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可是很重要的日子呢!」
芙莎繪公司的模特
與青梅竹馬的約會
「對啊,是很重要的日子呢。」
鈴木園子看向滿面桃花的女孩,似朝陽雨露般的純淨。
毛利公生的開庭
鈴木財閥步入房地產與旅游業的第一步。
玉白腳果旁,電腦傳來聲音,從靜音模式一點點提高音量。
東都法庭,開庭了!
閉著眼楮,視覺處于無法接受任何光亮的黑暗之中。
深呼吸,再吐出。
「平成年四月三日,審理鈴鹿櫻子自殺墜樓案件,現在開庭。」
開庭時間,九點整。
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法槌準時敲響。
「咚————!」
輕輕的一聲,與公生拉動袖子的動作同步,左手的手表上剛剛跑完一分鐘。
審判席上座的主審審判長翻動案卷,看向原告席位。
一個三十歲左右的溫婉女子,臉上盡是疲憊紋理與黑眼圈,桌子面前空無一物。
原告,明智惠理。
原告律師席位,則是最近忽然闖入律政圈的十六歲男孩。
原告律師,毛利公生。
「原告方,請闡述你們的申訴。」
隨著話音落下,坐滿的旁听席人員全體看向原告席位,注視著那邊的男孩,等待他開口。
同時,攝像頭也偏移過去。
別拍攝男孩的臉,效果模糊些。
攝像師被導演交代,手微調對準公生的攝像機,在特殊的調整下,男孩僅僅露出一張嘴。
如此,在屏幕里,男孩開始闡述內容。
「平成某年某月某日,發生于東京市內王道學院,一名女子大學生鈴鹿櫻子從主教學樓的樓頂跳下,當場死亡。」
「然,經過鈴鹿櫻子的家人,原告明智惠理女士查明,鈴鹿櫻子的死亡並非自殺,而是在遭受校園霸凌後,被迫選擇的自殺。」
「發布謠言,惡意栽贓,生活與學業雙方面的壓迫,均是由被告方安西繪麻女士與被告方柴崎明日香所制造出來!」
「據此,我方向東都法院申訴。」
第一點,被告方安西繪麻女士與柴崎明日香女士需要在公眾面前承認錯誤,向以死亡的鈴鹿櫻子女士表示誠摯的歉意,並且為當年的事件,進行澄清。
第二點,被告方安西繪麻女士與柴崎明日香女士需要對原告明智惠理女士承認錯誤,並且對自身的所作所為表示歉意。
第三點,被告方安西繪麻女士與柴琦明日香女士需要付出七千萬霓虹幣作為帛金。
第四點,被告方安西繪麻女士與柴崎明日香女士擔負本次開庭的一切費用。
以上。
公生看向法庭方向,上座的審判長。
「回復尊敬的審判庭,原告方的申訴請求闡述完畢。」
公生緩緩坐下。
看向面前的被告席方向,坐著的三人。
濃妝艷抹、蛇精臉的柴崎明日香,大波浪頭發、土豆臉安西繪麻。
以及被告方的被告律師。
「下面,被告方,請根據原告方的申訴請求,發表駁斥意見。」
安西環球地產集團的首席律師,同時也是在霓虹排上前幾的知名律師。
西裝華貴,邊緣瓖嵌金邊絲帶。
胸口的位置佩戴一枚天秤徽章,一根米格黑的成熟領帶掛在領口。
極顯斯文的眼鏡,還有一種強勢的氣場。
對方,是真正的金牌律師,負責的也不是個人為單位,而是一個頂級房產集團的法務部門,具備多項法務成功案件與成熟庭審辯護經驗。
「我是被告律師,本次開庭將會全權代表我的委托人安西繪麻女士與柴崎明日香女士。」
「下面,我方將會根絕原告的訴求,發表駁斥意見。」
第一點,鈴鹿櫻子本人為五年前王道學院的學生,後因為個人原因選擇自殺,並非原告方所說的校園霸凌導致。
且,我方向審判庭提交一份證據,來自東京警視廳所開出的證明,為五年前事件的死亡證明,根據警視廳的調查與審理,最後判定為自殺,而非校園霸凌。
第二點,原告方持續闡述我方委托人發布謠言,惡意栽贓,卻並沒有事實依據,侵犯我方委托人的名義,如不能出示證據,我方將會向審判庭發起請求。
如不能出示證據,對方辯護律師將對我方委托人安西繪麻女士與柴崎明日香女士進行道歉,並且付出七千萬的名譽損失費與精神損失費。
第三點,我方反駁原告方的所有申訴,因原告的申訴無任何依據,故我方不會接受。
以上。
「審判庭,審判長,被告方陳述完畢。」
微微欠身,儀態軒宇。
被告律師注視向對面的位置,看到男孩嘴角露出微微的笑容,似旭日。
這一幕幕,都被攝像頭所記錄著。
上座的審判長點頭,認可被告方的陳述。
並且被告方提供的材料中,也有一份警視廳的證明,上面清晰記錄案件的判定為自殺,並非校園霸凌事件。
