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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另一邊, 郝新明左思右想還是不得其解,他自詡是個聰明人, 要不怎麼能順順利利的考上清大呢?可說起追女孩子這種事兒, 還真就是生平頭一遭, 丁點兒經驗全無。

在毓秀那頭踫了壁, 千挑萬選的禮物也沒送出去, 郝新明無比心累的回到了家。

這不是休息日嗎?郝妹也在家里,瞅著她哥一臉垂頭喪氣的推門進來,頓時樂了︰「咋了?攤上事兒了?來,跟我說說,叫我也樂一樂!」

擱在平日里,郝新明一準跟他妹干一架,可今個兒他是真沒這個勁兒了,隨手將大袋子往前一推︰「送你了。」

「啥玩意兒?」郝妹就跟拆炸.藥包似的, 小心翼翼的打開了大袋子, 等發現里頭裝的是一件簇新的羽絨服, 頓時心頭一喜,「新衣服?送我的?我看看……噫!」

從心懷忐忑到歡呼雀躍, 再到極度嫌棄。

郝妹面上的表情快速變換著,最終表現為一臉窒息。

要說這件羽絨服吧?郝妹以前也是見過的, 要知道, 郝新明帶毓秀去的那家百貨商場, 原就是郝家姐妹最愛逛的那一家。早在剛降溫那兩天, 郝妹就跟著她的同學好友一道兒逛街添新衣去了, 自然也看到了那模特身上穿著的這件羽絨服。

咋說捏?

顏色還是挺不錯的,粉女敕女敕的,特別適合十幾二十歲未婚的小姑娘穿。只是這個款式吧,中年婦女的大領子,上面全是一層有一層的毛毛,沒有帽子就是一匹毛領子。以為只有這樣?不,胸前還有雙排扣,兩個胳膊卻是短款的,胳膊肘以下又是毛茸茸,直到手腕處。這還不是最可怕的,那會兒郝妹還特地轉到模特身後瞧了瞧,發現這衣服啊,腰部也都是毛毛,從下擺繞到背後,足足有三層。

領子一匹毛,袖子一匹毛,下擺一匹毛。

關鍵這年頭的羽絨服還真就沒後世那麼美觀,為了固定好羽絨,衣服前後倒還罷了,胳膊上那是一圈又一圈的線軋,配上這款式這風格……

當時,郝妹就忍不住吐槽,說誰那麼傻會買這個?

而現在,她知道了。

看著這件眼熟的衣服,她窒息了,顫抖著聲音︰「哥……」你有病?

「不用謝。」郝新明心好累,他那天帶毓秀去百貨商場買衣服,當初一眼就相中了模特身上的這一件。結果,毓秀沒看上,買了另外兩件。那會兒他還以為是毓秀跟他的眼光不同,後來想想,應該是因為價錢吧。

這件貴啊!它渾身上下那麼多的毛毛,能不貴嗎?

郝妹翻來翻去看了一會兒,忽的扭頭無比震驚的說︰「吊牌呢?你把吊牌剪了?」

「嗯。」不然咋裝作是家里姐妹穿過不要的舊衣服?

「你把吊牌剪了,我還咋換呢?」雖說賣出的衣服不準退還,可規矩是死的。退肯定是不行的,但可以換其他衣服嘛,大不了換一件比這件便宜很多的,這些都好商量。結果這眼瘸的哥哥居然還能耐到把吊牌剪了?!

