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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我吳瀚不要面子的嗎

對于吳瀚來說,大導演的名頭的確足夠響亮。

但是實際上,大導演,特別是沒有靠山的大導演,其實也就只是名頭響亮一點而已。

這一點,從林濤這些年的遭遇就可以看的出來。

自己當個自由人當然爽了,但是實際上呢?

因為你要當自由人,這沒問題,大多數時候,巨頭們也不會太在意,但是等你有電影要上的時候。

除非是你的電影是巨頭影視公司投資的,否則的話,絕大多數時候,都很難拿到什麼優待。

就算有,也絕對是會被吸走一大部分的發行分成。

林濤作為華國喜劇天王級別的導演,可以說,實力絕對是足夠的。

而且,他尤其擅長小成本以小博大的喜劇電影。

可是為什麼林濤卻很多年都只能在十億以下的票房徘徊?

真的是因為他的電影潛力僅限于此嗎?

誰都知道,根本不是這樣的。

其實舉個簡單的例子就知道了,拿最近的《數字王國》來說吧。

這部電影,雖然說高開低走,甚至崩盤,但是《數字王國》的總票房卻是也過了五個億的,你要說這部電影的潛力有多大?

能不能配的上這樣的成績?

拋開巨額的宣發不說,《數字王國》的制作成本其實並不算太高,這樣的票房,如果不是因為宣發投入過大,其實是賺錢的。

可是實際上呢?

《數字王國》如果按照正常的宣發來做的話,基本上,票房有兩個億就不錯了。

但是結果呢?

至少五個億!

這是誰的功勞?

當然是宣發的功勞了。

巨量的宣傳資源投入,《數字王國》才能給爆發出這樣的和本身的質量不相匹配的成績。

電影不是很出色,都能做到這種程度,更何況是林濤的電影呢?

林濤的電影通常視听網的評分,或許不是太高,但是絕對沒有低于7分的,這說明,他的電影基本上就算夠不上經典之作,但是至少也是及格線以上,乃至于精品喜劇的。

可是除了《功夫》之外,林濤的電影往往都是下限很高,但是上限卻很低。

其實眾所周知的事情是,那些能賣數以十億計以上的電影,基本上後面的投資方,發行方,鳴謝方,都是密密麻麻的。

為什麼?因為這些都是資源啊。

拿王逸凡的電影來說吧,其實華新也從來不可能真的吃獨食。

只不過能拿到大份額的投資份額,剩下的,要麼去置換一些廣告位,要麼去置換院線排片等等。

這麼做,首先,能夠大大降低宣發的成本。

真以為那些鋪天蓋地的廣告是花錢買來的?

其實很大一部分都不是,比如說,電影需要某個渠道的廣告,但是這些廣告位,相當的吃緊,你想要可以,加錢唄。

否則的話,憑什麼讓你插隊?

有些廣告資源,比如電視台,比如網絡上是黃金席位的廣告,如果花錢當然不是拿不到,但是卻需要耗費的資金也是海量的。

這個時候,拿電影的投資份額去置換,無疑是雙贏的。

因為像王逸凡的電影,本身就是優質投資項目,大多數時候,你想正常投資,根本拿不到份額。

所以你得有能夠給予電影便利的東西。

這樣的話,才能置換到投資份額。

或許又有人會說了,林濤不也是大導演嗎?

喜劇之王也不是虛的,那麼他是不是也可以同樣的去置換這些資源?

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實際上,卻並沒有那麼容易。

因為,首先,林濤沒有足夠的發行渠道,這些東西一直都被握在巨頭的手中。

所以,他的電影想要發行,獲得足夠的資源,必須讓利,而且是讓出大部分的利益。

因為你不是自己人啊。

同時,置換資源的量也是有限的,而一部電影,想要做到十億以上,那麼需要的宣傳資源,發行資源卻是海量的。

這些資源,如果給自家的公司主投的電影的話,肯定沒問題,而且價格還有折扣,但是如果給外人的話,那就不一樣了。

這些都是要計入宣發成本的。

所以,林濤雖然是喜劇之王,但是一直游離在巨頭之外,所以,他的電影的確能大賣,平時也的確會被各大巨頭搶奪。

但是卻很難做到高位票房,因為,對于巨頭來說,賺錢有時候也不是最重要的。

所以,吳瀚看的很明白。

把自己賣個好價錢,之後,就是自己人了。

至于為什麼不加入阿狸傳媒。

其實阿狸傳媒開出的價碼更高,其中不乏有補償的意思。

但是吳瀚卻還是加入了萬盛環宇。

無他,作為大導演,我吳瀚不要面子的嗎?

這一次是因為《數字王國》自己拉胯了,否則的話,他吳瀚就是大數據戰略的墊腳石。

憑什麼啊?

事實上,阿狸和未來星,這一次做的的確挺不厚道的。

當然了,人家是大資本,互聯網巨頭誒。

從來都是他們進入哪一個行業就要吃肉,而不是喝湯的。

事關大戰略,一個大導演而已,在他們看來,事後給錢就是了。

但是吳瀚卻開了一個極其不好的頭。

這個事情,可以說讓阿狸傳媒顏面大損。

在圈子里,不少人都在看笑話。

盛唐九州這邊,唐明鎧更是私底下笑說︰「互聯網思維做電影,真要是可行的話,那麼為什麼 谷那些巨頭沒有這麼做?阿狸再牛逼能牛的過人家?」

時代光影這邊的高層也在私底下說︰「國內的互聯網走的是北美的路線,幾乎都是模仿抄襲過來的模式,忽悠模式也是一脈相承,可惜這次卻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大導演可不是那麼好拿捏的。」

萬盛環宇那邊也同樣的沒什麼好話︰「呵呵,阿狸做事情一直都是這麼霸道,別人收購並購一些公司,都會保留一些原有的管理層,可是阿狸是怎麼做的?前面說的好好的,畫的餅也是大大的,可是最後呢?穩定局面之後,直接卸磨殺驢,他們這麼干也不是一次兩次了,吳導的事情,從來都不是個例。」

事實也是如此。

國內的幾大互聯網巨頭,可以說,各有各的風格。

華訊最早期的時候,其實比阿狸還霸道。

比如某個游戲,華訊或許一開始會開價收購,或者並購,但是只要對方不答應,那麼接下來,他們馬上就能搞出個相似的,然後以龐大的用戶群推廣,直接就把原創的殺得片甲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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