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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來自斯坦•戈登的大新聞

傳聞統治fbi將近四十年的沙皇不但是個同性戀而且還是女裝癖。

當衣冠楚楚的出現在華盛頓特區賓夕法尼亞大道950號的羅伯特•肯尼迪司法部大樓的FBI總部時,他是約翰•艾德加•胡佛閣下。

而當在地下場合以附有吊襪帶的網眼絲襪配合綴著珠片的低胸襯衣時,芳名「瑪麗」,甚至還有人說這個終生未婚的男人和他那同樣一輩子沒老婆的秘書才是相愛的一堆。

這是說法在紐約和華盛頓流傳了十多年,但廣為流傳和在前途無量的FBI主管特別探員面前公然提及卻完全是兩回事。

「現在我家里的長輩大概就希望我就此消失吧!該死的!」所羅門的脾氣也暴發起來,在外人面前,他向來以標準的三件套西服,一頭金發,眼眶凹陷,藍色目光深邃而優雅,白種人特有的挺直鼻梁和一點點的鷹鉤鼻,讓他添上了幾分神秘色彩。

典型的精英人士相貌,或者說光憑這幅皮囊就能博得不少人的好感,每當他在法庭上對著陪審團慷慨陳詞時,就有不少人醉倒在他的藍眼楮下,稀里糊涂的獻上自己的智力與冷靜,尤其多發于中老年婦女身上,當然也有某些性癖異常男性,他們往往更加狂熱。

而在質詢犯罪嫌疑人時,森冷的目光可以讓暴力犯覺得心底發涼,而在旁觀者眼里「漂亮的所羅門」依然是風度翩翩。

現在他有些失態了︰「該死的,這回是你把我拖下水的。這原本就不是什麼大案,無非是一個水性楊花的傻妞在逃婚而已。你去紐約警察局翻翻檔案吧,每年至少幾十起。」

斯坦•戈登沒有說話,主管特別探員算是FBI地方辦公室里的中層干將,對他這個年齡來說也是值得稱道的驕傲。

但他心里明白,自己是個一無所有的窮小子,能爬到今天這個位子除了玩命外就是玩心眼,只要能有一線機會,他就會調動一切資源去賭一把,幸運的是絕大部分都賭對了。

然而,恰恰這次出了點問題。

「這個案子,紐約警察局和紐約州或者紐約市地方檢察署就能妥當的處理掉。而你,卻跑來告訴我,這里面有油水,讓我以聯邦助理檢察官的身份配合你把案子從地方上撬走!拉到聯邦層級上來提起上訴!這本來就不合規矩!」

米國的司法制度下,FBI才是全國性的警察,而各州各市的警察只負責本地治安,沒有跨界執法權。

這對于一個極重州權而對中央政府權力擴張百般警惕的國家而言顯得很不尋常。

這里面就又要提到雄才大略的瑪麗女士,不對,胡佛局長的貢獻。

早期FBI確實權限不大,地方警察力量完全可以不鳥他。

但30年代轟動全美的「林德伯格綁架案」︰第一個駕駛飛機不著陸飛躍大西洋的英雄-林德伯格,他年僅20個月的孩子在臥室中被綁架。

FBI第一時間介入,卻被地方警察擋在門外,之後孩子慘遭撕票。

在事後的調查報告中,地方警察的辦案能力和辦事效率不足以處理惡性案件的結論登上了各大報刊和電台,這些報道乃至調查報告中有多少內容是擔任局長僅6年的胡佛閣下所授意,很難說。

這件事情的結果是不久後頒布《聯邦綁架法案》,又稱《林德伯格法案》,規定在綁架案發生24小時候,即可以推定被綁架對象已經跨州境,案件升級為聯邦罪案,由FBI接手。

從此FBI的擴權進入快車道,鐵腕而狡詐的胡佛每次都能得逞,很快FBI成了真正意義上的國家警察,他也成為了恐怖的地下沙皇。FBI辦公地的新大樓也已經打了地基,很快就會辦理司法部大樓,這也意味著,原本是司法部下轄的單位,終于要自立門戶了!

同樣檢察機構也是,分為地區檢察官和聯邦檢察官,只有後者才能在全國範圍執法。

通常而言地方警察+地方檢察官是處理案件的絕對主力,全國80%的案子在他們手里消化完畢。

而FBI負責跨境犯罪,比如一個新澤西人在紐約殺人然後又逃到阿拉巴馬州去偷車,FBI抓獲這種流竄犯後通常做法是隨便扔給新澤西、紐約、阿拉巴馬地區的檢察官來處理,也就所謂的「集中偵破,分散上訴」原則。

