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證據確鑿,再加上相關部門的打招呼。
這起影響力很大的訴訟案件很快就當庭宣判了。
那些被告,視情節嚴重程度都受到了相應的判罰。
最嚴重的就是《梨子娛樂報》的主編丁棍,因為他是第一個報道的發起人,那條新聞被大量轉載,影響十分惡劣,屬于情節嚴重了。
所以主編丁棍以誹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齡3個月。
這可以說是很重的處罰了,因為法律規定是誹謗罪最多三年。
雖然丁棍也花大價錢聘請一個好律師,但是在這種證據確鑿,事實清楚,上頭又有意樹立典型的情況下沒有任何亂用。
兩個小時候,馬大帥一行人走出了法院門。
那些焦急等在這訴訟結果的圍觀群眾和媒體們都再次的興奮了起來。
「出來了!出來了!」
「哎呀!後面的別擠!擠你妹哦!想把老娘擠懷 孕啊?o(▔л▔o#)」
「妹子,你這麼自信麼?您這相貌,不僅闢邪還避孕!」
「哈哈!」
「老娘和你拼了!」
「……」
好在被周圍的人拉住了,不然這哥們估計能被這大姐坐死。
馬大帥知道這些媒體記者們都等著采訪自己,正好自己也有話說,索性就主動走了過去。
那些媒體記者們見此也是喜笑顏開,不真不愧是新聞媒體之友啊,就是體貼人。
但是那些被起訴的新聞媒體顯然表示不服!55555555!
「馬大帥,你好,請問,訴訟的結果怎麼樣?」
一個長的小巧的記者妹子率先問道。
嚓! 嚓!
其他的記者看到有人搶先了,問的問題也是他們想問的,于是就沒再發聲。
因為大家都知道采訪馬大帥時的潛規則,今天來的都是業內老鳥,沒人會犯忌諱。
圈內的消息,那次在機場采訪的馬大帥的菜鳥已經被自己的報社開除了。
「我想說,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是絕對不會缺席。」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希望今天的訴訟結果能給大家帶來警醒。」
聞言。
在場的眾人顯然知道馬大帥是勝訴了。
「偶像,說的太好了!」
「哈哈!那些造謠的媒體這回長記性了。」
「玩假新聞把自己玩死了吧?帝都監獄歡迎你!」
「今天老百姓啊真啊真高興!」
「正義必勝!」
「……」
媒體記者們還沒說話呢,那些圍觀群眾率先歡呼了起來。
正義再次戰勝了邪惡,壞人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馬大帥也是向那些圍觀群眾們揮手致意,最後使勁的握了握拳頭,現場的歡呼聲更加的響亮。
那些過往的車輛和行人都被這邊的歡呼聲吸引了過來。
不知道的還以為在搞什麼慶祝活動……
「馬大帥,能說下那些被告最重的判罰是什麼麼?」
一個男記者看到馬大帥和現場的圍觀群眾互動玩快速的問道。
「《梨子娛樂報》主編丁棍誹謗罪名成立,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齡3個月,並附帶一些經濟賠償。」
馬大帥淡淡的說了一句。
這些結果很快就會傳到網上,現在說出來也沒什麼。
「斯!」
只是所有人听到馬大帥的話,還是倒吸一口冷氣。
我了個去!
真進去蹲笆籬子了啊?
還是2年3個月!
忒慘了!
大家對于馬大帥打贏官司是沒什麼意外,畢竟證據確鑿,那些被告想翻盤絕無可能。
而且還有那麼多的有關部門微博背書。
但是沒想到會判這重!
要說哪家媒體沒搞過看圖說話的新聞啊?
這是媒體圈內的常規操作啊。
尤其是網絡不發達,紙媒橫行的時代。
那就是新聞全都靠編啊。
然而那些被編造新聞,被帶節奏的一些明星們,最後也不得不在某些原因下選妥協。
畢竟那個時候想發生,只能靠她們紙媒。
但是隨著網絡的不斷發展,新媒體的崛起,讓紙媒受到了非常大的沖擊。
她們紙媒再想亂帶節奏也不是那麼容易了。
可是其他明星會因為一些圈內的關系還是忍氣吞聲,馬大帥是個特例。
所以那些被起訴的新聞媒體們今天涼涼了。
沖在第一線的《梨子娛樂報》主編丁棍更是只能唱《鐵窗淚》了。
這些現場的媒體記者們也都清楚,等今天的訴訟結果被公布後,所有想找馬大帥麻煩的人都要好好衡量一下自己的實力了。
能不能在黑完馬大帥,自己全身而退。
據她們得到的消息,丁棍他們不是沒發動關系找馬大帥求情和施壓,但是最後全都沒有卵 用。
馬大帥的態度超出所有人意料的強硬,誰的面子都不給,鐵了心的要打這場官司。
現在已經立威了!
丁棍這些人就是前車之鑒啊。
「我在宣布一個事情。」
馬大帥看到那些記者們都再次的回過神來笑道︰「這起訴訟案那些人賠償的損失,我再拿出240萬,這些錢將會全部用來購買學習用品,捐贈給貧困山區的學校。」
「馬大帥,你好,請問這筆錢的金額是多少?」
媒體記者們聞言也都是眼前一亮,這又是一個新聞頭條哦。
馬大帥自己又補了240萬,那總數豈不是更多?
不怪這些記者們驚訝,要知道現在可是2006年。
明星們就算捐款也很少有一次捐這麼大金額的。
一般都是十萬,二十萬這樣子。
各行各業都存在著一定的"潛規則"。
娛樂圈更是如此!
娛樂圈捐贈早已內定,一般人也不會破壞行規!
什麼時候捐?
捐多少?
這些全都是內定好了的,不能不按套路出牌。
如果哪位明星不按照"行規"出牌的話,呵呵!
必定會被大家所歧視,也會因為動了他人的女乃酪,遭受抵制,甚至封殺!
他們的一切行為都是由背後的娛樂傳媒公司去決定的。
明星們也只能夠乖乖的順從,跟著團隊的安排去走。
就算是如今這些當紅的明星也跳不出這個規則。
他們表面上看上去光鮮亮麗,實際上根本就沒有什麼自由。
有些扒 皮 團隊為了賺錢,不顧藝人的身體狀態,給他們接各種各樣的綜藝和劇本。
導致有很多藝人幾乎常年都在劇組綜藝中奔波,很少有自己的休息時間。
這或許也是明星們的無奈吧,他們要想成名單靠一人是不可能的,只能靠背後的團隊。
而且有很多藝人在成名之前就被經紀公司簽走了。
那個時候他們所簽的基本上都是"不平等條約"。
即便賺再多的錢,真正到手的卻少之又少,大部分都是被團隊給賺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