「那麼多好看的你不買,你這是啥眼光啊?愣是買了個又丑又貴的,還把吊牌剪了,你咋那麼能耐呢?」

「你不試試咋知道丑?穿模特身上可好看了。」

郝妹不敢置信的看著她哥,心說你以為我沒見過模特穿這個?當下,她一發狠心,立馬試穿給她哥看。

然後……

這衣服原就是郝新明特地買來送給毓秀的,又因為他當初陪毓秀去買過衣服的,暗暗記住了毓秀的號子。也就是說,這衣服是毓秀的號。毓秀是身量偏瘦小的南方妹子,而郝妹則是典型的北方人,倆人的號子不同,哪怕冬天的衣服刻意放寬松了一些,那也還是有些小。郝妹費了些勁兒,塞是能塞進去的,可結果仍然是無比慘烈。

一匹大毛領啊,腰上下擺背後三圈毛毛,外加袖子兩大坨毛絨絨,再配上粉女敕女敕的顏色……

郝新明凝神看了一小會兒,忍不住拿手指了指他妹,口吐芬芳︰「像一頭熊。」

「是你眼光太差了!你眼瘸!!」

「明明是你長得不行,你太丑。」

「我跟你拼了!!」

一出慘案在毓秀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了。其實,郝妹不知道的是,她哥在外頭敗壞了她的名聲,還自家姐妹穿過不要了的舊衣服,誰家姐妹會買這麼丑的衣服?這要是最終倆人沒成也就罷了,萬一這要是成了,毓秀還不得認為她小姑子年紀輕輕就眼瘸了?

幸好,郝妹啥都不知道。

而郝新明在稍晚些時候,給他表哥打了個電話。

他只有一姐一妹,也沒個親兄弟,偏他爸也是類似的情況,弄得他別說親兄弟了,連堂兄弟都沒有。也就是姑姑家的表哥,比他大不了幾歲,以前也常在一道兒玩,關鍵人家才是人生贏家,前不久就已經抱得美人歸了。

電話通了以後,他就將情況大概的說了一番,沒提毓秀的名兒,只說是京大的一個學生妹子︰「……哥你說她為啥不收我的禮物啊?」

「你都不要的送給人家,你覺得合適嗎?還是你家姐妹穿舊的衣服……你糟蹋誰啊?萬一她收下了,她能看不出來那是新的?你這不是傷人自尊?追人是這麼追的?」哪怕沒親眼看到這一幕,他表哥也是一臉的窒息,差不多就跟郝妹看到那件奇葩羽絨服一個表情了。

「原來是這樣啊!」郝新明大徹大悟,他傷害了一個自尊自愛自強的好姑娘還不自知!幸好,表哥及時提點了他,他深刻的反省了自己,特別慚愧自己用錢羞辱了毓秀。

深深的懺悔之後,他又向他表哥求助,問到底應該怎麼追女孩子。重點是,他喜歡的女孩子家里條件不太好,反正沒表嫂那麼好的家境。

他表哥想了想,還真給出了個主意︰「你實在想幫她可以經常請她吃飯,一般人對請吃飯不敏感的,尤其你找點那種老店子,好吃不貴的看著不起眼,別老動不動就送東西,你送了東西她收了能不回?她要回禮能不花錢?」

「就這麼簡單?只請吃飯?」郝新明有點兒懷疑,因為他並不覺得毓秀是個吃貨,光請吃飯能把人追到手嗎?可想起他在前不久的婚禮上看到的表嫂,那確實是個大美人,所以應該信任他表哥一回?

遲疑了半晌,郝新明還是忍不住問出了心里的疑惑︰「哥,你就是請嫂子吃飯……就把人追到手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瞬,很快就又傳來了他表哥自信滿滿的聲音︰「你懂個球!我跟你嫂子那是一見鐘情!就今年五月中旬,我倆在飯局上踫了面,她當時就看上我了,之後去書店逛了逛,又吃了兩回飯,跟著就見了家長,辦了訂婚酒。這不,前陣子就領證結婚了……我跟你嫂子那是一路順順當當下來的,這叫啥?水到渠成,丁點兒坎坷都沒有的,所有人都祝福我們,你小子羨慕不來的。」

及至掛了電話,郝新明還是有點兒迷茫。

所以,他表哥給出的主意是,多請客吃飯?哦對了,還有他表哥親身經歷的,去書店逛逛?這個倒是可以有。

呆坐了片刻後,郝新明又忍不住撥通了電話。別看他兄弟少,可他有姐夫啊!

