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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 扛枪

虽未真正意义上过门,嫁入林家为妻,但彩裙女子沈笛也确实可以算作是名有夫之妇,且其还月复中怀有身孕,不多时便要为人妻为人母,有道是“男女授受不亲”,出于避嫌这一目的,魏颉自己主动背上了不算特别沉重的行囊,然后大大方方将马鞍处的舒坦位置,让给了体弱易累的孕妇沈笛,自己则牵着缰绳,一路步行。

魏沈二人,一个马下一个马上,顺着易水河逆流而上,往西北方向快速赶去,实在慢不得,当下已是晚间黄昏落暮,若是再耽搁上一段时光,天完全黑了,就不好渡河上山了,到那时没地方住店留宿,一男一女在山里模黑行路,其中一个还是有未婚夫的孕妇,那可真是尴尬至了极点,光想想就让人忍不住狂抓头皮,脑壳发痒。

来到拒马河的上游平缓地段,徒步而行的魏颉又破费了些许钱财,雇了船家,开船载着两人一马,驶过了那条曾有大禹太祖皇帝横刀立马、天下第一刺客作别知音挚友的著名长河易水。

来到河对岸后,依旧是魏颉负责辛辛苦苦牵马,沈笛在鞍背上舒舒服服坐马,兴许是觉着年轻人魏颉这一路,有马不能骑确乎有些可怜,尚未嫁入暮云剑派林家的沈笛不止一次出言邀请,希望魏颉也能骑乘上来,和自己一前一后坐着也无甚么不妥之处,用不着如此避讳忌惮,她不怎么意那些事情的。

魏颉却接二连三的直言拒绝,表示自己说了不坐那就是不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再劝都没用。

男女同骑一马,路途颠簸,难免会有些无法自控的肢体接触,举止行径出现不当之举,即便作为女性的沈笛毫不介怀,魏颉自己心里也多多少少会有点膈应,只因这能让他没来由的开始回忆过去,想起那个爱穿石榴红裙子,一曲唱罢可引群蝶飞绕的小丫头许灵霜。

年轻人不同中年老年,满身血气会相对更加旺盛得多,而又恰好修持定力的本事有所不足欠缺,很容易就把控不住自己,出于种种热浪情愫,做出些不计后果的干柴烈火“胡来”之事,要不怎么会有“年少轻狂”和“年轻气盛”这两个不怎么好的成语说法呢?

昔日在那座人间仙境般的盈盈湖盈盈岛上,是魏颉身不由己,白衣仙子沈腰主动缠绵,你情我愿,这才有了那一场共赴巫山云雨的幕帘欢爱,男女倒凤-颠鸾,不知天地为何物。

而在玎州彩菱城的满月楼里,和西湖南斗派掌门孟长生独女孟幻发生关系,却是魏颉太过年轻气盛,被强烈欲念冲昏了头脑,失去理智,自己先行一步提出来的交换条件,让“大”女子孟幻用“”来兑换一次免费杀人不还手的机会,这既是彼此双向平等的交易合作,又是单方面的强买强卖,由不得买方不买或是卖方不卖,且概不赊账,概不退款,买定便即离手。

这两次难登大雅之堂,会被某些古板教条的老者唾骂作是“不知廉耻”的白日荒诞,前一次出现时,魏颉作为陷入了销骨迷魂阵内的“弱势群体”,根本就没有任何反抗和争斗的余地,其实只要稍微设身处地想想,就可以快速理解,被一个天下无敌的九阶止境陆地尘仙死死压在身下,五感几乎丧失,脑海一片空白,唯有“性”之一事充斥大脑,如此绝险处境,试问这世上又有几人能逃月兑得了呢?

