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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似曾相识

那个叫林雪华的少年长的唇红齿白,身穿一身白衣,手里拿着一把很细小的剑,脸色很红润,“好,我们一起去。”罗琳说:“雪华虽然也是男孩子,但是他是我们这里武功最低的,我看还是不要让他去了。”那个叫林雪华的少年红着脸,“老师,没关系的,我是个男孩子,我要去,我不怕危险,就算我死了也没有关系,反正没有人会在乎。”说道这里,林雪华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忧伤。

罗琳说:“雪华,你不可以这么想,公爵大人只是常年在外打仗,你所以忽略了,你不要怪他。”“没有,我从来都没有怪他,我只是怪我自己是一个没有用的人。”说着跳了下去。老刀也跟着跳了下去,“林公子,我们一起走吧。”说着拉着林雪华一起往前跑。哈里发来到顾欢的旁边,“你还站在那里干什么,难道你不是男人吗?”说着就将顾欢拉下来树。那些魔狼一拥而上,哈里发一个闪身,将王志义也弄下了树,“大家快跑。”

顾欢看到那个哈里发,想到了一个故事,为什么鼹鼠都喜欢住在一起呢,因为它们的天敌有可能吃他的邻居,而不是吃它,哈里发现在的做法大概就是这个意思。顾欢看到大家都跑,自己也跑了,当然他跑的是最慢,保持着自己不被那些魔狼吃掉就可以了。几个人跑了一会儿,魔狼就将他们包围住了,那个哈里发一个闪身跳上了树,跳上了树,其他几个人也纷纷跳上了树,顾欢可不会往树上跳,要是跳上去,这些魔狼还怎么抓。哈里发朝着顾欢叫道:“小子,快跑,要是跑慢了,就会被魔狼吃掉的。”

林雪华说:“哈里发老师,我们要不要去救他。”哈里发说:“救他,为什么要救他,我们又不认识他,他死总比我们死好吧。”顾欢连滚带爬的跑开了,顾欢还打算等一会儿跟他们一起到京城去呢,听这些人的口气,应该是一些大贵族,应该知道京城的位置,自己正好可以跟着他们,要是自己突然表现成为一个绝世高手,估计他们会认为自己有什么不良企图,所以现在只能坐着不会武功。

顾欢跑开之后,那些魔狼果然跟了过来,大约跑了几里路,顾欢突然停了下来,徐本玉听了下来,因为两个超级出现在他的面前,一个全省鳞片的魔兽狗,顾欢人的,这是七级魔兽铁背狗王,还有一个长着翅膀的魔兽,狮鹫兽,两只魔兽在那里战斗,那几个魔狼看到以后,离多远就跑开了,而且比兔子还要快。狮鹫兽,是空中王者,而且级别比铁背狗王强的多,铁背狗王根本就不是它的对手,已经伤痕累累,铁背狗王看到顾欢,朝着顾欢呼喊,“人类,如果你能够帮我杀了它,我愿意做你的仆人。”

狮鹫兽也是七级魔兽,相当于初级剑王,或者法王级别,徐本玉现在已经是八级,中级剑王级别,两个人战斗,不用说,都知道结果会是怎么样的,狮鹫兽听到铁背狗王这么说,转身就想走,不过已经没有机会了,顾欢一招神龙奔袭斩,这家伙就掉下来了。铁背狗王屁颠屁颠的跑到顾欢面前,就像是一个乖巧的宠物狗。狮鹫也立马低下头,“主人,我可以帮你当坐骑,保证比普通的马舒服,你就留下我吧,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死给你看。”顾欢差点笑死了,自己要是不留下它,它确实要死。不过这两个魔兽都太高级别了,所以即使收它们的宠物,也要改变一下他们的样子,这样才行,顾欢会《兽形百变》可以帮助两个人,将模样都变一下,狮鹫就变成普通的飞马,铁背狗王就变成普通小狗。

飞马骑士也是非常稀少的,顾欢让它呆在神国里面,只留下小黑跟着自己(也就是那只铁背狗王),然后去找老刀那些人,等到顾欢到了那里的时候,看到那些人已经不在了,不过顾欢一点都不怕,因为顾欢可以有一条鼻子非常灵敏的狗,不管他们跑到那里顾欢都能够追到,过了一会儿的时间顾欢终于找到这么一群人了,老刀看着顾欢,“年轻人,你没有死。”顾欢气喘吁吁的说:“累死我了,我跑着跑着掉到了一个捕兽洞里面,那些魔兽不敢往洞中跳,所以我得救了。”老刀说:“那你倒是蛮幸运的。”

顾欢说:“你们是不是去南赵国的都城,我也想去,但是我不知道路。”老刀说:“对,我们都是京城的,你去京城有事吗?”

