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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章 難道又要變天了嗎......

以下為FD.…哈凌晨六點刷新,大家最好凌晨六點再訂閱,「打開目錄」再「按住章節」最後「選擇重新加載」就可以了,實在不行的,可以刪書重加(一般重新刷新就可以了。)

無根樹上,上古異獸與修士的戰斗完全的爆發。

勝遇噴出的一根根水柱足以貫穿金丹境修士的身體。

彘的皮毛極為結實,硬扛著數道的法術都還能堅挺在那。

也就是幸好,那一頭巴蛇並沒有任何的動作。

也不知道是因為這頭巴蛇的體形太過龐大,所以行動不便。

還是說這只巴蛇根本就沒有把這些「入侵」的修士放在眼里。

這只巴蛇根本就沒有出手,只是繼續在無根樹上盤桓著。

但是這只巴蛇也沒有模魚多久,很快,它睜開了蛇眸,似乎感受到了某種危機感。

而這危機感,來自于一個手持長槍的男子!

林尋手持著魔槍暗剎,在魔槍暗剎的牽引之下,直直地往著無根果的方向飛去!

因為魔槍暗剎本來就和無根樹同源。

所以林尋不需要像一只無頭蒼蠅一般的瞎找。

否則的話,如此巨大的一棵無根樹,要找兩顆普通大小的果實,那真的是無異于大海撈針。

巴蛇長長的嘶鳴一聲。

這一條巴蛇像是在下命令一般。

瞬間,十幾只的鵸鵌鎖定住了林尋。

鵸鵌紅色的羽毛燃燒著僅次于三足金烏的火焰,朝著林尋撲來。

頗有一種要與林尋同歸于盡的架勢。

但是對于林尋來說。

這些的鵸鵌。

想要與自己同歸于盡。

還遠遠的不夠格。

黑色的槍氣從魔槍暗剎中涌現。

槍氣化為實體,形成了黑色的火焰。

混沌之火。

魔槍暗剎出自于混沌。

自然,它擁有著混沌之火。

只不過這件事鮮有人知。

因為,自從上古時期以來,就沒有人將魔槍暗剎中的混沌之火喚醒過。

除了林尋這個例外。

而這,也是魔槍暗剎真正認林尋為主的原因之一。

混沌之火不停地蔓延。

黑色的火焰將紅色的火焰包裹吞噬,然後化為己用,宛若黑白雙棋。

林尋一槍投擲而出,黑色的長槍穿過了一只異獸彘的身體、蛟龍的腦袋、勝遇的月復部。

如同串燒一般,林尋這一槍暢通無阻。

緊隨著,林尋接住長槍,沾染在暗剎槍身上的鮮血,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被暗剎吸收。

許久沒有品嘗到如此高質量鮮血的暗剎,發出了興奮的槍鳴叫。

林尋橫槍于前,手掌劃破槍尖。

林尋的鮮血緩緩深入。

魔槍如同在沙漠中咳了三天的小女孩,貪婪地吸取著林尋手中的鮮血。

林尋面無表情的看向前方,鮮血從傷口中流出,會注入暗剎槍身︰「要喝多少,就喝多少,等會給我賣力干活。」

「錚」

暗剎發出槍鳴,表示這一次一定!

對于暗剎來說,那些異獸的血雖然不錯,但都沒有林尋的血來得好喝。

它已經是不知道多久沒有喝林尋的血了。

除了第一任的主人之外,暗剎覺得林尋的血最容易讓自己滿足。

十息之後,暗剎停止了汲取。

原本漆黑的長槍,全身一斤是變得通紅一片。

(以下為FD正文早上六點刷新)——————————————————

妖族天下一座部落之中,一名身穿長裙的少女漫步走入。

少女帶著面具,而于少女的身後,也是跟著兩個頭戴面具的女子。

在她們的身後,雪白的狐尾如同綢帶一般搖曳。

部落之中,數名身高馬大的虎首人身的男子看向三名的女子。

他們便是紋虎一族。

紋虎族的小孩則是趴在母親的懷中,伸出腦袋,小心翼翼地看著這三個大姐姐。

「公主殿下,還請隨我來。」

紋虎族中,一名侍女走出。

侍女面容姣好,皮膚是健康的古銅色,大腿緊實有力,有著一種野性的爆發美。

身上的紋虎族特征只有腦袋上的耳朵以及身後的那一條尾巴,宛如二次元的戰斗獸耳娘。

沒有拒絕,少女點了點頭,部落中的那個最大木屋走去,這是紋虎一族族長所居住的地方。

與木屋中的高坐之上,一個身高三米的壯漢直視著三名女子。

野性以及危險充斥著整個木屋。

仿佛這個壯漢隨時都會撲過來,將三人給撕碎。

「九尾天狐一族,沒想到,真的還有皇室活著。」

看著楚夭夭,紋虎族族長緩緩開口,雄諢的聲音震蕩人心。

「當時,我還以為九尾天狐一族的皇室,全部都死光了。」

「確實是死的差不多了,如今只是剩下我一人而已。」

楚夭夭揭下面具,露出絕美的容顏,絲毫不畏懼地看向這紋虎一族族長。

古代的夜晚,由于沒有各種污染,所以天幕之上布滿繁星,如星沙一般灑墜其上,在夜幕上點綴著清輝的色彩。

夜幕之下,在洛城之中,一盞又一盞燈火已經是點起。

明紅的燈籠,幽藍的冰燈,藍色與紅色的火光相互交雜,但是卻沒有絲毫的違和。

天空的星幕,凡塵的燈火,二者仿佛互為鏡面,倒映著對方的身影。

同樣,象征著冬天的冰藍色綢帶,象征著喜慶的紅色綢帶,在洛城的街道之上,完美地交雜在一起。

朵朵的素冬花擺放在店鋪的兩邊,更添生氣。

街上的游客熙熙攘攘,有一起同游的大家小姐們,有大冬天扇著紙扇的才子們,還有著歡聲笑語的一家幾口。

也有不少大院的大小姐與窮酸的書生偷偷私會。

好像大小姐與書生私會是每個古代的特色。

林尋也挺納悶的。

那些書生也不見多帥啊,更不見多麼的有才華,怎麼就能騙到白富美呢?

歸根結底,林尋還是覺得這些大家閨秀讀書太少了,傻白甜太多,而且話本小說中的書生佳人的故事太具有迷惑性,再加上一直待在深院之中,自然很容易被騙。

「丫丫,一定要記得啊,以後找男朋友,要不比林哥哥我帥,要不比林哥哥我有才華,實在不行他也得打得過我,否則林哥哥我是不會認可的。」

看著一個大家閨秀被一個窮書生拉走,林尋揉了揉丫丫的小腦袋,認真道。

「夫君得了吧。」牽著丫丫另一只小手的姜清裳彎眸一笑,「要打得過夫君,這還不簡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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