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到2003年2月, 5個月的時?間,和平市一共出現了4起極度相似的焚尸案。
受害者均是未曾生育的年輕女性,棄尸地點均在偏僻之處, 廢棄工廠、暫時?停工的工地、郊外野地、爛尾樓,尸體全都遭到焚燒, 無法分辨面容和指紋。
而警方排查過後,能得到的線索如下︰
第一起案件,40碼的膠鞋印
第二起案件,燃料為柴油
第三起案件,當天下了小雪,凶手留下了汽車的輪胎印
第四起案件, 尸體被查到了身份
這?純粹是巧了。
第四起案件,發生在次年的2月。
那時?,離第三起案件已?經過去1個半月,警方仍然?未曾查獲凶手的真實身份, 心?里也懷疑他是不是收手了。
大家壓力都很大, 尤其新聞報道了前三起案件, 引起民眾恐慌。那幾個月, 天一暗,街上就看不見年輕女子。
街道和社區被動員起來, 提醒居民不要夜間出門,獨居女子必須特別注意,有事就撥打派出所電話。
一時?間風聲?鶴唳,好幾次派出所街道報警,女子聲?淚俱下地懇求救命,結果到現場,十樁里八樁是入室偷竊搶劫。
2月18日下午2點左右, 幾個初中?生撥打110,說在鬼屋里發現了一個死人,很可怕。
民警趕到報案地點,那是一個河邊的爛尾別墅,黑 的像鬼屋。
屋子里放著一具相似的黑色焦尸,不同?的是,這?具尸體的骨骼曾有斷裂,打了幾枚鋼釘。警方立刻聯系醫院,拿著解剖照片詢問骨科醫生。
最後,一名醫生認出這?是他曾經的病人。
警方終于確認了死者的身份。
她叫王子惠,24歲,在一家餐廳當大堂經理。幾個月前,她不小心?從?樓梯上滾了下來,腿折了,打了幾個月的石膏才好。
再去她工作的地方打听,都說人失蹤快一星期了。
問老板,老板說︰「之前听說她交了個有錢的男朋友,還以為不干了呢。」
問同?事,同?事說︰「她說要回老家幾天,誰知道居然?死了,唉!」
問同?租的室友,室友說︰「小惠死了?天啊,我都不知道,這?幾天我忙著理東西搬家,不清楚她的事。」
這?是唯一一個能確認身份的死者,民警調查得十分仔細,很快弄清楚她的社會關系。
王子惠不是和平市本?地人,從?外地來此打工,認得的人不多?,主要是餐廳里的老板、同?事。室友和她不是朋友,就是合租一個房子才認識的,平時?不關心?也不了解對方。
據同?事說,曾看見王子惠上過一個男人的車,猜測是她男友,但她的小姐妹否認了,說從?未听她提起過和誰交往。
神秘男人的嫌疑驟然?提高。
經過詳細地排查,警方終于挖出了這?個開轎車的神秘人。
他叫吳兵,是王子惠的同?鄉,這?兩年做建材生意發了點小財,立馬買了車,就想過年開回老家給人瞧瞧自家的本?事。
問起和王子惠的關系,他說︰「我們倆是一個村的,這?丫頭去年沒回家,她爹娘擔心?得很,托我照顧照顧。」
警察問︰「你?有沒有開車去找過她?」
「就一回,請她吃飯,關照兩句,別的沒了。」吳兵當時?挺緊張,「警官,這?丫頭不是犯了事兒吧?我和她可不熟啊,平常沒啥聯系。」
警察當然?不信。
就這?麼一個嫌疑人,當然?查個底朝天。
結果吧,查出來了行賄,查出來了□□,還查出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可不管怎麼查,好像都和前面三起案子沒關系。
吳兵的車喝的汽油,鞋是42碼,前幾個月幾乎天天應酬,喝得爛醉,哪有時?間殺人拋尸?
