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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郑队

蓝舞蝶下葬那天,市里举行鉴宝活动,有无数的男女翻箱倒柜,把当初要扔没扔的破烂,小心翼翼地包好,抱在怀里出门。

也有的人浑身臭汗地跌坐在一张破椅子上,表情痴呆地回想着家里不见了的那些盆碗。

鉴宝现场人声鼎沸。一个收藏者挤到把人群和专家横开的桌子前,他怀里抱着的一个瓷瓶,小心翼翼地搁在专家手里。

专家捧起瓷瓶,眼睛一亮,说:这是一只官窑清·粉彩。

伴随着他的话音落下,精美的瓷瓶发出轻轻地一声清脆的碎裂声,众目睽睽下,在他的手掌里碎成几瓣。

这天,左边城大步流星走过报摊,又倒退着走回去。

报摊后面坐着卖报的男人竟是老谢。

老谢张开豁牙露齿的黑嘴唇,向左边城一笑。

左边城掏钱买了一份报纸。展开。

新闻趣事一栏,刊登一条趣闻。在刚刚举行过的鉴宝现场上,一个意外事故引起众人注目。

一根羽毛从会场上空飞过的鸽子翅膀上掉下来,砸碎一只清·粉彩瓷瓶。

左边城咧嘴一笑,漫不经心地把报纸翻到副刊。

报纸副刊上登着李孩子一首诗。诗名叫《古瓷碎片》。左边城看下去,诗是这样写的:

