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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借剑

五月初五百毒日,魏颉和苏羽白大婚典礼过后,第二天,有个青衫男子,带着一名灰衣女子来到了大黎国魏府之中。

魏颉得报后,匆忙奔出屋子,一见到那名青衫客,立时便气不打一出来,冲上去就在后者胸口狠狠凿了一拳,骂道:“苍参,你他娘-的有把老子当兄弟吗?昨天我结婚,你现在才出现?你再晚点来,我儿子都生出来了!”

相貌平平的青衫剑客,正是和魏颉在天烛国联手作战,共同创出了许多英雄壮举的淮南道头号纨绔,“苍山大侠”苍澍之子,苍参。

而那名脸上有红色胎记的女子剑修,自然便是这“索命青影”的未婚妻子,化名“王一”的千岩竞秀了。

苍参前胸吃了魏颉一拳,连着咳嗽了半天,方才缓过来,尽力咧开嘴巴,道:“老魏啊,你媳妇儿怀了?”

魏颉摇了摇头,“我和苏姐姐才刚洞房,怀个屁啊怀!”

苍参嘿嘿一笑,“我老苍家有祖传的配方,保管你能生儿子,要不要?”

魏颉“呸”了一声,翻白眼道:“滚你的,老子这身体,生儿子还需要吃药?”

苍参瞧着魏颉淡淡的黑眼圈,露出满脸邪笑,“一看你这精神状态,就知道昨晚定是好一场大战。”

又往魏颉身后张望一眼,问道:“你老婆呢,怎的不见人影?莫非是老魏你昨天一宿太过英武,苏姑娘到现在还没下了床?”

魏颉大力推了苍参的肩膀一下,“放尊重点,给我喊嫂子。”

“好好,嫂子,大嫂!行了吧?快把我嫂给喊出来,我要见新娘子,好给我家秀秀沾点喜气。”

“等着,我这就去给你叫。”

魏颉说着便扯开嗓门,把妻子苏羽白从里屋呼唤了出来。

苏羽白依旧是一身大红衣裳,华美异常,胜过人间任何的女子,她见到了青衫苍参后,眯眼而笑,却不说话。

苍参上下打量了一遍这位曾在羊入狼口里,用“你也配”三个字回应过自己的绝美女流,忍不住由衷恭维:“弟媳妇儿真漂亮,这气色,啧啧,绝了呀,便宜老魏了……”

魏颉二话不说提起一脚,差点没给老苍踹飞了出去。

苏羽白顿时眉开眼笑,调侃道:“风流潇洒玉面小青龙,你气色也不赖啊。”

苍参见其还记得自己初次见面时报的绰号,大受感动,一把搂住了身边的“剑诡”王一,自豪的说道:“弟妹可真会夸人,主要是有秀秀整天陪在我身边,秀色可餐,美女看得多了,状态自然而然就好了,你说对吧,秀秀?”

千岩竞秀吐了吐舌,“晚上我可没一直陪着你。”

魏颉和苏羽白立刻都笑了起来,深知苍参过去“光荣历史”的魏颉,更是捧月复大笑,欢声如雷。

苍参表情无比尴尬,杵在原地不动了。

魏颉笑出了眼泪,苏羽白帮着他小心翼翼的擦去了眼角水渍。

魏府新郎官忽然伸出一只手,对着昔日老朋友坦然道:“老苍,份子钱呢?别告诉我,你是空着手来的哈。”

苍参哈哈一笑,厚着脸皮道:“你看你,这不是市侩了么?咱们兄弟俩儿谁跟谁啊,至于算得那么清楚嘛,你老魏那么大的豪宅都住上了,又不缺银子……”

魏颉轻哼一声,“缺的,谁跟你讲我不缺银子?咱们虽是兄弟,但亲兄弟也须明算账,路上耽搁没能参加我的婚礼也就罢了,不给份子钱,那岂不是打我脸吗?”

