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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理想之城

在水车带着队伍出发的当天晚上,斑鸠便已经派人去了上熊谷地附近的一个小山坡旁边——在后世这里被叫做戴德伍德,有一座名叫霍姆斯塔克金矿的矿区,乃是北美洲最大的金矿。(*注)

他决定不再等奥格拉拉的谈判了,先去将那里的金子捡回来再说。

为了保护淘金者的安全,他将白石堡中剩余不多的战士又分了一部分出去。

现在的白石堡,便只剩下了不足一百个士兵,算得上是非常空虚了。

若是在这个时候有一支白人队伍前来突袭,斑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抵抗多久。

这样大胆冒险的行为,河狸完全看不下去。

“斑鸠,我是真的不知道,你究竟是怎样活到现在的!”

……

河狸其实对于斑鸠并没有什么别的意见,但是他就是看不惯斑鸠这种孤注一掷的做法。

他自己也是个习惯于在刀口舌忝血的人,但是他还从来没有见过斑鸠这种,简直就是在搂着死神跳舞还跳得十分欢喜的样子。

河狸第一次见识到斑鸠作死的时候,便是在哈里森河谷的一块石头上。他看见斑鸠视那几个白人的枪弹如无物,一边从容不迫地开枪,一边猖狂地高声大笑。

河狸当时被吓坏了,事后目送着斑鸠远去,心中只有浓浓的悲哀:这是个好人,但这样的好人怕是活不了太久了!

可是随后斑鸠的发展却让他大跌眼镜:斑鸠竟然……又跑去荒原上抢劫了艾奇逊贸易团?

别的人不知道艾奇逊贸易团是何方神圣,但是河狸是知道的。送往希拉沙漠给维克托里奥的给养,其中有一部分就是走的艾奇逊贸易团这条线!

胆大包天的斑鸠,简直是在作死!

随着布法罗集市上的一把大火,河狸觉得斑鸠那一次肯定是死定了。

看吧,乔治中尉带着一支步兵连进入马德雷山,去围剿斑鸠去了!

斑鸠肯定是死定了!河狸甚至都提前想了一下,要不要在反抗军的记录中,给斑鸠补办一个烈士名额?

可惜没过多久,河狸便听见了乔治中尉的噩耗。

如果说抢劫艾奇逊贸易团的那一次,河狸还觉得斑鸠只是运气好,那么干掉掉乔治中尉之后,斑鸠在河狸的心中,简直就成了一个完全不可理喻的存在。

为什么?

凭什么!

英勇的维克托里奥,带着它忠心耿耿的反抗军,平生最辉煌的战绩就是端掉了拉雷多的一个白人警察局,可是这只丑斑鸠,凭什么能干掉一个白人步兵连?

火鸡岭发生的那一场战斗,细节并不为外人所知。

河狸从各方收集到的信息,最后只是指向乔治中尉被一条狗吸引,最后被引诱进了斑鸠的埋伏圈。

对了,那条狗名叫‘阿巴’。

河狸觉得这简直是全天下最荒谬的事情!

难道斑鸠靠着一条狗就打败了乔治中尉的一个步兵连?

也就在这时候,河狸产生了让洛岑去拉拢斑鸠的想法。

在给洛岑的书信中他写得清清楚楚:

“……不管怎么样,斑鸠现在已经算是站稳脚跟了。洛岑,现在到了你为反抗军牺牲的时候了……”

“……去吧,去嫁给斑鸠!哪怕他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蛋,是个喜欢生吃活人心脏的恶魔,是个对女人完全不感兴趣的变态,是个喜欢当自己的性命当做骰子的赌徒……去嫁给他!”

“……你要用你的身体,去换取让他对维克托的支持!反抗军的存亡,就系于你的一念之间了,洛岑!为了奇亨特人的伟大事业,你必须勇敢的奉献出你自己,一如我们所正在做的那样!”

河狸自以为自己干出了一件非常划算的买卖,用一个女子就为反抗军争取到了强大的支持!

可是,这个天杀的斑鸠,他要过了洛岑,却根本就没有去救维克托!

在绿石村北面三百里处见到斑鸠的那一刻,是河狸一生中最绝望的时候——斑鸠,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去救维克托!

心灰意冷的河狸,只好骑着自己的瘦马,只身西去。

不管别的人怎么做,他河狸一定要去救!

哪怕只有他一个人,他也要去救!

不是为了什么胜利,就是心中憋着一口气:反抗军的首领,他不该在众叛亲离中死去!

去TM的胜利吧!

胜利就是个狗娘养的bich!她只喜欢那些不着调的、没责任心的、毫无廉耻还嚣张猖狂的混蛋!

去TM的斑鸠!

去TM的印第安人!

去TM的整个世界!

那时候的河狸,形单影只地走向西边的沙漠之中。如果当时他的手中有一个按下去就能摧毁全世界的按钮,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按下去!

按十次!

……

可是,维克托里奥死了!

斑鸠却还活着!

而且,还TM活到布拉克山来了!

河狸在听说这个消息的时候,心思不知道有多复杂。

——那种感觉,就像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没有考上大学,但是侄儿却考上了清华一样!

——偏偏这个侄儿,现在成了全村人的希望!

河狸……思来想去,想要他好,却又希望看见他什么时候能栽个大跟头。

来到白石城堡不过三天,河狸不止十次在心里想着看斑鸠的笑话。

很多次他都准备好说:“哦豁……要栽!要栽!”

可是,斑鸠他就是不栽!

夺取了卡来尔工业学校之后,理论上本该迎来白人疯狂的报复,可是,白人就是不来!

斑鸠左等右等和奥格拉拉谈判,奥格拉拉却始终不表态。于是斑鸠直接就派人去了上熊谷地,不告而取——就在昨天晚上,已经有人拖着个大麻袋从上熊谷地回来了!

斑鸠公然发布了‘1盎司黄金等于一个白人人头’的猎杀令,在昨天傍晚,还真有个胆大的苏族人送来一颗白人人头!

以攻代守本来是河狸自己提出来的方略,可是现在,河狸竟然隐隐地希望这个方略不要那么成功了——好歹,白人军队你攻过来一次试试啊?

偏偏喜欢作死的斑鸠,这个时候却干脆将自己的防守力量都派了出去!

自己这边立足未稳呢,山脚下却又已经开始建造什么‘炼铁厂’!

这一系列眼花缭乱的作死动作,让河狸现在都懒得和斑鸠掰扯了。

原本他还想着,如果斑鸠诚心诚意地向他请教,他就大慈大悲地给斑鸠一些指点。哪里知道,斑鸠从来就没向他请教的意思。

……

“河狸,这就是第二天了!”

河狸站在斑鸠的身后,斑鸠的身影挡住了从西边掠过山头,本该照射到他身上的阳光。

他抬头看向白石堡的大门,大门的门头上方,用白灰写着五个亮晃晃的大字:

“白石城!”

几个顽皮的孩子正爬在门上,用亮闪闪的碎玻璃镶嵌在那五个大字的周围。

张狂!

庸俗!

扯澹!

河狸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只觉得那五个字分明认做:

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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