「喂,姐夫,你當初是咋追的我姐?」

「你小子啥意思?那會兒要不是你個小兔崽子從中作梗,我用得著那麼辛辛苦苦的追你姐?我告訴你,你當初造的孽,總有一天會回來的!」

——啪!電話掛了。

郝新明無比心塞,瞅著時間也不早了,他又敲開了他妹的房門︰「我問你個事兒……你說像你這樣的年輕女大學生,喜歡啥樣的男孩子?」

「只要跟你不一樣就行!」

一圈繞下來,郝新明覺得,還是他表哥人好,難怪能娶到像表嫂那麼好看的媳婦。

他覺得他人也不錯,所以成功的概率還是很高的。

抱著這樣的想法,接下來郝新明沒少往京大跑。這直接導致了一個後果,毓秀本來是打算在學校附近買些御寒裝備的,被郝新明一帶,雖說最終是沒去百貨商場之類高檔消費場所,可還是叫拐到了別的個體戶門面里,買了差不多中等價位的手套圍巾帽子。

好在,這年頭的東西當真就是一分價錢一分貨,完全不帶任何摻假的。而且郝新明到底是京市本地人,在很多生活常識方面,他要比毓秀強多了。只不過因為家庭環境的緣故,他對價錢不敏感。

其實毓秀也是對錢不敏感的,先前她是因為口袋空空,這才忍住了沒買東西。都不能說是忍住了,沒錢啊,有啥忍不忍的。眼下,二百塊錢到了手,哪怕她被勸著將錢存了起來,可取錢又不麻煩。

只這般,她听從了郝新明的建議,放棄了好看但不中用的毛線手套,選擇了厚實的皮手套。那皮手套是真的暖和,外頭是皮子,里頭襯得是羊羔毛,別提有多舒服了。還有帽子,也是以保暖為主的,畢竟北方的冬天是真的冷,尤其對于毓秀這個原先就很怕冷的南方姑娘而言。反而圍巾是最便宜的,就是普通的絨線圍巾,學校里還有人自個兒織圍巾呢,可惜毓秀不會,她買了一條看著最厚實的。

三件套齊備後,日子一下子就好過多了。

這還不算完,毓秀偶然間看到宿舍里有個姑娘買了個湯婆子,這玩意兒好,灌上熱水能管至少七八個鐘頭呢,而且看著就結實耐用,買了起碼能用好多年。

及至進入了十一月里,集體供暖開始了,學校的開水房也從原先的一天兩次供應熱水,改為了一天三次。其實從這個時候起,才是真正的學期過半。毓秀也逐漸適應了她的大學生活,開始努力吸收知識,尤其算著期末考試不遠了,她一面上課一面開始復習前面的內容。

幾乎從這個時候開始,郝新明就約不出人來了。

毓秀的確是對錢沒概念,可其實她對物質需求也不高的。眼下,過冬的裝備都齊全了,宿舍、教學樓里也都開始供暖了,吃喝的話,學校食堂有葷有素有湯,主食也不像她原先想的那樣只有包子饅頭,反正對她而言,生活已經步入了正軌。既如此,她還出去干啥呢?

郝新明屢次邀約屢次失敗。

偏偏他還是那種越挫越勇的性子,當然最重要的還是因為他發現毓秀是拒絕所有人,而非針對他一人。

因為連學校里舉辦的活動,毓秀都不參加了。

對此,張楊就很頭疼。她年歲要比毓秀大兩歲,既是京市本地人,又是宿舍長,本身就是一個對學校活動格外熱衷的積極分子。也因此,最開始她是想帶全宿舍的人一起參加學校各項活動的,可毓秀總是不去。更確切的說,最開始毓秀還是配合的,大概也就配合去了一兩回,就再也叫不出來了。

久而久之,張楊也就索性不喊她了。

喊不動啊!

