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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陈啸之坐在餐厅里吃饭时, 炽热的风穿过了操场, 合欢树在夕阳里只剩个剪影。

加利福尼亚州是个看上去无忧无虑的地方, 他高中时就呆在旧金山,如今想来那确是十年前, 却遥远得像是上世纪的故事。

“陈博士,”一个爽朗的声音响起:“难得在这餐厅见你。”

陈啸之放下叉左宗棠鸡的手,抬起了头。

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印度裔的中年男人, 戴着副黑框眼镜, 格子衬衫加条牛仔裤, 笑起来有种亚热带的热情与爽快,端着餐盘坐在了他的对面。

二十五岁的陈啸之笑了下,点头致意:“拉格胡教授。”

卡尔·拉格胡, 陈啸之本科时曾上过他的课,这位教授量子力学教得很好,是个认真负责又热情过头的老师。陈啸之上课时不觉得教授的热情似火有什么,然而他确实亲眼见过这南亚人将一个维京后裔吓得抱着自己童年的安全毯来上课。

拉格胡教授笑道:“今天怎么来这吃饭?”

陈啸之随手一指墙上贴的彩纸, 道:“今天这餐厅做中国菜。”

拉格胡看了一眼, 发现今天确实是餐厅的中国菜中国文化日——他笑了起来:“但是这餐厅可不太好吃,而且左宗棠鸡也不是中国菜吧。”

陈啸之以勺子翻了下浇了橘子酱的左宗棠鸡,淡淡道:“无论是不是,总有点家的味道。”

拉格胡:“你在家不开火吗?博士?”

陈啸之勺子顿了下, 说:“——我从来都是吃餐厅的。”

夕阳泛出金红的颜色,犹如金粉玫瑰。

拉格胡以手捉起用纸包的墨西哥卷饼,另一手捅破了酸女乃的包装。

“不会做饭吗?”拉格胡促狭地道:“你怎么也是个留学生出身, 应该不至于不会做饭吧,连我来了美国之后都学了一身手艺……如果想吃家里的味道,没有比自己下厨更靠谱的了。”

陈啸之:“……”

“所以,我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拉格胡笑道:“十几年前我和我的妻子结了婚,从此之后我就不用再自己下厨。”

那确实是一段感人至深的自白,然而陈啸之沉默了下,问:“可是教授,我没记错的话,你妻子是美国人吧?”

拉格胡:“……”

拉格胡羞耻地说:“美国菜也很好吃。”

陈啸之心想这话美国人说我也许相信,你说我就得打个问号——然后果不其然,拉格胡教授红着耳朵,羞耻地咳嗽了两声。

“算了,”教授道:“这话题姑且不提,但是这餐厅的左宗棠鸡真的不好吃。”

陈啸之想了想道:“……宫保鸡丁更难吃。”

拉格胡:“那你还来啊?我对这餐厅的抗议信都好几封了——”

他话尾一顿。

“不过,”这教授终于直奔主题:“——陈博士,那个博士。”

夕阳之中,陈啸之慢慢抬起了眼来。

这青年生得俊逸,那样看人时,眼神却如被磨开了的锋刃。

“那新来的,联合培养的博士生——”教授不无好奇地问:“跟着你做的怎么样?”

陈啸之微一点头,言简意赅地说:“很好。”

“我就说这学生不会差,”拉格胡拧着眉头道:“我之前看过这学生原先呆的课题组,他们都不是做这个方向的,但是她在材料学做出的成果却非常不错——这能是个简单的人?我自己做梦都想招个这样的博士。”

陈啸之礼貌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我实在不知道你为什么盯着个做应物的博士生不放,”这教授捏着自己的墨西哥卷饼,有点不满甚至于谴责地说:“当时至少有三个和她研究领域相似的老师想让她来自己的课题组,和你们天体物理没半点关系。”

陈啸之想了想,和善地说:“可是她从最初就被指定到了我的方向,天体物理。”

拉格胡教授:“……”

“这是她国内的大导师,那位姓周的院士,”陈啸之温和地说:“亲自向我们的系主任要求的,希望他们给这个博士生换个领域。”

拉格胡教授拿起酸女乃说:“——可是连罗什舒亚尔教授也想让沈博士进自己的课题组……最后是你去找系主任,厚颜无耻地说自己缺学生,而且手底下一个都没有。”

陈啸之礼貌点头,示意他继续。

印度裔教授哽了下,愤怒了起来:“你这竞争太不公平了。你这么一说谁抢得过你?”

陈教授停顿了下,漫不经心道:“——所以她是我的人了。”

“……”印度裔教授愤怒道:“你能做个人吗?”