案子就這?麼陷入了僵局。
而王子惠一案後,凶手雖然?沒被抓到蹤跡,也偃旗息鼓,沒有再動手。
警力有限,不可能無限制投入下去,又過一月,慢慢淡了,再過半年,案卷也開始積灰。
一年後,這?起連環殺人焚尸案,便成為了無數懸案中?的一個,漸漸無人提及。
直到2007年,凶手再度出手,這?一次,終于被警方抓住了尾巴。
2007年1月,天寒地凍,和平市下了史無前例的大雪。
可能就是這?場雪破壞了凶手的計劃,第五具尸體被發現時?,居然?只是被燒毀了外套和面容,尸體還保留完好。
一晃近五年,刑偵技術也在不斷發展。
法醫在這?具尸體上,成功提取到了一些關鍵物證︰鞋底沾有少量的櫸木碎屑和香煙灰,胃里有不曾消化的漢堡、雞肉和一些炸酥魚,指甲沾到了顏料。
經過對比,那是常見的丙烯顏料,加上殘存的衣物料子很年輕,警方便猜測死者是美術學校的學生或老師。
走訪調查後,他們找到了符合條件的人。
李小暖,美術學院大四的學生,幾個月後就要畢業了,卻還沒找到工作,只接一些零碎的單子。
這?兩天,她接了單子,為一家店鋪畫幾幅大型牆畫,每天早上□□點出去,晚上六七點回。
案發前一天,她和往常一樣?,上午九點出門,卻到熄燈還沒回來。室友略微奇怪,但沒有放心?上,大學生夜不歸宿很正常,她們以為她去了朋友家過夜。
按照學校提供的體檢報告,警方認為第五具尸體與李小暖的信息高度雷同?,便采集了家屬的dna,最終確認死者就是李小暖。
她的父母傷心?欲絕,跪在地上懇求警方找出凶手,將其繩之以法。
當時?負責這?起案件的警官,慎重地答應了下來。
他叫季理明——
比起前面四起案件,第五起案件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昨天失蹤,次日就發現了尸體,大雪熄滅了火焰,尸體保存完好,現場殘留著大量物證。
警方十分振奮,進?行了極其細致的調查。
指甲里的顏料確定了身份,胃部的殘留物經過調查,確認是在附近的一家漢堡店里買的。這?家漢堡店的特色炸酥魚,用的不是鱈魚或是龍利魚,而是小黃魚,非常具有識別度,別家都沒有。
老板娘說,她記得傍晚有一個穿紅色大衣的女孩來買過東西,但不記得具體是幾點鐘了。不過收銀有記錄,雞肉漢堡+炸酥魚有兩個,其中?一份加牛肉餅,李小暖胃里卻沒有,所以確定是在17點30分購買的。
紅色大衣的穿著,與李小暖的衣物殘片有關。而從?消化情況看,死亡時?間在餐後的2-4小時?左右。
那麼,李小暖什麼時?候吃的東西呢?
老板娘提供了一個具有價值的線索,她說,買東西的小姑娘好像沒吃午飯(這?與店主說,李小暖忙碌一天,經常不吃飯的口供吻合),很餓,拿到炸酥魚就咬了口,燙了舌頭,又問她買了冰可樂。
收銀記錄可證實這?一點。
于是,基本?能斷定,李小暖的死亡時?間是19點30分-21點30分之間。
然?後是櫸木碎屑。
國內的櫸木很少,多?是國外進?口,一般用作家具比較多?。美院宿舍當然?不會用這?樣?的木材,軟裝的商鋪已?經完成裝修,地上掃得干干淨淨,也沒有木屑。
木屑在凶手那里沾上的概率非常大。
但櫸木也沒那麼罕見,裝修的,做家具行業的,運輸的,指不定哪里就落下了。
季理明找出地圖,一個圈畫在美術學院,在城南,一個圈在商鋪,在城西,標注出兩個地方的公交和地鐵。
最後,一個大圈畫在焚尸的垃圾場,也在城西。
他開車去美術學院,在附近兜了幾個圈子。美院的位置很偏,附近有公園,風景好,適合寫生,也同?樣?適合拋尸。