想必就算是堂堂定力绝强的三教圣人来了,面对盈盈仙子沈腰的猛烈进攻,都不一定能镇定自如并全身而退,更别提魏颉一个普普通通的凡夫俗子了,天性一经解放,哪便再也收不回来了。

那个让人脸红的事情发生时,魏颉青衫佩剑白马潇洒,孑然一身恣意闯天地,尚还不认识善唱滇戏的红裙少女小霜儿。那会儿的他,就算再荒唐放肆十倍百倍甚至千倍,其实都无甚大的干系,自从父亲魏魁战死碎肉城后,这世间就再没有谁说出来的教条规矩,是魏颉这个做晚辈的,必须要听必须要遵守的了,男人走四方,无拘无束,且自逍遥没人管。

然而第二次,在彩菱城满月楼中的那番震动异常激烈的胡天胡地,熊熊烈火伴结冰干柴,汪-洋海中快活游一遭,却是切切实实被身处隔壁修习内功的小丫头许灵霜给尽收耳中,自始至终都听得那叫个一清二楚,点滴不漏,甚至连最后,魏颉给南斗派镇派法宝酩酊改名为“醉卧美人膝”这件事都被许灵霜听去了,就连哪怕半点儿羞于启齿、惹人面红的小秘密都没能留下,两人离彻彻底底的“坦诚”相待,不过是仅隔了薄薄的那么一层酒楼墙壁而已。

所以那日在燕鸣关城头之下,当红裙少女许灵霜终于愿意戳破了那一层窗户纸,打开天窗说亮话,告知魏颉其实自己什么都已知道,只是故意装得不知道的时候,年轻剑修魏颉整个人便当场化成一具石膏雕塑,呆若木鸡,被言语震惊得头脑嗡鸣不止,不清楚究竟该如何自处、如何出言回应,无地自容到恨不得一剑劈出条能塞人的地缝钻进去,好避一避那个朱丹裙小丫头质问别人时,那双咄咄逼人、不依不饶的含泪美瞳。

那层所谓的“窗户纸”一旦被捅破,那么就算许灵霜自己不主动离开魏颉,魏颉也没有颜面和资格继续待在小霜儿的身边了。

更何况他是在明知道许灵霜喜欢自己的前提条件下,居然还恬不知耻的打算直接破关入天烛国,去北方各地寻找卜倩。

这个世上,有哪个自尊自爱的女孩子,能接受得了自己喜欢的男人,带着自己,当着自己的面,跑去见别的女人,和别的女人亲热?

魏颉自然也不晓得无涯真人徐行曾在漆竹林里给过许灵霜一句有用的“道理”,那就是“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这句出自徐行《南华真经》里的道门真理,极其适用于青年魏颉和少女许灵霜之间的扭捏关系。

魏颉从头到尾都没有喜欢过结伴而行的许灵霜,即便如此,魏颉在长江船头的烤鱼篝火旁,仍是忍不住想要凑近亲吻小霜儿的情致冲动,而未经人事的许灵霜也完全未做抗拒,如果没有被封印长江百年的江河鬼神俞肥突然冒头打断,那么懵懵懂懂的朱丹裙少女必然已经半推半就,将自己的美好初吻贡献出去了。

那样的话,等需要割舍掉这段感情的时候,只会更痛苦、更难受、更难以自拔,以致陷入更恐怖更要命的深渊漩涡之中,万劫不复。

两人的关系与其再这么不清不楚的互相纠缠下去,还不如当断立断,在犯下更巨大且难以弥补的错误之前,直接给它断个干净,就此扭头别过,天涯不见,相忘于江湖。

燕鸣关别离少女许灵霜后,弱冠年轻人魏颉的整体精神状态无疑低落消沉了甚多,少了一个平日里说话聊天的伙伴这还只是最次要的,魏颉难受懊悔的主要点在于,他发现自己这个王八蛋竟然是因为过于“风流”,不够尊重女性,不够洁身自好,才会导致将最好最乖最善良最需要依赖的小霜儿给失去了的。

有些人或事,拥有的时候你绝不会珍惜,唯有等到它彻底没有了,离开你的世界了,那份追悔莫及的懊丧情感才会若潮水般汹涌而至,而那时注定将回天乏力,除了一个人默默消化苦楚以外,貌似压根就找不到轻松解月兑之法。

感情上的苦难,不弱于世间的一切苦难。

所以,为了不再发生“小霜儿落泪离去”,这样凄苦无状的人间悲剧,血气方刚的小伙子魏颉决定至少这一年内,不和自己不喜欢、不愿负责的女人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哪怕碰一下这种无伤大雅的事情,都要尽可能的避免!

