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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五章 李政赫的盤算!歌曲大贈送開啟!

金珍熙思考跟李政赫的關系時,李政赫早已經把她拋在了腦後。

沒辦法。

小李同學就是這麼的無情。

或者說。

金珍熙早已經被他定位在了**的位置。

至于談戀愛?

那是不可能的。

自從上次與金智媛、宣美分手之後,李政赫已經決定除了林允兒外,再也不會維持一段長時間的關系。

關系維持的時間越長,就越容易產生感情,也會越容易讓雙方受傷。

林允兒是因為李政赫已經承諾過她,只要她不離開,李政赫也絕不會離開她,但其他人,包括金雪炫,李政赫已經沒有心情也沒有精力再去用心維持。

至于怎麼處理金雪炫和金珍熙的問題,李政赫也已經想清楚。

這個辦法還是從樸孝敏身上獲得的靈感。

樸孝敏之所以接近他,目的主要就是為了讓他為tara寫歌,而對歌手或女團來講,一首好歌的重要性毋庸多言。

而好歌對其他作曲家來說或許還需要靈感,需要時間的積累,但對李政赫來說,不過是從前世時空copy到這個時空,根本就不需要他花費太多的精力。

至于李政赫想到的辦法也很簡單。

那就是為金雪炫和金珍熙所在的組合寫歌。

只要她們紅了,依歌手在韓國的活動模式,她們就會有跑不完的行程,那麼雙方見面的時間就會越來越少。時間少了,行程又多,自然就沒工夫也沒精力再去維持一段長久的關系。

而且。

這對她們也有好處。

進娛樂圈的目的是什麼,不就是想紅嘛。

那李政赫幫她們紅起來也算是幫她們實現了夢想,從另一個方面對她們做出了補償。

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呢?

但這里又牽扯到一件事情,那就是李政赫不能只為tara、aoa和fiestar寫歌。

如果只為這幾個組合寫歌,或者說,只為女團寫歌,那在其他人看來,若是其中沒有一點貓膩,那是沒人會相信的。

畢竟圈子里現在已經開始流傳起一句話想要讓李政赫為你寫歌,首先你要成為他的朋友。

若是李政赫只為女團寫歌,甚至只為tara、aoa和fiestar寫歌,那其他人會怎麼想?