因此,他得出結論?,凶手是在城西盯上李小暖的,而不是在美院。
回到城西。
他一條條街開過去,拿了本?子,記錄下所有在裝修的店鋪。回頭任務發到每個社區派出所,上門詢問是否有用過櫸木的木材。
又叫人去運輸公司查單子,看是否有誰接過運送木材的活計。
大量警力投入下去,如同?一張密不透風的大網,將有嫌疑的人全部撈上水面。
警方鎖定了一名嫌疑人。
武紅林,男,三十五歲,貨車司機,1月初,他接過一筆運送木材的單子,15日左右回到和平市。
他和老婆在城西,租了個三四十平的小房子,日子過得很是拮據。平時?,武紅林開火車跑長?途,他老婆就開電動三輪車拉客。07年那會兒,運營市場還很不規範,類似的黑車很多?,大街上隨處可見。
警察找上門的時?候,他老婆還以為是嚴查黑車,一面賠著笑臉說自己有牌照,一面遞上一條煙,希望他們能高抬貴手。
「警察同?志,我們只是賺個糊口錢。」三十多?歲的女人絞著手,誠惶誠恐,生怕他們把自己的三輪車拉走。
這?可是她花了七八百塊錢買的,才開了不到兩年,新著呢。
但警察根本?沒理會她,問她︰「你?男人去哪兒了?」
「他出去掙錢了。」女人越想越不安,試探地問,「警察同?志,是不是他撞到人了?我們賠錢,肯定賠。」
負責的警察說︰「你?先坐下,有話問你?。」
女人惶恐不安地問︰「啥事兒啊?」
「1月17日晚上,你?老公在哪里?」
「17號……他在外面拉客人。」
「可運輸公司說,他15號就回來了。」
「對對,那是跑長?途,不一樣?,平時?沒活的時?候,他就讓我休息,開我的三輪去拉客人。」
「17號他一整晚都在外面嗎?」
「是的。」
「你?和他在一起嗎?」
「沒,那幾天我記得冷得很,我身體不好,他叫我在家歇著。」說到這?里,女人臉上浮現出幸福的笑容。
警察問兩句就離開了。
接著,民警在街上找到了拉客的武紅林,將他帶回警局調查。
武紅林承認17號晚上,他在外面沒有回家,但不承認自己拉了李小暖,更否認殺害了她。
但情況對他很不利。
李小暖畫畫的店鋪附近,有家中?檔的煙酒店,老板怕被賊惦記,專門在門口裝了個監控。
攝像頭拍到17點左右,武紅林開的三輪電動車從?門口經過。
警方問他,17日19點-21點,他在什麼地方。
武紅林說,市中?心?交警管得嚴,他一般就在城西的工廠附近晃悠,那天應該也是這?樣?。
「你?老實交代,那天有沒有拉過一個年輕姑娘。」
「沒,真沒有,小姑娘們都不坐這?種車。17號……那天好像天不好,我拉過一個去學校接孩子的女的,那會兒天還亮著,肯定不是你?們問的那個。」
「天黑以後沒生意?」
「有,不過就一單,挺晚的,可能得八、九點鐘了。」
這?是一個關鍵時?間點,警方問︰「記得地方嗎?」
「記得,我這?兩天常在這?一帶拉客人,那是個女的,長?頭發,穿西裝,好像是個中?介。我看她提了一個大手提包,里面都是文?件。人很客氣?,我說15塊,她沒零錢,給我20都不要我找。」
線索較為明確,且那地方是新開發區,中?介也就兩三家,挨個問過去,很快找到了那位乘客。
她說︰「對,我17號晚上加班,太晚了沒公交,叫的一輛黑三輪。司機長?什麼樣??這?我哪兒記得啊,好像個子不算高,帶點口音。」
警方把武紅林的照片給他看,她難以確定,但看到三輪車卻認出來了。
「就是這?輛車,我確定,綠色的簾子,里面挺干淨。」
警方問︰「幾點鐘,你?還記得嗎?」
「我到家9點20左右,大概是8點50分上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