等待幾秒鐘,算是給與思考的時間,再拿起法槌輕敲。
申訴的環節結束,剩下的則是法庭辯論。
「下面是法庭辯論,首先是原告方,根據方才被告提出的駁斥,你方需要向法庭展示你方證據。」
審判長看向公生。
「好的,審判長,我將向審判席提供證據。」
點頭確認,回復上座的審判席。
公生並沒有感覺到太大的壓力,或者說對方所展開的攻擊,屬于直接的插入己方最為薄弱的點。
霓虹警視廳的證明,從某種角度上說會比個人發現的證據要具備說服力。
甚至,僅憑一些指紋,無需任何理由就可以‘盲’抓一人,並且直接確定嫌疑身份。
背後位置,原告椅子,明智惠理面露苦澀。
證據
根本沒有所謂的證據,如果有可以直接定罪的證據,明智惠理也不會苦苦等待五年。
警視廳的自殺證明,無法撼動。
鈴鹿櫻子死亡時候,沒有父母,唯一的姐姐也在海外,死亡之後也未曾有人收斂。
至于王道學院也為了保住名聲,將這件事掩蓋住,甚至不曾有太多人知曉。
校園霸凌的方式為留言,社會性傷害,無法追究到個人,也無法達到定罪的程度。
明知誰害死自己的妹妹
抬起頭,明智惠理看向旁邊的男孩。
比起自身的不成熟,對方稚女敕的臉龐卻未曾有絲毫陰霾。
「審判庭,審判長,這也是我查詢到的一份文件,同樣是警視廳出示的證據。」
公生起身,將一份文件上交。
算是比較特殊的案件,並且與本案無關的案件,關于霓虹大學生中的出售違禁品藥物的證據。
這份文件上記錄當時的抓捕工作,其中所涉及的團伙與針對的學校。
「原告律師,請你明白,這份文件與本案並無關聯,以及讓你出示的證據必須是對于被告方對鈴鹿櫻子造成校園霸凌案件的直接證據!」
書記員拿去證據,交付審判長。
僅僅看一眼,確認與本案件無關,審判長警示公生。
這樣的警示只有一次。
並且會對最後的判決產生影響。
「審判長,我需要展示一份錄音,為我尋找到的一位證人,查詢到五年前關于鈴鹿櫻子的謠言,並且導致鈴鹿櫻子選擇自殺的原有。」
說著,公生從黑色背包中取出兩個袋子。
一個袋子是一枚錄音筆,公生所需要的則是這單獨的錄音筆,以及在錄音筆的標簽上記錄著深津春美。
沒錯,就是原本劇情中拜托毛利小五郎,鈴鹿櫻子的學妹。
因為了解劇情,所以更深先一步找到這個人,並且獲得對方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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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深津春美,為王道學院的學生,同時也是鈴鹿櫻子學姐的學妹,我需要闡述五年前案件的一條信息。」
「最開始,校園里並沒有任何的謠言,直到某一天忽然傳播起鈴鹿櫻子學姐偷偷在校園內販賣違禁品,也是因為違禁品的售賣謠言,逼迫鈴鹿櫻子學姐忍受冷眼與欺凌,最後選擇自殺結束生命。」
沒有特別長,很簡短。
準確的說是公生在見到對方之後,幫助對方理清已知道的事情,再進行記錄。
不摻雜假設與猜測。
台上的審判長再一次看向證據
警視廳的公正文件上很清晰的寫著幾行大字,這份文件就是與違禁品有關。
而現在,這位尚未見到的證人也提及違禁品。
「原告律師,這位人證能否出庭?」
審判長再度詢問。
「可以的,因為對方此刻正在旁听席位,現在可以出庭。」
說罷,公生向旁听席的前排示意。
一個女子緩緩站起來。
短碎發,柔弱與不善發言的感覺,但卻堅定的走向前。
隨著法庭工作人員的指引,從旁听席加入證人席。
審判長再次詢問。
「關于這份錄音,這位女士能否證明它的真實性?」
深津春美點頭,將一份文件打開來。
一份王都學院的畢業證明外加與鈴鹿櫻子的合照,證明身份親密程度。
再拿出之後的一份文件,關于違禁品謠言。
是一張照片,似乎是一個破舊公寓的照片,牆壁上被涂上油漆,卻又被人掛掉,展露油漆背後的痕跡。
‘鈴鹿櫻子賣違禁品’
很早之前被人故意寫上去的,後來人用油漆涂蓋。
「這個是鈴鹿櫻子五年前的租住房間,這個就是當時刻上的字,證明當時鈴鹿櫻子並非自殺,而是被被人污蔑!」
深津春美將照片遞給公生,再由公生上交給書記員。
以此,確定當年的事件並非自殺,而是污蔑的行為,導致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