既然之前已在长公主山巽风宫里当过道士了,那现如今,不妨再自发性的当一回“和尚”。

别的不说,就俩字儿——“禁欲”!

一路往西北赶去,望山跑死马,此地距离少咸山其实距离不小,路途中,魏颉果真没有跃身上马,于马下牵绳行走,和有夫之妇沈笛保持着半臂的安全范围。

黄昏傍晚,天光尚还没有完全散去。

天狼府少咸山脚下的那片闹市却已是灯火阑珊,通明似白昼。

北方蛮族龙蒙在各种民风特点上面,均与南面中原大禹王朝的老百姓有着不小的差别,出入显著,具体表现在衣食住行等等诸多方面,比如说市集的阶级分别。

天烛国的商街闹集分为金、银双市,两种市集以金银称号划分等级,顾名思义,金市所售卖之物价格皆十分昂贵,而银市兜售的物品则格外低廉便宜,两者阶级划分显著,金高银低,金贵银贱。

就算是银市中最值钱最抢手的物事放至金市去买,也基本很难入得了那些有钱人们的眼,必定算不上甚么有用的宝贝货色,顶天儿了就的给你多打两眼瞅瞅,若实在品质够高、物件材质够好,冷不丁被人买去倒也不是没有可能,但绝大多数时候,东面银市的东西摆至西面金市去,那就跟垃圾桶里的破烂玩意儿放到饭桌上一样,极易遭人嫌弃恶心,普遍如此,罕有例外。

要不然怎么会有,富人一金壶、穷人一银山的古怪说法存在?

此言之意便是,有钱人家喝茶用的一个小小金制茶壶,拿去兑了大量雪花银两,全部堆放至那些穷苦人的家中,就是一座这辈子都再也吃喝不愁的小型银山了。

金市与银市紧密相连,西金、东银,中间有一层用作象征性的关卡隔断处,可随意通行,设不设置此关本来就问题不大。

富人绝不会屑于去逛位于东边的银市,而穷人衣着平庸破旧,谁愿意打肿脸充胖子跑去金市里面摆阔?要知道,那边一个约莫只有拇指大小的精巧物件,就够寻常人家吃穿用度,舒舒服服花个好几年了的!

今晚少咸山脚下的金市银市都特别热闹,人头攒簇,拥拥挤挤,不论富贵还是贫贱,有钱还是没钱,男女老少,贩夫走卒,皆齐聚在了两市的交接隔断处。

在此地,于数个时辰前搭起了一个高台,台上有一杆由几名士兵合力抬将上来的威武长枪。

那杆丈余长枪通体上下镀有一层尤为夺目的浓厚黄金,尖头朝上,笔直立在高大台子的正中央,锋锐枪头在周遭明眼灯火的照射之下,反光折映出十分晃眼的亮度,恍若神兵天将的降魔法器,堪称霸气外露,悍然无双!

这原是天狼府持节令长官慕容击筑近期想出来的一个游戏“乐子”,或者说是,某种招募人才为己所用的特殊方式。

扛枪。

凡参与试炼者,都需要硬扛着那杆分量绝不低于两百斤的巨型金枪,中途不能放下来休息,以两市中央分界处为起始点,先从隔断点往西徒步出发,扛着巨枪抵达金市的最西端后原路返回,然后再往东行进,到达银市最东面后,再度步行回到最开始的位置。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说要求挑战者肩扛两百多斤的鎏金长枪,走两遍金市银市东、西全部距离,而光是一遍所须走的里程就不会少于二里,一遍有二里地,连走两趟那就是四里,这么长的距离,还要扛着如此之沉的一根东西,此番试炼难度之大,真是匪夷所思,不亚于登天!

