,这是不是就是这个社会生物链的一个残酷的缩写。

当时的我就半蹲在一处鱼缸前,看着一条浑身颜色鲜艳,条纹清晰的鱼类,被一位食客点走了,见我盯着鱼看,服务员还很好心的给我讲解,鱼的名字、种类、生长环境,还有食用价值,看来是大众口味了,研究还是挺详尽的,只是他最后的一句总结,让我很崩溃,他说,“肉质细女敕,鲜的不得了的。”

我回过头,看见少爷憋着笑的俊脸都有些扭曲走样了,我一把拽过他,告诉他严禁去点观赏鱼吃。

最后上桌的菜肴,我已经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大多都是常见的食材,味道也没有传说中说的那么神奇美味,只是那道龙虾两吃(作者:人家的名字很高雅的,不是龙虾两吃的!),很是吸引我。

那只龙虾很大,大概有40公分长,叫做美洲螯龙虾,是名贵的海鲜食物,绿褐色的外壳,还有一对大螯,而且一侧的螯稍大于另一侧。刚端上餐桌时,我还以为少爷点了一只残疾的可怜龙虾,很放肆的嘲笑他,好是调侃了他一下,没想最后被他狠狠的上了一课,所以我想,至死我都记得这种龙虾了。

由于个头大,肉质肥厚,少爷就让人分别用两种方式烹饪,一种是龙虾刺身,一种就是用龙虾的头尾部分煲制的龙虾粥了。

我对吃生的食物不是很喜欢,所以就主攻龙虾粥了,龙虾的鲜味充分滋润到粥里,可谓是粥中极品,不知不觉就喝掉了一大部分,看的少爷直咂舌。

其实当时我心中还有个想法,没有敢说出口,这么贵的东西,一小锅粥就是我一个月的薪水,不吃光不就更加赔本了,如果少爷知道我是这么舍命不舍财,一定骂死我了。

从此我就喜欢上了我这种美味的食物,而为了这我还特意向勺叔请教过做法,其实针对龙虾的做法并不是很多,制作过程也很简单。龙虾的肉鲜味美且有嚼劲,小龙虾可以炒着吃,稍微大一点的清蒸加熬粥的搭配最为合理。

为了给齐锐那个小混蛋充门面,一大早我就到海鲜市场选购龙虾。美洲螯龙虾是不用想了,太奢侈,我选用的是中国龙虾,贯彻支持国货的宗旨,主要是很便宜,但是只要掌握好了做法,味道是一点也不逊洋货的。

中国龙虾呈橄榄色,体形也比较大,买两只足够我们三人的就餐量,龙虾与其说是主料,不如说它是点缀也未尝不可,所以我还是决定用清蒸和煮粥两种方式来做。最开始一定先要把米粥煮上,再开始做其他的。

刚买回来的龙虾活跃的要命,我都是壮着胆子杀生的。这宰杀的活可不是容易搞定的,还是有些技巧的。

首先要把将龙虾的头部浸入沸水等10秒即死,然后用筷子插入月复部靠近尾端的一个小孔,拔出筷子放出液体,这是我最讨厌做的步骤,每次都紧张的要死,觉得自己像个变态侩子手,很残忍。

再来就是清理内脏的工序,也是很恶心的,为了小混蛋,只能“战战兢兢”的完成,将龙虾头和虾钳拧下来,钳子砍成几段拍裂,虾尾从中间剖开,去掉虾线后切块,虾头待用。

接着将葱切段,姜切片,蒜头拍破去皮,细香葱切葱花,香菜洗净待用,将生抽、醋、糖和白胡椒混合成酱汁,将虾钳虾尾放在盘子里,均匀的铺上葱段姜片蒜头,再均匀的浇上酱汁。

最后将其入蒸锅,水开后旺火蒸6分钟即离火,不揭锅盖虚蒸1、2分钟,小锅内烧热2大勺油,蒸好的龙虾拣去葱姜蒜摆好盘,香菜围边,撒上香葱末,浇上烧到冒烟的热油即可。

我将剩下的虾头从中间一切为二,紧贴外壳的两侧会有类型螃蟹腮一样的组织,将其去掉。煮好的白粥里下龙虾头和龙虾籽,擦点姜茸进去,搅散后再煮10分钟就好了。加盐和白胡椒调味,撒上香葱末就大功告成了。