顾欢说:“我是回家,我小时候与家人失散了,我知道他们在京城,所以我要回去找他们。”老刀说:“那你就和我们一起上路吧,你的家人是谁,也许你说了我可以帮你找一下。”顾欢说:“我,算了,你们带我到京城就可以了,到了京城我就能够找到了。”顾欢心想,要是自己说自己是南赵国大将军的儿子,估计他们都不会相信的,而且还会说自己是一个骗子。

老刀说:“你不愿意说就算了,你叫什么名字?”顾欢说:“我叫顾欢。”老刀闻言长大了嘴巴,“你说你叫顾欢?”顾欢说:“是呀,我就是叫顾欢,有问题吗?”“老刀爷爷,你们这说什么,你刚刚说你叫顾欢,你的名字和我失踪的哥哥的名字一模一样,我叫顾玉婷。”那个穿着粉红色衣服的少女说。“也许只是碰巧吧。”老刀看着顾欢,总觉得这个少年和自己家失踪的少爷长的很像,就是脸黑了一点,但是少爷失踪了那么多年,流浪在外,脸晒黑了一点也很自然,还有就是少爷的脸上怎么会有几个刀疤呢,也对,一个少年在外流浪,脸上有一些疤痕也是很正常的,不过还是仔细查问一下,要不是少爷,自己谎报消息,会让老爷夫人,老妇更加伤心的。

老刀说:“不知道公子是怎么和家人失散的。”顾欢说:“我是一次出来玩,不小心被一只大鸟抓去了,那个大鸟打算将我给他的孩子当食物,但是我很害怕,就从鸟窝里面跳了下来,那个鸟窝在悬崖峭壁上,我跳下来之后,掉到水里,随着水流流到了一个不知道什么的地方,被一个渔民救了,后来我就一直留在那个渔民家里,那个老渔民几个月前已经死了,所以我就回来找我的亲生父母了。”这个故事是顾欢早就编好的,以后也用这个故事讲给父母听,要是自己说自己被一个吸血鬼抓去了,那也太骇人听闻了。

顾玉婷说:“很大的鸟,那一定是一个高级魔兽,竟然能够将一个人抓起来。”顾欢说:“那个鸟真的很大,全身是金色的,一个爪子都比我的身体都大。”顾玉婷说:“全身都是金色的,一个爪子都比你的身体大,那一定是大鹏金翅鸟,听说只有这种九级魔兽,才是长着金色的翅膀的鸟。”顾欢说:“我也不知道,也许就是大鹏金翅鸟吧。”

王志义说:“你刚才说的是大鹏金翅鸟吗,在那里告诉我,我要去抓,要是我能够弄到一个大鹏金翅鸟的蛋,那么就会成为一个天空骑士了。”其他人都没有说话,脸上的神色也不一样,不过嘲笑的神色比夸奖的神色要多的多。艾薇儿说:“王同学你将来一定能够成为一个天空骑士的,我相信你。”王志义说:“那还用说,上次爷爷就说帮我弄一个七级火焰魔豹的,我都没有要,快说,抓你去的那个大鹏金翅鸟在什么地方,我要去抓它。”顾欢说:“我不记得了。”

王志义说:“你的脑袋是怎么长的,这么重要的事情都不记得了。”顾玉婷说:“王志义,你不要仗着你爷爷是丞相,就到处欺负人。”王志义说:“遵命,股大小姐。”罗琳说:“王志义,你平时要低调一点,大鹏金翅鸟可不是一般的九级魔兽,听说大鹏金翅鸟可是连巨龙都能够吞下去的超级魔兽,你还是不要想着去偷它的蛋的好。”王志义说:“老师,我怎么会去偷呢,等到我成了剑神,我直接去抓好了,小偷小模这种事情,怎么会是我这个堂堂宰相的孙子干的事情呢。”

其他人都没有说话,因为王志义刚刚偷了一个五级魔狼的蛋,要不是这些人跑的快,估计早就被那些魔狼吃的连渣都不剩,罗琳说:“都快要过年了,今年的历练就到此为止,你们要是过年的时候,还没有回家,到时候我这个老师就没法当了。”王志义说:“虽然要是敢将老师你开出,我就将他赶出京城。”罗琳摇摇头,这个王志义就是一个活宝,虽然是丞相的孙子,但是在王家一点地位都没有,不过就是因为一点地位都没有,这个人才特别喜欢吹牛,说大话。

王志义看到其他人都离开了,“你们别走,你看看你们那是什么眼神,丑小子,他们不相信我,难道你也不相信我吗?”“他们不相信,我相信也没有用,因为我是一个普通人,我的信任不能够增加你一点点的可信度。”艾薇儿走过来,“我相信你。”王志义说:“不用了,真的不用了。”说着就跑开了,因为王志义一看到艾薇儿那两个大虎牙,朝着自己笑,就有一点受不了,其实艾薇儿长的也不是很难看,中等身材,皮肤有一些黑,脸上有几个小豆豆,青春期的女孩子都有,当然还有两个标志性的虎牙。

艾薇儿看着王志义跑开了,说:“你不要我相信你,我就不相信你了,我就要相信你,怎么样,丑小子,你看什么看,本小姐已经有心上人了,你看了也没有用!”最后半句话当然是跟顾欢说的了。顾欢摇摇头,看来姐姐说的还真没有错,自己要是去掉这变形术,变成一个小帅哥,也不知道这个小丫头会不会喜欢自己,顾欢也追了上去,走了真是一个麻烦的事情,顾欢将自己的铁背狗王皇弄了出来,骑着他走路比较方便一些,当然顾欢也叫铁背狗王变的小一点,将身上的气息收敛起来,看上去像是一个普通的小狗。

几个人走着走着,突然看到顾欢骑在一个狗的背上,“好大的一条狗,是魔兽狗吗,小子,你到底从哪里弄来的一条狗?”王志义是最先发现的。顾欢说:“这是我小时候在林子里面发现的,刚才我叫他去给我打猎去了,可惜它没有打到猎物就回来了。”王志义说:“怪不得刚才没有看到你带着这条小狗呢,你这条狗长的这么大,一定是一个魔兽狗,要不你将你的小狗卖给我,我给你一个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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