陈啸之从不回答这种问题。他只是端起餐盘,在这教授肩上一拍,示意他自个慢慢吃。

“还有,”陈啸之不爽地道:“我十几岁就学做饭了。”

窗外金黄的夕阳镀在这青年身上——接着他端盘子走了。

陈啸之这人身上有时没半点教授模样,披着件supreme联名的夹克,端着餐盘走时没有人会发现他是faculty。

那完全就是个在校的大学生。

陈啸之吃过晚饭后,在校园里散了个步。

他上完课后比较贤者模式,不想伺候学生的弱智问题,不想回办公室,也暂时不想看到沈昼叶的脸。

黄昏天穹如紫玫瑰,路旁燕子花被风吹得四散。

八月份的旧金山日落时间仍然很晚,因此六点多的时候只是有夕阳,却并没有沉入地底,唯有漫山遍野的金与红。

陈啸之路过体育中心时,那里有几个附近帕罗奥多高中的学生与大学生一起打球。他一时手痒,月兑了外套,也加入了这群学生胶着的比赛之中。

陈啸之高中时一度做到校篮球队队长。他个子高,爆发力和持久力都相当不错,曾经是个前锋,上了大学后也断断续续地在打——后来篮球成为了他固定的发泄方式之一。

结束时,拿着球的高中生扯起t恤擦汗,对陈啸之道:“——你打得不错。”

陈啸之摆了摆手,试图找水。

“真的,”另一个人气喘吁吁擦着汗道:“你那下假动作太他妈秀。兄弟以后常来——你是这大学的学生?”

这群学生来打球连个水壶都不带,简直绝了。陈啸之找了半天没找到水杯,满头汗沿着脖颈往下滴,他又翻了下,确定没有,一摆手,窒息道:

“——这的教职工。”

那群人刹那静了。

陈啸之实在懒得解释,把自己的外套和手机一拎,离开了篮球场。

太阳仍没落山,陈啸之拎着自己的外套进了零售店——运动确实让人口渴,陈啸之从冰柜里头拎了两瓶冰水夹着,突然看到旁边满满当当的酸女乃柜。

陈啸之:“……”

有个棕卷毛小胖女孩牵着妈妈的手站在酸女乃柜前,嘤嘤装哭,要喝蜂蜜味酸女乃。

她妈妈弱小地说:“……玛格,医生让你少吃点……”

小卷毛胖胖就开始嘤嘤地哭:“酸女乃不是健康食品吗?不是乳酸菌吗?我想喝蜂蜜味的,乳酸菌和蜂蜜有错吗?我也没有要吃冰淇淋呀,妈妈妈妈妈妈妈妈……”

二十五岁的陈啸之拎着两瓶冰水结账——

他身后那个妈妈不堪其扰,痛苦地叹了口气,卑微道:“……行吧。”

复读机小胖终于得偿所愿,立刻抱了三个小酸女乃,牵着她妈,得意地走了。

刚刚还被当成学生的,目睹了一切的陈教授:“……”

买吗?一个小小的声音问。

——买个屁。陈啸之躁怒地想,就他妈沈昼叶这人也配吃东西?

…………

陈啸之回到物理学院时,已经相当晚了。但是物理学院楼上的灯还亮着。

三楼主要放大型仪器,也是学生做实验集中的地方,因此三楼灯火通明。陈啸之抬头看了眼,发现四楼也有个小小的窗口亮着光,窗户开着,窗帘被吹得在风中鼓起。

昏黄的风中,楼下的月季沉甸甸地垂着头,花瓣落进泥土。

罗什舒亚尔教授正好准备下班走人,一下楼就看到自己的得意门生站在楼下——老教授震惊地问:“calvin你这?你是打算住在办公室么?”

陈啸之从牙缝里冒出两个字:“……不是。”

他胳膊下夹着瓶没喝完的冰水,右手拎着个沉重的、装满零食的塑料袋。大热天的,他提着那塑料袋从购物中心一路走了回来,路上连拿外套都觉得烦,将外套一团,塞进了塑料袋里。

罗什舒亚尔教授关切地问:“你是研究不顺,打算在办公室呆几天?”

陈啸之:“我从来不在办公室过夜……”

“而且我不吃这东西,”陈啸之叹气道:“老师,这都是零食。”

罗什舒亚尔终于不再忧虑,并喔了一声。

“从来没见你买过。”老教授想了想又补充,“——七八年了。”

陈啸之说:“我从小就不爱吃零食。”

天已经快黑了,最后一丝金红的光即将沉入地平线,陈啸之将那一袋酸女乃和各色小果干的零食提在手里,上了楼。他路过隔壁办公室时听见沈昼叶在里面——和那个叫张臻的女孩说话。

“臻臻臻臻臻臻,”沈昼叶甜丝丝地说:“明天我给你打下手,你可以给我做红烧又吃吗?”