喷香四溢的美味,引着两个吃货守在厨房门口当门神,我都不忍心撵他们走。

最后可想而知,两个人吃的无声无息,却比鬼子扫荡来的彻底,还好我早就预料到他们会吃的没有节制,所以准备的材料并不多,吃饱是目的,吃撑着就不好了。

其实这龙虾粥,要的就是清清淡淡,调出龙虾本有的天然的鲜甜,当然熬粥还要有些耐性,掌握好龙虾下锅的时间,就很容易做出来了。不过看着他们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我还是很欣慰的。

吃过饭,我照例收拾厨房,齐锐像个小尾巴一样,围着我转,转的我头都大了,看着他委屈的理所当然的小样子,又没办法赶走他,只能求救于旗哥。

旗哥大概也担心着齐锐的反常,一直看着我们母子,见我无助,早就准备好来帮忙。他拉过齐锐的胳膊,好说歹说的将他拖走。

儿子一脸不情愿,舍不得频频转头看我。我躲着厨房,也不时的偷看他们,开始的时候旗哥要陪他玩电玩,可是他好像没有什么兴趣,旗哥没有办法,只得把他固定在身前,谈起话来。

“齐锐,告诉舅舅,最近怎么总是缠着妈妈呢?”旗哥问话的声音有些小心翼翼。

“舅舅,我不想离开妈妈。”齐锐吱唔了一阵,最后憋出一句话,我看着旗哥愣了一下。

“谁告诉你会离开妈妈的,不会的,齐锐怎么会离开妈妈呢。”

旗哥大概以为是杜宇和孩子说了什么,可是我知道,孩子是被突如而来几件事情影响到了,再成熟懂事的孩子依然是孩子,他的思维也许根本应付不了这么复杂的问题。

“没有人告诉我,是我自己猜的,那个人太很有钱,他一定和电视剧里演的一样,逼着妈妈离开我。”

看来下一次一定不能在孩子面前看那些狗血的电视剧了。

“傻小子,电视里演的都是假的,那个人是你爸爸,到时你可以告诉他,你希望和妈妈生活在一起,请他不要拆散你们,不就好了。”

看不出,旗哥还会循循善诱,不过这些我都不信,何况是号称比我聪明的齐锐,这明显有侮辱孩子智商的嫌疑。

“舅舅,你在哄骗小孩子嘛,他怎么会听我的,他可能不会喜欢我的。”

我不知道孩子原来是这么在乎那个素未蒙面的父亲对他的态度。

“我们齐锐这么聪明,他怎么会不喜欢,还有,舅舅要告诉你,男子汉大丈夫对任何事都不要失去信心,你还没有试过,你怎么知道就一定不会成功,不要总是想着失败。”

旗哥的话让我很是感慨,在教育男孩的问题上,大概还是男性更为出色,如果是父亲,更会多些温情,不过我依然要感谢旗哥,还有程金,是他们在这些年弥补了孩子对父爱的缺少。

“可是妈妈最近都像丢了魂一样,总是办错事,她自己还没有反应。”

我很诧异,原来我的不安有那么明显,连我自己都没有察觉。

“是吗,那你快和舅舅说说,你妈妈干了什么丢人的事了?”

我怎么觉得这个时候旗哥像是看热闹的,一把年纪的人了,还是那么恶趣味,不过我真的不记得自己最近做了些什么犯傻的事。

“那个人出现后,她做的菜有一次没有放盐,三次放多了,把糖当成盐六次,她每天都失眠,半夜还睁着眼睛盯着我看,所以我得看着她,不能让她出事。”

我缩回厨房里,紧紧的贴在墙上,不能抑制的开始流泪,我用力的咬住下唇,不让自己发出声音。

酸涩的滋味充斥着整个神经,最近我的确总是噩梦不短,半夜惊醒就再也睡不着,没想到在我盯着孩子看的时候,他却假装睡着的守着我,真该谢谢老天给了我一个好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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