李政赫的「女朋友「還真夠多的。

所以。

李政赫不僅要為其他女團寫歌,還要開始為男團寫歌,甚至還要包括其他的solo歌手。

只有這樣,才不會引人懷疑。

反正他所謂的「寫歌「也只是做一個搬運工,把前世時空的歌曲搬運到這個時空,也算是為這個時空的娛樂行業做一下貢獻,豐富下音樂愛好者的業余生活。

當然。

也可以順便賺點錢外加拓展一下人脈。

也是因此。

打定主意後,李政赫也沒有拖延,見到羅光旭直接就談起了這件事情。

…………

「政赫你的意思是……」

狐疑地看了李政赫一眼,羅光旭問道︰「以後再有公司或歌手向你邀歌,不用找借口推辭了?「頓了下,「是所有的邀歌都答應,還是區別對待?」

對于李政赫有音樂創作的才華卻閑散浪費,羅光旭是有微詞的。

是的。

作為一個演員,羅光旭是不希望李政赫把太多的精力放在音樂上面,演員就應該更專注演藝事業,這很正確,也無可厚非。

但在條件允許,或者說,空閑之余,利用音樂去拓展人脈,羅光旭卻並不反對。

但李政赫過去卻是一刀切,除了幫朋友寫了幾首歌外,對于其他的邀歌,不管是公司也好,還是音樂界的前輩,都讓羅光旭找借口拒絕。

甚至拒絕的理由也很簡單。

工作太忙,諸事繁雜,無心創作,沒有靈感。

這個借口甚至都無懈可擊,因為李政赫自出道以來,確實一直都忙于工作,基本上就沒有休息過。

但一直跟著李政赫的羅光旭卻知道,這根本就不是事實。

自從出道以來,李政赫確實一直都忙于工作,但李政赫精力充沛,工作對他並沒有多大的影響。

之所以不想為其他人寫歌,原因也很簡單,只因為嫌麻煩,懶。

對于這一點,羅光旭都感覺無語。

只是因為嫌麻煩,只是因為懶,就放棄了拓展人脈的機會,放棄通過版權賺錢的機會,羅光旭只能說,有才就是任性。

現在雖然不知道李政赫為什麼改變了想法,但羅光旭並不想深究。

若是其他演員,羅光旭會反對他們把精力消耗在音樂創作上,但李政赫不同。

有才,就是可以肆無忌憚。

而且。

其他人想向李政赫邀歌都會先聯系他,他也可以借此拓展自己的人脈,為以後自己「創業「先打下基礎。

所以。

听到李政赫打算接受邀歌,羅光旭沒有反對,反而很支持。

…………

與此同時,听到羅光旭詢問後,李政赫也給出了答案。

「光旭哥,以後再有公司或歌手跟你聯系的時候,你把這些邀請都記錄一下。」

頓了下,李政赫道︰「我精力有限,不可能誰向我邀歌,我都要為對方創作。「不知想到了什麼,又忽然笑道,「寫歌嘛,關鍵要有靈感,當然,還有眼緣。」

「眼緣?「羅光旭聞言,不禁有些懵逼。

第一次听說為別人寫歌還要看眼緣的。

李政赫點頭笑道︰「當然。眼緣……很重要。若是看著不順眼,我干嘛要為他們寫歌。若是看著順眼了,哪怕是新人,我也不介意。」

作曲家為別人寫歌大多都會看公司實力和歌手人氣,這主要是因為韓國對音樂版權保護嚴格,一首歌當然是交給當紅的組合或歌手唱銷量才會更高,也才能靠版權費獲得更高的收益。

但李政赫對錢並不看重,也並不在乎這些。

他寫歌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完成任務,以及解決像樸孝敏、金雪炫和金珍熙類似的問題。

若是不以眼緣作為借口,他一旦把歌曲賣給其他公司之後,公司高層完全可以把他的歌交給公司旗下的其他藝人演唱。

比如金雪炫所屬的fnc公司,fnc公司旗下除了aoa外,還有其他的歌手,李政赫若不指定這首歌只是為aoa創作,也只限于aoa演唱,那麼fnc公司完全可以把這首歌交給其他歌手。

畢竟公司的存在就是為了獲得利益,一首好歌交給當紅的藝人或有潛力的組合演唱,才會獲得更大的收益。

但若是李政赫在答應為對方創作歌曲時,或者說,直接「贈送」給別人歌曲時,在合約中指定這首歌只能交給哪個組合或歌手演唱,那麼就可以避免出現一些不必要和意外的麻煩。

而且以後的任務中可能會出現類似于像幫「tara崛起「之類的任務,若是對方是新人組合或歌手,又或是小公司的藝人,那李政赫也同樣可以利用「眼緣「作為借口為對方寫歌,或者說,送歌。

當然。

這種行為會顯得怪異。

但誰讓李政赫是才子呢,才子嘛,總要有些區別于普通人的怪癖。

還是那句話……

有才,你就可以任性。

別人也會視之為理所應當。

當然。

若是其他公司介意李政赫插手這件事情,或者說,不同意李政赫指定歌手的條件,那完全也可以不接受李政赫的歌曲。

但一般來說不會發生。

畢竟截止到目前為止,李政赫創作的每一首都很流行,公司就是為了利益考慮,也不會拒絕。

等以後李政赫讓更多的組合或歌手紅起來之後,那麼拒絕的人就會越來越少,直至沒有。

而這……

就是李政赫想到以後怎麼解決「送歌」任務以及類似金雪炫和金珍熙問題的辦法。

簡單粗暴……

但很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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