苍参搓了搓手,一脸窘迫的表情,“我这不是走得匆忙,没来得及准备嘛……要不这样,以后我和秀秀大婚,老魏你的份子钱也不用掏了,咱俩互相抵消,你看这样如何?”

魏颉快速眨了几下眼睛,提高嗓门,骂道:“好你个姓苍的,之前说以后老子结婚,把整座苍山搬来都舍得,事到如今你倒好,一个子儿都不愿意掏是吧?行,不愧是好兄弟。”

苍参挠了挠头,看了眼旁边的千岩竞秀,自说自话开口道:“这样吧,我以后生了孩子,让他认你当干爹,行么?”

千岩竞秀猛地瞪了自己的未婚夫一眼,苍参则极不好意思,用深表愧疚的眼神,与其交流了好半天,勉强让秀秀接受了这个提议。

魏颉模了模下巴,点头道:“这也不是不行,但还不够,我多个干儿子或者干女儿,那也只能抵消你们小两口的迟到,份子钱嘛,得另算。”

“那老魏你还想要啥,你说,只要我有的,都给你,你要地灵剑吗?我送给你了!”

“滚滚,我自己有剑,谁稀罕你的地灵?”

魏颉想了想,“有了,将来如果我生了儿子,你喊他哥;若是女儿,你就喊她姐。你要是肯答应,这份子钱就不收你的了。”

一旁的苏羽白赞成道:“这个提议我觉得不错。”

苍参犹豫了半晌,最终还是应允了下来。

魏颉大笑着拍起了老苍的肩膀,然后将苍参与千岩竞秀,都迎入了自己的家中。

吩咐府里的下人们,烧制一桌好菜,摆出丰盛宴席,酒水管够。

席间,魏颉和自己这位过了命的兄弟,痛痛快快的豪饮了一番。

酒逢知己,总是千杯万杯也少。

“老苍啊,胳膊可是已长好了?”魏颉关切的询问。

苍参捏了捏大臂处先前被林清勾断的地方,朗声道:“早就好了,我爹的红玉接骨膏可灵着呢,一涂就能好!”

魏颉啧啧两声,“那你不带点儿过来,我瞅瞅是否当真那般灵验。”

苍参双手端起酒杯,“老魏你有道门疗伤真气护体,用不着我家药膏的。”

魏颉举杯和老苍碰了一下,“我不用,你猜我媳妇儿用不用?我媳妇儿不用,我家那么多仆佣下人用不用?你送来总归是好的,我现在是有妻室、有宅院的人了,家底当然多多益善。”

苍参点了点头,表示很认可此言,说道:“行嘞,那我记得了,下次来大黎找你玩,一定把那瓶接骨膏带着!”

魏颉遥遥指了几下苍参,笑吟吟的道:“瞧你这话说的,倒搞得我贪你家那点好玩意儿,我魏颉是那样喜欢占小便宜的人吗?”

“你不是,当然不是,老魏你最大气了。”

苍参已有些微醺,“我苍参,我小气,我这人最小肚鸡肠了!”

“不,你也不小气,你老苍可是曾经一掷千金、挥金如土的人啊,哪里小肚鸡肠了……”

魏颉的脸微微泛红,“咱们兄弟二人,都是大大方方之辈,从不在乎那些身外之物,除了哥们儿义气和儿女情长以外,其他都是虚的,不值钱!看不上别的!”

苍参仰头喝干一杯酒,勾搭着魏颉的脖子,口中散发浓浓酒气,凑近说道:“就稀罕老魏你这豪爽脾气,我和秀秀此番来大黎,一来是祝福你新婚快乐,二来……咳咳!”

“二来什么呀,你倒是说啊。”

魏颉红着脸叫道,“有什么事儿就提,咱们可是兄弟,藏着掖着做甚?!”

苍参来到了魏颉耳边,沉着嗓子道:“二来就是,我还想跟你借点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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