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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不一般的音乐僵尸

“还是不行吗…………”

默默叹息一声,秦宇从任家镇的住所中走出房间。

如今距离上一次群妖来袭事件,已经过去三个多月。

众多跑来抢东西的妖魔鬼怪,抢夺不成反被杀。

除了有几个能力特殊的逃掉了之外,其他家伙都死在了秦宇手中。

其中并不缺乏那些实力强横的存在。

远有散魂风,近有阴煞雷,外加秦宇总喜欢势敌以弱,然后出手偷袭。

这种手段虽然卑鄙,却异常好使,一打一个准。

甚至一只拥有千年修为的老鬼,都在猝不及防之下,被秦宇一掌命中。

阴煞雷点燃体内的怨气,任凭她怎么挣扎都无法将其熄灭,最终在逃出数十里之后,还是被烧成了虚无。

体内积攒的阴气,也被秦宇尽数吸收。

囫囵吞枣般吞噬了这么多阴气,秦宇僵尸之体开始进化。

只可惜僵尸进化太过困难,哪怕是阴气这般暴增,也只是勉强的步入了铁尸边缘而已,算是半步铁尸。

要知道寻常僵尸想要进化成铁甲尸,那必须得埋在地里千年以上,风水一直不破,才有可能形成。

这还只是有可能而已。

天时地利人和缺了哪一点都不行。

至于这铁甲尸乃是僵尸的分支变种之一,最为普遍也是最为传奇的分支。

尸体入土,若遇风水不合,或黑猫过境等冲煞之事,就有可能尸变。

此时的尸体将变未变,处于尸体与僵尸之间,称之为荫尸!若遇到阴气入体,或是喂食鲜血,就会彻底诈尸而起。

这个时候尸体通体白毛,被称之为白僵,万物皆怕,弱不可言。

等到修炼了些许年头没有被消灭,就会白毛退去,浑身呈现黑色,这个时候的僵尸被称之为黑僵。

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力大无穷,极其难缠。

只是此时的僵尸没有视力,只能靠鼻子嗅,并且怕阳光怕道术怕鸡血怕狗血,依然还有弱点。

黑僵修炼到百年程度,被称之为老尸,这个时候他们的抗性就大幅度提升了,寻常的糯米啦鸡血啦狗血啦之类的,已经很难对他们构成威胁。

但依然害怕阳光。

等到老僵再次突破,那可就了不得了。

那个时候,这东西已经彻底成精,会因环境问题化为各种各样的变异品种。

比较常见的共有14类,分别是:血尸、肉尸、皮尸、玉尸、汗尸、毛尸、醒尸、甲尸、石尸、斗尸、菜尸、绵尸和木尸。

其中有能飞的,能遁地的,能化血雾遁走的,晶莹剔透仿若宝玉的。

能力千奇百怪,一个比一个难缠。

而其中的甲尸,就是此时秦宇所走的路线。

千年化甲,铜皮铁骨刀枪不入,视为铁甲尸。

再过千年,甲肉进化,寻常道法已然无效,视为铜甲尸。

又过千年,皮肤银白,仿若流星落地,万般道术拿他已然没有任何办法!甚至可于阳光之下行走!此邪物!视为银甲尸!

若是再过数千年,银甲尸依然无人可降,让其疯狂吸收血液成长,那么银甲蜕去,黄金锻身!此时的僵尸已然成仙!

可吸收日月之精华!阳光对其已经不再有害,反而有益!

莫要说用道法降服他!他甚至能反过来学习道法!

此僵尸名为甲仙!又叫金甲尸!

至于这金甲尸如果再次进化,那可就是传说中的神物了!

化魃遁犼!不是一出便赤地千里!便是入海可吞龙食髓!

这种级别的僵尸,已经超越了仙人境界。

你就是请来大罗金仙

出手,谁弄死谁还不一定呢。

当年皇帝之女旱魃发狂,独斗阐教十二金仙!七日七夜未曾败过一招!最终还是元始天尊亲自出手,才得以将她降服。

如此大凶之物,天道皆愁!

秦宇距离成为旱魃还早着呢,他此时连个铁甲尸都不是,顶多就是一只修炼有成的黑僵。

铁甲尸倒是能跟巴雷特火箭筒杠一下,但凭借此时的秦宇?照样是一炮弹撂倒的货。

“任重而道远呀。”

走出房间,秦宇摇头叹息。

如果不是为了继续和九叔学习道法,秦宇都想找个地方闭关他千八百年了。

找个风水宝地,让本体把他挖个坑埋进去。

睡他几千年在出山!那妥妥是一个银甲尸级别的存在了呀!

到时候还霸王举鼎?秦宇都敢表演地尊托山!

按照秦宇的推测,银甲尸应该还比不上超人身体强度,但也相差不远了。

最少也是个祖国人级别的存在。

等到再次进化成为金甲尸,秦宇都敢去和超人对咬!

毕竟他能找到克制超人的石头,超人又能拿什么来克制他?更何况二者之间体质谁强谁弱还不一定呢。

走出村镇,来到义庄,秦宇发现文才与秋生这俩家伙并不在,九叔也一反常态的穿戴整齐,直接将道袍披在了身上,腰间还挎着黄包,背后甚至背着纸伞与桃木剑。

看到九叔居然全副武装,一副要出远门的架势,秦宇不仅一愣。

“师傅,你这是要去哪里呀?”

