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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陰謀

東山鎮派出所,昏暗的燈光下。

「名字?」

「江大龍。」

「籍貫?」

「東山鎮,小江村。」

「年齡?」

「二十。」

「你為什麼要把他們四個打傷?」

「同志,我說過了,小五不是我打傷的,至于那個黑大個和李磊是他們先動手的,我只是自衛而已,而那個鄒艷也是她先罵我,又用頭撞我,我才還手的。」

江大龍無奈的道,自從董修正把他帶回派出所,同樣的問題,對方已經反反復復問了半個多小時了,問的江大龍的頭都有些大了。

審訊江大龍的共有二人,審問江大龍的一直是左邊那個稍胖的男人,坐在一邊的稍瘦的那人,一直坐在一邊作記錄,這時,那個稍瘦的男子突然插口問道︰「你為什麼要害死李陽?」

「什麼?」江大龍一听,就像是被踩了尾巴的貓,一下子就椅子上跳了起來,激動的道,「李陽他是出車禍死的,我什麼時候害死李陽了?」

「不是你害死的,你這麼激動干嘛?」稍胖的那個警察,皺眉道︰「現在有人懷疑你,李陽就是被你害死的,你把當時的情景詳細的再說一遍。」

「靠,我能不激動嗎?故意殺人那可是要殺頭的。」江大龍心道,「鄒艷這個臭娘們,自從老公死後,每次見了我都擺著一張臭臉,我和她說話,她也不理我,我還以為她是因為老公去世心情不好,原來是懷疑我害死了她老公!」

「警察同志,當時情況是這樣的。」江大龍理了理思路,一五一十的講了起來。

農村人置辦酒席宴請賓客和城里人不一樣,城里人辦酒席時直接把客人領到酒店,主人什麼都不用管,只等著掏錢就行了。而農村人辦酒席則要先請一做菜的「大廚」,「大廚」會根據主人所要求的酒席等級先列出一張菜單,然後再找幾個親近的人幫忙到鎮上去買菜和各種調味品,等把菜買回來收拾干淨後,再由「大廚」加工成美味可口的菜肴

李陽二叔的兒子李光榮結婚時,因為李陽會開大篷車,又是自己的親佷子,所以李陽的二叔就把去鎮上買菜的重任交給了佷子李陽,和李陽同行的還有兩個人,一個叫李光明,和李陽也是沒出五屬的堂兄弟,另一個人則是江大龍。

兩人跟著去的目的就是等到了鎮上後,留下一個人看大篷車,另一個人則負責把李陽買好的菜扛到大篷車上。

因為要買的菜種類多,而且量大,所以三人去的很早,天剛蒙蒙亮三人就到了鎮上,李陽讓李光明留下看車,自已則和江大龍一起去買菜,等到三人把菜和調味品全部買齊,時間已經是下午兩點多了。

三人連續忙碌了幾個小時,而且由于早晨走的匆忙,三人都沒有吃早飯,所以等到東西買齊後,三人都是又累又餓疲憊不堪。

李光明雖然只是幫著看大篷車,不像江大龍那樣要不斷的往回扛東西,可是一連在太陽下曝曬了幾個小時,他也是腰酸背痛,腿發軟,所以等東西買齊後這李明就問李陽︰「陽哥,你看咱哥三是不是先在鎮上找個小酒館吃點飯,趁著吃飯的時候咱們也能休息一會。」

整個上午李陽都在不停討價還價,嘴皮子都快磨上泡了,喉嚨更是干的冒火,听李光明如此一說,就點了點頭,然後就領著李光明和江大龍就近找了家小飯館。

進入飯館後,李陽點了四個菜,又點了一箱冰鎮啤酒。

起初江大龍並不想喝酒,一是在這之前江大龍並沒有喝過酒,二是他掛念家中的萍兒,可是李陽和李光明卻是不依不饒,頻頻勸江大龍喝酒,說是天熱喝點啤酒既解渴又解乏,江大龍推辭不過只好和二人喝了起來。

三人忙了一上午也真是渴了,還沒等到菜上來,一箱啤酒就朝了天,于是李陽就又點了一箱啤酒,這時菜也端上來了,三個邊吃邊喝邊聊了起來。

當一個小時後,三人從酒店出來時三箱啤酒已經下了肚,李陽和李光明因為經常喝酒,所以看上去和喝酒前並沒有什麼兩樣,而江大龍就不行了,因為是第一次喝酒,所以江大龍不但臉紅了,而且走路時腳下也有點飄了。

三人嘻嘻哈哈的開著大篷車往回趕,在路過飛狐嶺的時候,飛狐嶺是一段小山坡,山坡並不是很陡,李陽像平常一樣開著大篷車就向上沖,可是,就在他們即將沖上山坡頂的時候,突然從對面沖下來一輛紅色小汽車。

大篷車的速度快,紅色小汽車的速度更快,眨眼間兩輛車就要撞在一起,大篷車撞上小汽車結果是顯而易見的,嚇的江大龍和李光明驚叫了起來。

眼看著兩輛車就要撞在一起,就在這時李陽猛的向一旁一打方向,這才避免了兩車相撞,紅色小汽車鳴了一下笛。然後絕塵而去,可是李陽卻慘了,由于方向打的太急,大篷車打著滾掉進了公路一側的山溝里。

因為李光明和江大龍是坐在後面的車斗里,在大篷車剛開始翻滾的時候就把他們兩個人甩了出去,可是李陽卻沒有這麼幸運了,直接就被壓在了大篷車的下面。

那時候江大龍還沒有「如意左手」,所以等到李光明和江大龍七手八腳的把李陽從大篷車下救出來的時候,李陽就已經停止了呼吸。

說完,江大龍苦著臉道︰「警察同志,我是冤枉的啊,不信,您們可以去村里問問李光明,當時,他也在場啊。」

兩個警察對視了一眼,然後,湊在一起小聲嘀咕了一會,稍瘦的那個男子,這才用筆輕輕敲著桌子道︰「是不是你害死的李陽,我們兩個會去你們村子里詳細調查,至于,你。」

說完,那人頓了一下,又道︰「你不但故意傷人,又涉嫌謀殺,所以,我們只好把你移交到縣看守所去,你在這上面簽下字吧。」(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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