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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的票房分成就已經很賺了

雖然《夏洛》的試鏡通過了,但是擺在劇組面前還有一個很嚴峻的問題急需解決,那就是袁華的片酬問題。

雖然說這部片子因為他是男二,片酬肯定不能和之前兩部男主電影相比。

其實片酬這個東西沒有固定算式,完全隨行就市因人而異。

主要還是要看演員的名氣以及最近一部作品成績,再結合當時的行情以及投資規模來定的……

有時候外行人感覺名氣差不多的兩個明星,甚至可能片酬會出現3到5倍的巨大差距。

一般來說,同一個演員演男二,大約片酬是接拍男一時候的40%,一般不會超過50%。

但即便是按40%的標準算,1500萬的40%也有足足600萬。

這價格太離譜了!這價格不僅比男一沈藤高,甚至比劇組其他所有演員加起來還要高的多。

你知道接拍這部電影,沈藤才多少片酬嗎?

50萬。至于其他人就更不必說了……

當然這不屬于正常價格,畢竟這也是沈藤的第一部電影,而且還是大男主,哪怕一分錢不給,也不至于沈藤就真的不願意演。

甚至該片就目前來說,沈藤不僅沒賺到一分錢,甚至自己還倒貼了50萬進去。

因為他為了確保自己第一部主演的電影能夠順利上映,所以一咬牙自掏腰包認購了100萬,然後公司大方答應給他10%的版權收入。

如果說站在上帝視角看,那他顯然是賺大了!

但如果說以當時他的角度來看,《夏洛》本身是一部「三無」電影,大概率是要撲的……

雖然電影版權收入由四大塊組成,但如果說這部電影本身票房失敗,那麼後面三個「網絡版權收益」、「電視台版權出讓」以及「海外發行版票收益」肯定賣不動,最多賤賣聊勝于無。

所以他肯定能拿到的版權收入,也就只有票房那一部分,大約是總票房的33%∼35%,再取個中乘以10%就是3.4%左右。

由此反推,只有這部電影的總票房達到2941萬,他這100萬才能勉強收回成本,這還沒算個稅的問題。

但是3000萬票房也不是那麼好拿的,這兩年每年上映的院線電影大約在350部左右,其中進口片大約70到80部——

國產電影大約280部左右,其中票房能超過3000萬的,最多不會超過30%。

上映之前誰能保證《夏洛》就是這3/10?

再說3000萬票房也就是勉強不賠,那投資100萬不也還沒開始賺錢嘛!

如果以穿越者的角度來看,沈藤做了一筆相當精明的投資。但實事求是求,當時他的情況應該是︰

我承認我有賭的成分,但是我賭對了!

……

劇組和經紀人開始就袁華片酬問題展開討價還價,一開始楊思維報價600萬死不松口。

畢竟連她也不看好這個電影,覺得袁華沒必要紆尊降貴去演一個小成本喜劇片的男二。

後來經過袁華勸說,她終于松了一點口風降到了500萬,然後就不願意繼續降了。

然後劇組還是覺得有點貴,但也感覺到議價空間已經不大了!

畢竟現在的袁華,可不是三個月前剛回國那個時候了,隨著一系列大牌代言光環加持,袁華曝光率逐漸增多,商業價值也是水漲船高……

別說500萬演一個男二號,就算再翻一倍演個男三男四,外面也有大把人願意給……

這個錢劇組倒不是不願意給,而是真的沒錢,那就只能請求投資人繼續追加投資……

現在開心麻花還是個小公司,這部電影總投資才5000萬,預計制片成本2000萬,剩余3000萬用于宣發及其他開支……

按照三倍片方投資方能盈利的公式,也就是說,這部片子至少得有1.5億票房,資方才能勉強收回成本。

但這部電影因為不被看好,所以說這個成本絕不能再漲。另外投資方也不同意繼續追加投資,因為他們覺得1.5億票房就已經很藍的啦!

袁華之前去的兩個劇組都還挺闊的,結果現在踫上一個窮劇組,但人家窮歸窮,關鍵是這部電影確實能幫他名利雙收!

利倒在其次,關鍵是名,刷名氣刷票房,這個對于目前的袁華來說很重要。

既然投資方不同意追加,那就只能硬著頭皮跟袁華談分成了!

因為有了沈藤的先例,所以制片方又如法炮制,想讓袁華把片酬折進去作為成本,然後給他一定比例的票房分成。

對于袁華來說,這簡直就是瞌睡來了送枕頭,自然是求之不得,于是雙方開始討論具體分成比例……

開始袁華想要像沈藤一樣要求版權分成,但是對方堅決不同意,畢竟袁華不像沈藤一樣是自己人,他們最多只願意給票房分成。

再說這部戲沈藤除了是主演,還是主創、編劇團隊一員,否則也不可能跟他分享版權收益。

行吧,票房分成就票房分成,反正這部電影除了網絡收益還行,其他的版權收益也不高,沒了也不必心疼!

這部電影的總投資大約為5000萬,然後袁華的500片酬作為投資折算進去約為10%,在自動放棄版權分成的情況下,最終可以獨享10%的票房分成。

不過這個當然不可能是總票房的10%了,而是分賬票房的10%。

國內分賬比例一般是片方拿43%,但這是從總票房里扣除5%的專項基金和5%左右的稅以後的43%,實際也就相當于總票房的39%左右。

袁華可以分到1/10,也就是總票房的3.9%,如果按照總票房14億算的話,大概就是5400多萬!

假如袁華能分到總票房的10%,這又是什麼概念呢?

假設票房一個億,制片方分賬能拿到3900萬,然後還得幾個公司或者數十號人按投資比例細分,多的可能也就分個一千多萬,少的可能也就幾十萬……

然後袁華個人獨得一千萬,等于錢全部被他給賺去了!

好家伙,片方忙活一兩年,承擔虧損的風險,結果完全是在給演員打工,除非制片方腦子被門夾了,才會答應這麼離譜的分成方式!

再說五千多萬這就很可以了!要多少是多呀?還要什麼自行車?

講道理,就這個年頭,一部電影能夠賺5000多萬的演員,那基本也得是徐爭黃博這個級別往上的……

雖然肯定沒有沈藤賺的那麼多,但是這部戲人家可是實打實的大男主,再說人家這麼多年為公司勤勤懇懇,你一個外人,一上來就想和人家同等待遇,想屁吃呢?

再說袁華這不是一分錢沒花,人家好歹沈藤還自掏腰包,真金白銀的砸進去50萬呢!

真要是這電影賠了,袁華最多相當于打了個義工,那沈藤可是正兒八經的賠了50萬啊!

別小看50萬,對于這個時候的沈藤來說,這可真不算一筆小錢。

這些年來,他之前一直在搗鼓話劇和演小品,雖說近年名氣慢慢漲上來了,但收入真和影視圈同行沒法比。

再說這燕京城消費也不低,說實話真沒存到什麼錢,他能拿出這100萬來,其實就已經有些吃不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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