秦宇的突然出声,将正在收拾的九叔吓了一跳。

转头看到是秦宇后,九叔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哦,我师弟有事请我过去帮忙,你来的正好,我还正打算去找你呢。”

将一旁的道袍丢向秦宇,九叔直接把所有装备套在了身上。

“这次我打算带你一起去,秋生与文才那两个家伙太笨,带出去丢人,如今总算有一个能拿出手的弟子了,你跟我去见见你师叔吧。”

“是,师父。”

接住道袍的秦宇随手穿在身上,同时抬手抱拳。

道袍可不是谁都能穿的,尤其是随师傅一起出行的情况下。

跟着师傅一起出行,弟子身上如果也穿了一件道袍,那就说明在师傅眼中,弟子已经有资格出师,成为一个合格的道士了。

九叔在这方面非常死板,他能给秦宇一件道袍,已经说明他有多么看好秦宇。

“师父,这次是哪位师叔啊?难不成是那位四目道长?”

“不,四目那家伙虽然懒了点,可他早已将赶尸一术与炼器一术修炼的如火纯青,在这两方面,甚至连为师都不是他的对手,他已经有资格出山建观了,这次请我去帮忙的是另一位师弟。”

说到这里,九叔叹息一声,脸上露出无奈神色。

“他叫麻麻地,有很多很多小毛病,跟为师一样什么都喜欢学,可又什么都学不好,往常都是跟在众多师兄弟身边当下手,一身本领其实还算不错,只可惜太过马虎大意,当跟班都时常闹出麻烦,最近突然独立山门,接上了赶尸工作,为师不放心他,准备过去看看。”

“那麻麻地师叔在哪里等咱们?”

“不清楚,本来这次他是喊我一起帮他赶尸的,只是为师看不惯他懒散的样子,一不小心多说了他两句,他听不下去又和我闹掰了,只是他毕竟是我师弟,真出了意外的话就麻烦了,所以我准备去看看。”

取出一张地图,看了看上面标记的地点,九叔带着秦宇走出义庄。

二人这一走就是两天两夜,期间很少有休息。

秦宇不用说,此时的他已经达到黑僵巅峰,就算不眠不休数月也没问题,

根本不会感觉到累。

九叔则是精力充沛,看那脚下生风的样子,恐怕是修为又有精进。

连续两天的赶路下来,九叔居然也没有任何疲惫感。

一路上二人并未遇到特殊事件,直至来到终点。

正跟在九叔身后,手持地图不断打量的秦宇,表情有些许怪异。

这次麻麻地师叔负责运尸的地方,竟然也叫做任家镇。

只不过和新宇他们所在的任家镇不同,这座任家镇乃是一处旅游景点,人来人往很是热闹。

之所以叫做任家镇,不是因为这里是什么乡绅任家建造的,而是因为此地十户之中有九户姓任,乃是一个大家族坐落于此,所形成的村落。

可以说这里之人皆沾亲带故,非常团结,外加旅游生意旺盛,是附近出了名的有钱村镇。

如果换做以往,在踏足这片村镇的范围之后,就会看到不断出现的游人行客。

甚至在各个路口还能看到任家镇的民兵镇守防贼,同时负责接引客人。

只是今日二人到来,却只看到这里一片冷清,别说是什么客人了,就连用来住人的民兵居所都空空荡荡的,看里面的一层灰尘,怕是已经有几天没人居住了。

“奇怪?与地图上标明的有些不符呀。”

九叔进入房间上下打量一番,秦宇紧随其后跟了进去。

此时已经是僵尸的他,对血腥味异常敏感,只是轻轻嗅了几下,就察觉到不对劲的地方。

猛然蹲在桌子前,轻轻吹去上方灰尘,秦宇手指在桌子上一擦,发现指尖已经染上些许干枯血迹。

放在鼻子间嗅了嗅,秦宇眉毛一挑。

“师父,有血迹,是人血。”

九叔闻言紧忙过来查看,二人望着桌子上已经干枯的血迹,不禁面面相觑。

“徒弟,有什么发现吗?”

“血液泼洒面积不大,不像是与人搏斗产生的,可血液又全部流在了桌子上,与其说是泼洒上去,更像是特意滴上去,或者是…………”

“或者是有人趴在了桌子上,血是从脖子里流出来的。”

九叔补充了一句,二人对视一眼,表情有些凝重。

“是僵尸?”

“可能是,但我没有闻到尸气,照理说尸气恶臭,就算已经过去数天,也应该还能留下气味才对的,可这里的气味却完全没有,能在短短几天就将气味散去的尸气,只有那些不成气候的走尸才有,可这种僵尸又怎么可能咬死人呢?”

九叔越说越疑惑,只是脸色从始至终都很难看。

自己师弟过来赶尸,然后这里就出现了疑似走尸作祟,怎么看都跟他摆月兑不了干系。

该不是这小子把尸体弄丢,导致尸变咬人了吧。

可是这也不对呀!如果是走尸作祟,就凭借走尸那比行尸还弱的战斗力,寻常一个大汉都能把他打趴下,又怎么可能做到杀人呢?

“进镇子看看吧。”

想不明白的九叔决定进村镇一探究竟,秦宇微微点头,跟着九叔走出了房间。

此时的他心中也很疑惑。

要知道秦宇乃是僵尸,嗅觉强的离谱。

可就算如此,他也没有嗅到大量尸气存在,哪怕在血迹周围稍微嗅到了一点,可那尸气弱的也就是白僵程度。

一只诈尸的白僵,居然咬死了人?这人是得多废物呀!

眉毛紧锁间,秦宇似乎突然想到什么,眼中闪过一丝错愕,随后化作了然。

突然想起自己这位师叔名字的他,总算从记忆中回想起这段剧情来了。

音乐僵尸!科学改造!

原来是这段剧情呀,这个僵尸可是有些特殊门道呢!需要好好谋划一番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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