這類案子理論上聯邦檢察官也能參與,但一來聯邦檢察系統的人員遠少于地方檢查系統,其次,聯邦系統更喜歡辦大案和復雜案件,對于普通刑事案件並不上心。

所羅門•布隆海姆在前些日子接待了不請自來的斯坦•戈登,當他看著這個年紀與自己相仿,但面相卻老了至少十歲的FBI探員時,隱約也覺得這似乎是個不錯的機會。

斯坦•戈登聰明且狡猾,他的狗鼻子能清楚的聞到犯罪的氣息,以及背後的蛛絲馬跡,並且總能把用來來換取自己的仕途一帆風順。

「達米•尼佐涉嫌謀殺芭芭拉案」是他花了不少心思才打著FBI的旗號從紐約警察局手里硬奪過來的,若要盡可能多的榨出這個案子的好處來,則要靠強力盟友的協助,恰巧他想起了曾經听到過的某個關于所羅門•布隆海姆身世的傳聞,在一番調查後不但發現傳聞九成九是真的,而且所羅門咄咄逼人的工作方式,以及毫不掩飾的政治野心讓他確信這就是最佳人選。

「所以,你把我拖下水!現在竟然又要離開?讓我像小丑一樣被地區檢察官們嘲笑麼?!你休想」所羅門依然在憤怒。

「很遺憾,我很遺憾,但不得不說這是個意外,但我們卻沒有辦法去阻止,紐約州內確實沒什麼新聞報道,但是沒料到竟然從紐黑文那里爆出來,如果不是那麼突然,我簡直以為是有人在幕後策劃了。」

「看來你的消息很不靈通啊,我的探員先生。」布隆海姆扔過去一個卷宗,「這是我的人寫的調查報告上顯示,費里切和達米這兩兄弟去找了一個叫愛德華•楊的耶魯法學生。」

「法學生?」斯坦一愣,模著已經有些禿頂的腦門開始思索「連出庭資格都沒有的人。對了,這個事情我知道。」

「是的,但是你沒有引起重視!」所羅門冷冷道「別忘了耶魯在哪兒?」

「你的意思是?這此新聞熱潮是那個愛德華弄出來的?」

「還能有誰呢?所有偶然相遇都是精心安排的。如果這次風潮是從查爾斯河畔掀起的,那說明這個愛德華是真的沒有參與。但現在……」

「我馬上查他的底!用一下你的電話和傳真。」斯坦•戈登意識到有了新問題,雖然他打算跳船,但至少兩人目前還是同一條戰壕里的伙伴。

「請便!」

十分鐘後,看著傳真機吐出的資料,斯坦•戈登松了口氣。

「猶太人和華人混血,挺機靈的小伙子,但沒什麼家族背景,是個好打發的家伙,目前和一個成績不錯的黑人學生住在學生公寓里。」

「那你為什麼要退出?白白讓紐約警察局來接手?」

「還不簡單嘛。」斯坦•戈登嘆了口氣「這個案子一開始就是他們管的,我當時是以涉及危害聯邦政府的名義通過上面的關系硬搶過來的,原本指望能威脅費里切當污點證人,只要涉及到黑手黨,那麼FBI和聯邦檢察官辦案就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現在案件細節都被媒體爆出來,你看其中並沒有提到污點證人。那就說明,對方也是留有余地的,他們的目的只是想單純的上法庭去解決芭芭拉的案子。而不是讓我們下不來台。畢竟這種脅迫的庭外交易是處于法律灰色地段,真爆出來了,對我們沒有好處,同樣他們也怕我們不惜一切代價動用大量資源去‘做’案子,所以留了余地出來。這種情況下,FBI再強勢介入這麼一個完全屬于紐約而沒有任何跨州事實的案子反而不利于案件的低調妥協,嗯我是說妥協而不是解決。而且我以後還得在紐約辦案,也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絕。」

「所以,你是要我給你掃尾?」所羅門冷冷的說道。

「好吧,作為回饋,我給你一個內部消息怎麼樣?」斯坦•戈登想了想道。

「消息?你是不是對聯邦檢察官的網絡管道有什麼誤解?」所羅門笑了,像他這樣的助理聯邦檢察官人脈稠密,很多華盛頓的事情,他在五分鐘內就能知道詳情。

他有點看不起小小的斯坦•戈登,小小的個頭,小小的禿頭,小小的外套,還有小小的膽量,名義上被叫做特工,但看起來更像是一個保險公司的推銷員,他不相信這樣一個人能有什麼機密內幕消息。

「好吧,我告訴你,國會山的幾個老爺們最近在私下討論一個問題-檢察權將會從行政權中獨立出來!」

「什麼!」所羅門從小就見過大世面,別人和總統握個手就能紀念一輩子,他可不一樣,小時候就被總統抱過。

可斯坦•戈登的話,讓他全身都激動的發抖起來。

「這怎麼可能?」他依然無法置信。

「怎麼不可能?三權分立是國本,但國父們簽署宣言的時候連汽車都沒有呢。」斯坦•戈登聳聳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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