被无数次转卖

过往风尘枯骨成堆

只有你依然

容颜淡雅端庄

在惊慕与贪婪下

却没有人看见你斑驳的哀伤

你冷冷地注视这个世界

疯狂追逐

等待这一天很久

从绽放到凋谢

只是你冷漠的一瞥

这个世界一声叹息后

是贪婪的破灭

和一天一地的璀璨

与扼腕的惋惜

左边城回过头去,他看见是郑队把一只手放在他的肩膀上。

郑队用另一只手的食指和大姆指,拿下一直叨在嘴唇上的香烟。

郑队的嘴角露出一道深深的皱纹。

刚才郑队妻子的脚尖正踹在他的裤裆上,这个恶毒的女人踢过之后,看着郑队疼得缩成一团,好像还嫣然地笑了一下,转身步履款款地走开。

一个秋季的黄昏,落日浑圆而硕大。

当年,这个叫秀儿的女子,出现在街头,双手深插在裙子兜里,晚风刮起,吹扬着她的红裙子。

一辆急驰而来的汽车撞向她,她像鸟儿一样,优美地张开双臂,有一种凌空飞翔的奇妙感觉。

郑队飞身跨下车,抱起她,从凌乱秀发里露出的一张脸,雪白而恬美。

在那一刻,爱情就像一颗子弹呼啸射中郑队,他一下子爱上了这个女子。

婚后,秀儿懒散而娇纵,她是个瘦骨伶仃的美人。

从此,郑队的这一辈子,就再也不相信爱情,而且,对一见钟情这种事,痛恨欲绝。是婚姻,逐渐让这个壮硕男人的心,一点点开始变硬。

这使郑队从此外表憨厚和蔼,内心却极其思维慎密,做事滴水不漏。

郑队是一转身的时候,发现左边城站在不远处的。

郑队不敢判断左边城是不是看见了刚才那一幕。于是,他走过来。

左边城的脸上没有笑容,这天,他的心情不好。

郑队的嘴唇微微张成一个圆圈,从里面喷出一口烟雾。

左边城摇摇肩膀,可是,没有摇掉郑队放在肩膀上的手,郑队的手掌压在左边城的肩头上像是一块沉重的铁疙瘩。

他们一同向前走去,一路一句话也没说。

经过一片俄罗斯住宅区的时候,郑队目光柔和起来,左边城听见他声音有一种触到心底最柔软地方的低缓,夹着风儿,迎面扑来,丝丝凉意。

郑队用捏着香烟的那只手,指着伫立在绿荫中的一墥楼房,说:小时候,我在这里居住过,就那墥楼房,三楼,左边第二个摆一盆牡丹花的那家。对,就是那个窗户,有一个小巧玲珑阳台的那间房子。那间房子,只有十二米,住过我们家六口人。小时候,一到了夏天,屋子里拥挤闷热的受不了,我就在阳台上铺上一块破凉席,随便在身上盖一床薄薄的毯子,夜里睡在阳台。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子,正是脑子里充满奇异梦想的年纪。啊,想起来,纯真的少年时代,真的太美好了。我常常把双手枕在脑袋下面,阳台前面的一块空地上,种满了杨树、槐树,好像还有柳树。我仰面躺在散发着清冽树叶芳香的阳台上,眼睛望着夜空上那些闪烁的星星,微微发出幽蓝色光亮的夜空,就好像是一块蓝绸布,四角缓缓地垂向黑暗。附近是机场,飞机在夜空飞行时,没有一点声响,从飞机上发出的灯光,像一颗星星一样,慢慢地滑过,如果那天有月亮,飞机从月亮前飞过,就像印在瓷盘子上一只飞翔的鸟儿,那情景充满了诗意。如果是风高月黑,睡不着,我就侧过身子,把毯子紧紧地裹住身子。对面楼每一家的窗户里发生的事情,就好像是在演电影。我不认识窗户里面的人,却知道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我最喜欢是一扇总是飘出钢琴曲子的窗户。那家的灯光总是那么柔和,素花的窗帘静静地垂着,让我看不到里面的人。我常想,那个弹钢琴的人,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人,不知道他是男人,还是女人。直到有一天,我看见一群造反派冲进对面那墥楼,片刻之后,一个清瘦的男人从垂着素花窗帘的那扇窗户里,像一只中弹的鸟儿一样,飞出来,紧跟在后面跳出窗户的是那些造反派,几下就把他捺跪在地上,挣扎中,给他戴上纸糊的高帽。那一刻,一点也不骗你,我仿佛听见了心碎的声音。那个男人,过了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是你的父亲。直到现在,我还能回想起你父亲弹的那首曲子的弦律……哦,对不起,这一切,也许你不记得了。

左边城当然记得。他年轻的长脸像一个老人一样,饱经风霜。他把脸仰起,天空上的一片圆太阳,在耀眼的阳光中飘动。

左边城的喉咙一阵哽咽,嘴唇动了几下,竟一时无法说出一句话。

郑队也有些难过,停顿了一会儿,他轻轻地咳嗽了一声,话题一转,声音有些干巴,继续说道:有件事,我一直想和你解释。就是这次提拔干部,不是没考虑到你。怎么说呢?是。你是个好警察,但做警察的头儿,你不行。不是你的能力不行,是你的性格。你的性格里有太多的多愁善感成份,这像你父亲。也许是发小吧,我比别人更了解你。也许是了解,才害得你失去这次提干的最好机会。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我错了呢?

迎面拂来的风吹干左边城眼角上的泪水,他拿掉肩膀上郑队的手,与郑队面对面站住。

郑队看到左边城把浓密的头发梳成分发的样子,还挺好看,这种样式的发型,早在几十年前,是最酷的装扮。

左边城沉吟了一下,眉梢扬起,无所畏惧的样子。这种态度直面上司,在现在这个社会,也是一种勇气。

左边城用一种声音平静的语调说:郑队,我一直想知道是为什么?现在,我知道了。但是,这不妨碍我对你的尊敬,总的来说,你是个好上司。听到你说我是一个好警察的话,我很自豪,这就足够了。再见!

郑队听了左边城的话,虽然脸上面无表情,但是,心里却掀起惊涛骇浪一般的诧异。那一刻,他突然觉得是自己错了,以左边城的智商,足以看穿他的心思。是不是他的妻子就是因为厌恶他的这种自以为是的城府,才在逐渐失去爱情的日子里,一日一日变得懒散而娇纵了呢?其实,一个人能让自己的身体穿上衣服,可是,无法让他的思想披上外套,那怕是用来遮羞的一件千衲百补的破袄。他就像一个透明人,自以为穿了衣服,其实连五脏六腑都被人看得一清二楚。

一种羞耻让郑队的脸红了起来。一个人如果还知道羞耻,起码还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郑队注视着左边城从宽敞洁净的街上穿行而过,长风吹鼓起他身上的衣袖,发丝飞舞。

这天,郑队在这个宫殿般的城市里漫游,好些已经模糊的记忆迎面扑来,拂过面颊之后,又辗转而来,在月黑风高的夜晚,伴着璀璨的灯火,如梦如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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