宿舍里其他人都去撲騰了,就毓秀一人,要麼在宿舍里看書,要麼去圖書館看書,要麼就在自習室學習。不是說學習不好,事實上能考上京大的,就不可能有學習不好的人。可大學跟高中是不同的,在大學里除了學習成績外,課外活動也是很要緊的,尤其是學校組織的一些集體活動,哪怕不積極參與,那也不能直接不去。誠然,輔導員不會因此把毓秀怎樣的,可時間一長,以後要是有什麼評優評干的好機會,人家也不能讓你上啊!

這些話,張楊說過一回,見毓秀渾然不在意,她就沒再開口了。橫豎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你自己都不在乎自己的前途,別人才懶得管你。

又一個休息日,郝新明一大早就興沖沖的過來找毓秀,他覺得這次有十足的把握將毓秀喊出去。

在女生宿舍樓下等了半晌,毓秀全副武裝的下了樓,也不說話,只一臉無奈的看著他。

「苗同學,我幫你找了個活兒。」郝新明難掩興奮之情,天知道他先前從甄卓凡口中得知毓秀家境貧寒時,內心有多愧疚。幸好,他表哥的一哥們听說了他的事情後,主動施以援手,說可以讓毓秀去親戚家開的書店里幫忙,雙休日節假日去就行了。

勤工儉學嘛,很常規的操作。

毓秀一臉的迷茫。

當下,郝新明就將事情仔細的說了說,當然那些不重要的人物就不用提了,重點他急人所急,看出了毓秀現在最緊要的事情,又強調勤工儉學是學校一直所推崇的。

——這些話他在過來的一路上已經推敲過好幾遍了,生怕一個不小心又傷害了眼前這個自尊自愛自強的農村姑娘。

可毓秀還是一副茫然不解的表情,半晌才弱弱的問道︰「我現在最緊要的事情……難道不是好好學習嗎?」

呃,這麼說也沒錯。

「我好不容易才考上了京大,臨出門前,我女乃讓我好好學習,不要辜負了這難得的機會。」毓秀想了想,又添了一句,「我女乃還說了,給我捎帶的錢就是叫我花的,出門在外,咋都不能虧待了自己,該花的就得花。」

所以勤工儉學是什麼鬼?反正她女乃沒說過。

從一點上來看,老話常說的,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確實是非常有道理的。估模著連李桂芳本人都沒想到,毓秀真的是將她說過的每句話都刻在了心上,並且原原本本的付之于行動。

郝新明傻眼了。

這個發展完全在他的預料之外。

可仔細一思量,他不禁為毓秀有這麼好的女乃女乃深感欣慰︰「對對,苗同學你還是按照你女乃說的去做吧,什麼勤工儉學,你不需要。」心說,不都說農村的老太太一個兩個的都是重男輕女嗎?沒曾想苗女乃女乃這麼識大體,真當是個有智慧的老太太。

唯一可惜的是,就算郝新明在心里將李桂芳夸了一遍又一遍,他今天也注定要無功而返了。

毓秀啊,她寧可在宿舍里看書學習,也不願意跟他出去吃飯。

大冷天的,為了一口吃的跑大老遠的,值當嗎?

有一句話郝新明還是說對了的,毓秀她真的不是吃貨,她一貫都無所謂吃啥。當然,吃飽還是要的,硌嗓子的粗糧也確實不好吃。可除此之外,她對飯菜真的毫無要求。

最要命的是,見毓秀三番兩次的拒絕了郝新明這個一看就是有錢人家出來的公子哥,女同學們都表現出來百分百的支持。紛紛感概說,她們這些人都是托了新社會的福,這要是擱在解放前,別說上大學了,怕是早早的嫁出去了。現在,有那麼好的機會擺在眼前,當然要無比珍惜,情情愛愛哪有學習來得重要。

毓秀其實不太理解情情愛愛的,不過她還是表現出了贊同的意思。確實啊,學習比大冷天的跑出去好幾站路吃飯重要太多了。

吃啥飯啊,不如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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