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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很感謝大家對于這本書的關注,在這里我需要澄清一下,之所以花了這麼多章沒寫球隊的經營而來用來做鋪墊之用,主要是在美國收購NBA球隊不僅是需要有錢,還需要社會地位,特別是一個中國人去收購,情況會很艱難。

90年代的時候,美國人還不會接受中國乃至亞洲其他國家的人,在美國其他城市生活的亞裔和去美打工者生活條件和環境是非常困苦的。

所以在90年代收購一支球隊必須要讓當地人認同你,要不然想買球隊這絕對是不可能的。

本來我在想寫這本書的時候很糾結,不知道以那種方式開頭,第一種是想以重生回到過去賺錢再買球隊,第二種是重生為美國華裔,主角起碼有美國護照,這樣也方便買球隊不是嘛。

考慮了許久後我決定選第一個,我是一個中國人,永遠也不會背棄自己的國家,此生無悔入華夏,來世還做中國人!

大家也想說了,為什麼要提前到92年呢,完全可以寫在2000年以後呢,這里我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球隊最大的基石就是蒂姆.鄧肯,為了得到總冠軍,蒂姆.鄧肯周圍必須要有合適的人選,96年開頭需要花費幾年的時間存班底,以蒂姆.鄧肯的為人是不會主動背棄你磚轉頭其他隊的,但是要等你奪總冠軍的話需要漫長的時間。

再者說,90年代球隊變賣的很少,基本上都是我不太喜歡的城市,沒辦法只有自己早點組建一直新球隊了。

考慮到斯特恩基于擴展中國市場的心理,要在他急于做出成績的時候出場,免得過幾年斯特恩就淡忘中國市場這事了。

再加上我比較喜歡96年那幾位黃金一代,所以自然就把年限提前了。

在查閱了大量的NBA資料後,我選擇了92年出場。因為那年有二個最強的中鋒沙克.奧尼爾和阿朗佐.莫寧。

大家都知道新世紀以前NBA那都是中鋒的時代,四大中鋒除了奧尼爾,其他基本上在90年代都是各隊的非賣品,自己選不到也交易不到,所以只能在92年出場,起碼可以撈一個。

呵呵,以上就是我想闡述的想法了。

第一卷到這里就結束了,從第二卷開始,我就會寫球隊經營和選秀打比賽方面的情節了,希望大家繼續支持我的小說。

謝謝,請大家多多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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