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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許美雲你是麥霸

《重生之我的1992》書友群 12437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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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讀者和書友們,拿起你們的手機注冊縱橫,來我的章評區發言吧,你們的發言是我寫作動力的來源)——

許美雲提議的那間歌舞廳,離法頌餐廳一點也不近。

倆人先是坐車來到了外灘,再轉了第二趟公交車,沿著中山路南行,經過了老碼頭,幾乎快到了後來的南浦大橋一帶,才抵達目的地。

在外灘轉車時,許美雲興致勃勃拉著陳文來到了流動照相點,挽著陳文的胳膊拍了一張親密的合影。

攤主承諾,照片洗出來寄給許美雲。

許美雲填了自己單位的地址,叮囑一定要洗兩張。陳文搶著買了單。

許美雲說,兩張照片,倆人一人一張。陳文心想,自己怎敢把這張照片帶回去,被蘇淺淺知道了就麻煩大了!

上了第二趟公交車,直奔目的地。

公交車上倆人找到了一個雙人座位,許美雲挽著陳文胳膊,一個勁說她就是最喜歡雙人座了!

看著車窗外的江景,陳文感嘆滬市的夜晚真美啊!

許美雲笑著說,雖然路程遠了點,而且還稍微繞了點路,但她就是想把趕路的時間變成游覽風光的旅行。

陳文忽然感覺到,許美雲是一個很有生活情趣的女孩子,她能夠把一件挺辛苦的市內交通通勤,變成享受生活——

福克斯歌舞廳是一家在那個時代很典型的娛樂場所。

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觀看一部電視劇《海馬歌舞廳》,文物收藏大拿馬未都當導演,馮小剛擔任責編之一,文藝界眾多的未來大腕在各個劇集里跑龍套,郭德綱的搭檔于謙老師在里面扮演一個小混混,模範老公黃磊在里面扮演一個失戀男青年,等等等等。

這種歌舞廳是90年代前半段的常見休閑場所,內設一個巨大的大廳,最靠里面的牆跟前是一個小舞台,駐場歌手和小樂隊守著;除了舞台之外的場地擺放著一張張的大大小小桌子,配套椅子或者沙發,來賓根據人數多少和消費高低進行入座。有的歌舞廳要門票,有的不要門票但設定最低消費。

娛樂的主要節目是听歌、點歌和唱歌。駐場歌手演唱,來賓听,這叫听歌。來賓掏錢,指定某一首歌讓駐場歌手演唱,這叫點歌。來賓掏錢,指定某一首歌,樂隊進行伴奏,來賓本人親自登台演唱,這叫唱歌。

來賓花了最低消費,就可以一直享受听歌待遇。但如果來賓想點歌或者唱歌,就要在最低消費之上再花錢了。但這也不一定,各地場所的規則也有差別,比如最低消費里已經包括了一兩首點歌和唱歌的配額,配額之外再額外掏錢——