张臻:“你是他妈的复读机吗!走开走开走开!滚回去看文献!”

陈啸之隔着门板听见沈昼叶的声音,明显是在恳求张臻:“可是我想七红烧又……”

张臻愤怒大吼:“沈昼叶我掐死你算了!你为什么断了零食之后这么烦!老琢磨着要吃啥是什么毛病!啊啊啊话说回来你为什么这么能吃还不胖啊?!”

“……”沈昼叶可怜巴巴:“嘤?”

张臻:“……”

陈啸之:“……”

“靠你是什么魔鬼,”张臻痛苦道:“你这个对人嘤是跟谁学的啊!就你那做饭水平我也不能让你进厨房……行吧等我周末有时间就做,我这里有麦片你先冲点吃,行吗妹妹。”

办公室里,沈昼叶欢呼雀跃:“好!”

……

站在门外拎着塑料袋的陈啸之:“…………”

渐沉的天光中,陈啸之看到他的416办公室外有个fedex快递箱,躺在地上。

斯坦福这片区域的联邦快递员经常把会快递堆在收件人办公室门口,之前医学院那边运送一支昂贵的原代细胞,那快递员就给那课题组将装有细胞的快递箱丢在门外,后来闹得非常大。为此这片区域的负责人收了不少投诉信,然而情况并没有明显的改善。

刚打完球的陈教授开了门,将快递箱一脚踢进办公室。

他往沙发上一坐,拿起手机,语气恶劣地给沈昼叶发了条微信:

来我办公室一趟。

沈昼叶的微信头像是一只捂着头哭的可达鸭,那只可达鸭像是害怕大祸临头,呆呆地问:“诶?”

——觉得大祸临头就对了。

陈啸之恶毒地想上课坐在你身边的那男的是谁,还敢在我课上勾搭过来勾搭过去沈昼叶你胆儿也太肥了,大学上课就这态度?第一节课就过来谈情说爱了?操他妈的谈情说爱。

然后他把可达鸭揪过来提问,不提问别的,只让她分析文献的优缺点——果不其然不太令人满意,于是沈昼叶又被陈啸之有条有理地怼了一通。

怼完,陈啸之神清气爽,让沈昼叶拎着吃的快走。

沈昼叶小心翼翼:“……怎么会有这个……”

陈啸之冷着脸道:“不吃放回来。”

沈昼叶明显知道利弊,立刻拎着就跑了。

满室静谧,陈啸之起来打算去拆快递。他从笔筒里模出把美工刀。

是不是对沈昼叶太过严厉了?他突然想。

——但是这是必须的。一个声音在脑海中响起。这世界不是靠欢乐颂变好的。让世界变好的是国际歌。那声音说。

——成功永远需要血和眼泪,而陈啸之一天比一天明白,二十五岁的阿十正畏缩地缩在壳里。

陈啸之压抑住怒火,反思了一下自己的言行,认为日后应对她坦白,但不是现在。

想剥开果壳,需要用很大的力气,需要破坏性。树终归要剪去杂枝,那是树与灌木的区别。

——而且,陈啸之还没折腾够。

陈啸之一向恨起来就会什么都不想,甚至不考虑发泄的后果——而这是那个甩了他的、将他的真心放在地上践踏的沈昼叶,是将他像垃圾一般丢了两次的阿十。她是在少年身边午夜梦回时的影子,是成年的陈啸之不喝酒时都会出现的梦魇。

沈昼叶是真的他妈的活该,我已经很克制我的怒火了——陈啸之心想。

他低头去研究那箱子快递,将手中美工刀微微一动,打算划开胶带。

可在他划开快递的前一秒,陈啸之忽然发现,那快递的收件人不是她自己。

快递收件人一栏印着:“zhouye shen”。

这是沈昼叶的快递?她买了什么?陈啸之感到一丝奇怪——接着他就看到了寄件人的名字:

“le liang,metts。”

——这名字,这地点。有限的几次相逢。

陈啸之几乎是立刻意识到——

……他妈的,这包裹,居然是梁乐寄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某些阿十真的少吃点吧(妈妈好恨 你好没骨气

他吃瘪的日子还在后面呢嘻嘻,大声告诉我快落不快落!!

ps)我jio着还挺甜的你们说呢(顶着个大铁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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