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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梅花鹿

第二天一早,林耀便帶著祖兒前往池家寨,考察藍印花布的制作。

這一次他沒有開車,而是騎的胯子,看的祖兒美目中異彩連連。

如果是香江,別說胯子就連汽車都沒什麼,想泡妹子,沒個敞篷跑車都競爭不過別人。

但在這內地小山村,又是汽車又是胯子,怎能不讓人震驚。

真不愧是能投資家電廠,生產彩電的人,哪怕是在這偏遠小山村,生活的依舊讓人難以想象。

來到池家寨,作坊內正在熱火朝天的生產。

林耀找到池老二詢問「池二叔,現在藍印花布制作的如何?」

「你放心,俺們干活賣力已經印染了不少,只是暫時沒地方賣,有些積壓。」

「沒事,你盡管生產,我會想辦法售賣。」

跟他說了聲帶祖來參觀的事情,林耀轉頭提議道「要不然咱們先看一下模板。」

祖兒第一次過來,聞言點了點頭︰「你看著辦即可。」

兩人過去,看著那一個個的模板,足有兩百多張,花鳥魚蟲、各種吉祥喜慶的圖案,應有盡有。

然後等祖兒看完,依舊有些不滿意︰「就只有這些模板?」

「這些還不夠?」

「那到不是,主要是看有不少畫風獨特,顯然出自大家之手,如果能找到他,再請他幫忙設計一些,何愁賣不出去。」

林耀看向她所指的那些,分明是以後四十年,藍印花布傳承者設計的一些。

為了能使逐漸沒落的藍印花布重新煥發生機,他們嘔心瀝血,設計了大量模板,以適應逐漸改變的社會環境。

更改變思路,將以穿戴為主的藍印花布,賦予了其他用途。

如蚊帳、被面、包袱、頭巾、門簾等生活用品,又或者壁掛等裝飾品。

努力通過原始的藍白兩色,創造出一個淳樸自然、千變萬化、絢麗多姿的藍白藝術世界,體現出一種深厚的文化和藝術積澱。

如果請他們幫忙,的確可以再設計出一些很好的圖案,可他哪有那樣本事,跑到四十年後請人過來。

只能說道「不就是一些藍印花布的圖案,回頭請高手設計就行,對了,我們過去看看印染完成的藍印花布。」

兩人過去,就看到已經已然完成,正在晾曬的藍印花布,搭在竹竿上,站在下方仿佛進入了一個絢麗多彩的藍白藝術世界。

欣賞著圖畫各異的藍印花布,讓人有種流連忘返之感。

不過了多久,吧唧一下,祖兒不小心踩到水坑中,兩人才注意到腳下,污水橫流,再看看周圍,同樣是如此,這是沒有打掃過了。

池二叔您這事情辦得不行啊,不知道領導來了,要把衛生打掃好。

祖兒皺眉說道「藍印花布不錯,可怎麼是在這種地方制作,你也不缺錢,就沒想著改變一下這邊的環境,提升一下技藝。」

「當然有,我在香江那邊找了個監造大匠的後人,讓他組織一支精通古建築建造的施工隊,等施工隊組建完,就讓他過來,將藍印花布工坊翻新重建。」

「真的?」

「當然,這個有什麼好騙你的。」

林耀哭笑不得,這是早已定下的基調,現在的藍印花布生產,與其說工廠,不如說是作坊。

僅憑池家寨十幾位印染師傅,在老舊的工坊內制作,既不衛生,技術也不知落後了多少年。

想要將藍印花布發揚光大,僅憑現在的技術,根本不可能。

自然要投資建設新廠,引進新的設備,將手工與機器相結合,擴大藍印花布的生產。

至于為何會選擇古式建築,當然是需要。

藍印花布是什麼?傳承一千多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在古式建築內生產,人家一看莫名的就有種傳承久遠的感覺,你換個現代化的高樓大廈,就缺了那股味道。

參觀了一天回去,祖兒在那里寫寫畫畫,總結今天的收獲,林耀閑著沒事,就找時間將鹿群給運到了養殖場。

不過這一次他沒有顧及影響,直接將時空通道開在了養殖場內,從四十年後將梅花鹿直接運到了八三年的養殖場。

梅花鹿膽小怕事,他沒興趣來回折騰,這要是折騰出毛病,想哭都來不及。

周圍環境變化,引起了梅花鹿一陣恐慌,紛紛躲在角落不敢隨意走動。

林耀在那里看了半天,卻沒發現有開智的跡象,忍不住吐槽,這好逮也是幾十頭梅花鹿,怎麼連個開智的都沒有,真是夠笨的。

他很不甘心,有心想要再帶著梅花鹿來回穿梭幾次,看看能否讓幾頭梅花鹿開智。

你看藏獒,有黑子帶著,那幾頭凶惡的藏獒,乖的就跟哈士奇似的,完全不用他操一點心。

但終究沒有進行,知道動物能開智之後,他不是沒進行過實驗,想著能有幾頭開智的動物。

但沒用,第一次沒有開智,不論再進行幾次也不會開智。

這是他實驗數次的結果,再進行下去也沒意義。

正想著,外面傳來鹿鳴聲,林耀出去,發現外面多了一頭梅花鹿,長著長長的鹿角,竟然是一頭野生梅花鹿。

至于為何他一眼就認為是野生梅花鹿,而不是自己養的,這個很簡單。

他養的這些梅花鹿,剛割完鹿角沒多長時間,頭上只剩下兩個鹿角盤,哪里來的鹿角。

看它似乎是在尋找食物,林耀抓了把飼料,走過去喂食。

本準備離的很遠就將飼料撒過去,誰讓梅花鹿太過膽小,不小心點,不等他過去就逃得無影無蹤。

誰想到這梅花鹿卻不害怕,站在那里等著他喂食,見此林耀就向前走去,試探著一直走到它跟前幾米,這才將飼料扔過去。

梅花鹿低頭吃著,似乎非常喜歡飼料的味道,吃完之後,也沒有離開,反而闖進養殖場,混到鹿群中,得意的搖晃著碩大的鹿角,仿佛是王者一般。

能不得意嗎,鹿角是繁殖時與公鹿爭斗爭奪配偶用的,只有鹿角長得足夠大,在其他公鹿的爭斗中取勝,才能獲得配偶權。

結果周圍這群鹿全都是被割完鹿角的,它在其中就是鹿王般的存在,誰敢跟它爭斗,用角頂過去,當場能戳瞎它的眼。

果然周圍明明有二三十頭公鹿,卻全都小心翼翼低下頭,不敢與它爭鋒,讓它那個得意,搖頭晃腦巡視著領地,舍不得離開。

「好了,小家伙快走吧。」

這是準備留下來怎麼滴,林耀是哭笑不得,將它攆出去。

他沒興趣再將對方留下,擾亂原本已經形成的鹿群秩序,萬一引起爭斗,鹿群中損失幾頭就得不償失。

再說他養的這些鹿已經形成品種,野生梅花鹿混進去,算什麼事。

它是成為鹿王,開了後宮,有二三十頭母鹿,走上鹿生巔峰。

可它與品種鹿生下的小鹿,那就不再是品種鹿。

這種鹿更近似于野鹿,野性難尋,鹿茸較差,沒多大用途。

梅花鹿還有些不舍,在養殖場外面徘徊不去,林耀見此對黑子喊了聲,黑子沖出去汪汪叫的猛撲向梅花鹿,嚇的它趕緊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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