許美雲帶路,倆人來到了福克斯歌舞廳。

「阿文,你以前沒來過這里吧!」許美雲問道。

「這輩子第一次來!」陳文實話實說。

重生之後,確實是第一次來歌舞廳。

但是在前世,陳文是歌舞廳的熟人。張娟死後,陳文一度很頹廢,跑到了南粵謀生,閑暇時總泡在歌舞廳里。

有一段時間,錢花光了,陳文在幾家歌舞廳里有過打工經歷,當招待員,就是服務員。

福克斯歌舞廳的門票就是最低消費,倆人38塊。

在招待員的領路下,陳文和許美雲被安排在一個最靠外圍的小桌子,配套的剛好是兩把小椅子。

38塊的待遇是兩杯橙汁、一小碟瓜子和一小碟水果,瓜子大概20枚,水果只有兩片梨和兩瓣橘子。

「這里提供的食物比較少,好在我們不是來吃飯的,我們來體會氣氛。」許美雲主動安慰陳文,她擔心陳文不了解這里的行情,會產生誤解。

「美雲,我雖然這輩子沒來過滬市的歌舞廳,但我去過我們老家的歌舞廳,這一行我懂的。」陳文笑道。

「哦,原來你是行家啊!那等會要不要上台唱首歌啊?」許美雲大眼楮閃閃。

「回頭再說吧,咱們先看看,聊聊。」——

舞台上,兩個男人正在合唱一首《朋友》,這倆人的聲音,一听就不是駐場歌手,完全就是嚎叫,把臧天朔的這首著名曲目糟蹋得體無完膚。

陳文不會彈吉他,但不代表他不會唱歌,更不代表他不懂音樂。

在南粵的歌舞廳打工的歲月里,陳文每天浸泡在各種駐場歌手的歌聲之下,還與其中一些人玩得不錯。在那個圈子的生活里,陳文練出了不錯的水平。

後來陳文離開歌舞廳,又從事了很多打工工作,其中包括幾年的酒吧打工經歷,他對音樂和歌曲的喜愛,一直延續到重生之前。

「阿文,你听,這個人唱得好難听啊!」許美雲的話,讓陳文從追憶中驚醒。

舞台上一個20多歲的姑娘,正在演唱一首鄧麗君的《甜蜜蜜》,長相不錯,台風也挺好,大多數的音也在調子上,但明顯過于矯情,特別嗲的那種味道。

「美雲,鄧麗君的歌傳唱度很高的,你一定也很熟悉,要不,你上去來一首,我很期待听到!」陳文鼓勵道。

「好啊!」許美雲答應了,轉頭喊道,「服務員!」

服務員瞬間到位,收取演唱費,一首歌10塊錢,許美雲正在找錢包,陳文搶著付了。

不一會,許美雲登台了,演唱的是鄧麗君的另一首名曲《千言萬語》。

單純地以演唱水平來說,許美雲這首歌絕對碾壓前面那個美女的《甜蜜蜜》。

如果把長相和身材也納入打分系統,那麼許美雲就超出更多了,絕對是許美雲在天上,那個美女在地下。

陳文感覺,蘇淺淺那首唱得更有一種空靈的氣息,許美雲這首唱得更柔情、更具誘惑力。

在全場的掌聲中,許美雲回到了陳文身邊。

「太棒了!美雲,你唱得真好听!」陳文把橙汁遞給許美雲。

「那當然了,我在我們行里,那是沒有對手的!」許美雲可高興了。

「我相信!以你的水平,可以當麥霸!」陳文夸道。

「什麼叫麥霸?」許美雲好奇道。

「麥是麥克風的麥,霸是霸佔麥克風的人,簡稱麥霸!」陳文解釋了這個未來的名詞。

「好有趣的說法!嗯,我喜歡!」許美雲一點也不客氣——

陳文和許美雲正熱烈開心地聊天,有個人走到了他們的小桌前。

「兩位先生小姐,抱歉打擾一下。」一個留著長發的帥哥說道。

「不好意思,我們認識嗎?」許美雲問道。

「兩位好,我是樂隊的吉他手。」帥哥自我介紹,「這位小姐,您的歌聲非常動听。」

「謝謝!」許美雲甜甜一笑。

「我們樂隊幾個人商量了一下,想邀請小姐您再演唱一首,免費的!」吉他手說道。

「哦,這樣啊。」許美雲想了想,她很希望陳文也登台,于是問道,「我朋友可不可以也和我一起演唱啊?」

「這個……」吉他手猶豫了,「我們只是非常希望小姐您能夠再唱一首,像您這樣唱得好的客人,並不多見。」

吉他手轉向陳文,說道︰「這位先生,很抱歉我們沒有听過您演唱,我們可能對您缺乏了解,不確定您和這位小姐的演唱是否在同一個水平。我無意冒犯您,我們樂隊只是單純地想把今晚最動听的歌聲再次展現給全場。如果有冒犯您的地方,我願意請您喝一杯!」

吉他手打了個響指,服務員立刻送來一杯啤酒,放在陳文面前。

陳文釋然,很舒服。

原來是樂隊認可許美雲,想再讓她唱一首。

這位吉他手彬彬有禮,得到了陳文的好感。

陳文想起自己前世與好幾位駐場樂隊成員的交往,很不錯的回憶。

「美雲,說實話,我也很想再听你唱一首,你願意嗎?」陳文詢問道。

「當然沒問題,你想听多少,我就願意為你唱多少。」許美雲說道。

說完,許美雲隨吉他手走向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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