当然作为成功完成这等绝难试炼的豪侠勇士,不仅能受到众人的崇拜与仰视目光,还可以获得极为丰厚的奖金,以及晋升为南院大王耶律镇江麾下直系部属的大好机会,从此飞黄腾达,此生不愁。

报名者极众,然而就连能抱起那杆长枪者,都寥寥无几,更别提扛着枪杆连走两趟金银双市了。

勉强有几个浑身肌肉鼓鼓囊囊的伟岸壮汉,龇牙咧嘴的斜抱着金漆巨枪,龟速向西慢步而行,而就连金市的西面尽头都还没走到呢,就已是气喘如牛,胳膊上、大腿上、脑门上青筋凸起,双瞳暴绽,细密血丝肉眼可见,基本上出现这种窘迫的状况,就说明他已坚持不了多久,马上要放弃了。

最好最好的一个记录,也就是某位身高将近九尺的彪形大汉,横着双手捧枪,意志力极强的硬生生走了西面金市一个来回,待他行至初始点的时候,两臂筋肉似铁般僵硬发酸,血液严重循环不畅,终于再也扛不住痛苦,把亮眼金枪“嗙”的一声摔放了下去,卸货后整个人瘫坐在地,大冷天汗如雨下,眼神发直,形同虚月兑。

天色逐渐昏暗,山脚下变得黑黢黢不见光彩,而金银两市的民间灯火依旧亮堂,北方天烛国一向都夜不闭市。

人来人往,金市银市商贸繁华,你买我卖从不断绝,各取所需,钱财交易如流水。

富人所购之物往往奢华而不实用,穷人买入的物件则总是价格既低,又十分经久耐用,富人嫌弃穷人的东西和一堆破烂没什么区别,穷人则鄙视富人们脑子都有坑,傻兮兮花那么多钱买那种中看不中用的垃圾。

两者互相看不上对方,也理解不了彼此的生活模式,价值观迥异,以至于双方阶级代沟之大,就如同剑圣嬴秋在阳关大平原上斩劈出来的那条千丈沟壑,深不见底,无可逾越。

在大量的魁梧汉子陆续挑战失败后,有胆子上台来的人逐渐减少,围观看好戏的市集百姓也一点点散去,再不复初始时的那份兴奋激动和高涨热情,气氛直线下降。

到后来,台下观众已少得可怜,负责此次招募高手活动的官兵见群众们的积极性愈发降低,同样大感无聊无趣,觉得今晚恐怕是没人能顺利完成那一场慕容大人专门安排的“试炼”了。

喏,一鸣惊人的宝贵机会已经给你们了,是你们自己不中用啊,没能抓住,任凭高升的机会白白溜走,这可怪不得任何人!

就在高台一侧的狼蛮族士兵们迷迷糊糊,一个个都快等得睡着了的时候,有一个身穿鲜红华丽绸缎的八尺年轻人,步履稳健,走着台阶一步一个脚印,踏上了那座位于金银两市中央地段的巨大高台。

腰间悬佩双剑的俊气年轻人很快便来到了台上那杆沉重金枪的旁边。

尖头朝天,穿红绸戴佛珠的年轻剑客单手握住枪杆,面部表情风轻云淡,仿佛在办一件再普通再寻常不过的蝇头小事,何须多言赘述?

不见其有任何发力动作,那杆分量远超两百斤、直逼三百斤的威武金枪竟然已离开台面,被头戴斗笠的年轻人轻轻松松举了起来。

仅用一只手便举起镀金巨枪的青年男子微微一笑,就那样将丈余长枪扛在了自己的肩头。

台下有幸目睹此情此景的百姓们尽皆瞠目咋舌,几乎所有人都发自肺腑的深切觉得,红绸公子单手提枪并以肩扛枪的那幅霸气场景,是他们这辈子中见过的最风流倜傥、英姿卓绝的画面。

令人毕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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